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所范文10篇
時間:2024-01-06 04:57:46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安監所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成立鄉鎮安監所的思考與實踐
鄭州,河南省省會,河南政治、經濟、文化中心,轄鞏義、登封、新密、滎陽、新鄭、中牟、金水、二七、中原、管城、上街、惠濟12個縣(市)、區,全市總面積7446.2平方公里,總人口697.7萬人。2001年10月,鄭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成立。幾年來,我們把安監機構建設作為頭等工作來抓,截止2004年底,12個縣(市)區全都成立了獨立的正科級安監局,177個鄉、鎮(辦事處)全都成立了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下稱安全辦),2144個行政村、居委會設立了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或明確了安全生產專干(工業生產企業多的村,設立了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村民小組設有安全生產協管員,高危企業按規定設立了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此外,我們還在社會各界聘請了36000名安全生產監督員,安全生產監管網絡已經形成。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局面已經打開。
實踐給我們的啟示
工作中我們發現,雖說鄉、鎮(辦事處)都設有安全辦,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也發揮了一定作用,但在實際工作中,安全辦隸屬鄉、鎮(辦事處),在履行安全管理職能工作中存在兩大問題。其一,沒有安全生產監管的行政執法權。工作中往往碰到這樣的問題:檢查發現問題很多,解決的不多,給企業提出整改要求,有些企業不予理睬。下發處罰通知書,一些企業不予執行,個別企業公開抵觸,使安全辦處于非常尷尬的地步。其二,安全辦隸屬鄉、鎮政府,沒有安全生產的行政執法權,不但安全執法工作出現“缺位”,而且基層安監機構也出現“空位”,使安全行政許可等業務工作出現“空檔”。這些問題引起了我們的深刻思考。安全生產監管的工作重心在基層,重點在企業,難點在執法,要實現安全生產監管工作關口前移重心下移,逐步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就必須著力解決基層安監機構問題——在鄉鎮設立派出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所(以下簡稱安監所)。帶著設立鄉鎮安監所的想法,我們同滎陽、登封、新鄭、新密、惠濟等幾位安監局長到山東諸城等地考察學習。在考察中,同行們有共同的感觸和認識。安監所不設立,安監工作難以到位,在鄉鎮設立安監所勢在必行。
選準試點,大膽探索
認識的正確性并不意味著一說就成,并不意味著能被大家很快接受。成立安監所并非小事,涉及到編制、經費、辦公地點等一系列問題。但是認準了的事,就要大膽實踐,認真探索。成立安監所得到了市政府主管市長的贊同和大力支持。我們就首先選擇了領導重視,認識一致,積極性較高的滎陽市作試點。該市16個鄉、鎮(辦事處),我們從編制、經費與安全生產監管任務相兼顧的原則出發,建議該市設立4個跨行政區域的安監所,由縣政府確定每所的管轄范圍。滎陽市政府編委下文后,4個安監所掛牌工作。兩個多月的時間,安監所得到了鄉鎮政府的贊同和社會的認可,工作成效顯著,都認為這是一個新生事物,是解決基層安監機構的必由之路,是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有效措施。鄭州市在鄉鎮設立安監所的做法得到了國家局有關領導的肯定,河南省政府主管省長史濟春要求省安監局對鄭州市設立安監所的情況進行調研。《中國安全生產報》刊登了題為《安監有了“派出所”,基層執法少犯難》的文章,對滎陽設立安監所的實踐進行了報導。
以點帶面,強力推進
縣安監所全年工作報告
今年,我們鎮安監所在鎮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牢記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的理念,根據市局的部署和要求,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加大了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管力度,使全鎮的安全生產形勢得到了進一步的鞏固?,F將今年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抓好各項指標的控制工作。
(一)事故死亡人數控制指標
一是工礦商貿企業職工事故死亡不突破0.6人:各企業狠抓隱患排查,采取有力措施,無一人死亡。
二是道路交通死亡人數:全年死亡指標5人,今年已死亡1人,控制在指標的20%。
三是不發生火災死亡事故:無一起火災發生,更談不上人員死亡。
安監所安全生產職能及職責
一、依據國家和省、市、縣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提出轄區安全生產的措施和建議,監督轄區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單位,發出整改通知書,并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二、參與縣安監局對職工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建檔工作,對轄區單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進行檢查和現場處罰。
三、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四、對重大危險源企業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產經營單位實施重點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品進行登記注冊。
五、推廣安全生產新技術、新產品,督促企業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安監所消防安全工作匯報
按照《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文件精神,中農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切實按照鎮實際情況開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確保“家底清”、“情況明”,現將我鎮開展此次專項行動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為扎實開展此次專項整治行動,按照鎮黨委政府要求,特成立中農鎮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二、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每月開展2次中農鎮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專題會議,聽取鎮安監所每周檢查情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鎮安監所每周對全鎮范圍內相關單位和企業進行專項檢查一次,對發現出的問題進行回訪和復查。各村/社區在每月的村民大會上廣泛宣傳本次專項治理行動,加強村民安全教育,廣泛監督,及時上報各村情況。確保在轄區內形成“人人講安全”的良好氛圍。
三、突出重點,標本兼治
安監所春節檢查工作小結
縣安委會:
為切實做好元旦、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我鄉安全生產形式持續穩定,人民群眾安定祥和,按照縣安委會《關于開展元旦、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由鄉黨委、政府牽頭,鄉安監所具體實施,從月日—年月日在全鄉范圍內開展了一次專項督查。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督查的總體情況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我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經鄉黨政聯席會研究,迅速召開了會議、印發文件,全面部署節日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同時成立以鄉長為組長,紀委書記、武裝部長、副鄉長、副鄉長、派出所所長為副組長的安全生產檢查領導小組,并專門組織抽調鄉精干力量組成專門隊伍抓落實。
(二)突出重點,強化措施
安監所元旦春節檢查工作報告
縣安委會:
為切實做好元旦、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我鄉安全生產形式持續穩定,人民群眾安定祥和,按照縣安委會《關于開展元旦、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由鄉黨委、政府牽頭,鄉安監所具體實施,從2010年12月28日—2011年2月20日在全鄉范圍內開展了一次專項督查?,F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督查的總體情況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我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經鄉黨政聯席會研究,迅速召開了會議、印發文件,全面部署節日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同時成立以鄉長為組長,紀委書記、武裝部長、副鄉長、副鄉長、派出所所長為副組長的安全生產檢查領導小組,并專門組織抽調鄉精干力量組成專門隊伍抓落實。
(二)突出重點,強化措施
安監所春節檢查工作總結
縣安委會:
為切實做好元旦、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我鄉安全生產形式持續穩定,人民群眾安定祥和,按照縣安委會《關于開展元旦、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由鄉黨委、政府牽頭,鄉安監所具體實施,從12月28日—2011年2月20日在全鄉范圍內開展了一次專項督查?,F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督查的總體情況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我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經鄉黨政聯席會研究,迅速召開了會議、印發文件,全面部署節日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同時成立以鄉長為組長,紀委書記、武裝部長、副鄉長、副鄉長、派出所所長為副組長的安全生產檢查領導小組,并專門組織抽調鄉精干力量組成專門隊伍抓落實。
(二)突出重點,強化措施
安監所元旦春節檢查情況匯報
縣安委會:
為切實做好元旦、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我鄉安全生產形式持續穩定,人民群眾安定祥和,按照縣安委會《關于開展元旦、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由鄉黨委、政府牽頭,鄉安監所具體實施,從2010年12月28日—2011年2月20日在全鄉范圍內開展了一次專項督查。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督查的總體情況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我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經鄉黨政聯席會研究,迅速召開了會議、印發文件,全面部署節日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同時成立以鄉長為組長,紀委書記、武裝部長、副鄉長、副鄉長、派出所所長為副組長的安全生產檢查領導小組,并專門組織抽調鄉精干力量組成專門隊伍抓落實。
(二)突出重點,強化措施
煤礦安全生產監察員管治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駐煤礦安全生產監察員(以下簡稱駐礦安監員)的管理,促進煤礦安全監管工作,確保全縣煤礦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安全規程》、《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省安全生產條例》以及《市駐礦安監員管理若干規定》的有關要求,結合全縣煤礦安全監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成立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煤礦安全生產的領導任組長,縣監察局局長、縣財政局局長、縣安監局局長、縣煤炭局局長、縣人社局局長任副組長,縣煤炭局分管領導及各產煤鄉鎮的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煤炭局安監股,負責駐礦安監員的招聘、錄用、培訓、派駐、考核、調整、工資與社保管理、獎罰及駐礦安監員日常管理等工作,由縣煤炭局局長任主任,縣煤炭局分管領導任常務副主任,各產煤鄉鎮分管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任副主任。
第三條本規定所指駐礦安監員是指經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公開招聘、錄用,與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簽訂聘用合同,在全縣范圍內從事駐煤礦安全監管工作的人員(不納入國家公職人員管理)。
第二章招聘和錄用
第四條駐礦安監員由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在規定的范圍內實行公開招聘,經過公開報名、考試、考核,經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領導小組研究同意。
論安全監察員委派制
管理模式的調整,對于安監員能否充分履職到位,具有重要作用。目前供電企業的安全員崗位設置,難以適應安全監督工作的需要。對安監員實行委派制,可以有效強化安全監督職能,促進供電企業的安全生產。安監員是企業安全生產監督體系的重要主體。安監員能否充分履職到位,除了加強安監資源配置、提高安監人員素質外,從長遠看,影響和制約安監員履職的管理模式顯得更為關鍵。
一、目前基層供電企業安全管理模式及其弊端
目前各供電單位通行的做法是,設立職能部門——安全監察部(有的還在安全監察部內設立專門負責現場安全監督的安監班)負責本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而在基層生產單位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日常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這種模式的弊端在于:
1、安全員職責混雜。既要負責日常安全事務管理,又要負責安全監督工作,有時甚至是自己的工作自己來監督(如安全日活動是否如期組織等),有的單位甚至把一些額外事務也安排給安全員去做,安全員難免顧此失彼。
2、各級行政主要負責人是本級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規定在平時工作中懸空。很多領導把上級的部署和關于安全生產方面的文件輕易地批給安全員去閱處,對安全員過度依賴,平時沒有作為“責任人”去思考、部署、檢查工作,只在事故發生后作為“責任人”受處理。
3、安全員獨立行使監督權的能力受到制約。安全員本身的利益與所在單位的安全考核獎懲是掛鉤的,工作中會有所顧慮。安全員受所在單位負責人管控,有時本該向上級安全監察部報告的事件可能不再報告,嚴重的甚至隱瞞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