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程監理范文10篇

時間:2024-05-19 09:16:03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交通工程監理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交通工程監理

交通建設工程監理職責問題及對策

摘要:本文主要就交通建設工程監理職責落實存在的問題展開論述,提出了具體的改進建議。

關鍵詞:交通工程;建設工程;監理職責;存在問題

1交通建設工程監理現有職責分析

交通工程監理職責的發揮更多是從管理層面上實施的,是一項與時俱進的管理模式,是在遵循工程總體質量建設目標的前提下,為工程成本控制、工期有效控制以及保證工程安全性操作實現等方面發揮有效的輔助管理作用。此外,就當前建筑市場發展而言,監理工程行業的存在呈現出新興發展趨勢,越來越融入到實際交通建設工程實際建設和管理中。

2交通建設工程監理職責落實存在的問題

2.1工程監理制度體系尚未完善健全。交通建設工程監理職責落實的過程中,由于監理職責需要伴隨工程建設全壽命周期,監理職責的落實也是多方面協調實現的,所以為了保證工程監理工作向著有序、合理的局面落實,切實需要保證工程監理工作在完善的監理制度體系內落實,通過制度化氛圍的創建提升整個工程監理水平。就以上分析而言,當前工程監理團隊實際工作進行的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則是,監理工作沒有明確組織規劃,缺乏對交通工程的了解,而相應的監理管理法律規定也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以此就導致監理工作進行的過程中出現監理責任相互推諉的現象,嚴重妨礙了實際高質量監理工作職責的發揮。如果沒有相對完善的監理制度體系,同樣容易導致監理工作職責出現形式化傾向,無法具體化落實到工程施工管理中。2.2監理工作水平低下。交通建設工程監理工作進行的過程中,存在針對一項工程項目各部分監理工作未能夠進行統籌規劃監理的問題,以此導致實際監理水平出現良莠不齊的現象。具體而言,一方面,監理工作團隊未能有效建設。監理工作團隊內缺乏有經驗的、經過系統化培訓的監理工作人員,大部分監理人員都是依照主觀感覺辦事,而無法從理性、專業化角度出發,這樣勢必導致實際監理工作失去其存在的價值和意義;另一方面,面對人員整體監理工作專業素質比較缺乏的當下,在針對交通工程項目實現統籌監理規劃布置中則是存在較大的困難,尤其是人員流動性大,監理管理部門無法集中人員進行統籌安排,且人員確定后也同樣會出現流動的現象,嚴重妨礙了實際監理工作水平提升。2.3監理單位未能合理選擇。交通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在實際選擇的過程中,需要通過市場化的競爭機制,公開招標,選擇專業化的、高效率的工程監理單位。但是,實際在監理單位招標中,由于市場調節盲目性,存在大量的關系戶或權力戶,未能優化選擇監理單位。打鐵還需自身硬,監理單位選擇本身水平低下,還無疑對于交通工程監理工作有效進行產生不良影響。2.4過渡注重對承包人的監理服務。對于交通建設工程而言,工程監理單位存在價值展現應服務于業主單位,從技術上給與引導,保證工程建設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規劃開展,以此為工程建設順利開展發揮有效的促進作用。但是,當前工程監理單位職能發揮出現了本末倒置的現象,過渡注重對承包人的服務,正確的監理職能有效缺失。從法律義務上講,工程監理單位對承包商沒有法律規定義務上的責任。監理單位更多是為業主單位負責。

查看全文

工程師資質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資質管理,做好監理工程師的資格審批工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監理工程師是指經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資格,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按核定的監理業務范圍從事監理工作的人員。

第三條監理工程師按批準資格分為監理工程師資格和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其中,專業監理工程師按分級管理原則分為:交通部批準的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和各地區、部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

第四條監理工程師資格和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均系執業資格。

具有監理工程師資格者,經聘任可在交通基本建設項目中擔任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代表、高級駐地監理工程師、駐地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等崗位職務。

查看全文

單位資質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交通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關于加強公路、水運基礎設施建設的宏觀調控和行業管理的要求,為加強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單位的資質管理,保證監理工作的正常進行,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承擔公路、水運新、改、擴建工程監理業務的監理單位。

本辦法所稱監理單位,是指經其主管部門批準成立、取得交通部(或交通部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監理資質證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

第三條監理單位的資質,是指從事監理業務的人員數量、技術職稱、專業組成、注冊資金、測試儀器的配備、管理水平、監理業績等方面的綜合能力,分甲級、乙級、丙級。其分級標準見附件一。

第四條交通部是全國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監理單位的資質實行分級管理。

查看全文

高速公路建設監理精細化探討

摘要:針對高速公路工程監理,在簡述精細化監理特點和重要作用的基礎上,對其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設中的實施進行深入分析,旨在為工程的精細化監理工作提供可靠參考借鑒。

關鍵詞:高速公路;工程監理;精細化監理

1精細化監理對高速公路工程建設的重要作用

公路交通對地區經濟發展有直接影響,我國對高速公路工程建設也給予了高度重視,同時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在這一過程中也產生很多問題,尤其是工程質量缺陷。若高速公路工程建設質量有缺陷,除了會造成經濟損失,還會在社會上產生負面影響。對此,必須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設中做好精細化監理,通過對精細化監理的實施,能起到以下重要作用:(1)提高工程施工質量。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設過程中開展精細化監理,對監理單位而言,應確定自身承擔的職責,同時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對工程監理流程予以完善,解決工程監理中存在的各類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對工程的施工單位而言,只有提高施工技術水平,保證工程施工質量,才可以達到監理單位提出的要求,最終使高速公路工程質量得到大幅的提升。(2)加快工程施工效率。在精細化監理過程中,并非單純的將工程質量作為核心主導,而是在充分考慮不同方面影響因素的基礎上,在切實保證工程質量的同時,加快施工效率,縮短工程建設周期,使工程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發揮理想效益。(3)完善工程監理市場。如今,我國的建設工程監理市場還不夠完善,一些地區的工程監理制度未能得到嚴格的執行和落實,使工程監理不能發揮出應有的作用,促生了掛靠等違規現象。通過對精細化監理的實施,能有效完善工程監理市場,使資質不滿足要求的監理企業無法在工程監理市場立足,不得不從市場退出,確保工程監理市場有序運行。

2高速公路工程建設精細化監理實施

2.1樹立良好責任意識,嚴格遵守監理職責。對監理單位而言,首先要正確認識工程項目特點與建設重要性,樹立良好責任意識,同時嚴格遵守自身的監理職責。(1)人員應對國家頒布的和工程監理有關的所有制度與產業發展相關法規進行認真學習,以此明確自身職責,同時把職責落實到實際工作,以推動工程監理企業不斷發展。(2)危機意識。以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若高速公路工程建設有質量問題,則相應的工程監理單位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對此,工程監理單位需要形成危機感,以此實現對責任意識的有效提升。(3)對全體監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對于監理單位,應采用教育的方式正確引導監理人員,使其認識到工程監理的重要作用和現實意義,進而切實做好工程監理各項工作。2.2不斷完善工程監理制度,強化監理隊伍建設。高速公路工程建設過程中,監理需要由專業的隊伍實施,同時需要得到完善的制度保障。對此,在實際工作中,必須建立完善的監理制度,并強化監理隊伍的建設。首先,監理單位需要以精細化監理具體要求為依據,結合工程特點確定工程監理各項內容、具體的工作方法與負責人。其次,監理單位應根據不同的工程監理崗位對監理人員進行合理安排,也就是嚴格按照精細化監理各項內容對監理機構架設進行完善,以推動監理隊伍有序發展。在建立監理隊伍的過程中,監理單位需要引入合理的獎懲機制,以此最大限度調動起監理人員自身積極性與主動性,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2.3緊抓監理要點,不斷完善監理工作流程。高速公路工程建設過程繁瑣,技術復雜,特別是在軟土地區與山區,無論是地質地形還是自然環境都對工程建設有很大影響,使工程質量無法滿足預期要求。此時,若未能從技術方面開展監理工作,將使工程建設陷入混亂。對此,需要在監理要點和監理工作流程兩個方面入手對工程監理行為予以有效完善。在開展工程監理行為之前,項目的監理單位要以自身工作經驗為依據,對工程監理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問題進行匯總,同時根據工程特點,完善監理實施流程,并在實際的監理工作中予以嚴格執行,避免工程監理工作的實施受到阻礙,無法發揮應有的作用。2.4強化溝通協作,對質量整改予以嚴格監督。在實際的工程監理過程中,監督為最基本也是最為重要的職責,精細化監理也不例外,除此之外,工程的精細化監理會使質量整改上升到新高度。對此,工程的監理單位需要最大限度發揮自身具有的質量監督等相關職能,對施工單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的質量整改狀況進行監督。然而,從以往的工作經驗可以看出,在工程建設過程中進行質量整改難免會引起施工方和監理方,或與建設方之間的矛盾,針對這種實際情況,對監理單位而言,必須充分發揮自身具有的監督職能,在積極且正確的落實質量整改的基礎上,加強和其它單位之間的溝通協作,以此盡可能的控制和弱化矛盾。2.5切實加強安全環保監理。對安全環保監理而言,它是所有監理工作得以順利開展的重要前提,同時也是企業得以有序發展的基礎條件。為做好安全環保監理,需對這項工作予以高度重視。把對工程安全技術方案進行的審核、對安全預案進行的審核、對特征設備及人員進行的管理、對進場人員進行的培訓交底等都視作日常監理工作主要內容。另外,為有效彌補安全管理人員不足的問題,還應制定合理可行的協查制度,針對不同的安全隱患,采用書面的形式向所有值班人員報告,以此實現盡可能早的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的根本目標。

查看全文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設工程的質量、工期和投資效益的發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實施對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工程監理企業應當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和工程監理業績等資質條件申請資質,經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工程監理活動。

第四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歸口管理工作。國務院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有關部門配合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相關資質類別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歸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關部門配合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相關資質類別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

查看全文

公路工程監理施工質量控制策略

摘要:公路作為交通運輸中最重要的一種運輸方式之一,其質量受到廣泛的關注。在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為了保證公路的質量達到質量標準,就要真正發揮公路工程監理在施工階段的作用,從而保證公路工程施工的進度、安全和質量。將根據公路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的實際情況,發現存在的問題,并針對問題提出相關的對策,希望為公路工程監理在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提供一些對策建議,并為公路工程質量達到質量標準提供一定的保障。

關鍵詞:公路工程;監理;質量控制

1公路工程監理在施工階段質量控制中存在的問題

1.1監理人員綜合素質有待提高。在公路工程監理方面,監理企業在人員配置上考慮不全面,并沒有針對項目的計劃來合理的分配人員,存在著一定的盲目性。另一方面,監理企業的監理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有待提高,很多監理人員的要求并沒有達到工程建設監理的要求,其專業程度、文化水平以及工作經驗等都有所欠缺,這些方面都不利于公路工程項目質量的把控。1.2監理制度有待完善。監理制度的完善程度決定了監理人員的管理水平。在實際的施工階段,往往會發現,很多監理企業的管理制度和與現場施工相關的制度是不匹配的,無法達到施工管理的要求,導致了在質量管控方面存在著一些差距,無法針對性的提高公路工程質量,也造成了施工階段出現的問題不能夠得到及時的解決,阻礙了公路工程施工的效率,對后期公路工程的整體進度造成了影響。1.3監理技術的應用有待提高。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提高,對于先進技術的應用與日俱增。但是,在實際的監理工作中,仍然會發現對于先進科學技術的應用存在著滯后性。一方面,導致相關的數據庫中數據和資料更新不及時,可能會對公路工程的質量控制造成影響。另一方面,公路工程質量的監測不能夠得到及時的反饋,動態監管系統利用率較低,預警系統不能夠達到預期的效果,這些原因都造成了公路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存在著滯后,不能夠及時的發現施工過程中存在的質量問題,存在的質量問題也不能得到及時的解決,不僅影響了公路施工的效率,而且也不利于監理技術水平的提高,更不利于公路監理工作的可持續性發展。

2公路工程監理在施工過程中質量控制的對策

2.1完善監理工作的相關制度。監理制度的完善決定了監理工作的落實情況。只有完善了相關的監理制度,才能夠準確的把握監理工作的職責和明細。在制定相關的監理制度時,要根據實際工程施工中的存在問題和施工工程的制度來合理的制定,不能盲目的脫離實際的來制定。在制定監理制度時候,要將施工質量把控作為主要的職能,并且要將一些在施工過程中突發情況也寫入到監理制度中,以便遇到一些突發情況,能夠得到及時的解決,保證公路工程的順利開展。比如雙向簽證制度,不僅監理工作人員可以讓施工管理人員做到簽證,而且施工管理人員對監理工作也要進行簽證,從而保證簽證的內容保持一致性,做到信息共享和互通。2.2提高監理人員的綜合素質。監理人員的綜合素質不僅決定了監理工作的完成程度,而且也體現了監理企業的服務水平和技術水平。因此,提高監理人員的素質,有利于提高監理人員的服務水平和技術水平,也有利于把控公路施工過程中的質量、進度和安全問題。一方面,相關的監理企業要對本企業的監理人員進行定期的培訓,提高其綜合素質,使監理人員能夠熟知監理制度和施工管理現場制度,并系統的學習公路工程的施工程序和方法技術,從而系統的掌握施工過程中質量控制方面的知識。另一方面,可以建立健全人才引進和培養制度。引進一批高素質、高學歷、高能力和經驗豐富的監理人才,為監理企業注入新鮮的血液,同時也要利用培養制度,激勵監理工作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在監理企業內形成競爭融洽的學習氛圍,并建立健全獎懲機制和績效考核機制,讓監理人員形成終生學習習慣,經常性的充電,緊跟時代的發展,不斷的提高自身對公路工程質量控制的能力。2.3提高工程監理技術應水平。隨著科技的不斷更新與發展,工程監理技術也要緊跟時代的變化,真正的將信息技術更好的應用于監理工作當中,并構建完善系統的監理體系。一方面,要完善數據庫的數據和資料,及時的更新施工過程中質量控制方面的數據和資料,可以讓監理人員及時的掌握最新的信息;在施工中遇到問題時,也方便了監理人員及時的在數據庫中查詢,找到更合理的解決措施。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動態監督和預警系統,有利于監理人員及時的監督管理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和進度問題,在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現質量問題,能夠給出預警提醒,從而有利于監理人員及時的把控整個公路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和質量情況。另外,通過數據庫中信息的不斷更新和補充,可以做到資源共享,給其他公路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把控方面提供借鑒作用,也有利于監理人員歸納總結相關類似公路工程項目的數據和資料,來間接的提高自身的監理水平和質量把控能力。在未來的發展過程中,要緊跟時代的發展,利用先進的科學技術,不斷的學習和歸納總結,提高公路監理工作的效率,提高施工過程中質量把控能力,從而保證公路工程項目高質量高標準的順利完成。

查看全文

高速公路工程監理計量工作管理研究

摘要:針對高速公路項目監理計量控制工作內容進行詳細分析,并簡要介紹了做好高速公路工程監理計量工作的現實意義,如有效滿足工程項目建設需求、提高工程投資的合理性等,提出提升工程監理計量控制水平的措施與方法,如做好規劃與準備工作、建立完整的計量臺賬、加強計量管理、加大變更項目監理計量控制力度、提高監理人員的計量能力等,旨在提升高速公路項目監理計量管理效率,減少錯誤計量數據。

關鍵詞:高速公路項目;工程監理;計量

高速公路項目建設規模的逐漸擴大,對工程監理計量管控工作提出更為嚴格的要求,通過加大工程監理計量管控力度,能夠提升項目的總體質量,顯著降低項目建設成本。但是,在當前階段的高速公路項目監理計量管控工作當中,仍存在較多有待解決的問題,基于此,本文重點探討高速公路項目監理計量工作管理與控制要點。

1做好高速公路工程監理計量工作的現實意義分析

(1)加大高速公路項目監理計量管理與控制力度,能夠進一步滿足工程建設需求,監理人員要全面了解工程計量工作流程并進行精確計算,嚴格控制工程進度和資金利用情況,確保工程施工的有序開展[1]。(2)監理人員通過開展計量工作,能夠快速獲取數據信息,并利用這些數據信息繪制出相應的進度曲線,在項目施工過程中,將實際進度和計劃進度進行對比,找到進度偏差產生原因,并進行動態調整。

2監理計量控制工作內容

查看全文

公路工程監理招投標問題及對策

摘要:針對公路工程監理招投標工作當中存在的核心問題,例如監管機制不完善、監理單位自身存在較多問題、監理機構不規范等,進行合理性的分析,并簡單介紹了加強公路工程監理招投標管理的重要意義,提出具體的解決措施,旨在為有關人員提供借鑒。

關鍵詞:公路工程項目;工程監理;招投標

1工程監理招投標工作當中存在的核心問題分析

1.1監管機制不完善

部分公路項目監督與管理機制不夠完善,仍存在較多的問題,重點體現在建設主管部門監管力度較小,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等方面。根據公路項目監理招投標工作特點能夠得知,一些地區的行政審批手續辦理流程比較復雜,辦理時間比較長,嚴重影響工程監理招投標工作的有序開展,故有關部門要加大改進力度,對原有的監管機制進行優化與調整,為工程監理招投標工作的合理開展奠定堅實基礎。

1.2監理單位自身存在較多問題

查看全文

企業工程監理資質管理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范建設工程監理活動,維護建筑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監理活動,申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實施對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從事建設工程監理活動的企業,應當按照本規定取得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并在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以下簡稱資質證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工程監理活動。

第四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有關部門配合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實施相關資質類別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產業等有關部門配合同級建設主管部門實施相關資質類別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查看全文

公路建設四項制度實施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路建設管理,貫徹實施公路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度、招標投標制度、工程監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以下簡稱四項制度),確保工程質量和投資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從事公路建設的項目法人、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機構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的供貨單位,均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交通部主管全國公路建設實施四項制度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公路建設實施四項制度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項目法人

第四條凡列入國家和地方基本建設計劃的公路建設項目必須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度,由項目法人對建設項目負總責。

第五條公路建設項目法人分為經營性公路建設項目法人和公益性公路建設項目法人。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