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學論文范文
時間:2023-04-08 17: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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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藥品商品名稱與商標權的關系
(一)藥品名稱概念
藥品名稱包括通用名稱及商品名稱。由于藥品的特殊性,WHO(世界衛生組織)制定了藥品國際非專利名稱(INN),即國際通用名稱。無論各國的專利名稱和商標名稱如何,都可使全世界范圍內一種藥物只有一種名稱。我國與之對應的中文通用名即法定名稱,即藥品的通用名稱或稱藥品的法定名稱。
藥品商品名稱是藥品生產企業在申請注冊藥品時,根據自身需要而擬定的藥品名稱。06年藥監局的《藥品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進一步規范藥品商品名稱的管理通知》中規定,藥品生產企業對本企業生產的藥品,可根據實際需要,在法定的通用名稱之外,另行擬定商品名,報衛生部藥政管理局批準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該商品名作為商標注冊;藥品商品名稱須經藥監局批準后方可在藥品包裝、標簽及說明書上標注;藥品說明書和標簽中標注的藥品名稱必須符合藥監局公布的藥品通用名稱和商品名稱的命名原則,不得使用與他人使用的商品名稱相同或近似的文字。藥品商品名稱的特殊性在于實行審批制度,由國家食品藥品臨督管理局負責。嚴格來說,藥品商品名稱并非是知識產權上的法律概念。在注冊為商標之前,它僅是某個藥品的通俗名稱,不受法律保護;除非是知名藥品的特有名稱,才作為一種商業標識受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而一旦成為注冊商標受商標法保護后,實質上可以稱之為藥品商標名。所以,藥品商品名并不應視為藥品名稱,而是定性為商業標識更加準確。
(二)與商標的比較
由于商標必須具有顯著性特征,不能使用直接表示藥品功能等特點的標志,但藥品商品名稱卻可以體現其自身的特點和功用。
藥品商標雖與藥品名稱同為使用在藥品上的標記,但兩者的功能有所區別:藥品的商品名稱不同,則意味著處方藥名、賦形劑、原料質量、生產過程等不同;藥品商標則用于識別不同藥品生產廠商或藥品品種、劑型,同時具有品質擔保功能,保證藥品的同等質量,維護其良好聲譽;另外,還兼有廣告性和宣傳性。
藥品名稱和商標可能互相轉化:藥品商品名稱通過使用獲得顯著性后可作為商標注冊;而商標也可能因為使用不當而喪失顯著性,從而演變為藥品通用名稱,如阿司匹林、仁丹等,都曾是注冊商標,但最后喪失了顯著性特征。已取得商標注冊證的商標可以向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藥品商品名。
二、藥品名稱與商標權的沖突
(一)可立停案案情簡析
原告為九龍公司生產的磷酸苯丙哌林口服液在1994年1月由原衛生部藥政管理局批準其商品名為可立停。2003年2月,九龍公司重新申請并取得了藥監局頒發的包括可立停商品名在內的新的藥品登記證書。1999年至2005年期間,康寶公司就其可立停糖漿廣告的畫面及其文字內容多次向山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批,并獲得該局的廣告投放批準。2000年6月6日,康寶公司提出爭議商標注冊申請,商標局對爭議商標予以核準注冊。本案經由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一審、二審判決及最高院駁回再審的申請后,終于落下帷幕。
(二)沖突表現
藥品名稱與商標權的沖突主要是藥品商品名稱與商標之間的混淆及糾紛,表現為:
1.在實際使用中,消費者極易混淆藥品包裝上的藥品商品名稱與商標,在發生侵權糾紛時,應如何斷定文字標識所代表的內容是商標或藥品商品名稱?
篇2
(一)缺乏法律理論知識
法律理論知識是高校學生在現代的社會環境中對法律以及法律現象在一定的反應過程中形成的系統化以及整體化的一種理性思維體系,也是現代法律觀念在理論上的表現。具體來說,它具有形態系統化以及指導性地位等特性,它是高校學生能夠樹立起科學的法律意識并形成出色的法律能力的基礎與前提、如果沒有對于法律知識的全方位的了解與科學的認識,就無法形成較高的法律能力以及科學的法律意識。相關調查結果顯示,目前大部分高校學生整體上缺乏對于法律知識的全面了解,并且他們對于與本專業相關的法律知識的掌握情況以及對部門法律的相關知識的掌握情況都不容樂觀。
(二)淡薄的法律意識
隨著在我國公民中深入進行,大部分高校學生的法律意識已經比以前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通過思修課的學習和其他的相關途徑,他們了解并已經掌握了一部分的基礎法律知識,能夠了解到依法治國方針的必要性以及重要性。然而,在思修課程的實際教學過程中,由于學時較少以及課程的安排不多等情況,教師在授課過程中仍舊偏重于對于基礎法律知識的講授。所以大部分的高校學生仍然缺乏對于法學中的理論知識的深層次的了解。在發生日常糾紛的情況下無法用法律理論知識將其解決。同時,大部分的大學生不僅缺乏對于法律本質的認識,還缺乏應有的權利意識。一部分的高校學生錯誤的認為學生只有義務,沒有權利。也就是這部分學生只有被動的法律意識,并沒有主動的法律意識。
(三)欠缺法律能力
這里所說的法律能力指的是能夠體現出大學生的具體的法律素質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因素,它主要包括了護法能力、守法能力以及用法能力三個要素。在當下,大部分的高校學生在這三個能力上都有所欠缺。第一,大部分的大學生缺乏守法的自覺性,近一段時間內,大學生中出現的違法犯罪行為層出不窮,在我們身邊的大學校園里,人身傷害、詐騙、盜竊以及性犯罪等案件出現的頻率并不低,狀況不容樂觀。第二,大學生使用法律的能力比較低,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不善于應用法律。第三,在高校學生中能夠積極主動地去維護法律尊嚴的行為仍然不夠普遍,大部分的學生缺乏能夠與違法犯罪的行為斗爭到底的決心與勇氣,護法能力比較弱。
二、如何使大學生的法律素質得到提高
(一)應在大學生中加強對于法治理論知識的相關教育
要想使學生的法律素質得到提高,就離不開大量法律知識的積累。學生只有做到知法、懂法后,才有可能在日常生活中主動做到用法、守法以及護法。才能夠把法律法規變成自己的內在行為準則,對于大部分非法學專業的高校學生來說,他們的大部分法學知識都是通過思修課程獲得的,由于大學課程中的思修課程安排有限,無法讓大部分的學生在短暫的課堂上理解并掌握大量的法律知識,這就要求各大高校要盡可能在有限的課時中盡可能向廣大學生傳播法律知識。同時還要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進行培養,讓大學生即使在課外也可以更好地加強自身對于法律知識的相關學習。如果學生自身所掌握的法律知識越多,他們所具備的法律素質也就越高。這樣他們就可以對自身的法律意識進行更好地培養,也可以使自身運用法律的能力得到提高。
(二)高校應建立起比較合理的法律教育體系
在各大高校中的法制教育里,應努力促進學校、家庭以及社會的全方位的教育體系的確立,并且與高校中的普法教育相配合,不斷對社會中的法制環境進行改善。在現階段這三個方面里,學校的法制教育應起到首要的所用,但由于高校中關于法制課程的課時較少,內容較多,為解決這一問題,大多數學校會采取上大課的方式來解決,這樣一來就十分容易造成學生關于法律知識的認知層次出現不同等情況,無法使教學收到滿意的效果。面對這樣的情況,各大高??梢猿碎_設法律基礎的公共必修課以外,還可以有計劃、有選擇地開設一部分的法律課程,以便喲與不同層次法律知識的學生來進行選擇。同時,學生也可以通過系里向教務處申請希望增設的法律課程,經過匯總以及整理工作后,教務處可以制定出相應的教學計劃以及教學大綱,再根據本學校內教師的具體情況來安排教學任務,從而減少在課程設置上可能出現的雜亂情況。
(三)在實際的教學過程中還要注意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各大高校在實施法制教育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在教學過程中需要做到理論與實際相結合,其中既要對法律的基本理論進行闡述,還要將其與典型案例以及社會熱點結合起來進行綜合的分析,同時還要充分利用社會實踐活動以及第二課堂,從而實現對課堂教學內容的補充、延伸以及深化,讓學生能夠體會到直觀的、生動的法律教育。
(四)還要注意教師在教育過程中所起到的作用
生動有趣的講解往往比枯燥乏味的照本宣科更能吸引學生的注意力。所以,教師在備課時應對教學內容進行精心的設計,在實際的教學過程中要多使用反問與設問等提問方式,對學生的思維進行一定的啟發,使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的主體性的作用能夠得到發揮。讓學生能夠參與到教師的教學活動中。另外,還要注重實踐環節,對學生的思維能力、行為能力以及表達能力進行培養。教師可以通過布置篇幅不長的專題論文來對學生的文字表達能力進性培養;通過在課堂上的提問以及對辨析題的解答,對學生的邏輯思維、直覺思維以及形象思維等能力進行必要的培養以及鍛煉;對于一部分學生中存在的賭博、抽煙、打架、作弊以及喝酒等不良行為,要使學生學會自我管理以及自我約束,也對學生的自我管理能力進行培養。
三、結語
篇3
從一位普通職工一躍而就校長之職,我的工作角色發生了很大的轉變。懷一份忐忑,于2006年7月接任了全新的崗位,這也使我想到了我們學校發展點在哪兒,魂在哪兒。我開始不斷地學習各種管理的書籍,汲取他們全新的管理理念。隨著工作的慢慢開展和對新崗位的逐步認識與體會,管理中的“和諧”兩字漸漸地在我的腦海中積淀。通過半年的努力和嘗試,學校初步形成了“讓生命洋溢快樂,讓生命充滿活力”的思想理念。在這半年之中,我感悟頗多:其中有教職工眼中的信任和期望,有管理過程中的艱辛和困惑,有交流過程中不被人理解的委屈和煩惱,更有肩上那一份沉甸甸的責任和承諾。為此,我告誡自己,做人要嚴于律己,襟懷坦蕩;處事要求真務實,任勞任怨;管理要追求和諧,公正民主。我愿把我半年來的一些心得寫出來與大家共同交流探討,力求學校的和諧發展。
一、制度和諧——學校發展之本
學校的管理需要制度,制度是學校發展的根本。北師大褚宏啟教授認為:“如果我們還尊崇民主、平等、博愛等價值理想,如果我們還認同人的價值,如果我們還有更高遠的教育追求,如果我們不再像現在這樣浮躁和急功近利,我們就需要一個人道主義的、具有人文精神的、真正的現代學校制度?!币虼耍芾碇贫鹊暮侠硇?、人文性是我校的當務之急。學校管理必須實行民主化、陽光化,這樣既可以改善干群之間的關系,又充分體現民主管理的策略。為此,學校采取了以下措施:
1、實施扁平化管理模式。
首先校長把權利下移,不能事事都管,讓學校分設的各個科室都有自己的主動權和職權,提高中層干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這樣可以提高管理的效能,也使管理顯得更加民主、科學。
2、健全各種制度。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制度管理對于提高學校的管理效能是有效的,但過分強調制度,忽視人的情緒、道德的因素,反過來會導致干群關系走向另一極端。針對以前學校制度中存在的一些熱點、難點問題,通過職工大會的形式,讓大家獻計獻策,然后綜合出比較人性化的,符合人之常情的條規,從而切實提高學校效能。
二、競爭和諧——學校發展之力
學校要發展,教師的素質是關鍵。素質的提高一方面靠自身的主動性,另一方面來自于競爭。有競爭,才有動力;有動力,才有熱情。讓教師在競爭中得到提高,在競爭中得到錘煉,在競爭中不斷反思,不斷升華。
1、利用校本培訓為自我發展的平臺,開展師德論文演講活動。
在活動中讓教職工人人參與,既展示個人的風采,又汲取他人的精華,把師德師風融入到演講活動中,使教師不斷完善自我。
2、開展師徒幫扶結對學習,促進青年教師盡快成長。
學校每星期選派兩名教師外出學習,并要求做好名師的隨堂筆錄,結合自身的領悟,寫出學習體會。返校后開一節公開課,互相交流探討,共求進步。全體教師學習一輪結束后,公開交流學習體會。由于每位教師的自身經驗有別,教學體驗不同,自然而然交流的話題也會不同,這樣的探討形式,更易產生有價值的學習內容。讓教師在交流中學會表達,學會反思,不斷自我構建,提高自身的專業水平。
3、鼓勵個人超越自我。
學校設立《三年教師目標實施計劃書》獎勵措施,教師如在三年內完成其中的目標,學校將給予豐厚的獎勵,目的是為了教師走永無止境的終身學習之路,不斷創新與實踐,提高自身的專業素養,建立一支追求超越自我,互相協作,不斷增強學習力和創造力的教師隊伍。
三、文化和諧——學校發展之魂
學校文化是學校的靈魂,更是學校發展的內在源泉。目前,學校提出了“讓生命洋溢快樂,讓生命充滿活力”的新的價值觀念,提高生命的質量。
1、注重校園環境文化的提煉。
各班教室的布置以“五認真”教育為基礎,以《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為準則,將櫥窗作為精神文明的宣傳陣地,把教室裝扮成為學生求知與學會做人的自由天地。辦好班、校板報,使學生的才能得到充分的施展。定期開展優秀板報比賽和學生書畫作品展覽,促進學生的競爭意識,不僅豐富了學生的知識與生活,同時也提升了校園文化的品位。
2、開展快樂的休閑日活動。
玩是孩子的天性,如何在玩中讓學生體驗快樂,學到真知,這將是我校教職工對學生在活動時所提出的新的要求。我們就因地制宜,雙休日的時候,教師悶在海島覺得生活無聊枯燥,就和學生一起開展快樂的休閑活動,如海邊拾貝、野外燒烤等,并在活動中有意識地融進環境教育內容,使學生在活動中不僅感受到了生命的快樂,同時也不知不覺地樹立環境意識,自覺成為環保的小公民。
3、形成濃濃的“我要讀書”的學習氛圍。
篇4
科技大學按照教育現代化要求,堅持以學生為本的理念,所有的過程都從學習者的需求開始,實行專業、課程結構、學習方式設計等來促進學生的職業發展,力求做到學生自主、多次、多樣性、開放性選擇。對此,基礎課要根據學生的實際特點和需要進行課程設計,關注學生的發展,生活和生命。首先,優化契合學生發展的教學內容。針對統編教材內容的重復性問題,對其進行解構和整合,甄選出符合學生具體現實需求的教學內容,可以結合不同專業、不同學科門類學生的思想和心理特點凸顯教學內容的針對性,可以結合學生關注的熱點焦點凸顯教學內容的生活性,可以結合市場和用人單位的實際需要凸顯教學內容的實效性,對內容進行不斷的豐富和更新,堅持個性化培養、差異化培養,以構建出基礎課對市場適用,對學生管用的教學內容體系。其次,創新觸動學生知行的教學方法。針對簡單灌輸的教學形式,對其進行多元化拓展,尋求激發學生思考的教學方法,通過邏輯論證的理路引起學生的興趣探究,形成正確的職業態度和職業價值觀;針對重理論輕實踐的傳統教學觀念,構建以培養學生實踐能力為核心的實踐教學鏈,引導學生體驗生活、社會、職業崗位、注重情感體驗和道德體驗的內化,讓學生知榮明恥,培養他們的道德思維和價值判斷能力。最后,探索激發學生進取的考核方式。針對以考為本的應試教育模式,對其進行多樣化的開放考察,可以增加過程管理成績的比重,采取閉卷和開卷相結合的考試方式;可以把成績納入學生的思想政治表現評價中,同選優評優、選拔學生干部等評等定級相聯系;可以把實踐能力納入考核指標,單獨設置學分,使學生變被動為主動,充分調動學習熱情和積極性。因此,切合應用科技大學“以學生為本”理念的基礎課課程設計在本著掌握基本理論的同時,要加強實踐環節,突出職業性特點,在教學內容上實現職業性與科學性結合,教學方法上探索感性體悟與理性思辨結合,在考核方式上兼顧理論性和實踐性結合,這樣才能體現出從學生的實際生活出發,保證大學生對基礎課的認可,形成適用于應用科技大學的基礎課教學課程體系設計。
二、基于區域特色發展的協同合作應用
科技大學致力于服務地方區域發展,是校企協同創造,產業機構和教育結構同步演進的發展模式。對此,基礎課要深入企事業單位調研,與當地的區域發展特點相結合,形成學校、企業、地方協同推進的改革合力。第一,開展與企業專項科研合作?;A課科研方向要緊密聯系企業技術發展與變革,服務于實踐教學和學生未來職業需要,同時學??稍O立科研轉換機構,使教師教學成果向企業市場需求轉化,以實現科研效果的針對性。第二,構建與企事業單位聯合培養模式。針對封閉式的課堂教學形式,基礎課應加強與行業企業的密切合作,探索開放式教學模式,實現職業和學生的直接對接,企業和學校的聯合培養??梢云刚埰髽I的相關專家定期給學生做講座,實行面對面、手把手的案例講授,激發學生對角色轉變過程中所應該具有的道德素質和法律常識的重視;可以設立校內外聯合培養基地,基礎課的老師可帶領學生到合作的基地中進行參觀、調研、實習,讓學生直觀的感知到走入工作領域不僅僅需要專業的技術才能,更關鍵的是要具備職業道德和職業法律規范等等,達到合作育人的目的。
三、基于教師隊伍的特殊訴求
篇5
大陸法系的法律制度
1) 法國的六法體系:民、刑、民訴、刑訴、商、憲(民商分立)
2) 1791年憲法是歐洲第一部成文憲法
3) 1958年憲法是法國現行憲法
4) 參事院是法國最高行政法院
5) 1900德國民法典(民商合一)
7) 法國法的依據是法學階梯,德國法的依據是學說匯纂
8) 潘德克頓學派強調羅馬法是德國歷史上最重要的法律淵源。
9) 法國法是在資本主義自由競爭階段形成的,而德國法是在資本主義壟斷階段形成的
篇6
1.法律學習的根本目標是法律思維能力:法學教育的核心價值觀就是能夠通過專業法學訓練以及學習,能夠使學習者具備基本的從業資質以及從業技能,在對相關理論知識熟練掌握的基礎上,能夠以法律相關的職業要求作為基本標準來對學生能力和素質進行具體培養。法律知識只是法律從業者需具備的基本內容之一,是相關法律工作的理論基礎,通過法律知識能夠對相關問題作出更加明確的定位和判斷,在此基礎上,通過對事物的具體認知與思考,并通過全面系統地對問題的分析,透視出事物的本質,并在法律體系中做出最終的定位,這種能力就是所謂的法律思維能力。在法律的相關工作過程中,需要以法律知識為基礎,并通過嚴密的邏輯思維能力,對事情進行法理分析,根據不同的實際狀況,做出有針對性的不同的判斷,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具備這一專業能力,才能夠應對相關的法律工作。
2.思維能力是法律專業必備素質:與法律相關的職業屬性特殊,首先,特殊的工作對象,在絕大多數法律案件中,人是勾連起整個案件的核心內容,而且關系錯綜復雜,在這種情況下,法官只有通過自身的直覺與經驗才能夠做出最真實的判斷。其次,特殊的活動,總體來講,職業活動不僅需要理論更需要時實踐,同時還需要抽象思維與經驗結合,不僅需要過硬的專業水準,還需要豐富的社會經驗以及社會認識。最后,就是需要具備完備系統的法律儲備,不僅是知識、素養,還有技能。
二、刑法特點與思維方式
作為法律體系中的重要部分,刑法特點極為鮮明,其已經涵蓋了所有的法學原理以及基本知識,法律的所有構成以及特征在刑法中都能夠體現出來。而且這項法律是建立在實踐基礎上,需要通過科學嚴謹的實際行動過程,才能夠使這項法律發揮作用,以理論指導實踐,通過實踐執行理論。不僅如此,刑法的法學原理構成最為系統,同時也最為完備,而且覆蓋面積極為廣泛,涉及到了國家建設以及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并且所有執行標準基本都已成熟,而且形成量化標準。這樣看來,刑法自身的種種特質和屬性,使得學生能夠在刑法的學習過程中,能夠培養出更加科學嚴謹的做事以及思考態度,同時還能夠形成完整系統的思維邏輯。在這種情況下,學生就能夠以這幾項基本素質為基礎,形成更加豐富更加全面法律思維能力。
三、利用刑法促進學生形成法律思維的方式
1.確立正確的刑法觀念首先,要引導學生能夠正確認識刑罰。在我國長久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已經形成了系統完備的刑法體系,并且確定了刑罰的御民作用,而且這種刑罰觀念流傳至今,使得學生在具體的法律學習過程中,形成了以刑法為核心的錯誤觀念。刑罰是刑法的主要方式,從罰金到限制人身自由,從剝奪人身自由到剝奪生命,毋庸置疑,刑法是最為嚴厲的。但是學生們應該從法學的形而上學原理出發對法律展開系統的思考,認識到法律的本質意義,刑罰不是法律的最終目的,其最終目的是打擊犯罪,保護人民人身安全。其次,明確罪刑法定的觀念。具體是指,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不定罪、不處罰,所有的犯罪定性,以及刑罰標準都必須以法律為依據、為準繩,只有法律中有明文規定才能夠進行具體的定罪和處罰。但是在這一原則的具體學習過程中,學生很難對其進行充分全面的理解,思維一直處于僵化狀態,從而造成理解上的偏差。具體來講,對于單位領導慫恿員工偷竊別單位財務應作出何種判斷時,學生普遍認為不能夠定為盜竊罪,因為刑法中沒有針對單位作出規定。
篇7
一、非法學專業法律教學課程設計的三個層次
即使通過經濟法律制度整合民法中有關市場經濟行為的法律,單單這一門法律課程仍嫌不足。因為在學習經濟法律制度之前,學生需要對法律的一般理論,經濟法律制度在我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經濟法律責任所涉及的刑法、行政法以及訴訟法等問題均需有基礎性的把握。一般而言,經管類專業的法律課程設置應當有三個層次。第一層次是基礎課程。基礎課程主要介紹法的一般理論、我國法律體系的基本構造、憲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社會法及訴訟法所調整的基本社會關系及其基本內容。課程教學目標在于讓學生對我國法律的基本體系與內容有個概括性的了解,并在此基礎培養基本的法律思維與法治理念?!妒藢盟闹腥珪P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強調,為全民法治觀念,要將法治教育納入整個國民教育體系,從中小學即設立法治知識課程。據此可以肯定的是,基礎法律課程將成為高校所有專業的必修課程。目前,各高校經管類大多僅開設《經濟法》一門法律課,很少未開設專門的法律基礎課程。盡管思政類課程中涉及法律基礎的內容,但其教學內容的側重點并不在于基礎法律知識的介紹和法律理念的培養,而是將法律作為加強思想道德教育的手段來對待的,其側重點在于尊法守法意識的樹立,與作為專業類法律課程的基礎以及十四中全會《決定》的要求相差較遠。在這種情況下,專業基礎類課程中的《經濟法學》課程的講授缺乏必要的基礎法律知識背景,仍需先行介紹法律的基礎知識,從而嚴重影響了《經濟法學》教學目標的實現。第二層次即經濟法律制度。該課程屬于學科基礎類課程,其內容主要介紹與市場經濟活動相關的法律知識。如果說基礎課程的教學目標主要在于認知和理解,經濟法律制度的教學目標則應適當增加法律的具體應用能力。第三層次為專業類課程。這類課程是根據具體專業方向的需要而有針對性地開設的課程。經濟法律制度由于涉及到的法律領域十分龐雜,只能側重于基礎,而難以具體和深入。更為深入的內容只能就不同的專業方向有針對性地另行開設。比如人力資源方向,需要專門開設勞動法,工程管理專業需要開設建筑工程法,物流專業方向需開設物流法規,而對外貿易專業方向則需要進一步了解海商法的專業法律知識。這一層次的法律課程由于是針對具體的專業方向需要而特別開設的,故在教學目標上應更加注重法律知識的具體運用。上述三個不同層次的法律課程,經濟法律制度具有承上啟下的作用。相對于法律基礎課程,它已經較為偏向專業需要,是對有關市場經濟活動的法律的進一步深入。但相對不同專業方向的特殊需要,它又屬于經管類的基礎類課程。
二、非法學專業法律課程設計與創業教育之協調
篇8
算法是基于算理之上的,算理是算法的基礎。教師應明確算理的重要性,并在實際教學中鼓勵學生根據原公式推導變換式,達到鞏固計算的理論基礎、靈活有效地記憶算理的目的。教學實踐中,首先我們要強調算理的基礎地位,在教授具體的算法之前,先將算法所對應算理中的運算規則、字母所代表的含義等講解明白,讓算法有理可依;其次,要結合具體的例子,運用所學算理的具體內容,講解算理的具體用法,便于學生舉一反三、靈活運用;最后,要通過算法的總結,更加深刻地理解算理的含義,以算理促算法、以算法促算理。
例如,在教學人教版六年級上冊《圓的面積公式》(S=π×r2)時,筆者分別說明S代表是面積,π代表是圓周率,r代表是圓的半徑。再結合具體的例子:已知圓的半徑為2cm,求圓的面積。則:題中r=2cm,取π=3.14,圓的面積為S=π×r2=3.14×22=12.56(cm2)。通過這樣的教學過程,鞏固了學生計算的理論基礎,更高效地實現了知識的有效運用,培養了學生自主思考的能力。教師要注重算理教授的合理化,不可采用“灌輸式”的教學,應鼓勵學生舉一反三,在原公式的基礎上學會靈活推導變換公式。
二、鼓勵算法多樣化,培養發散性思維
算法多樣化一直是教師在教學中所鼓勵的,目的在于通過多樣化的算法從不同的理解視角和不同的解題思路,加深對題目的理解,提高發散性思維的能力。算法多樣化在實際教學中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要求學生準確把握題目,理解條件與問題的關系,鼓勵學生從不同的角度去觀察和思考問題,把所有的想法都積極大膽地表達出來。第二階段,積極引導學生有效分析每種方法的正確性和優缺點,并逐一記錄下來。第三階段,通過分析所列的解答方法,在比較中選出最合理、最有效的方案。
例如,某工程隊計劃修一條長100米的公路,前5天修了這條公路的20%,照這樣的速度,修完這條公路還需多少天?學生們列出了以下解法:
①(100-100×20%)÷(100×20%÷5)
②100÷(100×20%÷5)-5
③(1-20%)÷(20%÷5)
④1÷(20%÷5)-5
⑤5÷20%-5
以上解法,前兩種方法是先求工作效率,即從“工作效率=工作量÷工作時間”的角度來思考;后三種方法是從分數的意義上進行直接解答。通過比較分析,可以發現解法五是最優的。算法多樣化的頭腦風暴法,在教師的激勵和啟發引導下,誘發了學生對數學問題鉆研的極大興趣,集思廣益,師生共同探討,達到以教促學、以學促教的目的。
三、合理設計生活情景,提高知識的運用能力
學以致用是教學的最終目標,把實際的生活情景融入到教學中,讓學生學會運用所學的知識去發現問題、解決疑難,有助于培養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合理設計生活情景時,要充分體現“算”與“用”的結合,深入調查和了解學生所處年齡段頻繁接觸的事物,根據教學內容的特點,合理設計出具有針對性、真實性,且學生所熟悉、感興趣的生活場景,激發興趣,引導思考,最終解決問題。
師:六一兒童節到了,大家要去商店選購節日禮物,但每人只有100元,請大家根據商品的價格提示選擇禮物,你是如何合理使用這100元錢的?
生A:我會買一個大肚熊96元,剩4元!
師:看來你很喜歡布娃娃??!嗯,不錯,還有什么購買方法嗎?
生B:我會買一個電動汽車93元,剩7元!
師:嗯,這也可以,沒有超過100元。
生C:我會買一個筆袋31元、一個水杯19元、一個籃球50元,剛好100元!
師:這位同學很會精打細算,把100元都用完了!這三種購買方法,哪種比較好呢?
生D:第三種!買到的東西種類最多。
師:買到的東西種類多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把100元都最有效地花完了。在生活中,我們要學會合理利用資源,讓資源利用率達到最大!
篇9
[英文摘要]:
[關鍵字]: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法律分析
[論文正文]:
資產證券化(AssetSecuritization)發端于1970年代的美國,是發起人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在未來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現金流的資產或資產集合(在法學本質上是債權)出售給特設載體(SpecialPurposeVehicle),由SPA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分離和重組資產的收益和風險并增強資產的信用,轉化成由資產產生的現金流擔保的、可自由流通的證券,銷售給金融市場上的投資者。在這一過程中,SPV以證券銷售收入償付發起人的資產出售價款,以資產產生的現金流償付投資者所持證券的權益。資產證券化是融資過程,也是融資方式、金融工具和金融發展趨勢[1]。
東南亞金融危機之后,具有直接融資和表外融資等優勢的資產證券化在亞洲資本市場發展迅猛,形式也漸趨多樣。日本、韓國、泰國、菲律賓、新加坡、中國香港及臺灣地區都積極利用這一金融工具為本地經濟服務。我國自1990年代起,成功進行了珠海機動車輛收費、中遠集團航運收入、中集集團應收款證券化等資產證券化離岸操作,開始我國的資產證券化[2]。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公布國家開發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分別成為信貸資產證券化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試點,這標志著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在中國正式啟動。
國家助學貸款是一種國家貼息的、國有銀行承辦的、適用于普通高等學校經濟困難學生的無擔保貸款,它集政策、福利、教育、金融為一體,是一種以信用方式提供的個人教育消費信貸。2001年-2004年以來助學貸款余額在我國個人消費信貸中所占比例為0。4%-0。5%,與個人住房貸款以及汽車信貸、信用卡消費貸款共同構成我國個人消費信貸“一個大頭,三個輔助”的格局[3]。因此,在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探索前進的過程中,國家助學貸款是其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并且呈現出自身鮮明的特點。
一國家助學貸款的法律基礎及其現實困境
(一)國家助學貸款的法律基礎
1。公民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
受教育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要求國家積極提供均等的受教育條件和機會,通過學習促進身心發展,以獲得平等的生存和發展機會的基本權利?!妒澜缛藱嘈浴返诙幎恕叭巳讼碛惺芙逃臋嗬??!吨腥A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章第四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边@表明受教育權是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權是國家的義務和責任。具體到高等教育方面,《反對教育歧視公約》(1960)第四條要求締約國“使高等教育根據個人成績對一切人平等開放”。《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一章第九條規定:“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p>
2。政府有責任幫助公民完成高等教育
約翰斯通(D。BruceJohnstone)的高等教育成本分擔理論認為,根據“誰受益,誰付款”的原則,高等教育的各種成本應由學生本人、學生家長、納稅人、政府以及社會慈善機構共同承擔[4]。該理論符合高等教育產品的準公共產品屬性,并能在很大程度上解決政府面臨的高等教育財政危機。我國從1989年開始實行大學收費制,每學年學費由最初的200元漲到如今的4000?10000元。漲幅近10倍于居民收入的增長。此時,只有確立合適的資助制度,才能避免高校收費剝奪來自貧困家庭的學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1世紀的高等教育:展望和行動世界宣言》指出應積極為一些特殊目標群體的人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便利條件”,“特殊的物質幫助和特殊的教育解決辦法,可以幫助這些群體克服在接受和繼續接受高等教育方面所遇到的障礙”[5],我國政府也提出了“不讓任何一個學生因貧困而失學”的政策目標。為了幫助經濟困難的大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我國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于1999年應運而生。
3。國家助學貸款中各方的法律關系
在我國現行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中,貸款學生與銀行之間是借貸合同關系,屬于法律上的合同之債。該合同受《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民事法律規范的調整。學校是介紹人,與學生關系密切的自然人(學生家長、輔導員或班主任等)是見證人。介紹人、見證人并非擔保人,因此在法律上與貸款之債并無直接聯系。
由于政府在該貸款體系中只是提供貼息等優惠政策,而貸款按銀行的商業貸款模式運作,學校和銀行均未得到授權而成為行政法上的行政主體或被委托的組織,因此政府并未與學生形成任何行政法律關系。
2004年,政府對原有國家助學貸款政策進行了調整,設立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由財政和高校各承擔50%,分擔銀行風險,促進助學貸款。該專項資金在國家助學貸款關系中具有一定的擔保功能。
(二)國家助學貸款政策面臨的困境
1。貸款規模發展緩慢,結構失衡
我國自1999年實行助學貸款政策以來,截至2005年2月,相關部門累計審批國家助學貸款96億元,涉及學生115萬人。雖然在總體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相對于貧困學生的人數和貸款需求來說,其規模還是太小。2004?2005學年,全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中來自貧困家庭的學生約263萬人,其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有122萬人。2004年,全國有80萬名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實際發放人數為35萬人;申請貸款金額為140億元,實際發放貸款金額為57億元。同時,國家助學貸款投入的地區結構不平衡。經濟發達地區國家助學貸款的投入情況較好,例如浙江省獲貸學生數達到高校經濟困難學生數的90。16%,而西部地區在這一指標上遠遠低于平均水平,青海省僅有30%的經濟困難學獲得助學貸款[6]。
2。國家助學貸款的政策性要求和商業銀行的經營目標之間的矛盾
國家助學貸款作為商業銀行的一項授信業務,受到市場運作規律的制約。助學貸款的資金來源是銀行吸收的存款,銀行的營利性和安全性目標要求貸款的發放必須遵循信貸資金運動的基本規律。因此,銀行審慎風險管理和給予困難學生足夠的信貸支持之間存在沖突。雖然國家助學貸款的政策能夠帶來好的社會效益、培養優質的潛在客戶,但是由于成本高、利潤薄,手續煩瑣,貸前、貸中、貸后都需要耗費大量人力,相對于其他貸款管理成本高,嚴重影響了銀行開展這項業務的積極性。
3。貸款風險大,違約率高
助學貸款市場是信息不對稱市場。高校通過核實相關文件資料來確認申請貸款學生信息的真實性,但是不能到生源地實地調查。銀行無法了解貸款學生的真實還款意愿和還款能力,在選擇發放助學貸款的對象時存在逆項選擇。另外,由于學生就業的流動性大,銀行很難掌握學生畢業后的去向,我國的個人征信體系又很不完備,這又使助學貸款有著一定的道德風險。同時,由于助學貸款的還款期限(4?6年)較短,大學生就業率走低,收入水平不高,導致目前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現象極為普遍,廣州、北京、上海等地國家助學貸款的不良貸款率高達20%?40%。面對困境,國家助學貸款如何“突圍”成為當前的熱點議題。
二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的結構模式及法律環境
助學貸款是各國高等教育財政中最復雜、最具爭議、經常被誤解然而又可能是最重要的問題,在高等教育公共政策議程上越來越受關注[7]。美國的高等教育助學貸款體系最為發達,不僅資助主體多元,而且資助形式多樣。其中,斯坦福貸款約占美國助學貸款總額75%。該貸款依托于政府的再擔保來提高助學貸款的信用等級,進而通過助學貸款資產證券化實現在二級市場的流通來規避不良貸款的風險,因而其運作極其成功,貸款違約率低至5。4%。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我國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試點的同時,探索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模式相信對解決當前助學貸款市場面臨的困難有所裨益。
(一)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的結構模式
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是將貸款債權銷售給私有資本持有者,使之成為在私有資本市場上具有投資價值的資產,為助學貸款體系提供更多的資金并使之具有流動性,從而分散違約風險。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過程涉及的范圍很廣,除了高等教育發展狀況、個人消費信貸市場發育情況、外部政策及法律制度的完備之外,各專業機構分工合作至關重要。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的基本參與主體和交易結構模式的設計如圖所示。
1。由發起人組成國家助學貸款資產池(AssetPool)
發起人分析自身的融資需求,確定符合條件的助學貸款成為證券化的客體,組成國家助學貸款資產池。在結構上,由于國家助學貸款均以學校為單位在新生入學后統一辦理,因此在資產種類、利率、期限、到期日等方面具有同質性,有利于對其資產風險進行重組和配置[8]。在形式上,參與國家助學貸款的商業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對助學貸款均使用語言規范、條款清楚、書面材料完備的合同,便于對資產實行有效的管理。
為了避免地域經濟波動或衰退影響債務人履行債務,組成資產池時應盡量選擇資產債務人的地區分布相對廣泛的資產。一般來說,助學貸款的債務人畢業后工作地點分布較廣,更符合對證券化資產來源上的要求。
2。組建具有政府信用的特設載體(簡稱SPV)
要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最重要的是要使證券化資產與發起人風險相隔離。當發起人破產清算時,證券化資產不作為清算財產,所產生的現金流按交易契約由SPV擁有,并支付給投資人,從而降低風險,保護投資人利益。SPV是資產證券化中必不可少的重要載體,SPV既可以由發起人建立也可以由第三方組建。
國家助學貸款帶有政策性和公益性的特征,對SPV的獨立性和穩定性要求頗高。設立有政府信用的、國有獨資公司形式的、以經營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為其惟一目的的SPV,能夠保證其良好的信用,解決由銀行、信托公司設立SPV時容易產生的利益沖突問題。而且,通過政府組建SPV既能推動銀行在組成國家助學貸款資產池時加強內部管理、實現標準化,又能規范與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相關的各中介機構的運作。
3。通過實現真實出售(TrueSale)破產隔離(BankruptcyRemote。
如上所述,破產隔離實現)是SPV的本質要求。否則,發起人破產時,SPV可能會沒有足夠的現金流支付給破產者,從而導致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的目標落空[9]。發起人將證券化資產轉移給SPV通??梢圆捎贸鍪酆蛽H谫Y兩種方式。各國法律和會計制度中所要求的真實出售,是指發起人出售給SPV的資產以及由這些資產產生的現金流權益必須是有效的,資產池中的資產能夠從發起人的資產負債表中移出,SPV對證券化資產擁有完整的控制權不會被歸入發起人的破產財產。由于真實出售能夠改變發起人的資產負債表,因此它在破產隔離的實現上比擔保融資更為徹底。所以在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中只有實現真實出售,才能實現已經證券化的資產與發起人的破產隔離。
4。信用增級(CreditEnhancement)
SPV對國家助學貸款資產池中的資產采取信用增級手段,使其所發行的證券獲得更高的資信評級,這有利于降低融資成本、吸引投資者,是一種為了確保證券順利發行與募集而設計的附加擔保制度[10]。信用增級包括外部信用增級和內部信用增級。外部信用增級是指外部第三方提供的信用增級工具。在國外的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實踐中,政府往往充當擔保的角色。我國可以在現有的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的基礎上成立專門的政策性機構??國家助學貸款擔?;穑瑸橹鷮W貸款提供擔保。內部信用增級常見的方式是建立優先/次級結構,即對優先級證券本息支付先于對次級證券的支付,在付清優先級證券本息之前對次級證券僅付利息,在優先級證券本息支付完畢后才支付次級證券的本金。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也可以通過這種結構安排,使優先證券的風險在很大程度上被次級證券吸收,達到信用增級的目的。
5。對國家助學貸款證券進行發行評級,安排證券銷售。
SPV請信用評級機構進行正式的發行評級,向投資者公布評級結果,準備法律文件和辦理法律手續,由證券承銷商負責向投資者銷售證券。SPV從承銷商處獲取證券發行收入,再按國家助學貸款買賣合同中的價格把發行收入的相應部分支付給發起人。至此,發起人達到了通過國家助學貸款進行融資的目的。
6。進行資產管理,償付證券權益。
SPV收取、記錄證券化資產產生的現金流收入,并存入托管銀行的收款專用帳戶,首先用于償付投資者持有的到期證券權益,不得用于任何紅利分配或進入破產,未到期的現金流按資產風險輔助安排處理。償付了證券權益后,SPV向貸款證券化過程中聘用的各類專業機構支付費用。之后,由國家助學貸款資產池產生的收入若有剩余,則按SPV與發起人之間的約定進行處理。至此,整個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過程完成。
(二)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的法律環境
資產證券化是一定市場經濟條件下,綜合各項法律制度的新型融資工具。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的結構模式,既是經濟過程也是法律過程。在支持資產證券化的環境中,法律制度的作用具有根本性意義。
1。與國家助學貸款合同相關的法律問題
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的法律關系主要是通過合同這一法律行為來建立的,因此其法律關系的內容體現在一系列合同上[11]。銀行與貸款學生簽訂的助學貸款合同確立了發起人??銀行享有法律保障的收取應收款的權利,是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法律體系中的基礎性文件。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下列三種情形下不得轉讓:(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2)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3)按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因此,發起人如果將來欲將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應當在訂立助學貸款合同時做出有利于未來轉讓的設計。只有明確該債權的轉讓條件,發起人才有可能將應收款匯集成國家助學貸款資產池,出售給SPV,進行證券化。目前的國家助學貸款合同對此還未作特別設計。
2。與SPV設立、資產轉讓相關的法律問題
在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的結構模式設計中,SPV采取國有獨資公司的形式。這是因為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托投資和股票業務,不得投資于非自用不動產。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證券法》規定“證券業、銀行業、信托業、保險業分業經營、分業管理”,所以我國承擔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不能作為SPV的控股公司。而根據我國《公司法》關于國有獨資公司的規定,政府設立SPV基本具備現實操作性,不存在法律障礙[12]。
要實現資產轉讓,必須首先確認債權的可讓與性。國家助學貸款屬于個人信貸,我國《商業銀行法》并未允許商業銀行轉讓其信貸資產,只有根據關于商業銀行業務范圍的授權性條款,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以規章的形式賦予商業銀行以資產證券化為目的向SPV轉讓信貸資產的權利,才能實現資產轉讓。
我國《合同法》關于債權的轉讓采用的是通知轉讓原則,這大大節約了貸款證券化的支出成本。但是,國家助學貸款的債務人分布地區廣泛,流動性大,為了便利操作,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案件的規定》:在指定的媒體上債權轉讓公告即視為履行了《合同法》規定的通知義務。
3。與破產隔離、真實銷售相關的法律問題
在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結構模式設計中采用“真實出售”來達到“破產隔離”的目的,這是因為我國尚無法律對SPV的性質作特別規定,普通企業之間自行借貸是被禁止的,所以擔保融資的風險較大[13]。我國在立法上還沒有關于“真實銷售”的規定,但在會計準則上有相關處理方法可以參考,例如財政部《關于企業與銀行等金融機構之間從事應收債權融資等有關業務處理的暫行規定》。為了明確發起人的表外融資的操作標準,有必要在設計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模式時,對發起人資產轉讓意圖、資產價格、追索權、回贖權、剩余利潤抽取等做出規定,規范資產真實銷售的操作,避免交易被界定為擔保融資。
4。與國家助學貸款證券發行相關的法律問題
在我國,股票、公司債券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受《證券法》的調整,《證券法》未規定的,適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政府債券的發行和交易由法律和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在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模式中,SPV是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的載體,不同于股票、公司債券以及政府債券的發行。在我國目前的法律條件下,還無法明確該證券的屬性和法律適用問題[14]。從利用現有證券監管體系的角度出發,修改《證券法》,把資產支持證券納入其調整范圍,是降低立法成本、切實可行的做法。
另外,國家助學貸款證券發行中的信息披露制度也存在《證券法》的適用問題。由于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是以資產信用為基礎的,如果將《證券法》中關于信息披露的標準用于該證券,可能會使發行人公開與證券化無關的一些公司資產結構、治理結構、公司決策信息等內容,投資者并不能根據這些信息了解該證券化資產本身的情況。而適用《商業銀行信息披露暫行辦法》中關于銀行資產狀況和風險的信息披露要求,能夠加強對銀行的市場約束,有利于投資者了解與證券化有關的信息,增加投資者的購買動力。
5。與信用增級相關的法律問題
在外部信用增級方式中,政府擔保是國外助學貸款證券化中通常采用的方式[15]。但是我國《擔保法》規定國家機關不能作為保證人,因此不可能直接采用政府擔保。在當前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中設立了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可以在此基礎上成立國家助學貸款基金會這樣的政策性機構,專門負責助學貸款的擔保,降低違約風險,提高資產信用等級。
在內部信用增級方式中,超額擔保方式(指SPV向發起人支付的價款小于貸款證券化價值)并不適用于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模式,這是因為根據《破產法》,超額部分應列入發起人的破產財產,這樣就不能實現破產隔離。因此,建立優先/次級結構是目前法制環境下較好的選擇。
突破國家助學貸款的困境,建立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模式,需要有完善的法律環境。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過程中除了上述的主要法律問題外,還旁及與之相關的稅收處理辦法、信用評級的標準、程序等等,在此未能盡述。但從以上分析已可發現,我國當前的法律體系中已存在有利于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發展的因素,同時也有一些法律障礙和立法空白,有待于調整和完善??傊纳品森h境,審慎發展助學貸款證券化“二級市場”,有利于推動銀行開展助學貸款業務,增加我國高等教育的非公共基金收入來源,緩解教育資源短缺的狀況,從而為公民提供更多的受教育機會。
注釋
程荃(1975?),女,安徽滁州人,暨南大學法學院助理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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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一、化學所面臨的挑戰
1.1化學的形象正在被與其交叉的學科的巨大成功所埋沒
化學是一門中心科學,化學與生命、材料等朝陽科學有非常密切的聯系,產生了許多重要的交叉學科,但化學作為中心學科的形象反而被其交叉學科的巨大成就所埋沒?;瘜W這門重要的中心科學(centralscience)反而被社會看作是伴娘科學(bridesmaidscience)而不受重視。
1.2化學正被各種各樣的環境污染問題所困擾
化學的發展在不斷促進人類進步的同時,在客觀上使環境污染成為可能,但是起決定性的是人的因素,最終要靠人們的認識不斷提升來解決這個問題。一些著名的環境事件多數與化學有關,諸如臭氧層空洞、白色污染、酸雨和水體富營養化等;另一方面把所有的環境問題都歸結為化學的原因,顯然是不公平的,比如森林銳減、沙塵暴和煤的燃燒等。這當然與化學沒有樹立好自己的品牌有關系,在最早的化學工藝流程里面,根本沒有把廢氣和廢渣的處理納入考慮范圍,因此很多化學工藝都是會帶來環境污染的。現在,有些人把化學和化工當成了污染源。人們開始厭惡化學,進而對化學產生了莫名其妙的恐懼心理,結果造成凡是有“人工添加劑”的食品都不受歡迎,有些化妝品廠家也反復強調本產品不含有任何“化學物質”。事實上,這些是對化學的偏見,監測、分析和治理環境的卻恰恰是化學家。
二、綠色化學是應對挑戰的必然
科學不但要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還要保護世界?;瘜W也如此,為了應對化學所面臨的挑戰,提倡綠色化學是刻不容緩。
2.1綠色化學的概念
綠色化學又稱環境無害化學、環境友好化學或清潔化學,是指化學反應和過程以“原子經濟性”為基本原則,即在獲取新物質的化學反應中充分利用參與反應的每個原料原子,在始端就采用實現污染預防的科學手段,因而過程和終端均為零排放和零污染,是一門從源頭阻止污染的化學。綠色化學不同于環境保護,綠色化學不是被動地治理環境污染,而是主動的防止化學污染,從而在根本上切斷污染源,所以綠色化學是更高層次的環境友好化學。
2.2綠色化學的產生及其背景
當今,可持續發展觀是世人普遍認同的發展觀。它強調人口、經濟、社會、環境和資源的協調發展,既要發展經濟,又要保護自然資源和環境,使子孫后代能永續發展。綠色化學正是基于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可持續發展理論。在1984年,美國環保局(EPA)提出“廢物最小化”,這是綠色化學的最初思想。1989年,美國環保局又提出了“污染預防”的概念。1990年,美聯邦政府通過了“防止污染行動”的法令,將污染的防止確立為國策,該法案條文中第一次出現了“綠色化學”一詞。1992年,美國環保局又了“污染預防戰略”。1995年,美國政府設立了“總統綠色化學挑戰獎”。1999年英國皇家化學會創辦了第一份國際性《綠色化學》雜志,標志著綠色化學的正式產生。我國也緊跟世界化學發展的前沿,在1995年,中國科學院化學部確定了《綠色化學與技術》的院士咨詢課題。
2.3綠色化學的核心內容
原子經濟性是綠色化學的核心內容,這一概念最早是1991年美國Stanford大學的著名有機化學家Trost(為此他曾獲得了1998年度的“總統綠色化學挑戰獎”的學術獎)提出的,即原料分子中究竟有百分之幾的原子轉化成了產物。理想的原子經濟反應是原料分子中的原子百分之百地轉變成產物,不產生副產物或廢物,實現廢物的“零排放”。他用原子利用率衡量反應的原子經濟性,認為高效的有機合成應最大限度地利用原料分子的每一個原子,使之結合到目標分子中。綠色化學的原子經濟性的反應有兩個顯著優點:一是最大限度地利用了原料,二是最大限度地減少了廢物的排放。原子利用率的表達式是:
原子利用率=(預期產物的式量/反應物質的式量之和)×100%
如無公害氧化劑過氧化氫的制備可采用乙基蒽醌法,即由氫和氧在2-乙基蒽醌和Pd為催化劑作用下直接合成,2-乙基蒽醌復出并可循環使用。此反應原子利用率為100%,體現了原子經濟性,減少廢物的生成和排放,是典型的零排放例子。
2.4綠色化學的12項原則和5R原則
為了簡述了綠色化學的主要觀點,P.T.Anastas和J.C.Waner曾提出綠色化學的12項原則,這12項原則對我們今后從事綠色化學的研究具有一定的指導作用。
Ⅰ.防止——防止產生廢棄物要比產生后再去處理和凈化好得多。
Ⅱ.講原子經濟——應該設計這樣的合成程序,使反應過程中所用的物料能最大限度地進到終極產物中。
Ⅲ.較少有危害性的合成反應出現——無論如何要使用可以行得通的方法,使得設計合成程序只選用或產出對人體或環境毒性很小最好無毒的物質。
Ⅳ.設計要使所生成的化學產品是安全的——設計化學反應的生成物不僅具有所需的性能,還應具有最小的毒性。
Ⅴ.溶劑和輔料是較安全的——盡量不同輔料(如溶劑或析出劑)當不得已使用時,盡可能應是無害的。
Ⅵ.設計中能量的使用要講效率——盡可能降低化學過程所需能量,還應考慮對環境和經濟的效益。合成程序盡可能在大氣環境的溫度和壓強下進行。
Ⅶ.用可以回收的原料——只要技術上、經濟上是可行的,原料應能回收而不是使之變壞。
Ⅷ.盡量減少派生物——應盡可能避免或減少多余的衍生反應(用于保護基團或取消保護和短暫改變物理、化學過程),因為進行這些步驟需添加一些反應物同時也會產生廢棄物。
Ⅸ.催化作用——催化劑(盡可能是具選擇性的)比符合化學計量數的反應物更占優勢。
Ⅹ.要設計降解——按設計生產的生成物,當其有效作用完成后,可以分解為無害的降解產物,在環境中不繼續存在。
Ⅺ.防止污染進程能進行實時分析——需要不斷發展分析方法,在實時分析、進程中監測,特別是對形成危害物質的控制上。
Ⅻ.特別是從化學反應的安全上防止事故發生——在化學過程中,反應物(包括其特定形態)的選擇應著眼于使包括釋放、爆炸、著火等化學事故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為了更明確的表述綠色化學在資源使用上的要求,人們又提出了5R理論:
Ⅰ.減量——Reduction減量是從省資源少污染角度提出的。減少用量、在保護產量的情況下如何減少用量,有效途徑之一是提高轉化率、減少損失率。②減少“三廢”排放量。主要是減少廢氣、廢水及廢棄物(副產物)排放量,必須排放標準以下。
Ⅱ.重復使用——Reuse重復使用這是降低成本和減廢的需要。諸如化學工業過程中的催化劑、載體等,從一開始就應考慮有重復使用的設計。
Ⅲ.回收——Recycling回收主要包括:回收未反應的原料、副產物、助溶劑、催化劑、穩定劑等非反應試劑。
Ⅵ.再生——Regeneration再生是變廢為寶,節省資源、能源,減少污染的有效途徑。它要求化工產品生產在工藝設計中應考慮到有關原材料的再生利用。
Ⅴ.拒用——Rejection拒絕使用是杜絕污染的最根本辦法,它是指對一些無法替代,又無法回收、再生和重復使用的毒副作用、污染作用明顯的原料,拒絕在化學過程中使用。
三、綠色化學的發展前景
3.1反應原料的綠色化即反應原料符合5R原則。
3.2原子經濟性反應在基本有機原料的生產中,已有一些原子經濟性反應的典范,如丙烯氫甲?;贫∪⒓状剪驶拼姿岷蛷亩《┖蜌淝杷岷铣杉憾娴?。
3.3高效合成法不涉及分離高效的的多步合成無疑是潔凈技術的重要組成部分。
3.4.提高反應的選擇性———定向合成如不對稱合成。
3.5.環境友好催化劑例如在正己烷的裂解反應中,固體酸SiO2-AlCl3比普通AlCl3具有更好的選擇性,更小的腐蝕性。
3.6.物理方法促進化學反應如微波引發和促進DielsAlder反應、Claisen重排、縮合等許多重要的有機反應。
3.7.酶促有機化學反應酶促有機化學反應有高效性、選擇性、反應條件溫和和自身對環境友好等特點。
3.8溶劑化學污染不僅來源于原料和產品,而且與反應介質、分離和配方中使用的溶劑有關,有毒揮發性溶劑替代品的研究是綠色化學的重要研究方向。如超臨界流體、水相有機合成和室溫熔鹽溶劑等。
3.9.計算機輔助綠色化學設計和模擬在化學化工領域,計算機已廣泛用于構效分析、結構解析、反應性預測、故障診斷及控制等許多方面。無疑,計算機在尋找符合綠色化學原則的最佳反應路線、化工過程最優化、產品設計等方面推動了綠色化學的更快發展。
3.10環境友好產品如可降解塑料、環境友好農藥、綠色燃料、綠色涂料和CFCs替代物等。綠色化學為化學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在21世紀化學必將大有可為。
參考文獻
[1]王恩舉.漫談綠色化學.大學化學,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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