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安突出問題整改報告

時間:2022-08-13 1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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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治安突出問題整改報告

一、主要問題

(一)矛盾糾紛仍然較多。近年來,我鎮發展速度較快,各類矛盾糾紛處于頻發狀態。一是拆遷安置仍有疏漏。少數安置點安置房建設進度滯后,群眾遲遲不能入住。部分群眾安置過渡費未能及時發放到位,少數群眾要求享受互保待遇的愿望十分強烈,部分已享受互保的群眾要求提高待遇。個別拆遷戶(李萬歐、李金富)纏訪意愿較強。二是環境保護矛盾較大。境內養雞場、養豬場環境污染較大,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周邊群眾正常生活,路面灰塵較大,群眾怨聲載道。三是民生工程存在隱患。少數國土、水利整治項目工程質量存在瑕疵,群眾意見極大。四是土地流轉存在隱患。因經濟狀況不佳,少數土地流轉業主不能及時兌現租金,群眾對此頗有意見。

(二)網格化管理工作仍有差距。2014年農村網格化管理工作全面開展以來,我鎮積極推進各項工作,但因發展任務重,導致部分工作與其他地區相比有較大差距。一是網格服務管理員履職不到位。少數兼職網格服務管理員仍不能進入狀態,未能按照工作職責充分發揮相應作用,入戶調查、事項代辦等工作仍不到位。二是信息錄入不及時。網格服務管理員年齡偏大,短時間內難以熟練操作綜治e通,導致信息不能夠及時錄入,導致信息系統空轉。三是考核機制尚未健全?,F行考核機制不適應工作要求,難以調動工作積極性。

二、主要原因

(一)矛盾糾紛方面

從宏觀上看,我鎮矛盾糾紛較多的主要是因為發展較快,一些矛盾糾紛從隱性轉化為顯性,矛盾糾紛呈頻發狀態。具體原因如下:

一是發展建設速度偏快脫離我鎮實際。目前我鎮開發建設速度較快,鎮域內建設涉及大量拆遷,面臨的較大的拆遷安置資金壓力,導致相應項目矛盾糾紛較難解決。

二是矛盾糾紛機制和保障還需要加強。目前我鎮矛盾糾紛呈現出量大、復雜的特點,但又缺乏熟悉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專業人員,同時工作經費相對比較緊張,導致一部分矛盾糾紛不能夠在短時間內予以化解。

三是民生矛盾糾紛缺乏有效管控機制。對于國土整治、水利整治、環境保護等涉眾類矛盾糾紛,我鎮既缺乏執法權限,又管控手段,導致部分矛盾糾紛難以在第一時間內解決。

(二)網格化管理方面

一是黨政領導重視不夠。鎮黨委政府領導對網格化管理工作不夠重視,未安排專職人員負責網格化系統管理和使用。

二是經費保障有所欠缺。因鎮財政有限,網格化管理工作經費未落實到位。

三是人員素質未能達標。村(社區)干部對網格其意義認識不清,一時無法接受。對村干部進行過系統培訓,但其知識水平有限、年齡偏大,效果不佳。大多數村干部依然不愿意操作網格化手機,使用社區e通。

四是協調溝通不夠到位。大部分出現網格化系統崩潰(27個)、欠費停機(12個)、丟失(6個)和機器損壞(8個)的情況,后將這些手機送至縣電信局維修,耽誤了數據的錄入。過后,手機雖然領了回來,但依然有許多裝不上社區e通,目前能操作社區e通的手機只有12個。

五是考核機制仍需完善。網格化系統的管理和網格化手機的使用未形成切實有效的運行機制,沒有相應的激勵機制,無法調動起村干部的工作積極性。人員的配置不夠合理,未考慮村上干部的實際情況,手機在使用的過程中,沒有專門的人員來協調解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矛盾糾紛方面

一是領導重視,強化管理。成立矛盾解紛化解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綜治辦,負責該小組日常事務。鎮黨委書記任組長,鎮黨委副書記、鎮長任副組長,其余鎮黨委政府領導任組員。黨政辦、財政所、綜治辦、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門領導和各總支書記為成員。

二是建立制度,完善獎懲。和各總支、各村(社區)簽訂矛盾糾紛化解責任書,制定獎懲制度。做到一月一次工作部署,一季一次檢查評比;半年一次小結培訓,一年一次總結獎懲。

三是重視巡查,勤于記錄。各村(社區)要做到一日一巡查,一周一交流,一月一小結,一季一走訪。查看自己轄區內有無閑散、流浪和陌生人流動;查看有無婚喪嫁娶及住戶遷入遷出情況;查看有無違法建設及環境衛生臟亂差現象發生;查看有無突發事件及其他異常情況發生。走訪群眾,關心群眾困難。做好巡查走訪記錄,無法解決的矛盾解紛要及時上報到鎮綜治辦。

四是保證經費,充實人員。

(二)網格化管理工作方面

一是強化經費保障。要建立經費保障機制,確保網格化管理各項工作運轉順暢、發揮實效。鎮財政負責鎮信息平臺建設、基礎網格移動終端配置等經費保障,同時,在人、財、物等方面向社區網格化管理工作傾斜。各級各部門嚴禁截留挪用,一旦發現,嚴肅追究部門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二是完善工作隊伍。建立“三長一員”的網格員隊伍。農村社區(村)網格化管理“三長一員”模式:網格長、街長(網格管理員)、家長(最小社會單元自我管理)、指導員(包村機關干部)?!叭L一員”相互協調配合,共同完成網格服務管理工作。網格化管理以社區為主體,基本網格設“網格長”一人,原則上由社區(村)黨支部書記兼任;基礎網格設“網格管理員”一人,一般應以機關干部、村(居)“兩委”干部為主體,大學生村官、小組長(街長)為補充;基礎網格內還可吸收樓長、院長和“五老人員”(老黨員、老干部、老教師、老政法干警、老復轉軍人)等各類社區(村)志愿者擔任“網格協管員”。為加強對社區(村)網格化管理的指導監督,在基本網格設“網格指導員”一人,由鎮包村機關干部兼任。網格管理人員應由政治可靠,綜合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熱愛社區(村)工作的人員擔任。

三是明確工作職責。健全完善“三長一員”(網格長、網格服務管理員、網格協管員、網格指導員)工作職責,建立起溝通順暢、配合密切的工作機制,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為網格內群眾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管理。

四是完善工作制度。進一步完善常態化走訪制度、民情工作日志制度、掛牌服務制度、事項代辦制度、工作例會制度、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教育培訓制度,向制度管理要效益,提升網格服務管理員綜合素質,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更好的網格化服務管理。

我鎮將認真聽從上級的安排,端正工作態度,積極爭取上級支持,把解決上述問題納入議事日程,踏實、有條不紊地解決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