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離任審計范文10篇

時間:2024-05-16 10: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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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離任審計

漫談農業稅免除前后農民收支情況

摘要:我國自上世紀80年代末實施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以來,已有十多年的歷程。在此期間,離任審計從探尋、摸索階段,逐步走向完善與成熟。但在離任審計中,由于主客觀因素的影響,也出現了這樣或那樣的問題,針對當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的現狀及出現的問題進行了探討,并對加強和規范這一項新的審計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議及對策。

關鍵詞:離任審計;廉政建設;經濟責任

1領導干部離任審計概述

1.1領導干部離任審計的作用

干部離任審計是指在各級領導干部任期屆滿,或者在其任期內提升、調任、免職、辭職、退休時對其在任期內經費收支管理、業務管理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應承擔的責任進行的權威認定。

領導干部離任審計是經濟責任審計中的一種形式,經濟責任審計包括定期審計、任期審計、重點審計和離任審計四種形式,其中以定期審計、任期審計為基礎,以離任審計為重點,未經審計不得解除離任干部的經濟責任。離任審計為進一步客觀、公正評價和使用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據,符合當前的官員選拔和任免制度,同時也拓寬了干部監督、考核的渠道。領導干部離任審計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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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領導干部離任交接制度規劃

為規范公司領導干部離任交接工作,明確離任交接各方職責、內容、程序方法,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一條離任交接對象

離任交接的主要對象為:因調任、提拔、轉崗、免職、辭(離)職等崗位變動的所有人員。

一般管理崗位人員離任交接工作,由部門負責人確定,比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條離任交接內容

一、工作目標任務交接:年度/月度工作目標、預算及執行情況、公司重大決策執行情況、重大事故及善后處理情況、尚未完成的重要工作、未履行的承諾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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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工商行政管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自1999年按省局要求開展負責人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以來,我局按照《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規定》的要求,對離任的基層分局局長、協會秘書長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現在就如何開展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談談一些看法。

一、開展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作用

1、有利于規范干部行為,促進廉政建設。經濟責任審計立足于財務收支審計,落腳點在于查明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個人經濟責任,既對事又對人,而且審計涉及領導干部一般任職期間較長,這樣能夠發現年度財務收支審計、專項審計不易發現的問題,有利于揭露和懲治腐敗行為。另外,經濟責任審計著眼于防范,健全監督制約機制,有利于發現財務管理漏洞,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提高財務管理水平,促使領導干部自我約束,增強紀律觀念,促進廉政建設。

2、有利于加強干部監管,促進干部使用。實施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倡導定性與定量相結合,聯系領導干部任期目標。通過對相關經濟指標、任期工作業績等情況的分析考核,能夠達到客觀、公正地確認領導干部經濟業績,全面評價其任期業績的目的,為正確評價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據,同時有利于干部更好地履行職責,防止短期行為。

3.有利于劃清經濟責任,促進工作開展。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立足領導干部所在部門、單位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一方面能夠摸清家底,有利于繼任者了解接任單位的真實情況,明確工作思路,縮短適應期,盡快進入角色;另一方面由于明確離任者的經濟責任,事實上也就劃清了前后任的責任,改變了“新官不理舊賬,舊官一走了之”的不良狀況,有利于工作的交接,保持工作的連續性。

二、目前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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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離任審計匯報參考

縣的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工作經過兩年的運行,總之。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加強了干部監督管理,加強了黨風廉政建設,減少了弄虛作假,嚴肅了財經紀律,堵塞了不正之風。但是也清醒地認識到這項工作還有不少需要改進的地方,如在審計結果的處理上還失之于寬,離任審計在正確評價干部政績和干部使用中所占的份量還不夠等,今后的工作中我要逐步加以完善,使離任審計為建設高素質的干部隊伍,推進反腐倡廉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

縣委針對干部離任前后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年以來。從強化干部監督工作入手,全縣實行了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制度。兩年多來,結合縣委的干部調整工作,先后對鄉科級干部進行了三次離任審計,共審計51個單位58人,取得了良好效果。從兩年多來的實踐看,這項工作的開展有效地加強了干部任期終結前后的經濟責任,促進了干部廉潔自律和黨風廉政建設,為新形勢下加強干部管理和監督做出了積極有益的探索。

一、干部離任審計制度的提出

縣委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干部政策,干部隊伍建設歷來是黨的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近年來。干部的考察、任用、教育、監督等環節嚴格把關,造就了一支擁有較高素質的干部隊伍。但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改革的不斷深化,干部隊伍中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特別是干部離任前后,往往是考察了解、監督管理干部的關鍵時期,容易成為誘發違紀和不正之風的特殊時期。例如,有的干部弄虛作假,虛報浮夸,任時處處先進,欣欣向榮,離任后水落石出,債臺高筑;有些領導干部調走數年,車輛隨人走,手機長期用,欠帳不歸還;有的領導干部借離任之機,以權謀私,突擊進人,突擊花錢,干部群眾中造成很壞的影響。

雖然發生在極少數干部身上,上述這些問題。但性質惡劣,危害嚴重,侵蝕著干部隊伍,敗壞了黨的形象,如不及時解決,必然造成惡性循環,導致腐敗現象蔓延。年初,縣委根據這一情況,經過認真研究,決定在全縣實行干部離任審計制度,要求領導干部離任時要做到三清二白”即車清、通訊工具清、財務手續清,使走的清白,接的明白,從制度上加強對干部的監督管理,堵塞不正之風的根源。

二、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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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新戰略初探

摘要:企業發展為我國的經濟發展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了動力,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加財政稅收做出了巨大貢獻。企業在控制風險的時候,如何提高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與準確性、及時預測出企業經營過程中可能面臨的問題以及市場動向,已經成為了一個日益重要的問題。本文就企業的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管理做了幾點分析,從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的現狀、問題及策略等方面做出了幾點合理化的建議。

關鍵詞: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新戰略

探討新型的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準則吸取了國內外先進經驗,在已有的知識經驗體系中不斷創新研究,發展到目前已經呈現出層次分明、內容全面、結構完善的良好現狀。改革之后的新型審計準則中,企業的經營和管理者更加看重審計工作對于風險的預測以及評估能力,逐漸運用審計工作對公司以及企業的生產現狀和發展方向作出理論性指導,根據審計人員作出的審計報告合理分析當前企業的發展現狀,為企業下一步發展方向提供了科學的數據性建議。

一、現存問題

(一)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缺乏獨立性、界定模糊。在我國企業的經營中,有些地方的企業存在著把離任經濟責任規劃到監督部門或者財政部門的情況,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缺乏獨立性。在某些企業中,對于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這一概念還有著模糊的認知,因此沒有設立正規的審計部門,也沒有專門從事企業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專業人員。(二)進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很難在短期內出審計成效。對于企業的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人員,在人才選用的時候,大多會把重點放在對財務專業知識的考核與了解中,過于追求形式上的專業化,受著審計就是查賬的傳統觀念的制約,大多數企業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人員對于經營與發展的專業知識了解程度不高,審計范圍只限于查賬,并不能對企業發展的其他方面做出合理科學的建議,導致企業的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無法取得創新性的發展。

二、采取積極對策,構建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新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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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政領導干部離任審計論文

一、當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1995年,山東荷澤地區率先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試點以來,各地陸續進行了參觀學習,并進行了推廣實行,探索出了一些經驗和成效。一是初步建立了離任審計制度。正式把審計監督納入干部監督管理的軌道,初步形成了組織監督、紀律監督和審計監督有機結合的干部監督管理新機制,使離任審計工作走向制度化;二是初步規范了離任審計的操作方法。制訂了《離任審計實行辦法》,對離任審計的范圍、內容、程序、方法、紀律和成果應用都作了規范,使離任審計有章可循;三是初步取得了離任審計效果。通過離任審計,既檢查糾正了財務管理中的違紀違規問題,又為組織部門安排使用干部提供了參考依據。僅山東荷澤地區三年來,參照審計結果,使226名干部得到提拔重用,114名干部受到誡勉、降免職和黨紀政紀處理,75個單位82名干部被取消榮譽,15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充分顯示了離任審計在干部監督管理中的作用。難怪組織部門概嘆“不審不知道,一審全明了,離任審計好,監督少不了”。

但是對照中央“兩辦”的規定,從實際操作的情況看,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工作還存在以下問題:

1.離任審計工作的認識統一不夠。1999年5月中央兩辦規定下發以來,各地雖然相應制定了試行辦法,但對離任審計的宣傳不力,黨政領導的認識不高,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不夠,離任審計工作尚未到位,致使離任審計工作執行混亂,流于形式,審計結果的運用受到影響,基本上把離任審計混淆于常規審計。如有的地方中央兩辦規定下發后,熟視無睹,無動于衷;有的審計機關對離任審計期望過高,認識偏激,沒有正確認識到審計認定的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是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干部調任、免(辭)職、退休等提出審查處理意見時的一項參考依據,而不是全部依據。離任審計是加強干部管理的一種重要手段,而不是全部手段。

2.離任審計制度的落實到位不夠。離任審計制度的落實涉及到組織、紀檢和審計三家。這也正是干部監督機制的聯合體現。有一個環節不落實,離任審計工作就會受到影響。從目前多數地方執行的情況來看,普遍存在審計結果的落實不夠,最明顯的就是“先任后審”的逆程序作法,這種“馬后炮”式的審計,給審計人員核實問題,搜集證據、征求意見、處理問題、落實結論等帶來諸多不便,特別是辦理了調任、轉任、升遷的領導干部若發現了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給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督部門處理問題帶來更大的難度,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如某地有一領導干部2個月前已下文轉任某局局長,組織部才委托進行離任審計,結果審計中發現原單位的財務違紀,處理時組織部門認為已作安排,不便推翻,使這次離任審計結論得不到落實。

3.離任審計方案的可操作性不強。現行的離任審計制度中審計范圍、程序、紀律和結果運用都是硬性規定了的,但在實際操作中離任審計的對象、內容、方法、質量要求、責任界定、評價標準以及離任審計各方的風險責任等方面都顯得不夠具體明確。比如審計對象上,如何規范立項,正確處理審計對象多而時間要求緊與審計力量少、經費少而工作要求高的矛盾;審計內容上有下屬單位的是全面審計還是只審所在機關的財政財務;在評價標準上,應把握什么樣的評價范圍和標準?在風險責任上,組織、審計、紀檢和被審計單位在離任審計工作中應承擔什么風險?審計應達到什么質量標準等等,都沒有一個詳細可操作的規定。致使目前一些離任審計操作中,繁簡不一,標準不同,結果的真實性和效益性受到影響。特別在責任的劃分和評價上,五花八門,空洞單調和不負責任,這顯然有失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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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研究

摘要:離任審計作為事后經濟責任審計,歷來是國家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難題。尤其是行政事業單位在組織和管理體制上具有典型的計劃特征,這更是給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蒙上了一層面紗。因此,本文將以2015年-2017年8家行政事業單位10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情況為案例,通過自身工作開展的實際成效,探討行政事業單位離任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關鍵詞:離任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廳屬單位;領導干部;問題

經濟責任審計一經產生就顯示出其他審計無法替代的作用,不管是在保護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方面,還是在加強領導干部監督管理、促進廉政建設方面都發揮了重要作用。離任審計作為事后經濟責任審計,歷來是國家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難題。尤其是行政事業單位在組織管理體制上具有典型的計劃特征,這更是給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蒙上了一層面紗。目前,行政事業單位離任審計究竟存在哪些問題,如何創新離任審計開展模式,如何對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進行全面客觀的評價是新形勢下所有單位都面臨的重要課題。因此,在當前政治經濟形勢下對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問題開展研究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和參考價值。

一、離任審計的理論基礎和概念

受托責任關系是經濟責任審計產生與發展的理論基礎。在受托責任關系中,委托人無論在主觀上還是客觀上都需要對受托人管理和運用資源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監督。離任審計作為事后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對領導干部在即將終止經濟責任審計關系或者調離所在部門、單位后對其履職情況進行客觀、公正的審查和評價,以分清前后經濟責任人的經營業績和應承擔的經濟責任。離任審計有助于規范干部行為,促使干部自我約束和完善,也有助于發現單位財務管理漏洞,健全財務管理制度。

二、離任審計工作開展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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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任審計的問題及路徑研究

一、離任審計的現實狀況

近年來,各級政府主管部門都加強了對財政性資金的監管和落實,按規定實施了離任審計工作。按規定,經濟責任審計由國家審計機關、內審部門,或外聘會計師事務所完成。作者所在區一般中小學的離任審計大多由區教育局的內部監審部門完成。由于教育監審部門人員配備不足,每當同時遇到多起離任審計任務時,總是要抽調下屬學校的會計骨干協助工作。作為一名基層學校的會計人員,作者曾多次參加所在區教育局的各項內審工作,從具體操作實踐來看,基層內審工作主要存在以下特點:

1、普遍的工作狀況

由于參加內審的會計人員都來自同一個區的學校,各校的經濟業務很相似,會計核算也有統一要求,大家對賬務的處理都很熟悉,一般的會計人員也能發現賬務處理的不當之處。這樣,內審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就相對容易得多。而且,在內審的實際過程中,各校的會計人員也得到了業務上的鍛煉與提高,一舉兩得。所以,大多數離任審計工作都是在主管監審部門的組織下,由下屬學校的會計骨干完成的。這樣的做法,還將會在今后很長一段時間延續下去。

2、存在的問題

1審計對象定位不清離任審計是對領導干部任期內的經濟責任審計,“審”的是經濟事件,評價的領導干部本人。所以在基層操作實踐中常常會有誤區,分不清“審事”還是“說人”。在操作實踐中,內審人員分不清是對賬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評價,還是要對資產的使用效益、財務管理制度的設計與落實評價。其實,在通過了會計核算及內控制度的審核后,評價的是領導干部本人的經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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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干部離任審計調研報告

近年來,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在成為各界關注的熱點的同時,也引起了各級紀檢機關的高度重視。從2005年起,我市紀委會同財政、審計等部門,又開展了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結果的跟蹤監督。經初步實踐,我們覺得對審計結果的跟蹤監督有利于審計成果的運用,有利于嚴格法人的經濟責任,有利于促進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所以,對審計結果的跟蹤監督不僅十分必要,而且還應不斷探索并加以完善。

一、健全離任審計制度的重要性

離任審計也稱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特指旨在明確國家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經營管理責任而進行的審計活動,是整個審計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離任審計除了常規審計所具有的維護財經法規、改善經營管理與出發點之外,主要目的則是分清經濟責任人任職期間在本部門、本單位經濟活動中應當負有的責任,為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兌現承包等提供參考依據。

離任審計一經產生就顯示了其他審計無法替代的作用,無論是在保護國家財產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方面,還是在健全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促進廉政建設方面,都取得了顯著的成效,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建立健全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制度具有以下六個方面的好處:

一是有利于客觀公正評價領導干部。通過對所在單位領導干部任期內政績、德能、財務情況的考核和審計,能對離任者的思想政治素質、工作業績、廉潔自律等方面,有一個全面的公正評價和客觀鑒定。避免“在位是能人,走后是罪人”、“老實人吃虧,投機者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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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學校離任審計問題及對策

[摘要]在新形勢下,我國中職職業教育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地位顯得越來越重要,保障職業教育的健康發展,中職學校校長離任審計,也就顯得尤為重要。當然,離任審計也能夠正確評價中職學校校長在履職期間的功過是非,分清責任,檢驗是否符合中央八項規定。但是,離任審計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現實問題,筆者對此進行了一定程度的解析,以期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重視。

[關鍵詞]中職學校;離任審計;問題及對策

1存在的問題

1.1中職學校離任審計時間明顯滯后。眾所周知,中職學校校長離任審計的根本目的,在于正確評價學校領導干部履職情況,為我黨考核和選拔使用學校校長提供科學參考,也是實施對學校權力制約和監督的一項重要舉措。按中央有關規定,應先審計,后離任,未經審計中職校長不得離任,這樣才能發揮離任審計的監督作用。但從實際情況來看,目前,對大多數中職學校領導干部執行的是“先離任、后審計”。這種做法的缺點:一是離任審計事實上純粹成為一種履職事后應付行為,這種走過場、“馬后炮”,基本喪失了離任審計應有的制約和監督的作用,離任審計的時效性難以體現。二是離任審計小組的有關建議無法得到采納,有些上級主管單位對離任審計監督不夠重視,往往后任不理前任的賬,離任審計成果的利用、轉化率較低,離任審計查出的有些違紀、違規問題帶有普遍性,而政府有關部門對共性問題互相扯皮推諉,不愿處理或處理不到位,直接削弱了離任審計效果,如設備購置費、維修費、辦公費、招待費超標問題、挪用專款問題等,導致中職學校離任審計難以發揮應有的效能。三是有些離任審計工作這邊還未開展,那邊上級主管部門的任命文件已經下達,即使離任審計發現問題,但由于人已調離,并已上任新職,無法真正把領導干部離任審計貫穿于監督管理中,審用脫節,未審先用。把離任審計當成了花瓶工具,從根本上影響了離任審計人員的主動性和積極性。1.2審計人員整體素質不升反降。由于機構改革的緣故,導致上級主管審計部門人員嚴重不足,車輛緊張,經費緊張。特別是中央八項規定以來,公車改革存在的弊端,懶政思想嚴重,自己不想干,為了應付,就從基層學校抽調會計組成審計小組。一是這些會計獨立性差,專業勝任能力差。因為,被審學校的會計人員也是審計人員的熟人、老鄉、朋友、同學,30年河東30年河西,風水輪流轉,不知啥時候,就輪到他們來審自己學校了。所以,基本上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就是應付了事。這樣,使得大多數的中職學校離任審計流于形式。二是很多中職學校會計人員的業務能力僅僅能完成自己學校本身的業務核算,與新形勢下中職學校離任審計需要的職業判斷能力、綜合評價能力差距甚遠,不能從較高層次上來把握日益復雜經濟業務的實質。例如審計中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時,學校固定資產的使用是一個經常性的長期的循環性的動態管理,學校不但要保證資產的完整、設施的安全,更要發揮資產的使用效能,為職業教育教學服務,最終達到學校的發展目標是培養我市經濟發展急需的優秀人才。但如果一個中職學校的固定資產保存完好無缺,長期閑置不用,那就沒有產生應有的社會效益,不僅沒有保值增值,而且形成對國有資產極大浪費。在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往往只核查賬面上的數字,不核查學校各類實訓室的固定資產配備數量、質量、老師簽到率、實驗課的開課率、學生到課率、設備的使用記錄等等,沒有從多方面來考察中職學校固定資產的實際使用狀況及使用效益。1.3任職時間跨度長,離任審計質量值得懷疑。目前在進行離任審計時,一般要對被審計中職學校校長的整個任期進行審計,他們任期三到五年,有的甚至十多年,如一市直學校的校長任期就是從2008年到2018年十年的時間,從前到后審計期間跨度大,在這期間由于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發生了較大變化、人員變動、教學任務變動大等諸多原因,加之受離任審計時間短、離任審計人員數量少、離任審計人員懶政等因素所致,事事內容不可能審計得過細過實,離任審計就難以保證質量。1.4離任審計依賬論賬,審計手段機械教條。中職學校校長離任審計,一般由市教育局或市審計局牽頭,成員是從下屬各單位抽調臨時組成。由于離任審計人員缺乏必要的審計專業知識和審計技巧,特別是對學校整體管理、長遠規劃、軟件工程和固定資產基本建設等方面的知識了解甚少,在離任審計中難以對中職離任校長進行綜合評價分析。離任審計手段主要是通過查閱任期內的會計資料。由于學校內部稽核人員平時把關較嚴或者都已實行集中核算,會計原始憑證已然經過層層把關審核,單純依靠翻閱會計資料發現不了實質性的問題,也發揮不了防腐擔責的作用。1.5離任審計評價標準混亂不統一,難以定量分析目前,中職學校離任審計評價標準的內容不規范不統一,以致造成審計報告有的避而不談離任校長的經濟責任,只披露學校財務管理工作中的問題,而且缺乏積極必要的績效評價。審計報告有的針對性不強,評價定位不清,發表的評價不明確是對學校財務管理工作,還是校長本人;審計報告有的獨立性差,有的是審計人員怕擔風險責任造成的。離任審計評價中以定性評價方法居多,定量評價方法偏少。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離任審計有的長達半年多時間,在這段時間里。學校好多正常的經費開支都被迫停止,嚴重影響了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這與國家大力發展中職教育的政策格格不入。所以只有有了客觀的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才能客觀真實地評定中職學校校長經濟責任的履職狀況,才利于我市中職教育的整體均衡發展。

2對策

2.1建立健全完善離任審計制度,不斷提高離任審計質量。筆者認為,在中職學校離任審計中,不斷完善離任審計制度,可以積極推行“中職學校校長任中審計”。把離任審計變成任中審計和離任審計相結合起來。充分利用市政府大數據庫,建立健全審計對象數據庫,把全市所有應審計的中職學校領導干部都納入監督體系,全年當中有步驟有計劃地對所有中職校長進行任中審計,動態掌握中職學校校長任期的履職情況,及時發現和糾正其存在的問題與不足,也是及時關心愛護學校領導的表現。上級有關審計部門可以根據中職學校現實情況,堅持客觀靈活的原則,區別對待。如果準備再提拔使用的,應堅持“先審計后離任”,以便及時客觀評價中職學校離任校長的履職情況,避免使用干部的重大失誤。對于那些不再安排實職崗位、離崗退休的校長,為了使校長所在的原學校能盡快地開展正常工作,可視情況采取“先離任后審計”。2.2建立全市離任審計協調溝通機制,重視審計結果的運用轉化。開展中職學校校長離任審計,涉及人事、教育、組織、紀委、審計等部門,部門間的互相配合很重要,應當在計劃實施考核等方面統籌安排。對經審計政績突出、廉政勤政的,按照規定給予表彰、獎勵或提拔重用;對有問題的,視情況由組織出面談話提醒,或予以誡勉;對因工作失誤造成嚴重損失或有經濟問題的,予以調整職務或免職處理,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紀檢監察部門要把運用離任審計結果,與解決我市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中的熱點相結合,將離任審計結果歸入校長干部人事檔案資料,作為對中職學校校長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的重要依據,要分析研究離任審計中發現的一些普遍性問題,為從體制上機制上尋求解決方法提供科學合理依據。2.3完善中職學校內控制度建設,不斷提高會計人員素質。誠然,揭露中職學校賬務管理問題、查處違法違規現象,是中職學校離任審計工作的重要方面,但不是主流。中職學校校長離任審計不應該僅僅停留在揭露中職學校問題的層面,而更要求建立一個在教育系統防范錯報和舞弊的完整體系,形成一個對中職學校校長權力制衡的長效機制———內部控制制度,才能從源頭上保障履行責任的落實,才能促進中職學校高效健康有序的良性發展。2.4建立離任審計前座談調查制度,同時進行回頭看活動。在中職校長離任內部審計前,由離任審計小組牽頭,在被審計學校召開有關財務、資產管理人員和教職工代表參加的座談會,詳細了解掌握中職學校財務收支、資產管理以及賬外資產、經費收支的有關資料,同時務必找有關科室人員進行個別談話,增強離任審計的真實性,透明性。降低離任審計風險,提高離任審計質量和成果;積極推行中職學校校長配發辦公用品離任前移交登記追繳制度,減少中職學校國有資產的流失。同時深入開展離任審計整改“回頭看”活動,建立離任審計回訪制度,對已完成的離任審計項目,加強動態后續跟蹤,及時了解被審學校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情況,加強對離任審計整改落實情況的檢查監督,防止類似錯誤再發生。2.5中職學校要建立健全內部審計機構,不斷創新離任審計方法。中職學校內部審計機構對自身情況比較了解,也熟知自身情況,內部審計、外部審計互成一體,相互補充。只有這樣,中職學校校長離任審計工作才會越有成效。市政府早就要求有關單位部門成立內部審計機構,但由于種種原因,近幾年來該市內部審計工作有滑坡趨勢。所以全市中職學校應當審時度勢建立內部審計機構。離任審計要不斷完善評價內容,按照市有關中職學校離任審計實施辦法規定,明確中職學校離任責任的評價內容,離任審計人員要運用科學先進方法,充分利用大數據庫,實施離任審計,從眾多的離任審計資料中篩選出最具使用價值的數據證據,進行鑒定評價分析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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