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價管理站行政執法自查報告

時間:2022-03-03 1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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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價管理站行政執法自查報告

一、行政許可法的依據和主體法定資格

我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行政,積極主動通過各種渠道收取定額測定費;

二、實施行政許可的程序情況

20*年以來,我站在辦證大廳設立了服務窗口,受理全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告知和其他事宜,實行了站長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前來辦理手續的單位審查結果;

三、實施行政許可收費情況

我站屬于行政事業性自收自支單位,根據《關于規范工程定額測定費收費管理的通知》規定收取定額測定費,所有費用全部上繳市財政局,由財政局按88%返還給我站;

四、貫徹《行政許可法》情況

為更好的貫徹《行政許可法》,加強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規范監管行為,我們按以下工作流程執行:

信息公示制度

在辦公場所設立公示牌,在景德鎮造價信息網上信息公告。

收費制度

定額測定費收取統一在市政府辦證大廳

投訴舉報制度

設立舉報投訴電話

舉報投訴電話:*

監督檢查制度

成立監督檢查小組,組長為站長查利,副組長為副站長洪國青、,成員:*

監管制度

成立監管檢查小組,組長為站長查利,副組長為副站長洪國青,成員:*

宣傳教育和學習制度

嚴格按照年初的計劃實施宣傳教育和學習,要求宣傳方法靈活、實際,每次學習后每人至少寫一篇學習筆記。

收效情況

1、站依法行政的氛圍更加濃厚,干職依法行政的意識普遍增強,能夠自覺將依法行政融入到細小工作中。

2、受檢單位的熱點問題,在有法可依的基礎上逐步得到完善。

3、干職的執法責任進一步明確,學習工作中干部帶頭作用明顯。

存在的問題

1、宣傳教育的方法還不夠靈活多樣,如法制報告會等光有計劃未能實施。

2、教育的普及性、廣泛性還不夠,還有部分咨詢公司的造價員認識不高,未能按要求進行普法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