國土局年度工作計劃
時間:2022-02-17 1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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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工作事關國計民生,責任重大。20*年,我們將迎來改革開放30周年和北京奧運年,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我們必須以黨的**精神為指引,以更寬廣的眼界和更高的標準,進一步解放思想,增強憂患意識;以務實、改革、創新為抓手,以民生、效率、服務、依法、科學為目標,緊密圍繞*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和實際,更加自覺、更加堅定、更加深入地貫徹落實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推進我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工作更好地保障和服務國計民生,爭當全國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工作的排頭兵。
(一)按照保障科學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健全和落實以統籌兼顧為根本方法的土地供應管理的政策和措施,提高依法、科學、合理供應土地的水平
1.抓緊建立健全土地供應政策。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產業政策導向,按照鼓勵、限制和禁止的分類標準,制定具體、詳細的各類用地指引目錄。改變目前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先到先得”的傳統做法,建立健全依用地指引目錄確定土地供應先后順序的新機制。
2.依法、科學、合理地做好各類建設用地供應工作。進一步提高土地供應計劃編制和管理的科學性,建立建設用地供應年度預申報制度,根據產業發展戰略和規劃、項目的經濟可行性、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規模等,提前介入建設項目的選址、規模核定等工作,并按照控制總量、嚴控增量、盤活存量的原則統籌確定全市建設用地的具體供應時間和順序,引導建設項目盡量利用存量建設用地,盡量向功能相同或相近的工業產業園區集聚。
加強與發改、規劃等部門的合作溝通,完善用地指標分配統籌決策制度,全面、準確、規范地完成年度建設項目甄選、用地指標分配和批次用地報批等各項工作;采取暢通綠色通道、優化整合業務流程、主動服務等措施,進一步提高用地報批和供應效率,優先保障重點建設項目用地,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中小戶型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等重要民生用地的供應。
3.創新土地儲備機制。在堅持政府主導進行土地儲備工作的前提下,繼續積極探索和試點適合*實際情況的土地儲備市場化操作的具體辦法,引入社會資金和力量進行經營性土地和工業用地儲備;抓緊完成土地儲備立法工作,合理確定土地儲備市、區工作職能和分工,激勵各區政府參與土地儲備工作,進一步提高我市土地儲備的速度和規模,滿足土地供應的需要。
4.加強和改進土地一級市場建設。抓緊研究制定防范土地市場風險的政策和辦法,引導理性投資。進一步完善土地一級市場準入制度,改進經營性土地公開出讓辦法,預防和懲處囤積土地、閑置土地和壟斷土地市場的行為。結合《物權法》的施行,抓緊完善土地出讓金計收政策,調整基準地價標準,研究制定劃撥土地改經營的土地收益金制度,堵塞政府土地收益的漏洞;制定地上、地下空間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政策,做到土地出讓收益“應收盡收”。
5.進一步規范土地二級市場,堅決杜絕低價轉讓土地、轉讓閑置土地、擅自轉讓劃撥用地等違規行為。開發建設面積未超過動工開發建設總面積的1/3或已投資額未超過總投資額25%的土地,不得進行土地轉讓;嚴格執行土地轉讓價格評估審查制度,低于市場評估價轉讓土地的,政府行使優先收購權;土地使用權轉讓后,土地受讓方不得以轉讓為由申請變更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預售、竣工時限,嚴格約束土地受讓方按政府原確定的時限進行開發建設;嚴禁國有資產占主導地位的單位通過協議方式轉讓土地;嚴格限制原劃撥用地通過補交地價方式進行轉讓,建立健全將擬轉讓的原劃撥用地納入政府儲備的新機制。
6.加快土地租賃市場建設。抓緊研究制定土地租賃管理辦法,試點開展采取土地租賃方式供應建設用地,建立與項目年產出掛鉤的土地年租金收益制度。針對利用原劃撥用地進行經營性活動的情況,建立健全土地收益金制度。
7.嚴肅查處各類違法用地,維護土地供應計劃管理的權威性。提高運用高科技、信息化手段開展土地執法監察的水平,加快組建土地執法監察隊伍,健全國土、紀檢、規劃、城管、公安等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充實基層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力量,提高執法裝備的高科技含量,進一步完善四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動態巡查網絡,努力實現違法用地發現率100%,將違法用地發現和消除在萌芽狀態。
繼續堅持“查人”與“查案”并重的原則,更加嚴格、嚴肅、嚴厲地查處以租代征、未批先用等違法用地,實現違法用地立案率和查處率均達到100%。杜絕“重罰輕拆”的現象,違法用地能拆除的堅決拆除,能復墾的堅決復墾。堅決落實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執行責任制,改變以往“重處理事、輕處理人”的做法,嚴肅追究違法用地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通過“摘帽子、拆房子”,強力扭轉錯誤的發展觀念,切實解決依法用地成本高、違法用地成本低的問題,遏止區域違法用地行為。
8.加強基礎調查和安全管理工作,推進礦業權市場建設。抓緊完成《*城市地質調查》工作,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專題(項)調查成果,建立三維可視化城市地質信息管理系統,為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服務。加快組織實施礦產資源專項調查,摸清家底,評估開發利用潛力,為科學合理地開發利用礦產資源的管理決策提供依據。堅持不懈地抓好地質災害防治和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在已初步建立的以市場機制配置礦產資源制度的基礎上,抓緊礦山用地政策、程序的調研,積極開展采礦權公開出讓試點工作。繼續鞏固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和采石場整治復綠成果,努力營建公開、透明、規范、有序的礦產資源市場體系。
(二)按照建設生態文明的要求,進一步健全和落實以轉變土地資源粗放利用模式為核心的土地利用政策和措施,提高節約、集約、可持續利用土地資源的水平
1.按照統籌、優化、協調的觀念,以資源承載力和環境容量為基礎,抓緊做好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繼續深入開展規劃修編涉及的經濟社會發展預測、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土地資源現狀和潛力、土地資源承載力等重大基礎性課題研究。加快推進土地利用規劃信息系統建設,做好各類數據全面收集、準確統計和科學分析工作,打好規劃修編的基礎。
加強規劃修編理論和方法體系研究,運用可持續發展的新理論、新方法,做好4個研究專題的評審工作,建立科學、系統的土地利用規劃技術標準體系,為規劃修編的開展提供基本準則。
堅持把城市建設發展方向、統籌城鄉用地、產業發展戰略、生態環境保護與土地利用規劃有機地結合起來,綜合考慮我市經濟、社會、環境、文化等發展目標,合理預測*未來的建設用地規模,切實做好耕地資源保護,優化土地資源配置,科學合理地確定土地利用布局和功能控制指標。
2.加強城市存量土地的盤活再利用。結合全國第2次土地調查工作,全面摸清全市低效利用存量土地數量、分布情況,并統籌規劃好存量土地盤活再利用的方案。加快推進“退二進三”工作,進一步完善“退二進三”土地政策,統籌做好“退二”企業置換新址的土地利用規劃,合理確定利益分配辦法,通過利益激勵機制引導產業結構調整和企業改革重組,充分發揮“退二進三”政策的綜合性戰略作用;積極探索和不斷完善盤活存量土地的運作機制,調動各方積極性切實提高存量土地盤活再利用的工作效率,通過充分公開的市場競爭機制加快盤活再利用爛尾地、已收回的閑置土地、批而未用土地。
3.進一步提高集體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針對集體建設用地分散利用、低效利用、粗放利用的問題,著手研究制定集體建設用地高效利用管理辦法,試點和推廣由政府主導,將各村集體的建設用地集中起來,在充分保障農民和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益的基礎上,建立通過市場競爭機制統一策劃、統一招商、統一開發經營的新模式。
4.進一步提高工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全面實行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公開出讓,抓緊制定出臺工業用地公開出讓辦法,完善工業用地地價評估政策,嚴格執行工業用地最低價出讓制度,適當提高工業用地基準地價;嚴格執行《*市產業用地指南》,控制工業用地的綠地率、配套設施比例,提高容積率、投資強度等用地指標,提高工業項目的節地標準,避免低效用地、閑置用地和重復建設用地,引導企業建設高密度、高容積率的工業項目。探索制定根據工業項目經濟產出和生態效益,以出讓合同約定方式確定工業用地供應方向和出讓年限的新政策,約束用地單位不斷提高工業用地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5.建立健全各類建設用地可持續利用評價指標體系。密切圍繞生態(自然)方面實現良性循環,經濟方面具有獲利能力,資源利用方面提高節約集約水平,社會方面具有公平和公正性等目標,借鑒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建立系統、量化的各類建設用地評價標準。
6.繼續堅持“應查盡查、應收盡收”的原則,堅決打擊區域內閑置土地、囤積土地的行為。重點推進居住類閑置土地的清查工作,力爭在20*年底前完成已清查出來的閑置土地的處置工作。繼續運用衛星圖片和航拍圖片等高科技實時監測技術,加強土地供應后續監管工作。加快構建對建設項目開發建設情況全程監管的信息網絡平臺,全面公開房地產開發用地的開發建設情況,建立健全閑置土地、囤積土地的預警預報機制,將閑置土地、囤積土地行為消除在萌芽狀態。結合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國發〔20*〕3號),修改完善我市閑置土地處置法規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針對閑置土地、囤積土地產生的利益根源,通過征收增值地價、土地一級市場禁入、二級市場禁止流轉等措施,切實增大閑置土地、囤積土地的風險和成本,建立健全更加嚴格、嚴密、嚴厲的處置措施。
(三)按照改善民生的要求,進一步健全和落實以民生優先為取向的各項惠民、利民措施和政策,提高扎實做好各項民生工作的水平
1.進一步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公平合理的征地補償新機制。深化征地制度改革,規范征地權行使,推行區別公益性和非公益性用地的新型征地制度,建立健全征地聽證制度和征地問責制度,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比較規范的公益性和非公益性土地征收制度。進一步完善公開、透明的征地程序,建立健全公平、合理、便捷的征地補償協商和裁決機制,保障農民在征地中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監督權和收益權;全面實施征地補償款實名支付制度,征地補償款直接支付給被征地農民。堅持“多予、少取”的方針,公平、合理地提高征地補償標準。按照城鄉統籌管理的原則,參照城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提高被征地農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全面落實為被征地農民購買社會保障、集體經濟發展留用地等制度,妥善解決集體經濟發展留用地歷史遺留問題,進一步擴展安置渠道,創新安置方式,使被征地農民的生產生活有長效保證。
2.進一步完善公平共享的住房保障體系,加快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按照“惠民66條”和“穗7條”的要求,在2007年已全部解決2005年統計在冊的5643戶雙特困家庭住房問題的基礎上,實現雙特困家庭當年發現,當年解決住房困難。
抓緊完成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現狀調查工作,并以調查情況為基礎建立全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檔案。按照“以需定供”的原則,科學確定保障型住房的建設規模、資金預算和結構比例。
嚴格執行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實施辦法,實現保障型住房陽光建設、公平分配、限制牟利和有序退出,確保政府公共福利資源真正惠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先行開展改進和規范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研究和實踐工作,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則,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規模,擴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圍和保障標準,探索建立以廉租住房為重、為主的住房保障新制度。
加快推進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設,創新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設模式,積極推進在商品住房中配建保障型住房工作,致力營建更加和諧、融洽的人文社區。20*年要在抓緊推進2007年開工項目工程建設的同時,再動工建設建筑面積100萬~180萬平方米的政府保障型住房。
建立健全保障型住房建設用地優先供應機制,實現保障型住房用地優先儲備、優先安排,農轉用指標優先下達。
會同財政、發改部門制定保障型住房財政投入政策,嚴格執行土地出讓凈收益的10%和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規定。
繼續推進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完善住房貨幣分配配套政策,妥善解決房改和住房貨幣補貼工作中存在的歷史遺留問題。
3.貫徹落實國家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政策和“穗7條”,加大加快商品住房供應,科學構建多層次梯級住房供應和消費體系。進一步強化落實“惠民66條”、“穗7條”目標考核責任制度,根據居民住房需求和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科學編制20*年住房建設計劃,以及20*~2012年住房建設規劃,按照適度、適量、適時的原則確定20*年經營性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規模和時序。
運用土地調控手段,優先發展中小戶型、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進一步優化以滿足中等收入群體住房消費需求為主的商品住房供應結構,引導樹立經濟、適用、節約、理性的住房消費理念。根據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和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合理確定限價商品住房用地的供應規模。繼續探索和完善限價商品住房政策,抓緊制定限價商品住房公開出讓辦法和開發建設監管辦法,壓縮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利潤空間,約束開發建設企業及時開發,保證限價商品住房的質量和品質。
繼續加強對房地產交易、中介、評估、測繪、租賃等市場的執法監督,重點打擊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惡意炒作、哄抬房價、黑市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本著優先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原則,妥善處理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房地產市場歷史遺留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進一步完善房地產信息披露制度,抓緊完成房屋管理系統升級改造工作,嚴格執行全市房地產信息的統一統計和,充實和豐富信息披露的內容,提高信息披露的科學性、準確性、權威性,進一步消除信息不對稱。
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大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力度,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研究,完善分類、分層的市場監測、統計、分析和應對機制,區分投機性需求、投資性需求和有效需求,統籌研究制訂一手住房、二手住房市場和住房租賃市場調控政策,科學合理地編制覆蓋整個區域的基準房價、租金參考價,完善針對不同消費需求和不同消費類別的多層次的住房供應和消費指導政策。
加強住宅產業可持續發展研究,通過在土地公開出讓環節附加生態環保條件的做法,鼓勵和約束開發建設企業創新和運用節能、節材、環保、省地的生態技術,建設綠色建筑和生態社區;激勵開發建設企業合理優化90平方米以下住房戶型設計,探索調整、優化戶型結構的新方法,實現不斷改善居民居住條件與樹立經濟、節約住房消費理念的協調統一。
4.按照“惠民66條”要求,推進舊城改造。結合實施“中調”戰略,按照“先安置、后改造”的思路推進舊城改造,確保老城區居民的居住安全,進一步改善老城區人居環境,解決好制約老城區再發展的各種問題,確保在2009年前完成全市2004年在冊的91.1萬平方米危破房改造任務。
堅持“政府主導、村為主體、利益歸村、一村一策”的方針,支持村集體經濟組織積極推進“城中村”改造。按照改善人居環境和保護歷史文化資源相結合的原則,協助編制“城中村”改造項目實施規劃和方案。
抓緊研究、完善舊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土地供應和拆遷補償安置政策,適當提高拆遷補償安置標準,利用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設力度加大的有利時機,妥善做好改造區域內居民的補償安置工作,保障改造區域內居民的根本利益。
5.扎實做好房屋和地質安全工作。以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繼續開展全市房屋安全鑒定普查工作,確保安全普查不留死角、不存隱患,安全保障措施切實到位。繼續加強房屋應急搶險軟硬件建設,進一步完善全市應急搶險協調指揮機制,提高隊伍的應急搶險能力。加快房屋安全管理立法工作,建立健全房屋安全執法隊伍建設。加強直管房管理,實現產權管理與經營管理協調一致,確保直管房收益最大化。
繼續深化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同時,加強地質環境保護、監測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加快完善市、區兩級地質災害管理職能、機構、人員經費到位和搶險隊伍建設,舉行地質災害搶險演習,建立科學的防災減災體系。
6.按照“惠民66條”的要求,規范房地產權屬管理,妥善解決好“辦證難”等問題。堅持對人民利益負責、對歷史負責的原則,根據市政府批準的破解“辦證難”的實施政策,制訂具體實施細則,實事求是地加快解決,確保在2009年前基本解決歷史遺留的辦證難問題。
結合《物權法》和《*市城鎮房地產登記辦法》的施行,進一步建立健全不動產登記公示和查詢制度,改進和規范產權登記工作,提高利民、便民和惠民的程度,建立健全防止出現新的辦證難問題的措施和制度。
7.加快推進新農村建設,促進城鄉協調發展。繼續推進農用土地開發整理工作,在健全開發整理項目的工程管理、資金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加大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投入,重點做好未利用土地、低產耕地的開發整理工作,切實提高耕地質量,增加農民收入。著力解決好土地管理體制城鄉割裂的問題,建立統籌城鄉的土地收益公平分配機制,研究制定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政策,維護和實現農民的土地權益。按照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合理布局的原則,做好中心鎮土地利用規劃和管理工作,不斷提高中心鎮服務城市、農村的綜合承載能力。
8.營建和諧拆遷市場,妥善解決拆遷遺留問題。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收入的提高,及時調整我市城市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準,并建立以基準房價為依據開展拆遷補償評估的動態更新機制。
繼續運用經濟、司法和行政手段,加快落實我市在冊141宗“爛尾地”拆遷補償安置問題,爭取在20*年初基本解決剩余27宗“爛尾地”問題。
根據新修訂即將出臺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結合*市實際情況,制定相關貫徹意見,做好政策的銜接工作。
繼續探索建立公平、合理、便捷的拆遷補償協商和裁決機制,完善社會化、專業化、規范化的拆遷評估機制,理順城市拆遷法律關系。
9.妥善解決突出矛盾,加強和改善居民小區物業管理,維護社區和諧穩定。加快物業管理立法工作,通過建章立制解決當前存在的業主委員會成立難、物業管理權移交難、維修資金歸集難等突出問題。
加快推進舊城區物業管理工作,全力推廣以基本社區服務和治安管理為主要內容的社會管理服務模式,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督,營造物業管理誠信市場。繼續加強專項維修資金追收和管理工作,爭取在20*年上半年基本完成開發建設企業拖欠專項維修資金的追收工作。
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加快指導居民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工作,充分發揮業主自我管理、維護權益、反映訴求、約束企業服務行為的作用。抓緊建立市、區、街(鎮)、社區四級物業管理糾紛調解機制,完善物業管理突發事件應急方案,有效開展物業管理糾紛調解,維護小區和諧穩定。
(四)按照建設服務型機關的要求,進一步健全和落實以擴大民主為重點的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提高科學、民主、依法決策的水平
1.堅持以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為主線,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著力建設高素質領導班子、干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全面實施人才戰略,加強各級領導班子的思想、能力、作風和制度建設,完善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的干部考核評價體系。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按照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原則選拔干部,建立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選人用人機制,通過良性競爭大膽將想干事、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會共事的優秀干部選拔到領導崗位,完善干部交流、輪崗制度,用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調動隊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積極推進黨內民主建設,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推進黨務公開,探索擴大黨內基層民主多種實現形式,積極拓展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渠道。堅持民主集中制,落實黨內民主生活制度。切實加強黨員的政治紀律教育,確保政令暢通。
繼續發揮好駐局紀檢組的作用,堅持不懈反腐倡廉。按照胡總書記“注意把握和體現改革創新、懲防并舉、統籌推進、重在建設”的基本要求,構筑懲防體系,扎實推進源頭治腐工作。進一步加強反腐倡廉教育,推進廉政文化建設,通過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堅定理想信念,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增強黨員干部拒腐防變能力,使干部黨員自覺做到為民、務實、清廉。加強以落實民主集中原則為重點的廉政制度建設,強化監督機制,加強事前、事中監督,重點針對行政審批權和自由裁量權比較集中,腐敗多發易發部位和領域,不斷完善黨風廉政制度,進一步落實好集體決策、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談話和誡勉等黨內監督制度,發揮各方面監督的積極作用,著力加強對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監督,確保制度有效地規范權力正確行使。
2.擴大公眾決策參與,提高科學、民主決策水平。按照黨的**提出的科學、民主決策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并全面實行決策公開公示制度,在起草管理政策、編制規劃和計劃前應當采取舉行聽證會、公開征求意見等多種形式,廣泛收集公眾的意見,切實做到民生決策通過民主方式決定。建立健全決策磋商和監督機制,充分利用社會專業研究機構、社會團體的智慧和力量參與決策,盡量消除決策過程的部門利益影響,妥善協調和平衡各方利益,確保決策更加科學、更加民主。
按照“打基礎、利長遠”的要求,切實加強基礎理論調研工作。通過調整機構設置,集中力量開展全局性、綜合性、前瞻性的重大課題研究,統籌做好統計和分析工作,運用市場經濟、科學發展、和諧社會等理念,以實踐調查為基本方法,著力進行理論創新、體制創新、制度創新和方法創新,進一步提高決策的質量和水平。從20*年起,局系統副處以上干部結合國土房管業務工作,每年至少完成1篇綜合性調研文章。
3.理順內部職能關系,加強行政效能建設。按照減少職能交叉和內部流轉環節的原則,抓緊改革我局內設機構的職能配置和市房改辦住建辦機構改革,改變以往一項業務由多個內設機構管理、相互間職責和分工不清的局面,形成權責一致、事權集中、分工合理、執行順暢的行政內部管理和運行機制,切實提高行政效能和辦事效率。
加快理順市、區國土房管部門之間的管理關系,按照立足屬地管理的原則,在充分協調各區委、區政府的基礎上,改革各區國土房管部門人員編制管理辦法,加快、加大事權下發,建立健全業務指導和監督責任機制,構建各區具體實施、市局服務指導,整體推進協同運作的新格局。
按照政事分開的原則,科學合理界定機關處室與局屬單位之間職能和分工;按照理順職能、充實職能的原則,推進局屬事業單位改革,逐步將機關處室從日常事務性工作中解脫出來,集中力量進行宏觀指導和政策制定。
嚴格執行行政審批事項效能監察制度,進一步改進和簡化行政審批程序,壓縮行政審批時限,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監督和問責制度。爭取20*年將所有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行政審批事項納入效能監察范圍。
4.加強法規政策制定工作,完善制度體系。結合實際抓緊制定與上位法相銜接的配套政策;針對現行法規、政策和制度的空白、缺陷和沖突,全面加強土地規劃、土地供應、測繪管理、不動產登記、房地產市場調控和管理、房屋安全、物業管理、拆遷管理、礦政管理、地質管理等方面的建章立制工作,盡快構建科學、規范、相互銜接配套的*市國土房管政策法規體系。
5.進一步加強基礎測繪工作,提高測繪保障服務水平。加快我市信息化測繪體系建設,構建數字*地理空間框架,加強測繪公共服務,規范發展地理信息產業,努力建設服務型測繪、開放型測繪、創新型測繪,全面提高測繪對促進我市科學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保障服務水平。按照我市基礎測繪中長期發展規劃綱要,全面推進基礎測繪設施建設和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生產工作,力爭在“**”期間基本建立我市信息化測繪技術體系,初步建立全市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結合全國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進一步提高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覆蓋率,實現信息數據的動態更新,爭取在20*年底前實現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全覆蓋。進一步加強測繪行業管理,理順測繪管理職能,強化測繪全過程管理,構建測繪行業健康、有序、快速發展的管理與政策環境。
6.大力推進信息化建設,實現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現代化、信息化、科學化。在建設和完善“地-樓-房”數據中心和房地產檔案建設的基礎上,加快建立統一的土地、房屋管理信息系統,提高房地產檔案管理和利用水平,在全市土地基礎空間數據和房屋空間數據基礎上實現各項房地數據合一、管理信息共享,以及政務和業務事項網上流轉和協同運行,運用現代化信息手段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積極支持構建國土房管、規劃、建設等部門間行政管理信息共享平臺,加快實現城建系統各項業務網上流轉和協同辦理。
7.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增強服務意識,努力建設服務型、務實型機關。繼續營建公開、公平、公正的行政服務環境,進一步完善窗口服務軟硬件建設,全面建立統一的市局、區(縣級市)分局窗口服務體系,方便群眾辦事、咨詢和監督。
進一步內強隊伍素質、外塑服務形象,完善服務承諾制度,和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從嚴肅查處不履行職責、不正確履行職責、不積極履行職責以及不廉政履行職責的問題入手,加強錯案責任追究,堅決杜絕簡單敷衍、推諉塞責、不文明接待等行為,切實提高行政服務水平。
繼續加強政務公開工作,充實和豐富政務公開的內容和形式,做到政務信息的及時、多渠道、多方式公開。
8.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建立健全多種形式的協商溝通平臺,完善局長信箱、建議信箱、咨詢信箱、信訪信箱和網上調查信箱,進一步拓寬社情民意表達渠道,把群眾利益訴求納入制度化、法制化軌道,引導群眾通過理性合法途徑表達訴求。進一步完善信訪、調解、綜治三位一體的矛盾排查調處機制,認真做好社會熱點、敏感問題的輿論引導工作,嚴格執行局、處級領導接訪和主動帶案“下訪”制度,建立重點案件每日一報和24小時跟蹤制度,將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問題及時化解在萌芽階段。進一步強化基層信訪咨詢、查詢工作,落實“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對歷史上的重復信訪案件,要分門別類全面梳理,區分情況,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要加強與市有關部門的情況溝通,協調解決群眾多次反映卻又一直得不到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