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專題范文10篇
時間:2024-05-13 12: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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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校法學專題課思考
黨校是教育培訓黨員領導干部的主陣地和主渠道。黨校法學專題課,是黨校法學教學的主要形式,也是黨校法學教師對法學理論及實踐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分析綜合、提煉加工后,形成的邏輯嚴密、結構完整的內容體系。如何上好黨校的法學專題課是每一位黨校法學教師一直在思考和探索的問題。
一、要堅持黨校姓黨
1.要有堅定的理想信念。黨校教師要堅持對馬克思主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的執著和堅守,堅持對黨和人民的忠誠。要堅持以黨的旗幟為旗幟、以黨的意志為意志、以黨的使命為使命,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自覺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要有過硬的政治素質。黨校教師要始終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堅定,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不斷提高政治鑒別力和政治敏銳性。在黨校講臺、公開場合對重大政治和理論問題發表觀點和看法時,應自覺維護黨的威信、維護黨中央權威,自覺維護黨校形象。3.要不斷增強黨性修養。黨校教師要按照黨性要求進行自我教育、自我約束、自我提高、自我完善。不斷增強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不斷提升精神“鈣質”,培養正能量,煉就堅強黨性,用實際行動影響和帶動學員。
二、要科學選題
選題即是確定授課的方向及范圍,是教師的基本功之一,選好法學專題是提高授課質量的前提。1.選題要結合實際。所選的題目要有針對性,要時刻關注中央會議精神,突出法治熱點、難點問題。要了解授課對象,符合學員需要,如學員在工作中經常遇到的法學理論或實踐問題,這樣的課程才會受到學員的廣泛關注。通過教師的講授,學員能從中受到啟發和指導,同時在實際工作中還能提高依法執政能力,進而彰顯學習成效。2.選題要體現教師的法學研究領域。黨校法學教師要選擇有研究基礎、專業教學特長、自己熟悉的內容,把其轉化為教學專題,如把自己的科研課題轉化為教學專題。不同的班次學員職務不同、來源不一、對法治問題的關注點不同、思考問題的角度不同,需求也就不同,所講授的題目也要適應不同班次學員的需求,要符合各班的特點。3.選題要適中,不宜過大也不宜過小。如果題目太大就會涉及較多的內容,不易講深講透,難以進行深入探討和分析,容易使學員感到蜻蜓點水似的不解渴。如果題目太小又會使涉及面太窄,過于具體不宜教師的發揮。
三、要精心備課
民法學教學創新與設計
(1)(2)教學設計1.面授輔導設計《民法學》(1)(2)的計劃學時均為81學時,學時分配情況相同,教學時間均為27學時;余下三分之二為學員自主學習時間。①關鍵的第一學時。民法學(1)(2)專題均為26學時,預留1學時作為首次面授課向學生說明情況、布置教學任務之用。詳細介紹本學期的教學安排,鼓勵學生自主學習。②專題教學的具體應用。民法學(1)基本內容主要由兩大部分組成,即民法總論部分、物權部分。所劃分的專題有14個:民法基礎理論;民法基本原則;民事法律關系;有限責任與無限責任;公民(自然人)與法人;合伙、個體、聯營;民事權利能力與民事行為能力;物;民事法律行為與時效;有權與表見;物權概論;財產所有權;善意取得與財產共有;相鄰關系與其他物權。民法學(2)的主要內容是債權部分、人身權部分、知識產權部分、財產繼承權部分、民事責任部分。所劃分的專題也有14個:債權;不當得利之債和無因管理之債。債的其他理論;合同分論;人格權;身份權;法定繼承、代位繼承;遺囑與繼承;違約責任;侵權責任。③期末復習課。在進行完全的專題教學之后,還要安排期末復習,教師將本學期全部考核范圍進行梳理,學員可以理順知識結構,把所學內容有機聯系起來,將知識點變成知識面。
2.針對各個專題都制作了相應的課件。課件的形式和內容豐富,效果直觀,應用于課程教學也更符合遠程教育的教學理念。③三維案例。案例教學乃法學專業教學之根本,在知識點的講解上,絕對不可無案例。否則便是枯燥的脫離實際的,無法引起學生興趣的。因此,我在小課件中盡量加入一些生動的、能引起學生共鳴、并適合討論的視頻案例,使教學效果大大改觀。④網上教學、網上答疑和BBS論壇。網上教學和答疑安排在教學過程的中前期和中后期,不早不晚,恰到好處。在專題講座之外的知識點,為學員自學范圍,在學習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可以通過網上答疑向責任教師提出;當然,面授過程中有沒理解,沒消化的問題,也可以在網上提問;網上答疑,可以使平時不方便參加面授課的學員得到與教師交流的機會;一些平日比較靦腆的學員因網絡的平等性也可以放開手腳與老師同學進行討論。⑤實時解惑E-MAIL信箱。針對平日的小問題,學員可以通過主講教師公布的指定網絡信箱來進行提問。相對于網上答疑來說,E-MAIL信箱具有靈活性,及時性的特點。⑥更新網上資源。在教學平臺上開辟教學輔導欄目,定期教學相關信息及輔助資料。例如:教學重點與難點的解析文章;最新法律咨詢;與課程相關法律法規;教學活動信息;網上作業;網上自測習題及參考答案等。⑦中央電大的錄像資料。此資料雖非我校自主資源,但對教學工作幫助甚大。學生可以通過觀看中央電大專家的講授進行自主學習,既豐富了學員的學習方式,也又現了遠程教育的真諦。
總結:針對《民法學》(1)(2)教學過程中的創新設計,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并且在改進教學方式方法、注重媒體資源建設等領域具有較強的操作價值。在教學中的試驗推廣已取得初步成效,今后將陸續全部投入實際教學工作。并且隨時調整教學方法,直至完全貼合遠程教育需要。
本文作者:李智姝工作單位:沈陽廣播電視大學
法學教學方法研究
1、案例教學法
案例教學法是指在教師的指導下,根據教學目的、要求,組織學生對案例進行調查、閱讀、思考、分析、討論和交流等活動,教給他們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方法或道理,進而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加深學生對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的一種特定的教學方法。法學教學中的案例教學法源于英美法學教育傳統中的判例教學法,從實際案例出發探尋法學原理,注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具有傳統教學方法無可比擬的優勢。
1.1案例教學法有助于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案例教學法以實際案例作為出發點,一個好的案例本身或許就是一個“故事”,較之枯燥的法學原理來說,具有很強的趣味性,可以大大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同時,案例教學過程中,教師并不是直接告訴學生其中蘊含的法學原理,而是在“提問——討論”過程中一步步得出結論,這種師生間的互動關系是傳統教學方法難以達到的。在此過程中,學生也成為教學的主體之一,變被動接受為主動介入,無疑會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
1.2案例教學法有助于提高學生獨立思考的能力。案例教學中,教師所起的作用并不是答案的宣示、法律原理的告知,而是引導學生剖析案例,找出案件涉及的法律原理、法律關系及相關法律條文,解釋法官的裁判、推理過程,使學生自己得出結論。就具體案例而言,人民法院所作的生效裁判并非唯一的、絕對正確的答案。教學過程中,調動學生的主動性和參與性是主要目的,答案本身尚在其次。因此,在進行案例教學時,應當允許學生通過自己的分析得出各種結論性的意見,鼓勵學生對已經存在的概念、定義、結論進行進一步的思考,對問題作進一步的分析,而不是人云亦云,教師要做的是對其邏輯推理的過程進行評析,能否自圓自說是判斷正誤的標準,這對提高學生獨立思考的能力無疑是大有裨益的。
1.3案例教學法有助于提高學生運用法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案例教學立足真實的案件展開討論,學生需要做的是在教師的引導下,利用所學的法學原理解決教師提出的問題和案件中的糾紛,使學生的法律職業思維在不知不覺中得到訓練,而法律思維恰恰是解決實際問題的基礎。此外,由于案例通常已有司法機關或其他部門做出的結論性意見,學生在分析過程中可以對比自己的答案與既有結論之間的差距并加以反思,找出問題所在。因此,案例教學法可以在一定意義上有效連接“書本上的法”和“生活中的法”,培養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本文來自于《華章》雜志?!度A章》雜志簡介詳見.)
2、交際式互動教學法
地方高校經濟學論文
一、“法學+經濟學”復合應用型人才的內涵
“法學+經濟學”復合應用型人才,除了要具備和達到普通大學生應必備的思想、道德、心理、知識、能力等各方面素質的要求外,在知識、技能和專業業務方面還應達到如下幾個方面的特定要求:一是三個層面的知識要求,即法學理論知識、部門法學專業知識、經濟學學科專業知識;二是兩個技能要求,即法律實務操作技能和經濟學實踐能力,例如法務人員要求的技能、證券操盤手技能、國際貿易應用能力;三是一個綜合能力的融匯貫通。從這三點我們可以發現,培養“法學+經濟學”復合應用型人才,首先要打下堅實的法學理論功底,要思考、關注和研究法學理論前沿和實踐前沿的重大問題,要具備理論的敏銳性、創新性和前沿性。這種理論功底是法學人才學習、應用部門法的知識基礎、理性支撐和智力支持,也是其形成創新思維和開拓性工作的方法論基礎。其次,要在法學專業教學時,兼貫穿經濟學思維去教學,學校設置法學與經濟學接軌的課程,也讓經濟學專業的學生在掌握好本專業知識之余,始終把法律建立在經濟基礎之上去認識,去運用。在全球化的時代,具備多學科的綜合知識,并且能應用這些知識,是法學以及經濟學專業人才走向世界,參與國際競爭的必備條件和素質要求。
二、“法學+經濟學”復合應用型人才培養模式的定位
(一)準確定位培養目標
“法學+經濟學”復合應用型人才是旨在探索經濟全球化與教育國際化條件下培養地方應用型、復合型,主要從事經貿、金融、法律等管理工作的優秀人才的新模式?,F代經濟的特點是包括人才在內的各種資源跨行業,跨地區,跨國界的流動空前加快,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則呈現出既不斷分化又不斷綜合的趨勢,這就要求改革高等教育管理體制,進行學科和專業調整,促進學科和專業交叉、融合,創建多學科,跨學科,跨專業的人才培養模式。在現有體制下,經濟、和法律是兩個獨立的學科和專業,我們進行的經濟和法律復合型人才的培養實驗,就是一種跨學科、跨專業的實驗,具體來講,就是要在對現有的經濟學專業、和法學專業的課程體系進行整合的基礎上,設計一套覆蓋兩個專業,具有內在聯系的新的課程體系,該體系借助一整套科學規范的教學手段和管理措施,能夠有效地實現培養地方特色、應用型、復合型人才的目標。
(二)分層培養模式
論法學會研究的構想
一、中華民國法學會研究綜述
近年來,社團與社會群體的研究漸為學界所重視,具體體現在法學研究方面是關于近代新法學界社團的研究。在這些研究中,有直接論述學術社團的,也有論述學術流派而兼及社團的;有個案研究,也有關于多個社團的綜合研究。目前法史研究的重點在于法律思想、制度和法律教育,關于近代法學研究團體組織的研究則屬于一個薄弱環節,有關的研究論著不多,內容也相對簡單,但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代表性的有《新法學學術團體的誕生及特點》[1]等文。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主編的《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其第五輯第二編內涉民國法學研究團體方面的資料,奠定了民國法學研究團體史研究的基本框架。《二十世紀中國社會科學•法學卷》[2],其第四編中則專門介紹了二十世紀中國重要的法學研究團體,是一部關于民國法學研究團體發展史較為全面系統的學術性著述。迄今為止,學界對中華民國法學會這一民國時期法學研究的核心組織的研究難饜人望,但也漸為學界所注意?!缎卤背健?936年第3期發表的消息《中華民國法學會近況》,較早介紹了中華民國法學會的組織情況?!斗▽W建設》一文介紹了中華民國法學會在當時法學團體中的獨特地位[3]。中華民國法學會的會刊《中華法學雜志》以闡揚三民主義法學原理、研究我國法律的制度與思想、討議現行立法之得失、介紹各國最新法律思想及制度為宗旨有譯叢、國內要聞、國外要聞、雜組等欄目,《中國近代法律思想史(下)》中介紹了《中華法學雜志》對法學研究的貢獻[4]?!读魧W生與中國法學》一書則列專節介紹了留學生與中華民國法學會[5]。但是,這些論著的介紹略顯簡單。除了上述論著之外,中華民國法學會各地分會的組織活動在各省集體編纂的司法行政志中也有所提及?!渡虾K痉ㄐ姓尽穂6]、《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7]、《安徽省志•司法志》[8]等等,多數在其民國社團類的章節中,介紹了中華民國法學會各該地分會的概況。中華民國法學會的制度文本,及其核心成員在學會中的任職情況和著述成果,在資料輯要、人物志書類著作中也多有羅列?!吨袊蓤D書總目》較為全面地收錄了中華民國法學會的制度文本及其核心成員的著述成果[9];湖北省司法廳1988年編的《清末民國司法行政史料輯要》中,輯有中華民國法學會綱要、章程等內容;《中國國民黨全書》等,則提到學會核心成員在學會中的任職情況[10]。總體而言,目前學界對于中華民國法學會的專題研究還處于初始階段。已有的研究對中華民國法學會的介紹顯得語焉不詳,甚至有些只是條目式的著錄,歷史文獻搜集整理做得不夠深入,論述也不夠充分。而且,已有的研究大多將中華民國法學會置于諸學術團體之中,作較為籠統的介紹,不全面,缺乏深入細致的個案研究。這樣的研究狀況給企圖深入發掘中華民國法學會的專題內涵的學者帶來了借鑒上的困難,但也為進一步從事中華民國法學會的專題學術探索的預留了廣闊空間。因此,在已有成果的基礎上加強對中華民國法學會的專題研究,具有學術研究及現實借鑒的雙重價值。一是通過加強對中華民國法學會的研究有助于完整的近現代中國法史的重建,有利于彌補對于近代民間社團及社會群體研究的不足,對于了解民國時期學術、團體、社會等因素的相互作用是有益的。二是通過研究中華民國法學會的機理及其活動,呈現一個具有特色的法學研究團體全貌,有助于正確認識它在中國法學近代化過程中的地位與作用,有助于探明中國近代法學發展的內在機制,對當代中國法學的改革和發展也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二、中華民國法學會研究構想
對中華民國法學會的理論與實踐進行全面地介紹,當屬迄今為止國內外第一個有關該專題的系統研究。通過研究,應回答這樣幾個問題:中華民國法學會作為一個法學研究團體,它是如何被組織起來的?它是如何運作的?它的理論體系是什么?它都做了哪些事?它與外部是一個什么樣的關系?通過研究,呈現出中華民國法學會的樣態,勾畫出中華民國法學會的全貌。根據前段所闡述的研究思路,對中華民國法學會的研究,理應包括以下內容:(1)重建中華法系論潮的興起與中華民國法學會的創立。這部分內容需要說明以下幾個問題:近代中國重建中華法系論潮的興起、南京在中國法制近代化中的獨特地位、近代中國各法學研究團體的出現、中華民國法學會的創立。(2)中華民國法學會的組織結構與組織演變。這部分內容又可細分為:中華民國法學會的會員結構,中華民國法學會的理事會、監事會與各專門委員會,中華民國法學會的分會,中華民國法學會的期刊編輯委員會與出版事業委員會,中華民國法學會的經費募集與會所變遷,中華民國法學會的組織活動的結束。(3)中華民國法學會的會務與學術活動。這部分內容又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中華民國法學會的會務、《中華法學雜志》的出版與發行、《中華民國法學會會報》的編輯與出版、《中華民國法學會工作報告書》的編輯與出版、中華民國法學會其他法學業書的出版與發行。(4)中華民國法學會的理論與實踐。這部分內容可圍繞以下幾部分展開:中華民國法學會的民族文化觀、中華民國法學會的新中華法系觀、中華民國法學會的法學教育觀、中華民國法學會的法治國家觀、中華民國法學會的改進法制活動、中華民國法學會的對外交流活動、中華民國法學會養成近代法學人才。(5)中華民國法學會的地位與影響。這部分內容需要論證以下幾個觀點:中華民國法學會的成立是中國法學發展史上的大事,中華民國法學會與中國法學研究事業的發展,中華民國法學會對當時立法工作的影響,中華民國法學會對當時司法工作的影響。前述內容研究的目的在于厘清中華民國法學會的線索脈絡,從而重建其歷史。研究的重心在于取得以下創新點:(1)中華民國法學會于1935年在南京創立,在中國大陸的活動于1949年結束。在對中華民國法學會的研究中,通過考察近代中國重建中華法系論潮的興起、南京在中國法制近代化中的獨特地位以及居正、覃振等官員學者的地位和組織學術團體的經驗等內容,來說明中華民國法學會的創建具有必然性,反映中華民國法學會的發展演變過程。(2)中華民國法學會較為集中地體現了近代中國法學研究團體的發展歷程。中華民國法學會有著明確的發展訴求,學會成立后即致力于研究法學與改進法制。在對中華民國法學會的研究中,除了體現中華民國法學會具有法學研究團體的一些共性內容,更多的是要展示它的特色。(3)中華民國法學會是一個近代綜合性法學研究團體,組織結構較為嚴密。在對中華民國法學會的研究中,通過系統展現中華民國法學會的會員情況、學會各機構設置、分會組織、期刊編輯委員會與撰述隊伍等內容,使人們對中華民國法學會的組織結構和組織演變有一個較為清晰的認識。(4)闡發法學理論和改進法制是中華民國法學會在理論和實踐方面取得的兩大主要成就。在對中華民國法學會的研究中,應突出這兩個重點,使人們對中華民國法學會有一個較為準確的定位和評價。(5)中華民國法學會是民國時期中國法學界的重要組織。在對中華民國法學會的研究中,應將其放在一個更為廣闊的空間內,深入分析論證中華民國法學會與當時政治、經濟、社會的復雜關系,對中華民國法學會的地位進行梳理。
三、中國民國法學會研究方法
對中華民國法學會的研究,屬于具體的個案研究。以往對法學研究團體的研究較偏向于進行宏觀的、類似共案的研究,這樣的研究能夠提供對于法學研究團體史的整體認知,但因涉及的史實過多,難以充分發掘題中應有之義,這就使研究顯得比較單??;因對具體問題的研究不深入,整體認識結論也就缺乏牢固支撐。鑒于此,通過對具體的歷史個案采取個案研究的方法,將一些與中華民國法學會有關的問題集中加以討論,可收小中見大、管中窺豹的認識效用。對中華民國法學會的研究,屬于實證研究。在廣泛查詢、收集資料的基礎上,應致力于相關史實的重建工作。在研究中,不僅僅局限于抽象的學理思考而忽略具體的事實建構,把對歷史現象的思考置于事實建構的過程中,以重新構建中華民國法學會的歷史面貌。對中華民國法學會的研究,尤應注重從中華民國法學會與外部環境互動的角度,將中華民國法學會與外部關系置于社會的廣闊背景中、置于近代中國法學研究團體歷史的發展脈絡中,以便更好地理解其發展、變化的歷史。對中華民國法學會的研究,資料來源約有以下幾類:一是檔案資料,包括上海市檔案館、重慶市檔案館、北京市檔案館、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等地收藏的與中華民國法學會研究相關的檔案資料。二是報刊,首先是中華民國法學會自創報刊,主要有《中華民國法學會會報》、中華法學雜志》和各分會主編的報刊等;另外還有民國時期的其他相關報刊,主要有《申報》《大公報》《中央日報》《政治評論》《法律評論》《現代法學》《法政學報》《法學季刊》《新法學》《法學叢刊》。三是時人著述,首先是中華民國法學會自編工作報告書、叢書和法令匯編,如《中華民國法學會工作報告書》《中華法學叢書》《袖珍六法新編》《全國司法行政檢討會議匯編》《司法公報》等;另外代表性的還有《為什么要重建中國法系》[11]、《中國法律思想史》[12]、《民國政制史》[13]、《法律教育》[14]、《中國法制史》[15],等等。
基層黨校法學教育論文
摘要:黨校法學教育不同于其它形式的法學教育,在學員、學習方式、培訓需求方面有著特殊的要求。加強基層黨校法學教育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是基層黨員干部隊伍建設的現實要求,也是全面落實教學改革的具體要求。本文認為要加強基層黨校法學教育,就要從提高思想認識、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組織領導三個方面著手。
關鍵詞:基層黨校;法學教育;教學改革
一、黨校法學教育概述
(一)黨校法學教育的概念
黨校法學教育是指各級黨校在黨委的領導下,為了使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及后備干部樹立法治思維方式和提高依法辦事能力,綜合運用黨校教學方法,圍繞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科學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內容開展的一系列的教學活動。
(二)黨校法學教育的特點
法學教學方法中的法學教學論文
1、案例教學法
案例教學法是指在教師的指導下,根據教學目的、要求,組織學生對案例進行調查、閱讀、思考、分析、討論和交流等活動,教給他們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方法或道理,進而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加深學生對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的一種特定的教學方法。法學教學中的案例教學法源于英美法學教育傳統中的判例教學法,從實際案例出發探尋法學原理,注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具有傳統教學方法無可比擬的優勢。
1.1案例教學法有助于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案例教學法以實際案例作為出發點,一個好的案例本身或許就是一個“故事”,較之枯燥的法學原理來說,具有很強的趣味性,可以大大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同時,案例教學過程中,教師并不是直接告訴學生其中蘊含的法學原理,而是在“提問——討論”過程中一步步得出結論,這種師生間的互動關系是傳統教學方法難以達到的。在此過程中,學生也成為教學的主體之一,變被動接受為主動介入,無疑會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
1.2案例教學法有助于提高學生獨立思考的能力。案例教學中,教師所起的作用并不是答案的宣示、法律原理的告知,而是引導學生剖析案例,找出案件涉及的法律原理、法律關系及相關法律條文,解釋法官的裁判、推理過程,使學生自己得出結論。就具體案例而言,人民法院所作的生效裁判并非唯一的、絕對正確的答案。教學過程中,調動學生的主動性和參與性是主要目的,答案本身尚在其次。因此,在進行案例教學時,應當允許學生通過自己的分析得出各種結論性的意見,鼓勵學生對已經存在的概念、定義、結論進行進一步的思考,對問題作進一步的分析,而不是人云亦云,教師要做的是對其邏輯推理的過程進行評析,能否自圓自說是判斷正誤的標準,這對提高學生獨立思考的能力無疑是大有裨益的。
1.3案例教學法有助于提高學生運用法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案例教學立足真實的案件展開討論,學生需要做的是在教師的引導下,利用所學的法學原理解決教師提出的問題和案件中的糾紛,使學生的法律職業思維在不知不覺中得到訓練,而法律思維恰恰是解決實際問題的基礎。此外,由于案例通常已有司法機關或其他部門做出的結論性意見,學生在分析過程中可以對比自己的答案與既有結論之間的差距并加以反思,找出問題所在。因此,案例教學法可以在一定意義上有效連接“書本上的法”和“生活中的法”,培養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2、交際式互動教學法
憲法學習宣傳教育工作報告
一、活動開展情況
一是多種方式結合開展,深入宣傳《憲法》精神。今年來,全縣采用“集中培訓+分級消化”、“線上宣傳+線下普法”、“全面學習+重點領會”等多種形式深入開展新修訂《憲法》的宣傳教育,務求宣傳實效。我縣將《憲法》修正案學習內容納入黨委(組)中心組學法重要內容、縣委黨校培訓課程和領導干部法治能力提升班必學內容。充分發揮“三團兩隊”(即普法講師團、法律服務團、法律顧問團和法律志愿者隊伍、法治文藝宣傳隊伍)的專業普法隊伍力量。充分整合微信、微博、電視臺等媒體公益普法平臺以及法治宣傳長廊等普法陣地優勢力量。組織法治文藝宣傳隊編排演出歌曲、舞蹈、小品、詩歌、快板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法治文藝節目。各鄉鎮、部門結合黨員“雙報到”,支部共建、“戶戶入、入戶戶”、“文明四風”、“掃黑除惡”等活動開展深入宣傳憲法精神,有力實現了憲法學習宣傳教育工作全覆蓋,使憲法學習宣傳教育活動的普惠力度和入心入腦程度提升至最大。截至目前,全縣各級共開展專題《憲法》講座10余次,培訓人員4000余人次;開展《憲法》主題宣傳活動超過56次,參加人員達8000余人次,制作發放《憲法》新修訂內容對比宣傳折頁2000余份,《憲法》漫畫讀本3000本,口袋讀本1000本。
二是精準區分普法對象開展宣傳。針對領導干部隊伍的憲法教育工作,主要采取將各級黨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列為新修《憲法》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的方式,將憲法宣傳納入黨委(黨組)理論學習重要內容,納入干部教育培訓主要課程,組織憲法專題集體學習,開設憲法學習教育專題班,不斷深化“憲法進機關”宣傳,增強領導干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憲法觀念,帶頭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法律權威。針對青少年群體,采取繼續深化“新雨計劃”等校園普法模式,落實教育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把憲法教育融入國民教育全過程。深入開展憲法知識進校園活動,發揮課堂教學和學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組織開展憲法主題座談會和班團隊會,開設憲法學習課程,組織憲法晨讀,憲法主題演講,“憲法手抄報”比賽等,引導青少年掌握憲法法律知識,樹立憲法法律意識。針對鄉鎮(村社)群眾,采取組織普法宣講團、法治文藝表演隊在各鄉鎮開展憲法主旨巡回宣講,結合“戶戶入、入戶戶”、“掃黑除惡”、“文明四風”等工作開展傳播憲法精神,用鮮活生動的語言和事例,用直觀易懂的宣傳資料,讓廣大群眾了解宣傳憲法和貫徹實施憲法的重大意義以及憲法修改的核心要義,不斷深化廣大群眾對憲法精神的理解。針對寺廟僧侶、醫院和企業干部職工,采用送法上門、送教上門的方式,組織鄉鎮、司法所工作人員深入寺廟、企業開展“我為憲法代言”等專題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寺廟、醫院、企業已有法治宣傳陣地,如法治宣傳欄、法治圖書角、學法電腦等,促進寺院僧侶、醫務人員、企業職工能及時利用碎片時間學憲法,鞏固憲法學習效果。
三是用活用好普法宣傳平臺和宣傳陣地。充分利用我縣五大普法宣傳平臺(即手機微信、短信、廣播電視、網絡和報刊)開展全方位宣傳。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傳播力量,依托縣政府門戶網站、“微”“司法”等微信公眾號、電視臺《法治課堂》欄目、“縣普法依法治理動態”手機彩信等現代傳媒平臺,通過文字、圖片、視頻、動漫等形式,組織開展有深度的憲法學習宣傳活動,廣泛開展網上憲法法律知識競賽、開展“我與憲法”憲法法治動漫微電影作品征集等新媒體主題宣傳活動,重點加強媒體履行公益普法責任考核,不斷增強憲法學習宣傳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積極利用法治文化陣地開展憲法學習宣傳。展播憲法宣傳公益廣告、憲法微電影、憲法微視頻,打造憲法法治文化廣場、長廊,設立憲法法治宣傳專欄,協調公共場所宣傳載體,戶外led顯示屏,公共交通載體,投放與憲法相關的宣傳內容,不斷提高社會對憲法的關注度,增強憲法學習宣傳實效不斷深化廣大群眾對憲法精神的理解。
四是積極樹立普法典型,開展憲法宣誓活動。充分運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新媒體平臺等擴大新聞宣傳,及時發現、培育、宣傳先進典型,組織新聞記者深入基層,采訪報道憲法宣傳教育活動開展情況,提高法治新聞宣傳的宣傳效果,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對優秀普法事跡進行大力宣傳??h人大制定并下發了《縣領導干部憲法宣誓制度》,并將憲法宣傳教育工作開展情況列為“七五”普法中期考核、年終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激勵各鄉鎮、各部門宣傳憲法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二、特色亮點
實踐教學中的法學本科論文
一、傳統法學本科教學模式的積極作用與消極影響
相對于法治較為完善的西方發達國家,教學模式落后、師資整體素質不高、師資管理水平低、教學管理滯后,是我國傳統法學本科教學模式產生消極影響的主要原因。所以,在充分認識法學實踐教學重要作用的基礎上,探尋法學實踐教學得以強化的有效措施,以期消除這些消極影響。
1.積極作用
(1)法學理論創新和實踐能力必須以熟練掌握法學理論和法學知識為基礎。我國傳統法學本科教學模式無疑有助于法學理論和法學知識的傳承,處于法學理論創新人才和實用型人才培養的基礎性地位。
(2)適應傳統法學本科教學模式的許多教師都擅長理論研究,其中一些教師具有較高的學術創新能力,有助于理論創新型法律人才的培養。
2.消極影響
經濟法多元化教學方法
摘要:經濟法是經管類專業的一門專業基礎課,但是由于課程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考核手段等諸多原因,導致經濟法課程的教學效果并不盡如人意。本文圍繞經濟法教學的全過程尋求多元化的教學方法改革之路。
關鍵詞:經濟法;多元化;教學方法
高校經管類專業設置經濟法課程就是為了培養學生的經濟法律意識,并提高其依法經營、合法開展業務及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但是在教學過程中,教學效果不盡如人意,一些學生不具備這些工作崗位所需的經濟法律知識。我結合多年從事經濟法教學的經驗分析經管類專業經濟法教學效果不佳的原因,提出解決對策,以期對該課的改革有所裨益。
一、經管類專業經濟法教學的特點
與普通法學專業的核心課程經濟法不同,經管類專業的經濟法課程更側重微觀經濟領域活動所需的法律規范的介紹,既有傳統法學學科中的民商法,又有經濟法及經濟司法部分,法律知識繁多、涉及面廣,融知識性、專業性、技術性和操作性于一體,旨在培養具有法律素養、有堅定的“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信念的經管類人才。要實現這樣的目標,必須結合聽課對象的現實情況:他們是沒有法學基礎理論背景的非法學專業學生,在學習經濟法之前幾乎沒有任何其他專門的法律課程。雖然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中有少量涉及,但是內容非常淺顯,而且只是對法律進行簡單的宏觀介紹,他們的法律基礎知識極其薄弱。通過若干專業知識的學習已經基本建立了以本專業為基礎的思維方式,所以要想傳授相關的法律知識,將拗口的法律術語和嚴謹的法律邏輯聯系起來,就要靠切實可行的教學方法和任課教師寬厚的知識背景,才能達到經濟法課程在經管類專業中的設置目的。
二、經管類專業經濟法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