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理賠管理范文10篇
時間:2024-05-15 05: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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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理賠問題管理論文
[摘要]保險理賠是保險公司經營的重要環節,然而我國保險理賠運行現狀不甚理想,“理賠難”現象比較突出,主要體現在現場勘查難、調查取證難、理賠控制難、依法經營難。之所以存在這些問題,是因為現有的社會環境直接影響著理賠效率,如法制環境不健全、誠信環境不理想、人才環境不適應、政府職責不明確等。保險業應與時俱進,完善法制環境;同心同德,建設保險誠信;以人為本,提高員工素質;加強合作,利用保險公估資源;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提高保險理賠效率。
保險理賠既是保險業務處理程序的最后環節,又是評估其他工作效率的最佳手段。更是保險人履行經濟補償和社會管理職能的具體體現,是驗證保險公司業務質量和服務質量最重要的環節,通過處理理賠糾紛可以發現保險公司在業務承保這個“進口”和后續服務中存在的問題。一般說來,保險理賠工作的基本程序如下:接受出險通知——現場勘查(包括查看出險地點、時間,查明出險原因,了解保險標的受損情況)——責任審核(包括審核保險事故是否發生在保險標的上,是否發生在保單載明的地點,是否發生在保險合同的有效期限內,要求賠償的人是否有權提出要求,保險事故發生的結果是否可以構成要求賠償的條件等)——損失核算(包括保險標的實際損失和發生的一些直接費用)——損余物資處理——賠款給付——代位追償。保險理賠工作一般應堅持“主動、迅速、準確、合理”的原則。所謂主動,是指保險人應主動深入現場開展理賠工作;所謂迅速,是指保險人應按法律規定的時間,及時賠付,不拖延;所謂準確,是指計算賠付金額應力求準確,不惜賠,也不濫賠;所謂合理,是指賠付要合情合理,樹立實事求是的作風,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既符合保險條款的規定,又符合實際情況。然而我國保險公司的理賠服務卻還遠遠達不到以上要求,“理賠難”的現象比較普遍。
一、我國保險理賠低效率的表現
(一)現場勘查難。保險公司有關理賠的規章制度要求第一現場勘查率力爭達100%,而實際工作中卻達不到70%。雖然,保險條款和索賠須知明確要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災害事故,要在第一時間通知保險公司??蓪嶋H上,由于缺乏法律層面的理賠規定,加之執法人員的職業素質和事故當事人的不良動機,使保險理賠的責任判定和實際損失的認定,充滿了不確定因素。
(二)調查取證難。為了準確認定責任損失,防止騙?,F象的發生,保險公司一般都會制定嚴謹的理賠程序,依據氣象、水文、公檢法等代表國家權威部門或關聯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作為理賠處理的重要或唯一證據。但從目前來看不盡如人意,取得證明文件的手續過于繁瑣,給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索賠帶來了較多的麻煩。更甚者,一些部門為了營利目的,不負責任的亂出證明。對權力部門的過分依賴,使得保險公司理賠工作效率大幅降低,支出了許多本不該支付的賠款。
(三)理賠控制難。一是保險理賠的專業技術咨詢鑒定系統缺失,常常引發理賠爭議。二是業內信息披露系統缺失,業內外的黑名單制度尚未推行,不法之徒逍遙法外,使保險公司防不勝防。三是詢報價系統失真,市場信息的權威性及傳遞損耗,極易增加賠付成本。四是保險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缺失,里外勾結,共同謀利的現象不斷發生,利用了保險公司自身管理的缺陷,使管理者防不勝防。
醫療保險理賠中病案管理作用論文
論文關鍵詞:病案管理醫療保險理賠
論文摘要:隨著社會進步和社會保障體系的不斷完善,醫療保險已經和我們每個人的關系越來越密切。作為醫療保險機構支付和理賠醫療費用重要依據的病案,必須對其進行科學合理的管理,才能使其發揮作用。本文從病案書寫質量、病案的完整性,病案的供應和保存等幾個方面,從病案管理的角度,簡單闡述了其在醫療保險理賠中的作用。
隨著社會進步和社會保障體系的不斷完善,醫療保險(Medicalcare)作為國家和社會向法定范圍內的勞動者提供預防和治療疾病、傷殘的費用和服務的一種社會保險,已和我們的生活越來越密切。按醫療保險的實施方式分為2種:一種是國家強制的法定保險,由政府醫療保險管理機構統籌管理,其目標是廣覆蓋,低保障;另一種是自愿保險,由商業保險機構負責接保和理賠個人自愿投保的醫療保險。
病案(MedicalRecord)作為一種醫療檔案是醫務人員對病人的診斷、檢查、治療、護理所做的客觀真實的文字記錄,對病案科學合理的管理至關重要,它已成為醫療保險機構支付和理賠醫療費用的重要依據。
1病案的書寫質量管理直接影響醫療保險機構的支付和理賠
1.1病案首頁是病人結束住院診治的總結其所反應的信息為測算醫療保險費率提供較完善的統計數據。為社保機構考評、監督醫院的服務質量、技術水平提供了量化指標。其書寫要點是應填項目必須填寫正確,完整,特別是正確的疾病和手術操作分類的編碼,關系到理賠的費率。例如臨床上“畸胎瘤”的性質一定要根據病理報告的描述進行良、惡性腫瘤,包括交界惡性腫瘤的區分。這就要求醫生要書寫規范的疾病診斷名稱,疾病編碼人員也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熟練的編碼技術。
保險理賠相關問題研究論文
[摘要]保險理賠是保險公司經營的重要環節,然而我國保險理賠運行現狀不甚理想,“理賠難”現象比較突出,主要體現在現場勘查難、調查取證難、理賠控制難、依法經營難。之所以存在這些問題,是因為現有的社會環境直接影響著理賠效率,如法制環境不健全、誠信環境不理想、人才環境不適應、政府職責不明確等。保險業應與時俱進,完善法制環境;同心同德,建設保險誠信;以人為本,提高員工素質;加強合作,利用保險公估資源;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提高保險理賠效率。
保險理賠既是保險業務處理程序的最后環節,又是評估其他工作效率的最佳手段。更是保險人履行經濟補償和社會管理職能的具體體現,是驗證保險公司業務質量和服務質量最重要的環節,通過處理理賠糾紛可以發現保險公司在業務承保這個“進口”和后續服務中存在的問題。一般說來,保險理賠工作的基本程序如下:接受出險通知——現場勘查(包括查看出險地點、時間,查明出險原因,了解保險標的受損情況)——責任審核(包括審核保險事故是否發生在保險標的上,是否發生在保單載明的地點,是否發生在保險合同的有效期限內,要求賠償的人是否有權提出要求,保險事故發生的結果是否可以構成要求賠償的條件等)——損失核算(包括保險標的實際損失和發生的一些直接費用)——損余物資處理——賠款給付——代位追償。保險理賠工作一般應堅持“主動、迅速、準確、合理”的原則。所謂主動,是指保險人應主動深入現場開展理賠工作;所謂迅速,是指保險人應按法律規定的時間,及時賠付,不拖延;所謂準確,是指計算賠付金額應力求準確,不惜賠,也不濫賠;所謂合理,是指賠付要合情合理,樹立實事求是的作風,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既符合保險條款的規定,又符合實際情況。然而我國保險公司的理賠服務卻還遠遠達不到以上要求,“理賠難”的現象比較普遍。
一、我國保險理賠低效率的表現
(一)現場勘查難。保險公司有關理賠的規章制度要求第一現場勘查率力爭達100%,而實際工作中卻達不到70%。雖然,保險條款和索賠須知明確要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災害事故,要在第一時間通知保險公司。可實際上,由于缺乏法律層面的理賠規定,加之執法人員的職業素質和事故當事人的不良動機,使保險理賠的責任判定和實際損失的認定,充滿了不確定因素。
(二)調查取證難。為了準確認定責任損失,防止騙?,F象的發生,保險公司一般都會制定嚴謹的理賠程序,依據氣象、水文、公檢法等代表國家權威部門或關聯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作為理賠處理的重要或唯一證據。但從目前來看不盡如人意,取得證明文件的手續過于繁瑣,給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索賠帶來了較多的麻煩。更甚者,一些部門為了營利目的,不負責任的亂出證明。對權力部門的過分依賴,使得保險公司理賠工作效率大幅降低,支出了許多本不該支付的賠款。
(三)理賠控制難。一是保險理賠的專業技術咨詢鑒定系統缺失,常常引發理賠爭議。二是業內信息披露系統缺失,業內外的黑名單制度尚未推行,不法之徒逍遙法外,使保險公司防不勝防。三是詢報價系統失真,市場信息的權威性及傳遞損耗,極易增加賠付成本。四是保險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缺失,里外勾結,共同謀利的現象不斷發生,利用了保險公司自身管理的缺陷,使管理者防不勝防。
保險理賠效率論文
【論文關鍵詞】:保險理賠理賠工作理賠效率
【論文摘要】:目前,中國保險業的發展雖然說已經有一段時間,現在仍然有很多人很難接受保險,也許由于保險的宣傳力度不到位,但更多的在于保險業發展的自身存在一定問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理賠難"的問題。這是我國保險業亟待解決的問題,文章主要通過保險理賠的概念,來界定以及理賠工作總的原則結合保險理賠存在的具體問題,提出了在理賠程序、公估機制以及理賠人員素質等方面,在當前還是有一點意義的措施。
提到買保險,很多人很不屑。在很多老百姓看來,當保險公司請求你買保險的時候,可以毫不夸張的說你甚至比上帝還親切,但等到問題真的發生了,你去要求索賠的時候,保險公司會找出很多所謂正當的理由,要么說你的情況不具備理賠的條件即是拒絕理賠,要么就是答應理賠但是想方設法理賠很少的一部分,這就是目前我們中國大部分老百姓對保險的感受和態度,雖然這種對保險的說法有點過于片面或者說是有點認識上的扭曲,但至少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國保險業存在的問題,簡單的說就是"買保險容易,理賠難"的問題。人們買保險的目的就是能夠對未來不可預測的風險起到一定的保障防范作用,其實我認為更多的是得到一種心理的寄托,畢竟風險出現的概率不是很大,但如果說保險公司在風險出現的時候他們不能給予快捷合理的理賠,那人們的心理肯定會受到一定的創傷和打擊,也許他們的損失數額不是很大,但是我認為他們的創傷更多的就像是被曾經信任的人欺騙了他們,一種上當受騙的感覺,試想一下他們還會再次購買保險嗎?中國的保險業要真是這樣那還會有前途嗎?要想使中國老百姓的觀念改變,使他們覺得買保險就好像是找到一個可以信賴的朋友。我認為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完善保險理賠機制和效率。文章就是基于已經充分認識保險理賠的重要性,通過界定保險理賠的概念及其保險理賠工作的原則,結合我國當前保險理賠的問題和存在的原因,從而最終提出提高我國保險效率的應對策略。為中國保險公司在面對已經全面開放的保險市場,國外保險公司進入的激烈競爭態勢的情況下提出一點參考意見。
一、保險理賠的概念及其理賠工作的原則
保險理賠是指在接受被保險人的索賠請求并進行現場查勘與取證的基礎上,展開保險責任的審定、賠款理算,最終達致賠付損失的決定或因損失不屬保險責任而拒絕賠償。保險理賠工作從接受被保險人的損失通知開始,經過現場查勘、責任審定、賠款計算,最后向保險人(或收益人)支付或給付款項,是一項比較復雜而又繁重的工作。保險工作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
首先要樹立為生產服務,為群眾服務的知道思想。雖然很多人聽起來也許覺得空話,但它必須作為保險經營與管理的重要原則和知道思想。當發生災害事故后,保險人要急被保險人之急,千方百計避免擴大損失,盡量減輕因災害事故造成的影響,及時支付賠款,幫助企業或個人及早恢復生產或重建家園,以保證生產、經營的持續進行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保險理賠工作研究論文
一、保險理賠的概念及其理賠工作的原則
保險理賠是指在接受被保險人的索賠請求并進行現場查勘與取證的基礎上,展開保險責任的審定、賠款理算,最終達致賠付損失的決定或因損失不屬保險責任而拒絕賠償。保險理賠工作從接受被保險人的損失通知開始,經過現場查勘、責任審定、賠款計算,最后向保險人(或收益人)支付或給付款項,是一項比較復雜而又繁重的工作。保險工作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
首先要樹立為生產服務,為群眾服務的知道思想。雖然很多人聽起來也許覺得空話,但它必須作為保險經營與管理的重要原則和知道思想。當發生災害事故后,保險人要急被保險人之急,千方百計避免擴大損失,盡量減輕因災害事故造成的影響,及時支付賠款,幫助企業或個人及早恢復生產或重建家園,以保證生產、經營的持續進行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其次要重合同、守信用、依法辦事。保險人是否履行合同,就看其是否嚴格履行經濟補償義務。因此,保險方在處理陪案時,必須加強法制觀念,嚴格按條款辦事,該賠的一定要賠,而且要賠足;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的損失,不濫賠,同時還要向被保險人講明道理。要依法辦事,堅持重合同、守信用,只有這樣,才能樹立保險的信譽,擴大保險的積極影響。
最后要堅持實事求是,貫徹"八"字理賠原則。即"主動、迅速、準確、合理",是保險工作者在長期的工作實踐中總結出的經驗,是理賠工作的基本要求。"主動"就是要求保險理賠人員對出險的案件,要積極、主動地進行調查和現場查勘,掌握出險的情況,進行事故分析,確定保險責任。"迅速"就是要抓緊處理賠案,對賠案查的準,辦的快,賠的及時。"準確"就是要求保險理賠人員從查勘、定損以至賠款計算,都要做到準確無誤,不錯賠,不濫賠。"合理"就是要求賠償工作中,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堅持按條款辦事,在許多情況下,要結合具體安慶進行準確定性,必要時還要結合實際情況有一定的靈活性。理賠工作的"八字"原則是辨證的統一體,不可偏廢,如果片面追求速度,不深入調查了解。當然,如果只追求正確、合理、忽視速度,不講效率,雖然賠款計算準確,但卻耽誤了恢復生產和安定生活的時間,也是不可取的??偟囊髴搹纳a出發,為保戶著想,又要講效益。
二、當前我國保險理賠中的問題及原因
保險理賠問題分析論文
[摘要]保險理賠是保險公司經營的重要環節,然而我國保險理賠運行現狀不甚理想,“理賠難”現象比較突出,主要體現在現場勘查難、調查取證難、理賠控制難、依法經營難。之所以存在這些問題,是因為現有的社會環境直接影響著理賠效率,如法制環境不健全、誠信環境不理想、人才環境不適應、政府職責不明確等。保險業應與時俱進,完善法制環境;同心同德,建設保險誠信;以人為本,提高員工素質;加強合作,利用保險公估資源;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提高保險理賠效率。
保險理賠既是保險業務處理程序的最后環節,又是評估其他工作效率的最佳手段。更是保險人履行經濟補償和社會管理職能的具體體現,是驗證保險公司業務質量和服務質量最重要的環節,通過處理理賠糾紛可以發現保險公司在業務承保這個“進口”和后續服務中存在的問題。一般說來,保險理賠工作的基本程序如下:接受出險通知——現場勘查(包括查看出險地點、時間,查明出險原因,了解保險標的受損情況)——責任審核(包括審核保險事故是否發生在保險標的上,是否發生在保單載明的地點,是否發生在保險合同的有效期限內,要求賠償的人是否有權提出要求,保險事故發生的結果是否可以構成要求賠償的條件等)——損失核算(包括保險標的實際損失和發生的一些直接費用)——損余物資處理——賠款給付——代位追償。保險理賠工作一般應堅持“主動、迅速、準確、合理”的原則。所謂主動,是指保險人應主動深入現場開展理賠工作;所謂迅速,是指保險人應按法律規定的時間,及時賠付,不拖延;所謂準確,是指計算賠付金額應力求準確,不惜賠,也不濫賠;所謂合理,是指賠付要合情合理,樹立實事求是的作風,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既符合保險條款的規定,又符合實際情況。然而我國保險公司的理賠服務卻還遠遠達不到以上要求,“理賠難”的現象比較普遍。
一、我國保險理賠低效率的表現
(一)現場勘查難。保險公司有關理賠的規章制度要求第一現場勘查率力爭達100%,而實際工作中卻達不到70%。雖然,保險條款和索賠須知明確要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災害事故,要在第一時間通知保險公司??蓪嶋H上,由于缺乏法律層面的理賠規定,加之執法人員的職業素質和事故當事人的不良動機,使保險理賠的責任判定和實際損失的認定,充滿了不確定因素。
(二)調查取證難。為了準確認定責任損失,防止騙保現象的發生,保險公司一般都會制定嚴謹的理賠程序,依據氣象、水文、公檢法等代表國家權威部門或關聯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作為理賠處理的重要或唯一證據。但從目前來看不盡如人意,取得證明文件的手續過于繁瑣,給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索賠帶來了較多的麻煩。更甚者,一些部門為了營利目的,不負責任的亂出證明。對權力部門的過分依賴,使得保險公司理賠工作效率大幅降低,支出了許多本不該支付的賠款。
(三)理賠控制難。一是保險理賠的專業技術咨詢鑒定系統缺失,常常引發理賠爭議。二是業內信息披露系統缺失,業內外的黑名單制度尚未推行,不法之徒逍遙法外,使保險公司防不勝防。三是詢報價系統失真,市場信息的權威性及傳遞損耗,極易增加賠付成本。四是保險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缺失,里外勾結,共同謀利的現象不斷發生,利用了保險公司自身管理的缺陷,使管理者防不勝防。
保險理賠問題分析論文
[摘要]保險理賠是保險公司經營的重要環節,然而我國保險理賠運行現狀不甚理想,“理賠難”現象比較突出,主要體現在現場勘查難、調查取證難、理賠控制難、依法經營難。之所以存在這些問題,是因為現有的社會環境直接影響著理賠效率,如法制環境不健全、誠信環境不理想、人才環境不適應、政府職責不明確等。保險業應與時俱進,完善法制環境;同心同德,建設保險誠信;以人為本,提高員工素質;加強合作,利用保險公估資源;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提高保險理賠效率。
保險理賠既是保險業務處理程序的最后環節,又是評估其他工作效率的最佳手段。更是保險人履行經濟補償和社會管理職能的具體體現,是驗證保險公司業務質量和服務質量最重要的環節,通過處理理賠糾紛可以發現保險公司在業務承保這個“進口”和后續服務中存在的問題。一般說來,保險理賠工作的基本程序如下:接受出險通知——現場勘查(包括查看出險地點、時間,查明出險原因,了解保險標的受損情況)——責任審核(包括審核保險事故是否發生在保險標的上,是否發生在保單載明的地點,是否發生在保險合同的有效期限內,要求賠償的人是否有權提出要求,保險事故發生的結果是否可以構成要求賠償的條件等)——損失核算(包括保險標的實際損失和發生的一些直接費用)——損余物資處理——賠款給付——代位追償。保險理賠工作一般應堅持“主動、迅速、準確、合理”的原則。所謂主動,是指保險人應主動深入現場開展理賠工作;所謂迅速,是指保險人應按法律規定的時間,及時賠付,不拖延;所謂準確,是指計算賠付金額應力求準確,不惜賠,也不濫賠;所謂合理,是指賠付要合情合理,樹立實事求是的作風,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既符合保險條款的規定,又符合實際情況。然而我國保險公司的理賠服務卻還遠遠達不到以上要求,“理賠難”的現象比較普遍。
一、我國保險理賠低效率的表現
(一)現場勘查難。保險公司有關理賠的規章制度要求第一現場勘查率力爭達100%,而實際工作中卻達不到70%。雖然,保險條款和索賠須知明確要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災害事故,要在第一時間通知保險公司??蓪嶋H上,由于缺乏法律層面的理賠規定,加之執法人員的職業素質和事故當事人的不良動機,使保險理賠的責任判定和實際損失的認定,充滿了不確定因素。
(二)調查取證難。為了準確認定責任損失,防止騙?,F象的發生,保險公司一般都會制定嚴謹的理賠程序,依據氣象、水文、公檢法等代表國家權威部門或關聯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作為理賠處理的重要或唯一證據。但從目前來看不盡如人意,取得證明文件的手續過于繁瑣,給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索賠帶來了較多的麻煩。更甚者,一些部門為了營利目的,不負責任的亂出證明。對權力部門的過分依賴,使得保險公司理賠工作效率大幅降低,支出了許多本不該支付的賠款。
(三)理賠控制難。一是保險理賠的專業技術咨詢鑒定系統缺失,常常引發理賠爭議。二是業內信息披露系統缺失,業內外的黑名單制度尚未推行,不法之徒逍遙法外,使保險公司防不勝防。三是詢報價系統失真,市場信息的權威性及傳遞損耗,極易增加賠付成本。四是保險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缺失,里外勾結,共同謀利的現象不斷發生,利用了保險公司自身管理的缺陷,使管理者防不勝防。
保險理賠相關問題研究論文
[摘要]保險理賠是保險公司經營的重要環節,然而我國保險理賠運行現狀不甚理想,“理賠難”現象比較突出,主要體現在現場勘查難、調查取證難、理賠控制難、依法經營難。之所以存在這些問題,是因為現有的社會環境直接影響著理賠效率,如法制環境不健全、誠信環境不理想、人才環境不適應、政府職責不明確等。保險業應與時俱進,完善法制環境;同心同德,建設保險誠信;以人為本,提高員工素質;加強合作,利用保險公估資源;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提高保險理賠效率。
保險理賠既是保險業務處理程序的最后環節,又是評估其他工作效率的最佳手段。更是保險人履行經濟補償和社會管理職能的具體體現,是驗證保險公司業務質量和服務質量最重要的環節,通過處理理賠糾紛可以發現保險公司在業務承保這個“進口”和后續服務中存在的問題。一般說來,保險理賠工作的基本程序如下:接受出險通知——現場勘查(包括查看出險地點、時間,查明出險原因,了解保險標的受損情況)——責任審核(包括審核保險事故是否發生在保險標的上,是否發生在保單載明的地點,是否發生在保險合同的有效期限內,要求賠償的人是否有權提出要求,保險事故發生的結果是否可以構成要求賠償的條件等)——損失核算(包括保險標的實際損失和發生的一些直接費用)——損余物資處理——賠款給付——代位追償。保險理賠工作一般應堅持“主動、迅速、準確、合理”的原則。所謂主動,是指保險人應主動深入現場開展理賠工作;所謂迅速,是指保險人應按法律規定的時間,及時賠付,不拖延;所謂準確,是指計算賠付金額應力求準確,不惜賠,也不濫賠;所謂合理,是指賠付要合情合理,樹立實事求是的作風,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既符合保險條款的規定,又符合實際情況。然而我國保險公司的理賠服務卻還遠遠達不到以上要求,“理賠難”的現象比較普遍。
一、我國保險理賠低效率的表現
(一)現場勘查難。保險公司有關理賠的規章制度要求第一現場勘查率力爭達100%,而實際工作中卻達不到70%。雖然,保險條款和索賠須知明確要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災害事故,要在第一時間通知保險公司。可實際上,由于缺乏法律層面的理賠規定,加之執法人員的職業素質和事故當事人的不良動機,使保險理賠的責任判定和實際損失的認定,充滿了不確定因素。
(二)調查取證難。為了準確認定責任損失,防止騙?,F象的發生,保險公司一般都會制定嚴謹的理賠程序,依據氣象、水文、公檢法等代表國家權威部門或關聯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作為理賠處理的重要或唯一證據。但從目前來看不盡如人意,取得證明文件的手續過于繁瑣,給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索賠帶來了較多的麻煩。更甚者,一些部門為了營利目的,不負責任的亂出證明。對權力部門的過分依賴,使得保險公司理賠工作效率大幅降低,支出了許多本不該支付的賠款。
(三)理賠控制難。一是保險理賠的專業技術咨詢鑒定系統缺失,常常引發理賠爭議。二是業內信息披露系統缺失,業內外的黑名單制度尚未推行,不法之徒逍遙法外,使保險公司防不勝防。三是詢報價系統失真,市場信息的權威性及傳遞損耗,極易增加賠付成本。四是保險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缺失,里外勾結,共同謀利的現象不斷發生,利用了保險公司自身管理的缺陷,使管理者防不勝防。
保險理賠效率分析論文
一、保險理賠的概念及其理賠工作的原則
保險理賠是指在接受被保險人的索賠請求并進行現場查勘與取證的基礎上,展開保險責任的審定、賠款理算,最終達致賠付損失的決定或因損失不屬保險責任而拒絕賠償。保險理賠工作從接受被保險人的損失通知開始,經過現場查勘、責任審定、賠款計算,最后向保險人(或收益人)支付或給付款項,是一項比較復雜而又繁重的工作。保險工作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
首先要樹立為生產服務,為群眾服務的知道思想。雖然很多人聽起來也許覺得空話,但它必須作為保險經營與管理的重要原則和知道思想。當發生災害事故后,保險人要急被保險人之急,千方百計避免擴大損失,盡量減輕因災害事故造成的影響,及時支付賠款,幫助企業或個人及早恢復生產或重建家園,以保證生產、經營的持續進行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其次要重合同、守信用、依法辦事。保險人是否履行合同,就看其是否嚴格履行經濟補償義務。因此,保險方在處理陪案時,必須加強法制觀念,嚴格按條款辦事,該賠的一定要賠,而且要賠足;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的損失,不濫賠,同時還要向被保險人講明道理。要依法辦事,堅持重合同、守信用,只有這樣,才能樹立保險的信譽,擴大保險的積極影響。
最后要堅持實事求是,貫徹"八"字理賠原則。即"主動、迅速、準確、合理",是保險工作者在長期的工作實踐中總結出的經驗,是理賠工作的基本要求。"主動"就是要求保險理賠人員對出險的案件,要積極、主動地進行調查和現場查勘,掌握出險的情況,進行事故分析,確定保險責任。"迅速"就是要抓緊處理賠案,對賠案查的準,辦的快,賠的及時。"準確"就是要求保險理賠人員從查勘、定損以至賠款計算,都要做到準確無誤,不錯賠,不濫賠。"合理"就是要求賠償工作中,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堅持按條款辦事,在許多情況下,要結合具體安慶進行準確定性,必要時還要結合實際情況有一定的靈活性。理賠工作的"八字"原則是辨證的統一體,不可偏廢,如果片面追求速度,不深入調查了解。當然,如果只追求正確、合理、忽視速度,不講效率,雖然賠款計算準確,但卻耽誤了恢復生產和安定生活的時間,也是不可取的??偟囊髴搹纳a出發,為保戶著想,又要講效益。
二、當前我國保險理賠中的問題及原因
政府種植業保險理賠工作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有關部門:
為認真做好政策性農業保險理賠工作,切實把國家惠農政策落實到位,經縣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政策性農業保險理賠工作
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有利于增強農業生產抗御自然災害風險能力,建立健全農業支持保護體系,推進現代農業發展,是國家的一項重大惠民政策,是我省28項民生工程之一。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成功開展的生命力在于農民群眾能否得實惠,對政策的貫徹執行是否滿意。因此,要把保險理賠工作真正做到位,做到及時、迅速、依法、合理地理賠,確保發生一起,迅速理賠一起。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政策性農業保險理賠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把這項惠民政策落到實處。
二、準確把握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理賠程序
各鄉鎮(開發區)要按照“市場運作、政府主導”的原則,迅速建立由分管此項工作的副鄉鎮長(副主任)任站長,財政所長、農村經濟技術工作站站長為成員的政策性農業保險代辦站,具體負責農業保險理賠工作。代辦站要建立由保險機構和農技站人員為成員的農險核損理賠專家小組,負責做好責任界定、現場察勘和定損工作。理賠工作具體程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