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法論文范文10篇

時間:2024-05-04 11: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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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法論文

行政規劃法律性質研究論文

摘要:行政規劃法律性質的不同觀點有單一性質說和非單一性質說等,各有其優點和不足。行政規劃并不現實地產生、變更或消滅權利義務關系,人們的傳統觀念認為只有通過后續行為才能現實化,規劃本身不以法律效果為目的。但這種觀念值得反思,影響和限制也是行政機關追求的效果,某些細部的、具體的強制性規劃的影響和限制具有“直接性”和“必然性”,應視為直接的法律效果。行政規劃分別構成不同的行政行為和事實行為,并有自身的特點。目前對于“規劃確定程序”有諸多的認識誤區,規劃和確定規劃裁決是兩個獨立的行為,規劃的性質由規劃的自身內容和因素決定,那種認為只能由“確定規劃裁決”的性質決定規劃的性質的觀點是不妥當的。具體的強制性規劃的爭議解決應針對規劃本身,而不是針對后續行為,以盡早化解矛盾。

關鍵詞:行政規劃;法律性質;法律效果

Abstract:Thecompetingtheoriesofthelegalnatureofadministrativeplanningcoverthemono-naturedoctrineandthemulti-naturedoctrine,bothofwhichhavetheirmeritsaswellasdemerits.Administrativeplanningpersedoesnotimplypracticallyincurring,alteringorfulfillingrightorobligation.Traditionally,itisthoughtthatonlywithafterwardoperationscanrightandobligationbeputintopractice,andlegaleffectishardlytheinherentpurposeofplanning.However,suchanotionshouldbeputundersuspicion.Indeed,itmaywellbethatimpactandrestrictionistheeffectsoughtbyadministrativeagencies.Further,somepartialandspecificmandatoryplanningischaracterizedby“directness”and“necessity”andshouldbeheldtohaveimmediatelegaleffects.Administrativeplanningmayleadtodistinctadministrativeactandfactualact,eachofwhichhasitsrespectivefeatures.Astothenotionof“planningdeterminesprocedure,”onemayfindmanyfallacies.Planningandthedecisiontohaveaplanningaretwoseparatebehaviors.Thenatureofplanningisdecidedonlybyitsowncontentsandfactorsanditisanerrortoassumethatitisdecidedbythedecisiontohaveaplanning.Thesolutionofthedisputeonaspecificmandatoryplanningshouldcenteronplanningitselfratherthanbehaviorsthereaftersoastosettletheproblemasearlyaspossible.

KeyWords:administrativeplanning;legalnature;legaleffect

“規劃(Planning)無疑已經成為正在膨脹的行政國家的一部分”[1]。伴隨著行政規劃的廣泛運用和對人們權益影響的日益加大,行政法學對其進行的研究也逐漸升溫,而行政規劃的法律性質成為首當其沖的基礎性問題。近日拜讀了王青斌先生的論文《論行政規劃的法律性質》(以下簡稱《王文》),該文的結論認為“行政規劃的性質取決于‘確定規劃裁決’的性質,而‘確定規劃裁決’性質取決于其能夠產生的法律效果”,在法律沒有規定“確定規劃裁決”的情況下,“行政規劃只能被認定為行政事實行為”[2]。這一結論是值得商榷的,原因就在于得出結論的邏輯推理前提是不成立的。有鑒于此,本文就行政規劃的法律性質談一些淺見,以求教于法學同仁。

一、研究行政規劃法律性質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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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城鄉規劃法律制度發展完善論文

引言

新中國的城鄉規劃法律制度建設,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從單一到配套、從部門規章到行政法規再上升到法律的逐步完善過程。過去五十多年的城鄉規劃實踐,既取得了多方面的成績,但也有許多經驗教訓值得認真總結。當前,我國的城市化已經發展到了一個新的水平,城市數量明顯增加,小城鎮的發展加速推進。據統計,2000年全國轉移就業的1.1億多農村勞動力中,在鄉和建制鎮就業的占58.8%,進入縣級市、地級市和省會城市就業的分別占13.5%、14.5%和13.2%1。新農村建設持續推進,城鄉建設發展上升到一個新的水平。但是,從我國的城鄉規劃法律制度來看,還存在著很多困難和矛盾,特別是對城鄉二元化問題的解決力度不夠,措施不到位,已經影響到我國的新一輪的城鄉建設發展進程。如何進一步完善我國的城鄉規劃法律制度,尤其是新的《城鄉規劃法》實施以后,如何通過規劃法律制度的完善,促進城鄉建設的和諧可持續發展,需要我們進一步研究解決。

一、我國現行的城鄉規劃法律制度基本情況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市規劃法律體系的變革基本上是以漸進的方式推進的。在總結建國以來城鄉規劃和建設正反兩方面經驗教訓、借鑒吸收國外經驗的基礎上,全國人大常委會于1989年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標志著我國城市規劃法律制度建設邁上了一個新臺階。1993年,國務院頒布施行了《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我國的城鄉規劃制定和實施管理依據這“一法一條例”,形成我國近20年的城鄉規劃基本運作制度。2008年1月起,我國實施新的《城鄉規劃法》。

(一)我國基本法律制度概況

我國近年的城鄉規劃基本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城市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和現行《城鄉規劃法》中規定的各種運作制度。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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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產權房問題管理論文

[論文關鍵詞]《城鄉規劃法》小產權房

[論文摘要]城鄉規劃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現行城市規劃法同時廢止。從城市規劃法到城鄉規劃法,中國正在打破建立在城鄉二元結構上的規劃管理制度,進入城鄉一體規劃時代。小產權和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的違規問題,決不可能因為一、兩個嚴格的行政通知就會得以糾正;也決不會因為若干法律若干條款的修改就會有效解決,中國集體土地法規體系的建設需要全面整體的制度突破。

目前的“小產權”房不外乎兩種情況:一種是在村集體所有的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另一種是占用耕地違法建設的。

一、中國小產權房的成因

導致小產權房產生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近20年以來的中國城市化、工業化的高速進程。中國目前城鎮人口已達到5.8億,城鎮化水平已超過了45%,這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一次城市化轉型。

導致小產權房產生的第二個根本原因,就是近20年以來中國沒有根據《憲法》落實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制憲原則和法規運轉體系,有關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國家法律是非常不完善的,實行的是城鄉不平等的國家壟斷性的征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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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時期國外旅游規劃發展探討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國外旅游規劃的發展歷程;國外旅游規劃的主要思想方法;結論三個方面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初始階段最初旅游規劃只是為一些旅游項目、過渡階段:開始出現比較系統的旅游規劃著作、快速發展階段:旅游規劃的研究經過60年代的醞釀和70年代的初步探討、深入發展階段:旅游規劃框架就其實質是一種生態旅游規劃框架、人們采用了計算機技術可以處理和分析更多的計量經濟數據、系統規劃法的雛形是綜合動態法、通過制定旅游規劃及其實施來控制旅游系統、作為旅游目的地的當地社區是一個生態社區、旅游勝地吸引物、旅游服務設施、旅游就業勞動力、自始至終地貫徹可持續發展思想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摘要文章回顧了國外旅游規劃發展的歷程和新的動向,并針對不同時期的技術進步程度把它劃分為開始、過渡、快速發展、深入發展4個階段。闡述了各個階段的規劃技術革新及對旅游規劃的新認識。并對5種比較有影響的規劃思想和方法進行了介紹。

關鍵詞旅游規劃綜合方法系統方法門檻分析社區方法可持續發展方法

1國外旅游規劃的發展歷程

1.1初始階段

旅游規劃最早起源于30年代中期的英國、法國和愛爾蘭等國[1,2]。最初旅游規劃只是為一些旅游項目或設施做一些起碼的市場評估和場地設計,例如為飯店或旅館選址等。從嚴格意義上講,這還稱不上旅游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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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所有權思考論文

論文關鍵詞:農村土地所有權農民利益聯產承包責任制

論文摘要:進入21世紀以來,隨著人口的膨脹和生產的無限擴展,我國土地資源的相對稀缺性越來越明顯,簡單的土地所有權已不能滿足所有者的個人利益需要,而更難達到土地資源價值和效益最大化的實現。特別是農村基本農田的保護問題越來越突出,生產的發展要求多占用土地,而為了最大限度的保護農民的利益,保住農民的“飯碗”,實行耕地保護制度勢在必行。土地是“是一切生產和一切存在的源泉”,是寶貴的自然資源和重要的生產資料,但是生產的無限發展造成了土地的大量被占用,以及耕地的大面積流失,使發展與耕地的保護演變成了一對矛盾體。我國的改革是從解決農村土地所有權制度問題打開缺口的,但至今農村土地所有權制度依然是形成諸多矛盾的焦點。為了解決我國農村土地發展的問題,本文就農村的土地所有權制度的現狀、存在的弊端、發展的個人建議進行初步探討。

一、我國土地所有權制度的現狀

我國的集體土地所有權是通過合作化運動和化運動,將農民個人所有的土地轉為集體所有而產生的。1979年前,我國農村土地所有權制度經歷了兩次制度安排,這兩次制度安排的出發點都是為了實現其政治支持最大化和社會產出最大化,但是不同的產權結構導致截然不同的生產效率。1950年后,我國開始發展互助組,后從1953年開始實行初級合作社制度,土地、牲畜、農具等主要生產資料仍歸農民私人所有,收益既按勞分配,又按股分紅,激發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這種制度安排是土地的地主所有轉為土地的農民所有,實行了土地的私有私營,它與當時的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從而促進了農業發展。1955夏季開始的農村高級合作社運動,把社員私有的土地轉為合作社集體所有,建立了農村集體經濟,使土地的私有私營轉為公有公營。1956年6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示范章程》標志著私有土地向集體所有制轉變。在高級社里,土地集體所有,集體經營。土地已不再作為一項私有的財產取得分紅。此后又經歷了化運動,最終將土地私有制改造成為農村集體所有制。在實行這種土地制度期間,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高度集中,土地不能出租、買賣。1958年又開始搞"一大二公"的,在極短的時間內更徹底地否定了農民家庭作為基本生產經營單位的地位,不僅剝奪了農戶對土地的所有權、占有權、經營權,而且還嚴重侵犯了農戶的收益權?!爸贫缺旧淼男实拖潞蛯r民利益的損害,是制度內涵規則的必然反饋?!?/p>

1979年以后,我國對集體土地的使用制度進行了改革,由公有公營變成集體所有、個人承包經營(使用),集體行使所有權、享有處分權,承包者享有占有權、使用權和部分收益權。家庭承包責任制作為一種制度創新,有著還原農業家庭經營最優的經營特征和適應農業的產業特征的本質內在規定。這種部分產權的經營權回歸,揚棄了傳統的合作集體生產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經濟主體的內在要求,促進了農業的發展。在近幾年的發展中,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衍生出幾種新的承包方式,如山東平度的“兩田制”,廣東南海的"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陜北、晉西、湘西等地區實施的“四荒地拍賣”等形式,在初期都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實行集體所有,家庭聯產承包經營使用的土地制度。這種變革實現了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擴大了農民經營自主權。然而近幾年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包括幾種衍生方式,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制度障礙,產生了一系列問題,稀缺的土地資源作為農民的負擔這一現象仍未得到根本改觀,因土地而產生的弊端越來越明顯。

二、現今我國農村土地所有權制度存在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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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畢業論文

畢業論文

畢業論文

電子商務與物流的論文

【摘要】電子商務和物流作為現代流通的兩大手段,相互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系。文章介紹了國內外電子商務中物流的形式、第三方物流的使用和管理方式以及物流配送中心選擇應用中的一些方法。

【關鍵詞】電子商務;第三方物流;配送中心

第三方物流是由物流勞務的供應方、需求方之外的第三方去完成物流服務的物流專業化運作方式。第三方物流提供者在特定的時間段內按照特定的價格向使用者提供個性化的系列服務,這種物流是建立在現代電子商務信息基礎之上的,企業之間是聯盟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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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GIS 的城市規劃空間輔助決策平臺

摘要:城市規劃管理工作越來越復雜,利用GIS和數據庫技術建立空間輔助決策平臺來處理規劃管理業務顯得尤為迫切。介紹了空間決策支持系統(spatialdecisionsupportsystem,SDSS),SDSS是通過空間數據引擎(spatialdataengine,SDE)建立與商用數據庫的關系與存儲,其結果體現利用了GIS的VRML和3D技術,設計出城市規劃空間輔助決策軟件平臺的體系結構和應用模型.文章提出了決策平臺核心內容在于建立成熟完備的決策模型庫和決策算子的實現過程,以及計算結果的多樣化表達.通過決策軟件平臺的建立能夠為城市規劃管理決策提供客觀準確的理論依據,為決策者科學決策奠定基礎.

關鍵詞:空間決策支持系統;城市規劃;地理信息系統;模型庫.

隨著城市規模的擴大和設施的現代化,城市規劃已經受到人們的重視,如何規劃好一個城市直接關系到整個城市的總體發展.城市規劃歷來是以地理空間信息作為其設計與管理的基礎.GIS技術的應用不僅僅是輔助繪制規劃圖紙,而是已經直接用于編制規劃方案、城市規劃管理與決策的過程中.在城市建設中,很多發達國家的政府管理部門已較普遍地將GIS和計算機及其網絡等先進技術手段應用在城市規劃與管理方面,使電子地圖和城市基礎信息(圖形/屬性)及城市規劃數據取代了傳統的圖紙、文檔和手工作業方式,在局域網或者Internet/Intranet網絡上可以完成對城市基礎信息的檢索、查詢和空間分析.國內有很多地區及大、中、小城市也將目光瞄準采用現代GIS技術和計算機網絡技術來建設城市規劃管理信息系統,并建立起完備的系統軟件和城市規劃地理信息數據庫(劉紀平等,2005).

1城市規劃管理信息系統的發展研究

大多數GIS軟件在國內城市規劃管理應用中都是基于關系型數據庫的網絡版系統,論文具有較強大的功能,主要有下面幾個特點.

1.1GIS與OA緊密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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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量權規制體系管理論文

論文關鍵詞:計劃裁量;裁量基準;公眾參與;決策咨詢;司法審查

論文摘要:隨著國家權力的擴張,行政計劃得到廣泛的應用。因此,對于行政計劃制定過程中存在的廣泛的裁量權,需要相應建立一套完整的規制體系。在行政規制方面,可以采取合理分權、制定裁量基準、加強公眾參與、引入決策咨詢、建立評估體系等方式。在司法規制方面,可以考慮將某些計劃裁量過程中違反法定程序要求的,納入司法審查范圍。

一、問題的提出

行政計劃,通常也稱為規劃,是指行政機關為實現特定的行政目的,針對履行行政職能所需解決的問題,對有關方法、步驟或措施等所做的設計與規劃。相比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典型的行政活動方式,行政計劃直到晚近才進入行政法學研究的視野。但是,事實上,行政計劃“并非現代現象,以前也有,只不過是其重要性在現代明顯增加”。二戰以后,各國的國家職能從過去消極的秩序行政,擴張至向公民提供“生存照顧”。面對可供使用的資源和資金的稀缺,社會中各種利益的分化,各級行政機關開始更多地通過制定行政計劃,這一現象已經成為現代行政的突出特點。

當然,行政計劃的制定和實施過程涉及對多元利益的調整,而在具體內容上又富有專門的技術性和政策性因素的判斷。這種雙重屬性決定了行政計劃具有區別于其他行政活動方式的突出特點,即計劃的編制和執行過程中存在廣泛的創造空間,即“計劃裁量”。如果不進行有效規制,計劃裁量權就有被濫用或誤用的可能。行政計劃實踐中出現的利益調整不合理侵害行政相對人利益,缺乏對行政相對人完備、有效的救濟機制等諸多問題就是很好的例子。因此,如何堅持行政法治的原則,研究建立計劃裁量權的規制體系,在當下顯得尤為迫切。

二、計劃裁量權的行政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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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裁量權研究論文

一、問題的提出

行政計劃,通常也稱為規劃,是指行政機關為實現特定的行政目的,針對履行行政職能所需解決的問題,對有關方法、步驟或措施等所做的設計與規劃。相比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典型的行政活動方式,行政計劃直到晚近才進入行政法學研究的視野。但是,事實上,行政計劃“并非現代現象,以前也有,只不過是其重要性在現代明顯增加”。二戰以后,各國的國家職能從過去消極的秩序行政,擴張至向公民提供“生存照顧”。面對可供使用的資源和資金的稀缺,社會中各種利益的分化,各級行政機關開始更多地通過制定行政計劃,這一現象已經成為現代行政的突出特點。

當然,行政計劃的制定和實施過程涉及對多元利益的調整,而在具體內容上又富有專門的技術性和政策性因素的判斷。這種雙重屬性決定了行政計劃具有區別于其他行政活動方式的突出特點,即計劃的編制和執行過程中存在廣泛的創造空間,即“計劃裁量”。如果不進行有效規制,計劃裁量權就有被濫用或誤用的可能。行政計劃實踐中出現的利益調整不合理侵害行政相對人利益,缺乏對行政相對人完備、有效的救濟機制等諸多問題就是很好的例子。因此,如何堅持行政法治的原則,研究建立計劃裁量權的規制體系,在當下顯得尤為迫切。

二、計劃裁量權的行政規制

誠如國外學者所說的“行政法被裁量術語統治著”、“行政法即是裁量法”。在實際行政法實踐中,特別是面對日益復雜且多元的現代社會,行政機關具有更多裁量的權力。如何確?!昧空x’是行政法所需要面對的一個普遍性問題。實踐中,各國對計劃裁量通常采取事前控制、事中控制、與事后控制并用的手段。

(一)事前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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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裁量權研究論文

論文關鍵詞:計劃裁量;裁量基準;公眾參與;決策咨詢;司法審查

論文摘要:隨著國家權力的擴張,行政計劃得到廣泛的應用。因此,對于行政計劃制定過程中存在的廣泛的裁量權,需要相應建立一套完整的規制體系。在行政規制方面,可以采取合理分權、制定裁量基準、加強公眾參與、引入決策咨詢、建立評估體系等方式。在司法規制方面,可以考慮將某些計劃裁量過程中違反法定程序要求的,納入司法審查范圍。

一、問題的提出

行政計劃,通常也稱為規劃,是指行政機關為實現特定的行政目的,針對履行行政職能所需解決的問題,對有關方法、步驟或措施等所做的設計與規劃。相比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典型的行政活動方式,行政計劃直到晚近才進入行政法學研究的視野。但是,事實上,行政計劃“并非現代現象,以前也有,只不過是其重要性在現代明顯增加”。二戰以后,各國的國家職能從過去消極的秩序行政,擴張至向公民提供“生存照顧”。面對可供使用的資源和資金的稀缺,社會中各種利益的分化,各級行政機關開始更多地通過制定行政計劃,這一現象已經成為現代行政的突出特點。

當然,行政計劃的制定和實施過程涉及對多元利益的調整,而在具體內容上又富有專門的技術性和政策性因素的判斷。這種雙重屬性決定了行政計劃具有區別于其他行政活動方式的突出特點,即計劃的編制和執行過程中存在廣泛的創造空間,即“計劃裁量”。如果不進行有效規制,計劃裁量權就有被濫用或誤用的可能。行政計劃實踐中出現的利益調整不合理侵害行政相對人利益,缺乏對行政相對人完備、有效的救濟機制等諸多問題就是很好的例子。因此,如何堅持行政法治的原則,研究建立計劃裁量權的規制體系,在當下顯得尤為迫切。

二、計劃裁量權的行政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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