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內容論文范文

時間:2023-03-16 0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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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內容論文

篇1

關鍵詞:綠色GDP;自然資源耗減成本;環境惡化成本;環保收益

一、綠色GDP的含義

綠色GDP是指從傳統GDP中扣除資源環境成本,加上環保收益后的GDP。資源環境成本包括:(1)自然資源耗減成本。該成本是指各種自然資源在經濟活動中被利用消耗的價值,可稱之為自然資源的折耗成本,它不同于資源的市場價格。目前中國自然資源的價格構成不完整,主要由開發成本、稅收和利潤構成,而完整的自然資源定價還應考慮其環境成本和資源耗減成本。由于自然資源的開采和使用必然會導致其儲量和原有社會財富積累的減少,其減少的價值即為自然資源耗減成本;(2)環境保護成本。該成本是在人類為減少和防止環境污染過程中發生的現實成本,它不同于虛擬治理成本,是在已發生的環境保護活動中實際發生的各種成本費用;(3)環境惡化成本。該成本是由環境質量下降和生態惡化引起的各種損失,包括環境污染損失和生態破壞損失。環境污染損失是指人類生產和消費活動對環境系統的干預超過環境系統的承載能力而造成的環境價值損失,表現為人類活動對周圍自然環境的不利影響所造成的各種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虛擬污染治理成本;生態破壞成本是指由于人類不合理地開發、利用自然資源和興建工程項目引起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生物種類減少等生態環境退化、生態破壞現象而造成的損失。

在考慮環境成本代價的同時,還應考慮保護環境產生的環境改善和生態效益,即綠色GDP的核算既有減法也應該有加法。環保收益是指人們采取措施保護生態環境、防止和治理污染而產生的直接和間接收益,如企業有效處理“三廢”取得的收益、開展循環生產和清潔生產增加的收入、治理水污染和空氣污染后農業、漁業增產的收入、城市環境改善后增加旅游收入、吸引更多外商投資并促進就業和當地經濟發展帶來的收益。

二、綠色GDP的核算方法

核算綠色GDP的基本思路是首先計算確定各項資源和環境成本及環保收益,在此基礎對傳統GDP進行修正和調整。用公式表示如下:

綠色GDP=傳統GDP-資源環境成本+環保收益(1)

其中:資源環境成本=自然資源耗減成本+環境保護成本+環境惡化成本(2)

其中:環境惡化成本=環境污染損失+生態破壞損失(3)

(一)自然資源耗減成本的核算

1.可再生資源耗減成本的核算??稍偕Y源耗減成本分兩種情況處理:第一種情況是經濟活動中合理使用資源,未超出資源自我修復和繁殖的能力,此情況下無須計算耗減成本,因為資源總量和質量并不會受到影響,是可持續的使用;第二種情況是不合理使用資源,如濫伐林木、過度捕撈等,超出自然資源自我修復和繁殖的能力,但尚未造成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等生態退化和破壞的嚴重后果。如濫伐林木的范圍較小、程度較輕、時間較短,可能引起的生態后果還沒有體現出來,這時資源耗減成本的核算可采用重置成本法。在此可以將重置成本理解為將自然資源恢復到原有狀態、原有功能所需要的費用,重置成本包括初始恢復成本和后續管護費用兩部分。初始恢復成本是指補栽樹木、補種草地和補充魚苗等花費的材料費和人工費用等,后續管護費用是將這些自然資源管護到可使用狀態所需的必要費用。

2.非再生資源耗減成本的核算。非再生資源是不可復制的,具有一次消耗性質,隨著經濟活動對資源的開發使用,其儲量會越來越少,直至耗竭,因此非再生資源的耗減成本比可再生資源的耗減成本要大,且計量難度也相對較大。要對非再生資源的耗減成本進行計量,必須取得其耗減實物量和單位價值量指標數據,但目前我們只能獲得非再生資源的市場價格,而對資源本身真正的價值我們卻無從選擇,筆者認為,可以采用機會成本法或替代成本法進行核算。

為了保護非再生資源,不使其盡快耗竭,可采用替代資源或能源,并用這些替代資源或能源的生產成本作為非再生資源的耗減成本。例如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對石油需求的急劇增加,中國提出了“氫化石油”、“煤變油”、“生物質液化”等替代方案,為解決能源危機,國家大力發展地熱能、太陽能、風能和海洋能等新能源技術,這都為解決非再生資源的枯竭危機提供了可能。因此,在機會成本法或替代成本法下,要想不消耗非再生資源,就必須使用替代資源,并用替代資源或能源的開發生產成本作為非再生資源耗減成本。

(二)環境保護成本的核算

按照投資主體不同,環境保護成本可分為國家政府投入、企業自籌資金投入、環保民間組織和個人投入。無論是從資金量、投資范圍和效果來看,三者直接都存在明顯的區別,應當分別核算。

1.國家政府環保成本的核算。2006年財政部正式把環境保護納入政府預算支出科目,建立起以政府為主導的多元環保投融資體制。政府要求在“十一五”期間完成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森林覆蓋率由18.2%提高到20%的三項約束性指標。要實現“十一五”期間環境保護的目標,各級政府進一步增加了環保投入?!笆晃濉逼陂g,中央財政正在以每年18%的增長速度投入到環境保護中,預計環??偼度雽⑦_到14000億元。為正確核算國內生產總值,反映經濟發展的環境投入和環境代價,必須將各級政府治理環境污染的實際投資總額納入GDP的核算范圍。

2.企業環保成本的核算。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環保成本主要包括以下五個部分:1)降低污染物排放的成本;2)廢棄物回收、再利用及處置成本;3)綠色采購成本;4)環境管理成本;5)環境保護的社會活動成本。按照會計核算原則的基本要求,對企業發生的環保成本應當分別采用資本化和費用化兩種核算方法。假如環境成本的發生達到了以下效果,應當將其資本化:1)提高企業擁有的其他資產的能力,或改進其安全狀況或提高其效率;2)減少或防止可能由今后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環境污染;3)保護環境。例如企業因為環境原因購置的廠房和設備,能使企業在一年或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獲得經濟利益,就應該將其資本化,并在利益實現時通過折舊等方式計入當期損益。而許多環境成本并不會在未來帶來經濟利益,只能使發生的當期受益,如環保設備的日常運營費用、與當期經營活動有關的廢物清理成本等,對這些環境成本應進行費用化處理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由此可見,無論是資本化還是費用化的環保成本都納入了日常會計核算,并在GDP核算中得以反映,所以就企業投入和發生的環保成本而言,無須再對GDP作進一步調整和修正。

3.民間組織和個人環保成本的核算。隨著環境形勢的日益嚴峻,各界民間環保組織蓬勃興起、快速發展,已成為政府與企業之外的第三方力量,并不斷推動中國和全球環境保護事業的發展與進步。根據中華環保聯合會《2008中國環保民間組織發展狀況報告》,截至2008年10月,全國共有環保民間組織3539家,74.7%的環保民間組織有年度工作報告,其中,向主管單位提交報告的占47.6%,向組織內部工作人員提交報告的占45.5%,向社會公眾公開報告的占47.6%。對于民間組織和個人環保成本的核算,可以采用問卷調查、統計估計和專家咨詢等方法。如上所述,74.7%的環保民間組織有年度工作報告,我們可以從年度報告中獲得環保支出情況,對于其他未提供報告的,可以采用統計估計等方法,例如將公布報告的組織的平均環保成本,作為計算其他未提供報告的組織的環保成本的依據。

(三)環境惡化成本的核算

1.環境污染損失的核算。人類生產活動和生活中排放的廢煙、廢氣、廢水、廢渣和噪音,如果超過環境系統的承載能力,將造成多種不利影響和損失,導致各種直接經濟損失,并需要當代人乃至后代為治理污染付出沉重代價。

(1)環境污染直接經濟損失的核算。環境污染直接經濟損失的核算可采用以下方法:1)生產率變動法(changesinproductivityapproach)是利用生產率的變動來評價環境狀況變動的影響的方法。這種方法把環境質量看做一個生產要素。環境質量的變化會導致生產率和生產成本的變化,從而導致產品價格和產量的變化,而后兩者是可以觀察到的并可以測量的。例如,化工廠的污水排放對廠周圍的農業生產率有不利影響,將導致農作物減產,農業收入降低的損失。不排放污水情況下,由于科技進步農業產量會逐年提高,而在排污情況下,隨著污染累計效應的增加,產量會逐年下降,這種生產率的變化是可以測量的。農業生產減產的損失可以用農產品的減產量乘以農產品的市場價格來計算。2)疾病成本法和人力資本法。環境污染和環境質量惡化對人類健康有著多方面的影響。這種影響不僅表現為因勞動者發病率與死亡率增加而給生產直接造成的損失(可采用市場價值法進行測算),而且還表現為因環境質量惡化而導致的醫療費開支的增加,以及因為人們過早得病或死亡而造成的收入損失等。

疾病成本法計算由疾病引起的醫療成本,例如門診費、住院費、藥費、看護費等醫療費用,相當于因環境質量變化而增加的病人人數與每個病人的平均治療費的乘積,具體計算時可按不同病癥分別計算,如塵肺病、放射性疾病、皮膚病、眼病等。

人力資本法計算由疾病引起的收入損失,包括過早死亡的損失、勞動能力降低和喪失的損失等幾種情況。根據邊際勞動生產力理論,人失去壽命或工作時間的價值等于這段時間中個人勞動的價值。一個人的勞動價值是考慮年齡、性別、教育程度等因素情況下,每個人的未來收入經貼現折算成的現值。根據國外研究者Mishan的研究,一個在正常情況下可以活動t年、由于污染而于T年過早死亡的人所損失的勞動力的價值可以描述為:

Lr=■∑YtPtT(1+r)-(t-T)(4)

式中:Yt為預期個人在t年內所得到的總收入扣除他所擁有的非人力資本收入;PtT為個人在第T年活到第t年的概率,r為預計到第t年的社會貼現率。

如果不是過早死亡,而是勞動能力喪失或部分喪失,則需要對公式(4)進行調整,主要是按照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對第t年的總收入Yt進行適當的調整。

(2)環境污染虛擬治理成本的核算。虛擬治理成本是指目前排放到環境中的污染物按照現行的治理技術和水平全部治理所需要的支出。虛擬治理成本是相對于實際治理成本而言的,實際治理成本即前面提到的由政府、企業或環保組織投入的環保成本。如果實際環保成本的發生未能徹底解決環境問題,那么剩余污染物仍會對環境產生危害,而要完全治理和清除污染,需要進一步發生治理成本,在未實際投入之前,稱之為虛擬治理成本,一旦各環保主體實際投資,就成為實際治理成本。虛擬治理成本可采用治理成本法計算獲得,公式如下:

虛擬治理成本=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物的單位治理成本治理成本法主要難點是測算單位污染物治理成本,可用一段時期內的實際環保總支出除以實際處理量測算得出,例如用“三廢”的環保支出分別除以“三廢”處理量,得到廢水、廢氣和固體廢棄物的單位處理成本,具體計算時可以考慮將五年作為計算周期(也可根據實際投資情況確定),因為每年治理污染的投資力度和效果不一定是均衡的,當年發生的投資效果可能在第二年及以后年度才得以體現,如為了凈化空氣而種植樹木。

2.生態破壞損失的核算。生態破壞的經濟損失可分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和生態資源恢復費用。直接經濟損失是指生態資源作為生產要素價值的損失。生態資源大多是生產所需的材料、原料或燃料,根據這些要素的市場價值,可以計算出生態破壞造成的生產要素的價值損失。間接經濟損失是指生態資源的非要素價值喪失所隱含的經濟損失,這一損失不能或暫時不能由市場決定。如森林資源的水土保持功能喪失導致的損失,生態資源的破壞給后代人利用資源所造成的損失等。生態資源恢復費用是指治理被破壞的生態系統的投入。生態資源遭破壞后所引發的一些間接經濟損失會年復一年地累加下去,為了扭轉這種局面,就必須對被破壞生態資源進行治理,由此發生的費用也是生態破壞造成的間接經濟損失的一部分。生態破壞損失的核算可采用以下方法:(1)收益還原法。該法主要適用于直接經濟損失的核算,是將喪失的自然資源可創造的收益按市場價格進行計算。如生態破壞造成森林、草地、耕地、濕地面積減少,從而降低其創造的收益,用減少的面積和數量乘以當期該項資源的單位平均收益,即可計算出損失的直接收益。(2)恢復費用法。將受到損害的生態環境質量恢復到受損害以前狀況所需要的費用就是恢復費用。如生態破壞導致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的恢復,需要種植草皮或樹木等方法來恢復?;謴瓦^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材料費、人工費補償費等。恢復費用一般采用重置成本進行計算,以準確反映現實價格水平下的恢復成本。這和我們前面提到的再生資源耗減成本的重置成本法原理相同,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生態破壞都能得以恢復,或者是符合成本效益原則。能恢復的采用恢復費用法,不能恢復的,采用影子工程法。(3)影子項目法(工程成本法)。影子項目法是恢復費用法的一種特殊形式。當某一項目的建設會使生態環境質量遭到破壞,而且在技術上無法恢復或恢復費用太高時,人工建造一個工程來代替原來的生態環境功能,用建造該工程的費用來估計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造成的經濟損失。例如,某個旅游海灣被污染了,則另建造一個海灣公園代替它,以滿足人們的旅游要求;某片森林被破壞了,要達到與原來同樣的涵養水土的目的,就需要興建水土保持工程,工程的投資成本就可以作為生態破壞損失的一個最低標準。

(四)環保收益的核算

人們投入大量的人財物力積極參與環境污染治理和保護生態環境,必定會從中獲得相應的收益。盡管這些收益可能是間接的而非直接的,可能是未來的而非現在的,可能是隱含的而非顯性的。例如,企業利用“三廢”生產產品減免稅款的收益以及為履行環保責任取得低息或無息貸款而節約的利息支出都屬于的隱含收益。而城市環境質量改善后外商投資增加,促進當地就業和經濟發展帶來的收益就屬于間接收益。

對于各種環保收益,無論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都可以按照傳統方法納入GDP核算,無須單獨計算調整。如處理廢棄物取得的收入、企業環境形象改善后增加的銷售收入都將直接增加企業利潤;土壤污染減少后農產品產量增加使農業收入增加;外商投資增加促進當地經濟發展,無論是GDP總量還是人均GDP都將增加。

參考文獻:

[1]王磊.中國綠色GDP的核算方法與應用[J].現代經濟探討,2007,(5).

[2]張惠茹.綠色GDP與環境污染成本核算[J].大連民族學院學報,2007,(10).

篇2

一、國家開放大學法學本科畢業論文考核機制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國家開放大學法學本科畢業論文考核機制的現狀

畢業論文寫作是開放教育中的重要環節,是提高學生專業素質,達到專業培養目標的必要步驟,在整個教學過程中有著十分重要的地位。為了規范畢業論文的寫作和指導,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于2002年5月出臺了《關于“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與開放教育試點”法學專業本科畢業論文工作的意見(試行)》。

1.畢業論文基本要求。選題必須是法學專業范圍,不能用??飘厴I論文替代本科畢業論文。畢業論文形式必須為學術性論文,不能用法學案例評析、社會實踐調查報告、法律工作總結等其它形式。畢業論文正文字數必須在6000字以上。畢業論文選題不能太集中,本科階段課程內容選題要高于總選題的30%,選題要同我國司法實踐相結合。

2.指導教師資格與職責。本科畢業論文指導教師必須由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寫作水平高的老師擔任,一般選用中級職稱或是具有碩士學位的人員。本科畢業初級職稱的教師工作五年以上才有資格擔任本科論文指導教師。本科畢業工作五年以上的審判員、檢察員、律師也可以被聘為本科畢業論文指導教師。指導教師指導學生選題,資料收集、寫作方法的運用、文獻檢索、寫作提綱的擬定、督促學生按寫作計劃完成初稿;論文初稿進行審閱,提出修改意見;對論文定稿進行成績初評,書寫評語。

3.論文答辯及成績評定。開放教育法學本科學員須全員參加畢業論文答辯。答辯組由3人組成,答辯主持人須具備高級職稱,答辯組由電大教師和外校答辯教師組成。法學本科畢業論文成績的認定除了要看畢業論文的本身質量外,還要看學員現場答辯的情況,通過答辯來檢驗論文是否為學員本人完成。成績分為不及格、及格、中等、良好、優秀五個等第。優秀人數不得超過參加答辯總人數的20%。

(二)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論文考核機制中存在的問題

1.教學計劃中學術訓練課程缺失。開放教育法學本科教學計劃中沒有論文寫作課程,課程考核方式也都是考試形式。學員沒有經過專門的學術訓練,缺乏論文寫作的能力。學員不知道如何收集資料,不知道如何撰寫研究綜述,不知道論文的布局謀篇。雖然有開設《法律文書》課程,但講授內容為司法機關、公證機關、仲裁機關法律文書的規范和要求,并非學術論文技能的訓練。

2.畢業論文表現形式單一。畢業論文只能寫學術型論文,導致部分學術功底差,但實踐經驗豐富的學員興趣不大。學術型論文需要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格式,束縛了學員的手腳,難以調動學員的寫作熱情,不能充分發揮學員的經驗優勢。

3.畢業論文答辯過場化。答辯過程中有一部分學員答不出來答辯教師提出的問題,部分學員法學基礎知識欠缺不能很好的回答提問,但為了能讓畢業率達到一定的比例,答辯主持人往往會放寬答辯要求,一個班級只留下一兩個最差的同學不通過,其他同學即使再差,也送個及格分數。導致整個論文答辯過程不是很嚴謹,學員認為通過太容易,不能夠引起學員的重視,不利于論文寫作質量的提高。

4.存在抄襲和購買論文的現象。開放教育學員因為沒有時間或是因為能力不足無法按時完成畢業論文,但為了畢業,就去網上抄論文或是花錢買論文,助長了不正之風,構成了學術腐敗。

二、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論文多元化的機遇和挑戰

(一)國家開放大學的成立為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論文多元化創造了條件

電大開放教育法學本科過去是同中國政法大學聯辦,在教學和畢業論文寫作等環節受聯辦學校的制約。2012年國家開放大學在人民大會堂正式揭牌成立。國家開放大學可以設置本科專業,按教育部規定,首批設置本科專業為19個,這19個專業有獨立發放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資格,其中就包括法學專業。國家開放大學可以自主設定教學計劃,決定畢業論文的形式。可以說國家開放大學的成立為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的改革提供了可能性。

(二)國家開放大學人才培養目標也需要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論文多元化

開放教育的教學具有開創性[4],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論文的多元化必將更加適合成人學生,更符合開放大學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應用型法律人才,應具備高尚的職業道德,具備扎實的法律專業知識,具有嫻熟的法律職業技能,能夠公平合理地處理法律糾紛。[5]調查報告、案例分析等形式更有利于學員將法學理論同自己的實踐經驗相結合,對學員的職業技能的提高更有幫助,更有利于促進知識向技能的轉變。

(三)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論文多元化有利于法學教師自身素質的提升

電大系統的法學教師在學歷、教學水平和業務能力上和普通高校的教師都有一定差距,這其中有制度的原因也有電大系統自身的原因。省級電大以下的法學教師無法兼職從事律師職業,導致這些法學教師無法案件。電大系統組織的法學教師業務培訓數量也不多,省級電大的老師還有機會參加培訓,基層電大法學教師很少有機會參加培訓。一所基層電大,法學教師只有一兩個,教研活動很難開展,在教學壓力不大的情況,教學技能很難提高。如果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論文多元化,將促進促使教師知識更新,并提高法學實踐能力。

三、普通高校法學本科畢業論文多元化改革的嘗試

(一)安徽財經大學法學院

如果學生的學術功底較好,可以通過撰寫傳統畢業論文來獲得學分。此外,學生還有其他選擇,或是在有國際國內刊號的雜志上,或是提交社會實踐調查報告。還可以選擇模擬審判案卷及審結報告或法律意見書作為畢業論文成果形式。畢業論文的形式確定后,不得隨意更改,確需更改的,須報指導教師同意,并須重新開題答辯。

(二)武漢大學東湖分校法學院

武漢大學東湖分校法學院實行畢業論文“雙軌制”改革,在法學專業114名大四學生中,推行法庭模擬審判和論文結合的方式,法庭上的表現和制作完整的卷宗占60%,論文占40%。目前,此項改革尚未全面推開,該校采取自愿選擇方式,在2011屆114名畢業生中,已有22人選擇了“上法庭”模式,其余學生還按傳統模式寫作畢業論文。[6]

(三)山東大學威海分校

法學本科生科研立項、“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暑期和寒假社會實踐活動的優秀研究成果經鑒定程序直接轉化為畢業論文。

(四)中國政法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畢業論文除了學術型畢業論文形式之外,新增案例分析、畢業設計和調研報告三種形式。[7]

(五)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

2008年年底,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宣布改革舉措:2009年畢業的本科生必須寫案例分析,而且必須是具有爭議、比較新穎、有研究價值的案例。[8]

(六)華僑大學法學院

法學院要求畢業生在實習過程中,復印一個已結案件的全部卷宗。案件可以是刑事案件或民商事案件,也可以是行政案件或其他案件,但復印卷宗必須完整。根據該卷宗呈現出來的證據材料,對該案件的性質和判定結論進行分析,并撰寫案例評析報告,內容包括:案件的簡介、證據的認定(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實體法和程序法)以及最后的認定結論。畢業生在答辯的時候,必須帶上復印的全部卷宗,以便備查,期間要求畢業生先介紹該案件的情況,并提出自己的處理意見以及事實與法律根據。答辯老師可以根據該案件的具體情況,從實體法和程序法的角度,對案件處理提出問題,要求學生回答自己是如何處理案件以及認定結論的事實與法律根據。答辯老師根據畢業生撰寫的案例評析報告的質量和答辯的表現進行評分。[9]

四、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論文多元化制度設計

國家開放大學可以嘗試畢業論文改革,既保留傳統畢業論文,也采用其他形式。

(一)傳統型畢業論文

論文的選題必須是法學專業范圍,選題要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切記題目不能過大,如在題目中出“中國”或是“我國”等字樣,撰寫的論文能夠解決生活或是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學員論文選題盡量不要重復,最好一人一題。在論文的格式和學術規范上要嚴格要求學員,論文格式必須符合要求,字數不少于6000字。論文的復制比必須控制在規定范圍之內。論文理論性方面的要求可以適當降低,論文的寫作著重在于培養一種法律思維能力,重在理論與實踐的有機結合。根據開放教育法學本科學生的工作性質和生活閱歷,引導其選擇能將工作經驗、生活積累都運用起來的題目,以充分發揮社會經驗豐富,動手能力強的優勢,而避免了理論基礎相對較薄弱的劣勢,從而揚長避短,寫出具備電大畢業論文特色的高質量論文。[10]

(二)調研報告

在課程教學過程中,輔導教師可以通過專題討論、主題辯論、布置小論文等方式,引導學員將自己的工作實踐同法學專業課程相給合,確定調研主題。教師要對學員的調研活動及調研報告的撰寫進行指導,提高學員運用法學知識解決和分析實際問題的能力。調研報告原始材料應真實可信,調研內容應具有較強的典型性、實證性和時效性,調研材料能有效支持調研報告,調研報告能解決實際問題,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審視現有法學理論,研究報告有一定的指導意義。調研報告應格式規范,內容明確、資料充實、方法科學、結論可靠,字數不少于10000字。

(三)模擬審判

模擬審判是一項最綜合、最全面的實踐性環節,通過一個模擬法庭的組織與演練,可使參加的學生熟悉相關的訴訟程序、掌握所涉及的各種訴訟法律文書的寫作,培養他們的組織能力、善辯能力及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11]。輔導教師帶領學員去法院旁聽,和學員共同確定模擬法庭選用案例,確定模擬法庭開庭計劃,指導學員完成所有訴訟文書的撰寫。模擬審判適用普通一審程序。模擬審判全過程的演示,不僅要求學生具有扎實的專業知識,更是對其組織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寫作能力的一次全面考核,而法律文書和判決書的撰寫又可以檢測學生對所學理論和法律條文的實際運用能力[6]。沒有撰寫法律文書的學員可以撰寫審判總結上交。輔導教師根據學員在模擬審判過程中的表現及提交的訴訟文書和總結給學員打分,審判過程中的學員演示表現占總成績的60%,提交的訴訟文書或是總結占總成績的40%。

(四)

鼓勵學員在讀書期間撰寫、,學校對公開的同學依期刊的不同級別給予一定的補助。公開發表的論文選題必須是在法學專業范圍之內,作者所屬單位必須是學員就讀的學校。論文應符合學術規范,沒有學術不端行為。學校對學員上交的發表過的論文進行成績評定時要進行學術不端檢測。論文應當觀點明確、論證充分、方法科學、邏輯嚴密、層次清晰、結構合理。在南大核心期刊和北大核心期刊上的發表的論文只要達到4000字即可,在其它公開出版且有國際和國內刊號的刊物上發表的論文要達到6000字。在公開出版的論文集或其他公開出版的編著中發表,且字數在6000字以上的學術論文,應具備申請認定的資格。

(五)審判卷宗

在法院工作的學員或是參加法院實習的學員可以對本人審判或是參與過的案例進行歸納、匯總、分析和總結。要求學員提供完整的案件卷宗,卷宗及審結報告要符合格式要求,要對案件的基本經過、案件中證據的采信、法律的運用情況進行詳細的描寫,以不少于4000個字為宜。

(六)論文獲獎

篇3

關鍵詞:網絡發表;科技論文;版權保護;技術措施

中圖分類號:G640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04-0256-02

隨著計算機和互聯網應用的不斷發展,高??萍颊撐牡木W絡發表和共享也得到逐步的發展。高??萍颊撐牡木W絡發表與共享打破了高校以往的只能通過傳統紙質期刊發表科技論文的程序,減少了科技的時間,使高校的科研人員學術交流更加方便、快捷;在推動高校科技信息和知識的快速傳播以及科技成果迅速得到共享和應用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萍冀j發表和共享平臺在中國還是一個新的事物,相關的制度和機制還沒有健全 [1],在版權保護方面還存在很多問題??萍冀j發表與共享平臺的高度共享性使得版權保護的難度增大,如何有效保護高校科技絡發表與共享平臺作者的版權是目前首要解決的問題。

一、科技論文的網絡發表與傳統科技的版權比較

(一)網絡科技論文與傳統科技論文版權保護的復雜度

網絡侵權與傳統版權侵權相比,傳統版權侵權是紙質為載體的,是看得見摸得著的,網絡侵權是通過網絡發表與共享平臺實施的,侵權完成的速度快,復制、下載、傳輸行為變得簡單易行,同時侵權確認的難度大。與傳統版權保護相比,網絡版權保護變得更加復雜,版權保護的主體、客體及地域性的范圍加大。傳統版權保護的主體是作者、出版者及其用戶。網絡發表與共享平臺下的版權保護主體包括科技論文擁有者、科技論文傳播者、網絡服務開發商以及科技絡的使用者。另一方面,版權保護的客體范圍擴大;同時由于互聯網的無國界,一旦有侵權行為發生,版權保護就十分復雜。如表1所示,二者的侵權復雜程度比較。

(二)網絡科技論文與傳統科技論文著作權比較

1.發表權和修改權。發表權包含的內容很多,包括是否發表,何時發表,在何刊物發表等。所有這些都應由作者自己來決定,任何他人未經作者授權或委托,都不得擅自決定。但是由于傳統期刊需要經過投稿、審稿等漫長的過程,發表的周期很長。所有這些發表權版權人無法自己決定,一旦投稿就沒法修改,甚至有些出版社自行修改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權 [2]。而網絡發表與共享平臺下的科技論文可以隨時發表。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這表明,作品可由作者自己修改,也可由取得授權的其他人修改。

2.保護作品完整權。傳統紙質期刊發表的論文,科技論文的完整性有時會被忽視,比如對于論文稿件,經專家審稿后,認為論文的內容很好,但由于版面限制等因素,就會對論文進行大量的修改和刪除,此種做法就侵犯了作者的保護作品完整權。然而相對于網絡科技論文,由于作其發表的載體為網頁沒有任何篇幅和尺寸上的限制,科技時完全可以從其內容本身的完整性編排內容。

3.信息網絡傳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是中國2001年新修訂的《著作權法》增加的一項權利,保護通過互聯網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是由于互聯網技術的發展,而出現的新的著作權權利是網絡科技論文傳播的一項重要權利。傳統科技論文則沒有此項權利。

二、高??萍冀j發表與共享的版權侵權分析

1.信息網絡傳播權侵權。有些網絡發表與共享平臺未經版權人的同意或許可,擅自將其作品在網絡上發表,傳播。比如有些網絡平臺擅自把一些作者的博客作品在其網站上發表并予以共享,在網絡上使用他人作品時,擅自對作品進行修改、刪節等;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明確將此種行為定性為侵犯了作者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2.科技論文作者權益侵權。科技絡發表和共享使得復制、盜版和修改變得更加容易,以中國科技論文在線發表與共享平臺為例,作者發表的論文根據文責自負的原則,只要作者所投論文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有一定學術水平,符合其網站的基本投稿要求,就可以發表??萍颊撐脑诰€允許文章在發表前,甚至審稿前首先在網上,科技論文在線采用的這種先公開,后評審的論文評價方法使得作者一旦上載的作品沒有經過授權或許可,通過科技論文在線進行傳播就會存在很大的版權風險。

通過對廣西某幾所高校的一些科研人員調查發現,80% 的科研人員不愿意在網絡平臺上發表及共享其科研成果。40%的被訪者認為如果網絡上發表共享其論文,再次向正規期刊投稿難度會增加,甚至一些正規期刊不接受這樣的投稿。20.7% 的認為將會導致盜版現象;7.3% 的認為可能會被用于商業目的;12%的認為可能會損害文章的完整性和署名權;只有20% 的人考慮過將自己的文章公布在網絡平臺上。其主要原因是由于目前存在不少版權糾紛的問題。所以說科技論文在線發表與共享應妥善處理好網絡版權侵權。

三、高??萍冀j發表與共享版權保護的建議措施

(一)科技絡著作權人采取的措施

1.增強高校著作權人的版權保護意識。在目前網絡版權保護方面還不夠完善的情況下,樹立高??蒲腥藛T的版權保護意識更為重要。目前,高??蒲腥藛T科技絡發表的著作權意識還比較淡薄。即使自己的作品被侵權,很多作者沒有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益。從而導致現實生活中任意轉載、改編等方式使用科技論文的現象很普遍。因此要通過各種方式,開展版權教育,增強版權自我保護意識。高校應加強版權保護這方面的宣傳,在網絡發表與共享平臺上登載相關著作權保護知識,利用一切可能的媒介和渠道宣傳版權保護的相關知識。

2.采取技術措施。版權的保護措施是指版權人主動采取的,能有效控制進入受版權保護的作品并對版權人權利進行有效保護,防止侵犯其合法權利的設備、產品或方法 [3]。目前,在現有的技術條件下應對網絡中的侵權現象,版權人采取的技術措施通常包括采用反復制設備、訪問控制技術、數字水印、數字簽名或數字指紋技術等保護網絡科技論文的版權。

(1)反復制設備(anti-cope devices);由于網絡作品的復制非常容易,目前版權人一般采取反復制設備就是阻止復制作品的設備。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SCMS”系統(serial copy management systems),該系統的最大特點就在于它不僅可以控制作品的第一次復制,而且可以控制作品的再次復制,避免數字化作品的復制件被作為數字化主盤。(2)訪問控制技術;即控制進入受保護作品的技術保護措施(如登錄密碼)。它允許用戶對其常用的信息庫進行適當權利的訪問,限制用戶隨意刪除、修改或拷貝信息文件。(3)數字水印、數字簽名及數字指紋技術;為了防止網絡作品的易修改,易盜版現象出現了數字水印、數字簽名或數字指紋版權保護技術。數字水印是利用數字內嵌的方法隱藏在數字圖像、聲音、文檔、圖書、視頻等數字產品中,使得用戶只能在屏幕上閱讀,而無法復制。這種技術可以用以證明原創作者對其作品的所有權,并作為鑒定、非法侵權的證據。數字指紋是指同時在數字作品中嵌入的是作品傳播者和使用者的標識信,和數字水印技術相反,當某個用戶將其拷貝非法的傳播到外界,版權所有者就可以通過提取拷貝中的指紋來追蹤非法用戶。數字簽名技術即進行身份認證的技術,防止偽造,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其他技術措施比如防火墻技術、認證技術(CA)、追蹤系統、標準系統、電子版權管理系統等。

(二)完善版權保護法律制度

中國在著作權的網絡立法方面,其法律文件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保護知識產權刑事司法解釋》、《互聯網著作權行政保護辦法》等一系列涉及網絡版權保護的文件,為技術措施的實施提供了法律依據。其中《互聯網著作權行政保護辦法》是2005年由國家版權局與信息產業部聯合實施的,對網絡環境下的科技論文版權保護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是中國法律法規還不夠健全,政府應加快對《著作權法》的修改、完善,并制定保護網絡著作權的專項法律或行政法規。法律保護是一種事后控制的手段,即只有在發現侵權行為之后,法律才能進行干預,一旦有版權侵權,高??蒲腥藛T應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網絡發表與共享平臺加大版權保護力度

網絡發表與共享平臺應增強維權意識,對抄襲剽竊他人論文成果侵犯版權的行為予以嚴懲。以中國科技論文在線為例,其網站上設有學術監督欄,對一些侵犯版權的作者取消已發表的論文,收回刊載證明,在中國科技論文在線網站上予以譴責,并禁止三年內在其網站上,對維護版權所有者的權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這對于網站在保護版權方面還是不夠的。對于一些復制、盜版其網站上的論文在其他網絡平臺上發表或者在科技期刊上發表,則沒有相關的政策。網絡發表與共享平臺應當充分重視作者的論文版權保護需求,保護作者的著作權權益。

高??萍冀j發表與共享版權保護要得到增強,首先要增強高校版權人的版權保護意識;其次則必須及時更新、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加快網絡版權保護的立法,最后要提高網絡發表與共享平臺的技術保護水平。只有作者的版權得到有效的保護,才能提高科技論文的發表數量和質量,推動高??萍颊撐牡木W絡發表與共享。

參考文獻:

[1]金勇,王小東.網絡科技論文共享平臺建設研究:第35卷[J].湖南農機,2008,(11):147-148.

篇4

一、標題

題目有三個要點:一是選題要小;二是選題要專業;三是選題要新。

選題太大是很多同學失敗的原因。小到什么地步:本科生,到一個具體條文的立法、司法或執法;碩士生也不要大于三個條文以內的立法、司法與執法。當然,也可以是法律條文中的一個概念。

但無論如何,本科生與碩士生不要來一個制度的設計。在一萬字或五萬字內完成一個制度的設計,一般而言,不可能。網絡法律問題研究、公司資本法律制度研究等,是一本書的題目,太大。題目大了,就避免不了一大二空,就難以實在了。

社會問題與法律問題不是對應的,社會問題不能做論文題目。這就是選題專業的問題。如“人肉搜索”的法律問題研究,這個題目不專業,因為它涉及民商法問題如侵權責任、涉及刑法問題和行政法問題。選這種題目表明,你還沒有確定你想研究什么,你還不知道其中法律問題的復雜性。在法學上,只有具體到部門法上的制度,才有可能成為專業的、詳盡的研討。你應當先將一個社會問題對應于某一個具體部門法制度。

選題最好在新的領域,因為從中容易發現新法律問題與新解決方案。新領域沒有開發過,容易找到空白處,填補空白是最容易的事情之一了。誠實信用原則等選題,至少問題已經老了,你難以發現新的問題,也難以找到新的解決方案。容易開發的已經被人開發了。對新手而言,新領域的選擇是很重要的省力技術。不過,老手不應當太趕熱鬧,東一槍西一炮、專門選熱點問題去寫,是很忌諱的事。老手可能更應當注重傳統領域特別是主流制度的突破。

題目字數不能太多。所有標題都這樣。如果多了,說明你提練得不夠:你還沒能簡明扼要地表達你的問題與解決方案。

二、摘要與關鍵詞

摘要是文章的要點、亮點的摘編。

它與中心思想不同,因為可以是亮點與要點。與中心思想相同的是,它能夠表達文章的中心思想。本選題在當今形勢下如何重要、本文將如何論述或論述什么等,不是摘要,只是選題的重要性與研究思路等,別搞錯。

文章的標題相加,往往就是你的摘要。如果不是這樣,要么是你的摘要不摘要,要么是你的標題缺乏連貫性。摘要為文章提供了框架和指導。老手往往是先寫摘要再寫正文的,因為只有這樣,才做到了先理順宏觀思維,再展開細節。

關鍵詞是文章討論的關鍵性專業詞匯,包括核心術語、制度與理論。

它往往在文章標題之中,如果不是這樣,那么,要么你的標題不準確,要么你的關鍵詞有錯誤。

關鍵詞一般3-5個,多了說明你的文章太雜。注意,即使是創新很大的文章,也最好只有一個新術語和一個新理論。否則,太新了人家受不了。

三、提綱

其格式和內容一般如下:

一、什么現狀與什么問題

(一)現狀(存在弊端的現狀)

(二)既有的文獻(對策)及其缺陷

(三)本文擬討論的問題與思路

二、分析問題(找出對策失敗的原因并尋求破解)

三、解決思路(正面論證自己的模式或路線)

四、實施方案(立法、執法或適用的具體建議)

對此提綱,有幾點說明:

任何人寫論文,必須要遵守這種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基本模式。日后熟悉了論文寫作的方法,可以對此有所變化,但內在的思路總是這樣的

反對沒有問題就開始寫作的做法。如今寫教材也不能那樣了。

提綱必須有直觀性,即僅僅從提綱就能知道作者的核心思想、邏輯與寫作進路。如果不能這樣,提綱就失敗了。

提綱必須具體,不要用“現狀與問題”之類的題目,而必須寫出具體的現狀與問題,下面也是這樣。論文的標題必須具有特別性,即不是別人能用的,不能用于其他論文的。有同學喜歡用“國內文獻、國外文獻”之類,這種標題任何論文都能用,是沒有特別性的。

注意,將中外既有研究寫入第一部分的文獻綜述中,不搞專門的比較研究,更不作為一大部分。如果你覺得中外研究太多,在文獻綜述中寫不下,那不是寫不下的問題,而是你所確立的問題不明確,以至于自己都不能把握什么是真正相關的文獻。簡言之,文獻太多,說明選題太大,無法把握核心。里程碑式的文獻是極為有限的!

四、文章第一部分:必須綜述文獻再提出問題

第一部分最前面,可以寫一個選題的緣由。也就是選題的重要性之類。千萬別在這部分說正文的內容,也不將這部分寫得太長(200字以內,最好的50個字左右),也不要在此提出問題。這只是一個引子。

對新手而言,第一部分最好按如下順序寫:現實問題(如銀行存款丟失)、作出的判決書或具體行政行為、相關法律制度(國內外)、關于某一問題的既有觀點綜述(國內外),既有觀點的問題,本文想研究的問題,研究思路。

在以上內容中,要注意的是:

第一,現實問題不等于本文想研究的問題,對策(即文獻)仍然沒有解決的問題才是真正的問題。很簡單,很多現實問題已經有了很好的解決方案,至少你無法提出新的觀點。再說,現實問題可以從社會學、經濟學等其它學科去研究,你無意于此。

注意,現實問題不是真正的問題,判決與執法的問題不是真正的問題,法律制度的問題也不是真正的問題,只有既有解決方案的問題才是你真正的問題。銀行存款丟失不是真正的問題,相應的法律制度有漏洞也不是真正的問題,判決書的問題也不是真正的問題。為什么?可能人家早已給出了上述三個問題的解決方案。往往如是!激動地發現了一個問題,可是這個問題已經被人家解決了,而你卻發現自己沒有可以超越他的新方案。

第二,必須有文獻綜述(即國內外既有觀點、立法、適用等的述評),指出其不足,本文的真正問題才能產生,才有自己論文想闡述的問題。否則,無法得到本文所研究的問題。即使開始了研究,也可能毫無價值。文獻綜述最核心的部分往往是對現實與法律制度問題的既有解決方案。文獻綜述包括簡述、評與轉三方面。述,介紹其觀點;評價,說出文獻的發展脈絡。述要簡潔準確;評要說出后一個文獻與前一個文獻相比,觀點的進步或退步之處。在評價的后面,要對所有文獻作出總結,即轉。這種轉,往往是肯定其貢獻,指出其不足,轉向自己的想討論的問題。

既有的司法、執法文件等,這是必須綜述的。否則,你只是關注了現實問題,而沒有關注它的解決方面的現狀。

法律制度也是文獻。這是立法現狀與歷史方面的文獻。有人將國外的制度與觀點放在后面的比較法研究之中,這是很多學生的做法,比較之后得出啟發。這樣是不好的。國外的做法也會有問題的,也是需要評述的,它不能直接成為我們的標準。

只有你發現了他人解決方案的問題,才找到自己真正的問題,才能開始真正意義上的論文寫作。

文獻綜述是重要的,它可以避免重復勞動和狂妄。蘇力曾經高呼法學論文應當注意尊重前人成果,要作注釋。正是因為這樣,學校往往將文獻綜述作為獨立的附件上交。可是,這些年,我看到了很多無知無畏的做法:根本不作文獻綜述,或者根本不提出問題。這就太可怕了。試想,沒有綜述前人的觀點,你的觀點是什么呢?是前人沒有的觀點,還是重復?只能是傲慢與偏見啊。也有同學作了文獻綜述,但將之放在附件之中,而文章之中沒有,這就無法理解了。還有些同學不作文獻綜述,直接提出問題,就開始寫作,那也太可怕了。更有同學,根本不來文獻綜述和問題,直接像編教材那樣寫作,那就不是論文了。

在上述文獻綜述的基礎上,你應當指出既有文獻的問題,從中選出一個問題作為本論文的問題。恭喜你,你有了自己真正的問題,你的論文可以開始了。你應當說一下下文的研究思路,讓人明白你是如何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

于此再次強調,任何沒有認真作過上述文獻綜述的人,他的所謂論文不是真正的學術論文。它無法區分于閑聊與酒桌上的議論。

應當說,任何正規的論文應當如上,但是,從高中的論文開始,我們就學會了橫空出世,這確實是一個根深蒂固的惡習。我愿意告訴我的朋友、學生和后輩:不要那樣,人應當尊重前人的觀點,這是不自欺欺人的基本功,也是我們作為人生存的標志所在。

此后晚輩要討論任何嚴肅話題,都應當知道,你先說別人有什么樣的觀點,他們的觀點有什么好與不好,再談你自己的觀點,你不要將別人的觀點暗暗當作自己的,你是一個獨立的人,你應當有自己的觀點。否則,去做點別的事情吧。

本科生很難指出文獻的缺陷,也不太可能提出自己的觀點?經常聽到如此說。我不太贊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這是一種本能。只是現今的教育不重視這種本能的開發,才導致只會記憶。退一步說,局部性建議總會有吧?這也比橫空出世好一萬倍。

科斯曾經說,那些混亂抄襲之作,最好付之一炬。據說杜牧晚年剛剛生病,就將自己的詩作焚燒了大部分。

五、第二三部分:深入的論證

分析人家觀點缺陷或失誤的原因,特別是其后match理論基礎的缺陷;提出自己的解決理論,進行論證。

這就是分析上一部分提出的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理論(而不是具體方案)。

如果上文提出的問題足夠準確,這兩部分是容易把握的。

具體分析的方法應當找一兩篇好論文來學習。

這兩部分要注意:問題、分析問題、解決理論三者應當對應,不一定一一對應,但必須對應;要運用各種新的、具體的理論來分析和得出你的解決理論,例如程序獨立性價值理論、刑法謙抑性理論、關系契約理論等,要從既有的法理學或部門法理學理論之中推理出你的理論,而不是簡單的“我覺得”、“我認為”,也不能僅僅根據誠實信用原則等過于抽象的理論得出你的結論;最好在每一自然段前面或后面給出中心句;自然段之間必須環環相扣,不能有大的跳躍;從幾個方面論證時,這幾個方面的分類要周延,分類本身要有依據(為什么是這三個理由而不是另外的三個或四個?)

六、最后:具體解決方案

根據上文解決問題的理論,給出法律制度包括立法、司法、執法等上的具體解決方案,寫出方案名稱、內容、特點(與既有方案的比較)、與其它方案的關系(如與現有制度的關系,重新立法還是法律解釋?)、方案的可行性等。這部分要具體。

七、論文的規范性

有注釋且內容規范。作者、作品、所在刊物年期或出版社和時間、譯者、頁碼等。注意查找文獻時一次性記錄下來。

文章內容必須具有可分性,即文章的內容或觀點要么是自己的,要么是別人的,要能區分,反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文風。

篇5

關鍵詞 畢業論文模式 獨立學院 法學專業 案例型

中圖分類號:G424 文獻標識碼:A

1 傳統模式運行現狀分析:“法學院”內畢業論文存廢之爭

進入21世紀以來,有關“本科畢業論文存廢之爭”一直受到媒體與學界關注,成為中國高等教育的熱點話題。而《光明日報》在2012年5月7日、8日和18日分別刊載《取消本科畢業論文答辯可不可行》、《本科畢業論文存亡不應一刀切》、《畢業論文應加強而非取消》三篇文章,則直接讓這一場“存廢之爭”白熱化。相比其他人文社科專業,法學教育天然具有學術研究性和職業技能性雙重性特點,則直接導致各大高校法學院將這場“存廢之爭”延伸到實踐。

支持者認為,“本科畢業論文的問題不是應不應該取消,而是應該如何加強,對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的地方高校,同樣不例外”。①但大部分認為畢業論文制度應該堅持,但應該改良,是“對學生如何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綜合訓練,它能有效地培養學生的文獻檢索與運用、邏輯思維、動手、寫作能力”。②大部分高校法學院實踐中也持這種態度。取消者認為,“法律的生命在于經驗,而不在于邏輯”,應用型人才目標定位下高校法學教育應該重視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視科研創新為生命的畢業論文與法律實踐性和應用型培養目標相悖。悖論下畢業論文已是“人神共怒”,“與其目前這種尷尬局面,不如放棄”。③2008年底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宣布取消畢業論文,以案例分析取代畢業論文。折衷者認為,應該對待畢業論文應改變原來“二元對立”的思維模式,改革傳統畢業論文模式,適應法學教育對科研創新能力和職業應用能力的雙重要求。代表性模式是武漢東湖學院法學院實施的“雙軌制”。

正如有學者言,孤立地爭論畢業論文的“存”抑或“廢”本身沒有任何意義。畢業論文只是高校人才培養目標實現的一環,任何脫離高校人才培養目標定位的爭論都是空談。換句話說,如果畢業論文有利于高校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則應該堅持加強;反之,則應該改革甚至取消。高校教育大眾化趨勢下,我國高等教育人才培養目標逐漸分化。獨立學院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目標,其法學教育定位為培養法律實務應用型人才的培養,相比研究性法律人才,應更重視學生法律實務操作能力的培養。至于傳統畢業論文模式是否可以適應獨立學院法學教育的需要,筆者以為將模式放到獨立學院培養目標下重新評析至關重要。

2 模式創新的必要:傳統畢業論文模式評析

2.1 與培養目標不合

獨立學院作為我國高等本科辦學的新生力量,更多是依母體高校優質教育資源托建而成。然相比母體的法學院系“研究型”或“高端應用型”法律人才的培養,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卻存在本質的差異,更多應定位為“普通應用型”或“高端輔助類”法律人才,具體包括基層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律師助理、司法執行人員以及在公司企業等其他機構從事法律業務的人員等。顯然應用型培養目標下,各獨立學院法學院專業應該強調的是對學生法律實務能力的培養,即運用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而非照搬母體院校模式強調學術創新能力。故視學術創新為生命的傳統畢業論文模式與獨立學院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不合。也正如有學者言:對本科生畢業論文的要求,說到底是對大學培養不同人才的要求,需要區別對待。不同的大學定位,不同的人才培養目標,對畢業論文的要求也應有所不同。④

2.2 與重實踐理念不合

畢業論文屬于學術論文范疇,學術論文“不是寫出來的,是做科研做出來的,不進行科學研究寫出的文章不是學術論文”。⑤科研能力的培養是不能一蹴而就,“不是畢業論文寫作一門課程能解決的,不是指導老師一個人能解決的”,⑥而是需要大量的“前伸性”工作,即把撰寫法學本科畢業論文的科研能力培養拓展并延伸到整個法學教育培養過程,在日常教學工作的各個環節都應重視對學生科研理論創新能力的培養。顯然這種能力培養理念,是與傳統“研究型”大學“重理論”教學理念相一致的。而隨著“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確立,獨立學院教學理念由傳統“輕實踐”轉變為“重實踐”已成趨勢與必然。當下獨立學院法學教育改革,課程設置、教學方法、師資隊伍建設等都重在圍繞“實踐性”展開,突出法學實踐教學的質量決定了法學本科教育的質量??傊訌姫毩W院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已經成為重中之重,顯然不是畢業論文所強調的科研創新能力。

2.3 與學生智力不合

獨立學院生源特點是獨立學院“獨”特性之一,與普通高校招收的“一本”、“二本”學生相比,他們在基礎知識、知識結構、綜合素質方面存在一定差距。但傳統畢業論文模式的目標定位上顯然還是按照“一本”、“二本”的生源特點進行要求與設定,以此來指導獨立學院學生的畢業論文工作,勢必會挫傷學生的自信心,打擊學生對畢業論文寫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只能感到力不從心。正如有學者言,“幾乎所有高校都要求畢業論文具有創新性。其實“創新”別說對大學生,對我們大學生的老師一生也未必能完成幾個。我們可以鼓勵創新,但不能把社會對高等教育中拔尖人才的期冀當成大學本科生的基本目標?!雹吖P者以為,忽略生源特點地強調畢業論文創新,強調“教育公平”是不切實際的,畢竟不可能讓所有大學生都寫出有創新、有學術價值的畢業論文。

綜上所述,傳統畢業論文模式難以適合獨立學院法學教育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需求,必須對其進行比較徹底的改革和創新。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下,構建一套更強調應用型和實踐性的畢業論文模式,顯得尤為重要。

3 模式創新的途徑: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構建

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將學生畢業設計與法學專業學生在司法機關、律所的畢業實習結合起來,圍繞實習過程中接觸的經典案例,采用案例選擇、文書設計、模擬審判、案例分析“四步走”模式。相比傳統畢業論模式,實踐性是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的靈魂。一方面,強調整個設計以具體案例為中心,要求學生從原告、被告、法官等多種角色的視野去閱讀案例,并運用所學理論去分析和解決案例中發現的問題,目的性強,有效地避免脫離實際的傾向,真正起到強化學生實踐能力培養的目的。另一方面,強調把設計與畢業實習結合,突破往常“閉門造車”,要求學生在法院(或檢察院、律所)實習時去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不僅提高了畢業實習質量,也加強了“法律人”素質的培養。

3.1 案例選擇

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強調對學生法律實務能力的考核。按照這一模式,不僅對學生實務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給教師的指導也提出了更大的挑戰。案例選擇是整個模式的基礎,所選案例的實踐與理論價值將直接決定整個畢業論文設計的質量。相比法學教學中案例教學法、模擬法庭中案例選擇注重專業性、典型性、現實性,以達到緊扣專業課程教學具體內容,解決教學中的重點難點,提高學生課堂學習氛圍的目的,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下的案例選擇考慮綜合性、疑難性、不確定性三個因素,這樣才有助于對獨立學院法學專業學生法律實務應用能力的綜合考核。

其一,綜合性。畢業(論文)設計是對法學專業學生四年法學知識與技能學習的整體考核。我國著名法學教育家孫曉樓先生認為,法律人才需具備三個要件:一是法律的學問;二是法律的道德;三是社會的常識。所選擇的案例涉及的知識應該有一定的跨越度,可以學科之間有跨越,也可以部門法之間跨越。其二,疑難性。過分簡單的案例讓學生覺得容易,無法激起學生畢業設計的興趣,也容易導致整個設計模式“走過場”;但是太難,又容易導致學生無所適從,整個模式停滯不前。所以指導老師在指導學生選擇案例的時候,應該把握好“度”,合適的案例應該是能讓學生經過認真思考和分析后,運用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解決案例中存在的法律問題。其三,不確定性。案例的選擇必須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不要強調一律得出一個正確的結論,正如一位美國法官所說“我們能夠做出最終判決并非因為我們判決正確,相反,我們之所以判決正確,是因為我們有終審權”。案例的不確定性能為學生多重視角、多角度分析案例埋下伏筆,便于最大限度激活學生的思維并進行考核。

3.2 文書設計

法律文書被稱作“看得見的正義”,以其為載體所體現的司法直接體現法律的權威。在當代,法律文書作為一種重要的精密的司法技術,日益凸顯其重要性。⑧故對這一技術能力的掌握,將直接體現獨立學院法學專業法律應用型人才培養的質量。獨立學院對法學專業學生文書設計能力考核時,筆者以為應該強調文書設計的完整性和規范性。

其一,完整性。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文書設計階段要求學生對整個案例所涉及的訴訟文書進行設計,因此對學生設計文書進行考核的第一個要素就應該是其所設計文書是否完整。而一個案例所設計的文書是否完整,又直接取決于案例的性質與案情需要。指導老師在指導時應該把握好,也為指導老師對法律實務能力的掌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二,規范性。文書設計的規范性,一方面體現在格式規范性,不同種類的法律文書有不同的格式要求,此點較易把握;另一方面體現在文書語言規范性,此點更難把握,對學生法律應用能力和綜合素質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體而言,文書用詞規范性應從以下四個方面考核:表意準確、質樸莊重、嚴謹意賅、邏輯嚴謹。⑨

3.3 模擬審判

通過模擬法庭進行模擬審判一直高校法學專業提高學生法律實務應用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法學實踐性課程教學的重要一環節。模擬法庭被定性為高校培養“法律人”的“職業訓練場”,從“法學院到法院的橋料”。但是相比模擬法庭,除了在角色分配、開庭程序等相同外,畢業設計模式下模擬審判有兩個重要的不同點上:其一,案例的二次選擇性。畢業設計模式要求每個學生都要根據自己實習的單位進行案例選擇、文書設計,但對模擬審判案例進行選擇時,要求指導老師在學生提供的案例進行二次選擇,依據指導的人數在本組指導學生提供案例中選出一兩個更典型、更能對學生法律審判實務能力考核的案例進行角色分配和審判。其二,審判的“實戰性”。相比傳統模擬法庭教學,更多是圍繞教學需要(尤其是訴訟法教學),重視附著在“法庭審理”的“程序性”上面的“表演性”,設計模式下的模擬審判,不僅要求學生熟練掌握整個庭審程序,還更強調對學生法律審判實務應用、應變能力的考核,故應該重視過程的“實戰性”或“對抗性”,而畢業設計案例選擇環節要求案例的不確定性,也為“實戰”預留了空間。

3.4 案例分析

模擬審判的結束并非意味整個畢業設計的結束,還要求學生根據選擇或參與的案例選擇角度進行分析總結,一方面考核學生發現、解決問題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促使學生更深入地學習、研究法律知識,提升法律實踐技能,具備現代法律人素質。而根據選取的角度不同,案例分析可以包括評述型、分析型。

其一,評述型。這種類型要求學生從案例選擇到模擬審判的整個過程自行評述總結,如案例的選擇是否具有綜合性、不確定性、疑難性,文書的寫作是否規范、案例審判時證據是否確實充分、辯論是否有理有據、運用法律是否得當等等??隙ǔ晒赋霾蛔悖瑔l以后更深入地學習,也進一步提升了學生法律實踐技能。其二,分析型。學生在圍繞案例進行畢業設計時對其中的某一個問題感興趣,然后把問題挖掘出來,結合專業深度討論,提出觀點。這一類型不僅注重對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核,還強調觀點創新,要求學生有創新思維。分析型一方面適應了對獨立學院法學專業學生能力“多元化”的需要,部分學生經過四年法學知識學習后具備一定理論創新能力,甚至考上了研究生,即將跨入“研究型”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分析型案例分析為這部分學生畢業考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對傳統畢業論文模式進行改革,追求“一元化”、“一刀切”帶來的弊端。

高等教育大眾化背景下,高等教育出現多層次性、多類型性、專業差異性,因此,對畢業論文的要求和形式,也應“因校制宜”、“因業制宜”。獨立學院 “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定位,決定了其畢業論文模式考核指標的“應用型”。法學專業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的提出和構建,為獨立學院畢業論文模式的改革與創新做出了建議性的嘗試。

基金項目:江西省教育廳2011年高等學?!案咝*毩W院畢業論文模式的改革”教學改革研究項目(JXJG-11-86-11)

注釋

① 鞏建閩.畢業論文應加強而非取消[N].光明日報,2012-05-15:002.

②③江勝清.論“本科畢業論文存廢之爭”對當前地方高校本科畢業論文的影響[J].宿州學院學報,2012.27(4):93-96.

④ 郭立場.本科畢業論文存亡不應一刀切[N].光明日報,2012-05-08:002.

⑤ 楊曉旗.論創新型國家發展戰略下大學生科研能力的培養——關于當下本科畢業論文現狀的反思[J].中國科教創新導刊,2009(8):6-7.

⑥ 汪濤.本科畢業論文質量提升的路徑分析——以襄樊學院法學專業為例[J].襄樊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12.11(1):118-121.

⑦ 吳凡.法學專業本科生畢業論文改革問題探討[J].黑龍江高教研究,2010.192(4):144-146.

篇6

畢業論文承諾書范文一:

本人鄭重承諾:

1、本論文(設計)是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查閱相關文獻,進行分析研究,獨立撰寫而成的。

2、本論文(設計)中,所有實驗、數據和有關材料均是真實的。

3、本論文(設計)中除引文和致謝的內容外,不包含其他人或機構已經撰寫發表過的研究成果。

4、本論文(設計)如有剽竊他人研究成果的情況,一切后果自負。

畢業論文(設計)作者簽名: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畢業論文(設計)版權使用授權書

本論文作者完全了解亳州職業技術學院有關保留、使用論文的規定,有權保留并向國家有關部門或機構送交論文的復印件和磁盤,允許論文被查閱和借閱。本人授權亳州職業技術學院可以將論文的全部或部行檢索,可以采用影印、縮印或掃描等復制手段保存、匯編論文。分內容編入有關數據庫進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論文作者簽名: 指導教師簽名:

畢業論文承諾書范文二:

畢業論文(設計)誠信承諾書

1.本人鄭重地承諾所呈交的畢業作業(設計),是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嚴格按照學校和學院有關規定完成的。

2.本人在畢業論文(設計)中引用他人的觀點和參考資料均加以注釋和說明。

3. 本人承諾在畢業論文(設計)選題和研究內容過程中沒有抄襲他人研究成果和偽造相關數據等行為。

4. 在畢業論文(設計)中對侵犯任何方面知識產權的行為,由本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畢業論文(設計)作者簽名:

年 月 日

畢業論文承諾書范文三:

xx屆本科生畢業論文(設計)承諾書

本人是 (系) (專業) (班級)學生 (姓名),于 學年第 學期撰寫完成畢業論文 (中文題目) (英文題目),本人保證遵守學院論文撰寫規范,認真、獨立完成論文寫作,承諾不存在抄襲和剽竊問題。如發現上述問題,本人愿意承擔一切后果,接受院系任何處理決定。

(學生簽名)

年 月 日

畢業論文承諾書范文四:

畢業論文誠信承諾書

為確保畢業論文寫作質量和答辯工作的順利開展,達到按期圓滿畢業的目標。本人鄭重承諾:

1.本人所呈交的畢業論文,是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嚴格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完成的。

2.本人在畢業論文中引用他人的觀點和參考資料均加以注釋和說明。

3.本人承諾在畢業論文選題和研究內容過程中沒有抄襲他人研究成果和偽造相關數據等行為。

4.在畢業論文中對侵犯任何方面知識產權的行為,由本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篇7

[關鍵詞]可靠電子簽名 法律效力 證據效力

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一直是學界關注的熱點。主流觀點認為: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其一體現在它符合了法律合同的書面形式要求;其二則是一般電子簽名與可靠電子簽名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可靠電子簽名,它是指經過一定的安全應用程序和方法所轉化的簽名,簽名的歸屬人對簽名及其控制具有專有性,當它附于數據電文之后時,可以保證此數據電文內容得到了簽名歸屬人的認可,并且數據電文本身是完整的未被改動的。

一、實體法效力

在現實生活中的的商務交易,在合同文書上簽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形式要件之一。那么,當合同雙方采用數據電文時,可靠電子簽名也應該是電子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之一。

1.可靠電子簽名是電子合同的形式要件

《合同法》第32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由此可知,在現實生活中的的商務交易,簽字或者蓋章不僅是締約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的表征,更是合同成立的生效要件。而可靠電子簽名被認為和手寫簽名一樣,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那么,當合同雙方采用電子締約時,可靠電子簽名是否是合同的成立要件?

在現行法律框架下,這并不是一個肯定的答案?!逗贤ā返?3條規定: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因為我國《合同法》對于確認書的形式、內容等并沒有明確規定,只能由《合同法》中關于書面形式的規定,推之確認書也可采用電子郵件,數據電文等方式予以確認。

2.可靠電子簽名的其它效力

除了形式上的效力以外,可靠電子簽名彌補因為合同主體不能確定從而影響電子合同的效力問題。

通過電子締約形成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作為合同權利義務的承擔人,如果雙方的主體身份尚不能被確定下來,那么,對于合同的效力與履行將成為極大的考驗。在虛擬的電子商務中,合同雙方沒有進行現實接觸,而僅在虛擬網絡中相互交易,這對合同的效力以及當事人都存在一定程度的風險,可能發生假冒他人身份訂立電子合同的情況。

二、證據法上的效力

可靠電子簽名在證據法上的效力比其實體法上的效力更為重要,因為對于可靠電子簽名而言,它的本質屬性是確定數據電文的歸屬人以及歸屬人對數據電文內容的認可。

如《德國民事訴訟法》第440條第2款規定:“證書上署名的真實性已被確定,或者證書上的手印也得到公證時,具有該項署名或手印的文字記載,也推定其本身是真實的?!蹦敲?,當事人使用了可靠電子簽名就可以推定其所依附的數據電文是真實的。這里的真實有兩方面的含義,其一是數據電文形式上的真實,即數據電文的作者為可靠電子簽名的歸屬人;其二是實質上的真實,指該數據電文在被簽署后是完整的、未被改動的。

1. 推定數據電文的歸屬人

可靠電子簽名能夠辨別電子數據電文的真偽,完全是有它自身的認定標準決定的?!?、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于電子簽名時,屬于電子簽名人專有。2、簽署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通過這兩項標準來衡量,就可以完全斷定可靠電子簽名的歸屬人是獨一無二方的且他能完全控制自己的電子簽名。那么,假設在一份數據電文中附有一個可靠電子簽名,則可以當然的認為可靠電子簽名的歸屬人已經認可了數據電文的內容并為其所專有。

2.判斷數據電文的完整性

對于和可靠電子簽名聯系緊密的數據電文來說,可靠電子簽名亦可以判斷其是否被修改過,這同樣也是由可靠電子簽名自身的認定標準所決定。“3、簽署后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4、簽署后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由此可見,一旦已經附有可靠電子簽名的數據電文存在任何形式的改動都會被馬上反映出來,所以,附有可靠電子簽名的數據電文在被簽署后是完整的、未經改動的。

以上關于可靠電子簽名法律效力的理論闡釋僅針對其本身而言,目的在于使得數據電文不會因為采用了可靠電子簽名而失去應有的法律效力。至于用電子簽名的方式簽署的法律文件是否成立或生效,最終還要以調整該法律文件的特別法來衡量,如以電子方式簽署的合同,需按合同法規范來衡量。

參考文獻:

[1]朱宏文:《電子簽名法律制度研究》,浙江學刊,2001年第5期。

[2]黃瑞鵬:《電子簽名與認證法律問題研究》,中國海洋大學2006年碩士論文。

[3]趙宇青:《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研究》,蘇州大學2006年碩士論文。

[4]張凱水:《電子簽名效力研究》,鄭州大學2005年碩士論文。

[5]呂光通:《論合同形式的法定》,廣西大學2006年碩士論文。

篇8

論文題目:美國反補貼稅法之上游補貼條款研究

一、前言

金融危機后,各國為走出經濟衰退的低谷,付出了各種努力,但有些國家(尤其是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卻再度大舉采取以反對貿易保護主義之名、行遏制他國發展之實的行動,反傾銷與反補貼之風盛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議定書》,我國在2017年12月前可被各成員國視為非市場經濟國家,而且反傾銷中傾銷的證明比反補貼中補貼的證明更容易,所以,相比于反補貼,我國在加入WTO后更多地受到其他成員采取的反傾銷調查,這直接導致我國向來對傾銷與反傾銷法研究較多,而忽視了對補貼與反補貼法的研究。但自從2004年加拿大對我國連續發起5起反補貼調查后,美國、日本、歐盟等國家和地區紛紛效仿,使我國深受反補貼調查之害。因此,有必要對反補貼給予更多的研究。

反補貼法不局限于WTO的《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Agreement on Subsidies and Countervailing Measures,以下簡稱ASCM),從ASCM第32條第6款“每一成員應將與本協定有關的法律和法規的任何變更情況以及此類法律和法規管理方面的變更情況通知委員會”可知,WTO成員內部的符合ASCM規定的反補貼法律、法規是反補貼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實際上,各成員在進行反補貼調查時所依據的是其自身的反補貼法律、法規。因而,對各成員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研究具有重要意義。

補貼利益的存在是進行反補貼調查的基礎,認定補貼利益的存在是反補貼法中的重要問題。筆者發現,ASCM對上游補貼沒有明確規定,但美國反補貼稅法對此作出特別規定,而WTO爭端解決機構(Dispute Settlement Body,以下簡稱DSB)并沒有禁止此規定,而是在專家組和上訴機構報告中進行了一系列解釋,可見,DSB默認此規定的合法性。一方面,美國在國際貿易規則方面處于領先地位,其國內規則受到其他國家和國際組織的關注甚至借鑒,為了不在國際貿易規則制定與實施中處于弱勢地位,我國必須對其國內規則予以足夠重視;另一方面,生產鏈條中的上下游關系普遍存在,為防止美國以存在上游補貼利益傳遞為由對我國進行反補貼調查,我國必須熟悉此規定,以更好地發展我國產業。

本文采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研究方法,按照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思路進行論證,將法律、法規與案例相結合,從理論方面和實踐方面分析論題,對美國反補貼稅法中關于上游補貼利益傳遞認定的規定和DSB的解釋進行分析,希望得出關于該規定的適用條件、情形以及我國的應對措施的結論。

二、研究內容

本文擬從以下三方面探討美國反補貼稅法之上游補貼條款問題:

第一部分,美國上游補貼條款的基本內容。在這一部分,筆者將系統闡釋上游補貼的概念。首先,筆者將介紹上游補貼的涵義;其次,結合美國國內修訂后的1930年關稅法對上游補貼的三個構成要件作出分析;最后,結合美國商務部的規定,對上游補貼的調查過程作出說明。通過這一部分的介紹和闡述,使讀者對美國上游補貼條款有一個比較全面的了解。

第二部分,GATT/WTO爭端解決機構對上游補貼規定的解釋。本部分將介紹兩個案件:加拿大豬肉案和加拿大軟木案,前一案件是GATT體制下關于上游補貼的案件,該案引發了上游補貼認定中的利益傳遞問題;后一案件是WTO成立后最重要的涉及上游補貼的案件,專家組和上訴機構對案件所涉的上游補貼的各方面進行了詳細分析,該案對認定上游補貼具有重大的參考意義。從這兩個案件中可以了解認定上游補貼應該注意的一些問題,從而對上游補貼有更完整的了解。

第三部分,美國上游補貼條款的價值問題。本部分從積極價值和消極價值兩方面探討美國上游補貼條款的存在意義,并給出筆者的總體評價。

三、研究基礎

筆者的專業是法學(國際經濟法方向),有較扎實的國際經濟法專業知識,系統學習過國際經濟法學這門重要的專業課程,此外,在專業課程學習的同時,筆者還閱讀過大量的國際經濟法方面的書籍,加之在大學三年級和四年級時期閱讀了大量的英文案例,具備了閱讀和研究英文第一手資料的能力,也進一步增強了對美國和WTO相關法律的理解。因此,本人具備撰寫該論文的理論基礎。

另外,筆者收集了許多相關文獻資料,其中中文參考文獻XX篇,外文參考文獻XX篇,包括筆者翻譯的兩篇外文資料,通過對這些資料的認真學習,提高了筆者對論題的把握程度,對論文的寫作有極大幫助。

在論文的籌備過程中,從選題到資料整理到現在的開題報告都得到了指導老師王軍的關注和大力支持。同時,學校新圖書館、國家圖書館為筆者提供了豐富的資源和良好的研究條件,為筆者寫好畢業論文打下了理論和實踐基礎。

四、研究計劃

20XX年9月——20XX年12月,閱讀反補貼方面的書籍和文章,找出具有研究意義的內容,經過篩選,確定研究方向,與指導老師商議,擬定論文題目,并開始針對所研究的問題搜集資料。完成開題報告。

20XX年1月——20XX年2月,繼續資料的搜集工作,同時認真研讀,根據指導老師的要求修改開題報告,完成英文文獻的翻譯工作,完成文獻綜述。

20XX年2月——20XX年3月,經指導老師同意通過開題報告后列出論文寫作大綱,交指導老師審閱,經指導老師同意后開始論文寫作,完成初稿。

20XX年4月,根據指導老師的意見撰寫、修改論文。

20XX年5月,繼續修改論文,完成論文定稿;重新整理文獻綜述等與畢業論文寫作相關的備查資料。

20XX年6月,完成論文裝訂打印工作,提交并準備論文答辯。

五、結言

開題報告概括了本文的寫作思路,介紹了作者選擇此論題的背景,希望研究美國反補貼稅法中的上游補貼條款并從中得到啟示,闡述了搜集的相關資料尤其是外文資料的情況,以及分析和解決本論文所研究的問題的過程及方法等;同時也交待了作者所具備的基本研究條件、采用的研究方法、實施的研究計劃,參考文獻,并附上的兩篇英文翻譯文獻,希望讀者在閱讀了開題報告后,能夠對本論文的產生過程有比較深入地了解。

參考文獻

一、 中文參考文獻

[1]商務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編著:《應對國外貿易救濟調查指南》,中國商務出版社2009年版。

[2]沈四寶、王秉乾編著:《中國對外貿易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3]李毅、李曉峰等著:《國際貿易救濟措施: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與特保措施》,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4]甘瑛著:《國際貨物貿易中的補貼與反補貼法律問題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5]朱欖葉編著,《世界貿易組織國際貿易糾紛案例評析(2003——2006)》,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6]歐福永等著:《國際補貼與反補貼立法與實踐比較研究》,中國方正出版社2008年版。

[7]王琴華著:《補貼與反補貼問題研究》,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2002年版。

[8]張漢林等譯著:《反傾銷反補貼規則手冊》,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出版社2003年版。

[9][美]詹姆斯?德林著,毛悅、劉小雪翻譯:《美國貿易保護商務指南——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法規、實踐與程序》,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7年版。

[10]王琴華著:《補貼與反補貼問題研究》,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2002年版。

[11]高翔:“國家支持船舶工業發展措施及其法律性質分析”,載《中國海事》,2006年第11期。

[12]單一著:《WTO框架下補貼與反補貼法律制度與實務》,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13]王燕:《論WTO框架下補貼利益的認定》,中國政法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7年3月。

二、 英文參考文獻

[1]Peter D. Ehrenhaft,Remedies against Unfair International Trade Practices, Westlaw.

[2]Gilbert Gagne, Francois Roch, The US-Canada Softwood Lumber Dispute and the WTO Definition of Subsidy, Westlaw.

[3]WT/DS257/R.

[4]WT/DS257/AB/R.

[5]19 USCA§ 1677-1.

[6]Live Swine and Fresh, Chilled and Frozen Pork Products from Canada, 50 Fed. Reg. 25097 (Final) (1985).

[7]19 CFR Part 351.523.

[8]WT/DS70/AB/R.

[9]WT/DS70/R.

篇9

在撰寫畢業論文的過程中,為全面深入地占有有關資料,公安瞀察院校的學生一方面要走出去搞調研(畢業實習),另一方面就是收集和翻閱各種物化形態的學術資料。固然,對“有心人”來說,平時已搜集了一些資料,但真正豐富而新鮮的資料(包括文獻、檔案甚至數字化信息等)自然是在圖書館里。所以,凡是撰寫學術論文者必須要善于利用身邊的圖書館。

如何充分利用圖書館撰寫畢業論文呢?

―、熟悉圖書館

(-)熟悉它的“圖書分類法”。圖書分類就是以圖書分類法為工具,根據圖書資料所反映的學科知識內容與其它顯著特征,分門別類地系統地組織與揭示圖書資料的一種方法。比如許多社科類大學圖書館大多采用《中國圖書館圖書分類法》(以下簡稱《中圖法》)把全部圖書分為五大部類二十二個大類。舉要如下:

1. 馬列理論:A(1個大類)

2. 哲學:B(1個大類)

1 ?社會科學:C一K(9個大類)

4. 自然科學:N—X(10個大類)

5. 綜合性圖書:Z(1個大類)

由于種種原因,全國不少圖書館并未采用《中圖法》分類,而采用的是《中國人民大學圖書分類法》、《中國科學院圖書分類法》等。因此,當你走進一所圖書館時,應該首先了解該圖書館采用的是哪種分類法。我校圖書館采用的是《中圖法》分類。了解了分類法,你就掌握了打開知識寶庫的鑰匙,就可以按法索驥,很快找到你所需要的圖書了。

(二)熟悉它的機構設置,知道哪些文獻放在何處。如我校圖書館館藏圖書在書庫;每年下架的有關專業雜志裝訂成冊后,人藏在過刊室;當年的新雜志分別放在各個閱覽室;情報咨詢部設有工具書閱覽室,還負責向全校教職員工和學生提供《公安資料索引》、《法學資料索引》和《公安司法文摘》等二次文獻;辦公室負責辦理借書證。

(三)了解必要的圖書分類表類目之間的邏輯關系,從而幫助正確選題。圖書分類法是以概念邏輯和知識分類為基礎的,因而分類表類目之間的關系也體現了概念間的邏輯關系。由于客觀事物間的關系是復雜的,所以概念之間的關系也是復雜的。體現圖書分類系統的分類表顯示了類目之間相容關系與不相容關系。如在《中圖法》中,公安工作(中國)圖書類目序列代碼是D631,法律圖書類目代碼是D9,而公安、法律類圖書同屬于D政治類圖書。D政治是一級類目,D9法律是二級類目,D92中國法律是三級類目,D631公安工作(中國)是四級類目。同一類目之間是平等關系,上下類目之間是從屬關系。具有從屬關系的兩個概念,其中一個概念的外延是另一個概念外延的一部分。例如,“治安工作”,“人口管理”,其中“人口管理”這個概念的外延就包含在“治安工作”這個概念的外延之中,它們之間的關系便是從屬關系。

撰寫公安學、法學專業畢業論文與撰寫其它專業論文一樣,首先遇到的就是寫什么的問題,即選題的問題。作為公安警察院校的大學生,畢業論文要以所學課程為選題范圍,耍在積極參加畢業實習的前提下,緊緊結合社會實踐和公安法律工作實踐,選擇畢業論文的題目。

“選題是論文成功的一半”。只有明確了寫什么,選擇具有理論與現實意義的適合作者的題目,論文寫作才能進行下去,才能有的放矢,寫出的論文才有價值。

1. 要選有價值的題目

首先當然是挑選具有現實意義的課題,但又不能僅僅局限于具有直接現實意義的課題。應考慮這樣幾個因素:

①這是你十分感興趣并且能使讀者也感興趣的題目嗎?

②你是否有足夠的時間認真地研究這一題目?

③你能夠用一定的字數概括主題嗎?

④這一主題是否過于新穎,過于專業或影響太小,難以在書籍、報刊中確定閱讀的范圍?

2. 要選有可能做好的題目

選題大小要盡可能考慮到可能性。一般不宜選太大的題目。那么,何為大題目呢?這就涉及到前面談到的圖書分類表類目之間的邏輯關系問題。例如:《中圖法》D631.4治安工作是五級類目,而治安工作包括的內容在《中圖法》中是公安工作的下一級類目即五級類目。假設你的選題是“論中國的治安工作”,你就必須從治安基層組織,戶籍管理,特種行業管理,危險物品管理等方面分別加以論述,這樣的論述才可能完整全面。然而,對于撰寫畢業論文的學生來說,這個選題就太大了。因為:第一,不便收集材料;第二,不便掌握;第三,難以深入。在有限的篇幅論述很多內容,總難以做到深入透徹;第四,時間不夠。題目一大,戰線就長,就需要付出許多時間。所以選題宜小不宜大。

縮小選題范圍的方法是:①查閱百科全書、《中圖法》或有關的索引,看它是如何將主題又分成若干個細部的;②根據時間的階段性或地理位置來限制題目;③根據歷史的、社會的、文化的或政治的意義來限制題目。

不能一看題目小,就覺得沒勁??匆粋€學生水平有多高,知識有多豐富,并不看他的論文題目有多大,而要看他在論文中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如何。所以,論文題目盡管小一點,只要是有價值的問題,作者在論文中較好地解決了這個問題,這樣的論文就是有分量、不單薄的論文。如《淺談塔城牧區牲畜被盜案件的原因,偵查及防范》、《訊問語言在初審中對犯罪嫌疑人的影響》這兩個題目都比較小,但是它抓住了要點和新意,就是好的題目。

3. 要選難易適中的題目

所謂選題難,主要是選有獨創性、能填補空白,能補充前說或糾正后說的題。這樣的難題當然有科學價值。但對做畢業論文的大學生來說,卻不應籠統地提倡和鼓勵選這類難題。關鍵是選題的同學要有條件,即有可能性來解決難題。這里主要看三點:第一,有足夠完成這一課題的材料;第二,對這一課題一向有準備,有基礎,有興趣,有體會;第三,指導老師也對這一課題有一定研究,足以勝任對這一課題的指導。所以,在選題難易問題上的正確態度是:既不脫離實際,好高騖遠,去做不可能做好的事,又不貪圖輕便,降低要求,僅僅去摘俯首可得的果實。

二、善于借助各類“索引”、“文摘”,及時找到理想的書目和雜志

索引就是將一種或多種文中具有檢索意義的文獻特征或知識單元,如書名、刊名、篇名、語詞、人名、地名、主題、事件等,根據需要分別摘錄出來,按一定的順序編排組織并逐一指明出處以供檢索的一種檢索工具。而文摘是系統著錄、報道、積累檢索文獻外部特征和扼要摘錄文獻內容要點來報道文獻的一種檢索工具。文摘是在索引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與索引相比具有揭示文獻內容深刻的特點,是二次文獻的核心。

公安、法學等專業期刊的索引,附載于本卷(冊)期刊之后,或載于下卷(冊)之前。包括作者、主題、分類索引等。如在每年末期將全年所載文章分門別類排列起來,給出所在期號、頁碼,便于讀者集中閱讀該刊中某類文章??晒┪覀兝玫墓?、法學索引有《國內中文期刊簡介》、《中國報刊目錄》、《人民日報索引》、《光明日報索引》、《中國人民大學報刊復印資料索引》、《中國報刊索引》(哲學社會科學版),以及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圖書館編輯的《國內公安資料索引》,中國刑事警察學院圖書館編輯的《公安文獻題錄》。我校圖書館編輯有《公安學期刊資料索引》、《法學期刊資料索引》,每年匯集成冊后提供給讀者使用。

可供我們使用的公安、法律方面的文摘主要有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主辦的《警察文摘》,北京警察學院圖書館編輯的《公安參考》,公安部科學技術研究所主辦的《警察科學文摘》,教育部委托辦的《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人民出版社主辦的《新華文摘》等。我校圖書館編輯有《公安司法文摘》供讀者檢索。

此外,在閱覽室瀏覽期刊時,應養成帶筆記本的好習慣??吹阶约焊信d趣的文章時,及時地將該篇文章的期刊名稱、年、期、頁等記錄下來,便于查找和利用。

三、善于利用參考工具書

參考工具書是對原始文獻進行綜合分析、評述等深度加工而成的能直接提供原始文獻或問題解答的工具書。作為一名大學生,應掌握各種工具書的使用方法,特別應注意百科全書、年鑒、手冊等參考工具書的使用。因為,百科全書被譽為“工具書之王”,“沒有圍墻的大學”,具有可讀性、系統性、完備性和權威性的特點。如《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是我國目前最權威的法學工具書之一;年鑒具有資料詳實、準確可靠、信息及時、可連續查考等特點,可彌補詞典、百科全書、法規匯編等工具書因修訂出版周期長而帶來的部分資料老化的問題。通過査年鑒可以準確把握國內外形勢的重大變化和趨勢,及時了解各學科的新成果、新進展。如:《中國法律年鑒》、《刑事案例年鑒》;手冊是指匯集某一或若干學科、專業或某類讀者經常使用的文獻、數據或專業知識的便捷性的工具書。手冊的主要特點是信息密集、攜帶方便、實用性強,可供讀者置于案頭,隨時查檢。

四、學會利用計算機檢索

為了滿足人們及時、系統、準確地獲取文獻信息的需要,計算機檢索應運而生。計算機文獻檢索的核心是文獻數據庫的檢索,計算機檢索技術也就是文獻數據庫檢索技術。文獻數據庫是計算機可讀的、按照一定格式組織的相關文獻信息的集合。文獻數據庫可以看作是印刷型工具書的數據化形式,故稱為機讀版工具書。按照文獻數據庫存儲文獻的性質及使用目的的不同,可分為書目數據庫、全文數據庫、事實數據庫、數值數據庫等。社科領域目前巳形成規模的大型綜合數據庫有上海文達公司的《全國社科報刊篇名數據庫》,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的《中文報刊資料系列光盤》和《中國學術期刊題錄數據庫》等為數不多的數據資源。

公安、法律文獻計算機檢索,主要通過光盤數據庫檢索和網上檢索。光盤數據庫較有影響的《中國法律法規大典》(江平組織編輯,吉林北成數據公司制作,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該數據光盤收集了建國以來至1997年底中國頒布的法律、法規、及規章32,452件。該數據光盤檢索系統提供了八個檢索點:時效性、法規名稱、法規分類、頒布部門、頒布日期、失效日期、任意詞等,用戶可按檢索點單項檢索,也可以任意組合,進行復合檢索?!豆卜ㄒ帋臁罚ü膊糠ㄖ凭职l行),該數據庫收集了建國以來截止到1998年12月31日中國頒布的公安類法律、法規及其規章2181件。讀者在使用該系統時可按時效性、標題關鍵字、正文關鍵字、分類號、頒布日期、實施日期、文號進行單項檢索,也可把各檢索點組配,進行組合檢索,并打印出檢索結果。Internet網上檢索的方法包括:

①利用綜合性網站。如網易搜索引擎(hUp;^Vww.yeah.net)

②利用法律專業性網站。如北京大學法律信息網(http//chinalawinfo.com),中國法律在線(http:^Ww.bj.col.com.cn^holotextlai^aw.htm),中國法治網站(h〖tp;/Www.lawonline.com.civ4ongthinalaw4ndex.html或(http^^363.jy.js.crv4aH/),該站點是法律熱線(http:ZWww.lawonline.coin.cn)的分站點。

篇10

【關鍵詞】《蒙古-衛拉特大法典》綜述

1640年中秋第五個吉日,為了解決長期存在衛拉特和喀爾喀蒙古人之間的內訌,鞏固封建主的封建貴族統治和團結蒙古各個部落的力量,共同對付沙俄政權的侵略威脅及滿族貴族的奴役,在衛拉特首領額爾德尼巴圖爾琿臺吉的倡導下,于塔爾巴哈臺(今新疆塔城)召開了衛拉特和喀爾喀主要封建首領都參加了的丘爾干大會,大會共同協商制定和通過了新“察津?必扯克”,即《蒙古-衛拉特大法典》,簡稱《大法典》。

一、關于《大法典》文本

1640年在喀爾喀和準噶爾封建主大會上通過的《大法典》是在咱雅班第達創建托忒蒙古文之前用回鶻式蒙古文寫成的,原件已佚,現存的僅是托忒文抄本。法典的抄本一直保存在烏蘭巴托市蒙古科學高教委員會手稿部,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被學術界所使用,所以具體情況還不是很清楚。關于《大法典》的抄本,學術界所熟知的主要有五本,一本現藏于莫斯科市中央圖書館古籍檔案部,還有兩本分別藏于列寧格勒蘇聯科學院東方學研究所和分所圖書館抄寫部,剩下的一本是呼和浩特抄本。科特維奇認為所有的抄本都是殘本。他寫道:“根據俄國檔案資料記載,在卡爾梅克諸汗牙帳附近札爾固帳幕內,保存了一份寫在帶花紋俄白緞上的各色法規的全文,但是在卡爾梅克人內訌時期,這份法規已丟失,根據頓杜克達什說,他不得不在草原上到處搜尋法規的抄件”。

根據目前所掌握的資料分析來看,關于《大法典》研究較早及較好的主要是戈爾斯通斯基的俄文譯本,雖然該譯本存在語句過長、不夠具體和清楚等諸多缺陷,但是該譯本與原文比較接近,而且目前見諸于世的諸多文本,其篇幅的多數條款跟內容都是根據戈氏的俄譯本。帕拉斯的德譯本因為汲取了某佚本的內容,所以該文本雖然沒有把全部內容都直譯出來甚至對其進行了加工,但還是有很多可取之處。然而無論是我國學者羅致平、道潤梯步還是日本學者田山茂等主要是根據戈爾斯通斯基和迪雷科夫的俄譯本為藍本進行《大法典》的研究工作。

二、《大法典》國內外研究概況

(一)國外研究概況

關于《大法典》的研究最先起步于前蘇聯和俄國的學者,主要研究成果有巴庫寧的《論古代卡爾梅克法規》(1876),列昂托維奇的《古代蒙古―克爾梅克的法規》(1879),戈爾斯通斯基的《衛拉特法典》(1880),梁贊諾夫斯基的《蒙古法規―主要是習慣法》(1931)、《蒙古法典研究》(1935)和《蒙古法典的基本原理》(1975)普契柯夫斯基的《蘇聯科學院東方學研究所藏托忒文〈衛拉特法典〉的抄本三種》(1957),戈利曼的《的俄文譯本和抄本》(1959),迪雷科夫的《厄魯特―蒙古封建法的整理和研究》(1984)、《大法典―17世紀封建法律文獻》(1985),符拉基米爾佐夫的《蒙古社會制度史》。

列昂托維奇從文義解釋和法條對比的角度將《大法典》稱為刑法典。符拉基米爾佐夫從史學和文義的角度在《大法典》書中解釋了古、近代衛拉特的社會生活、社會組織和習俗風尚。戈爾斯通斯基也是從文義解釋對《大法典》托忒文抄本進行翻譯。梁贊諾夫斯基從法學理論的高度分析了《大法典》的內容和性質,認為蒙古各部落的習慣法是其最基本和最本質的法源。戈利曼的《的俄文譯本和抄本》一文分析了俄國學者的各種俄文譯本后得出戈爾斯通斯基的俄文譯本是對《大法典》研究較好的版本。

繼俄國之后研究《大法典》的日本學者有田山茂和羽藤秀利等,田山茂的著作及一些論文有《清代蒙古社會制度》(1954)、《蒙古―衛拉特法典》(1959)、《關于〈蒙古―衛拉特法典〉及〈喀爾喀法典〉》(1965)、《論近代蒙古裁判制度》(1966)、《蒙古法典研究》(1967)。其中在其《清代蒙古社會制度》一書中參照《大法典》的條文詳細介紹了清代蒙古社會的基本結構。羽藤秀利在他的《蒙古法制史概論》著作中指出《1640年蒙古―衛拉特大法典》對于了解蒙古族的文化具有重要作用,應該認為《大法典》在蒙古法制史形成中起到了實質性的核心作用。

(二)國內研究概況

國內對于《大法典》的研究在改革開放以后逐步深入,論文的主要研究成果有:馬曼麗的《淺議〈蒙古―衛拉特法典〉的性質與宗旨》(1981),羅致平、白翠琴的《試論衛拉特法典》(1981),道潤梯步的《論衛拉特法典》、《〈衛拉特法典〉在蒙古法制史上的地位》(1987)、《論〈衛拉特法典〉的指導思想》(1990),奇格的《〈衛拉特法典〉中“別爾克”一詞考釋》(1996)、《衛拉特法典》體系的產生及其特點(1998),特木爾寶力道的從《衛拉特法典》看17世紀蒙古族婚姻家庭制度、《蒙古―衛拉特法典》研究述評(2008)和從《蒙古―衛拉特律》看十七世紀蒙古訴訟制度(2013),楊選第的從《理藩院則例》與《衛拉特法典》的比較看其民族法規的繼承性,策?巴圖的系列論文《糾正〈衛拉特法典〉中的某些詞語的誤注》和博士論文《〈衛拉特法典〉的詞語研究》、《蒙古―衛拉特法典》與蒙古族傳統的財產分配習俗(2005)、《蒙古―衛拉特法典》中“強制人為僧”的規定辨析(2012),黃華均、劉玉屏的明代草原法的文化解讀―以《蒙古―衛拉特法典》為依據(2006),迪雷科夫、李秀梅漢譯關于蒙古封建法律文獻(2006),成崇德、那仁朝克圖的《清代衛拉特蒙古及其研究》(2005),王海峰的《中的侵權法律制度研究》(2013),達力扎布的1640年喀爾喀―衛拉特會盟的召集人及地點(2008),陳志強的碩士論文《蒙古―衛拉特大法典》所見衛拉特社會等級狀況管窺,王瑩的碩士論文《蒙古―衛拉特大法典》若干詞語的文化闡釋(2014),閆美林的碩士論文《蒙古――衛拉特法典》中的盜竊罪及其處罰研究(2013),寶永的碩士論文《蒙古―衛拉特法典》中的刑法研究(2009)。

馬曼麗一文用文義解釋的方法對前蘇聯柯津院士的有關觀點進行了批判,提出《衛拉特法典》并不僅僅是專門一部軍事聯盟的協議,矛頭也不僅僅是專門針對清朝政府的。羅致平和白翠琴一文,通過對《衛拉特法典》制定的時代背景、主要內容和歷史意義探討,定性法典是古代蒙古社會封建制度發展的產物,從法律上鞏固和促進了封建制的發展,肯定了法典的歷史作用和學術價值。道潤梯步的《論衛拉特法典》,以條文為研究對象,指出法典的指導思想是加強內部團結,挽救民族危機,并闡述了佛教思想的法條對《衛拉特法典》的影響。奇格一文,從民俗學的角度解釋了法律術語“別爾克”的漢語含義。楊選弟則從不同時期的衛拉特法律制度的比較說明清朝制定的《理藩院則例》繼承了蒙古族法典中的法律思想和某些習慣法的內容。包紅穎的《衛拉特法典》中的民法內容初探一文中,從財產權、債權和人身權三個方面探討了法典里存在的一些民事法律內容,以習慣法和刑法制裁手段處理民事法律關系適應了蒙古封建統治,反映了蒙古法的特點。李秀梅漢譯迪雷科夫的關于蒙古封建法律文獻一文中論述了蒙古法律文獻對研究蒙古歷史的重要性,追述了蒙古法律及其機構產生、發展的過程,闡述了札撒、《蒙古―衛拉特法典》、《喀爾喀法規》的版本、性質、內容、特點及其效用。文中認為蒙文五個最好也是最完全的抄本都是出自與蘇聯科學院亞洲民族研究所圖書館手稿部的其他抄本校勘的西庫倫抄本(手稿A)。

參考文獻:

[1]“察津?必扯克”,蒙古語,漢譯為“法典”、“法律文獻”或“法規”之意.

[2]見《蒙古人民共和國史》,莫斯科,1954年,第23頁.

[3]《帝俄莫斯科大學自由協會試作》,莫斯科,第216-279頁.

[4]《祖國之子》1828年,第1、3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