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派制度范文10篇

時間:2024-01-10 09: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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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委派制度

企業財務委派制度創建綜述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建筑業發展迅速,但是,也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尤其是施工企業的財務管理中存在諸多問題,而財務委派制度的建立能夠有效幫助解決問題的關鍵。而在財務委派制度的實踐中也出現了制度建設不完善或缺失、企業領導層重視不夠、財務人員獨立性不強、財務人員素質不高等問題;本文以集權式與分權式相結合的設置模式為例,討論了集權式與分權式各自的優、缺點與財務委派制度建立的意義,提出了要加強建筑行業財務委派制度建設,必需建立、健全建筑行業財務管理體制、統一的財務管理制度、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集團公司財務監控機制以及全面實行財務人員委派制的觀點。當前,我國施工企業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有很多,如財務管理體制不健全、缺乏監督導致執行不力、財務風險意識淡薄導致建筑企業的高風險運行、資金管理不善導致資金利用障礙、周轉困難等等。施工企業只有采取行之有效的對策、切實解決問題,才能保證其在這個競爭激烈的建筑市場中站穩腳步、發展壯大,立于不敗之地。財務人員委派制度是集團設置總公司財務部,區域設置分公司委派會計主管,分公司下面設置項目經理部配備財務人員的財務管理制度之一,是“企業管理以財務管理為中心,財務管理以資金管理為中心”的觀念的集中體現。在實際操作中,每個企業需要根據自身公司的規模大小和管理特點來設置,這里以集權式與分權式相結合的設置模式為例,來探析財務委派制度的建設問題。

一、財務委派制度及其存在的問題

財務委派制度其實質就是由集團總公司通過統一招聘、錄用、培訓、考核一批財務人員,并把他們下派到集團分公司,項目經理部代表集團公司實施財務核算,他們直接對集團公司負責,同時又受被委派單位的領導。這樣的委派制度在國際上其實也是通行的,而且,不僅僅在建筑行業中,實踐證明這種財務管理模式在其他行業中也是防范財務風險的有效模式。但是,在實踐中也暴露了很多問題,如:制度建設不完善或缺失、企業領導層重視不夠、財務人員獨立性不強、財務人員素質不高等問題。以下我們分別予以具體分析:

1、財務制度不健全或者缺失健全、合理的財務管理制度是制約關系企業的生存與發展的根本,因而不能紙上談兵,更要付諸實施,做到有章可循、獎懲分明。沒有合理的制度,必會導致人浮于事;沒有嚴格的執行,只能是形同虛設。沒有健全的財務委派制度,對于財務人員的工作開展產生隱形障礙,既不利于領導意志的貫徹執行,更不利于企業戰略目標的實現。某些財務工作者年初無預算、開支無計劃、成本無控制、費用無限制、核算無規矩、掛賬不清理等,這是造成財務秩序混亂、建筑企業經營質量不高的根本原因。為保證企業自身持續、健康、穩步發展和強化內部管理的需要,通過建立、實施事前預測規劃、事中監督控制、事后歸納總結等全過程、專業性、經常性的相互聯系、相互約束的內部控制制度和措施,實現企業的自我控制、自我約束和自我完善。在企業管理階層的設置上,某些企業設有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副總理,還有財務總監、財務經理等等。只有健全管理制度規范,建立現代企業法人治理制度,逐步建立多層復核、審批、審計再監督的內部控制體系,才能保證各個管理階層有條不紊的各司其職,這是企業發展壯大的必備條件。

2、企業領導層對財務管理制度重視不夠樹立財務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的中心地位,領導的重視是關鍵。企業領導如果自身執行力薄弱,在涉及到財務程序的執行時貪快求簡,必然會忽略了原則上應該遵循的條例步驟。例如某企業設置企業財務制度規定,費用報銷應該先由財務部復核簽字,再由財務總監審核簽字,最后由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后方可在出納處報銷??僧斢腥酥苯诱夜究偨浝韺徟鷪箐N時,總經理直接先簽字,然后再找其他人員簽字。這就是一種對財務管理制度不重視、不支持的表現。另外,有些領導層法制觀念不強、不能夠堅守原則或以與下屬的親疏關系論獎懲功過等等問題,都表明領導層能否提升自身素質、能否按照客觀規律辦事直接影響了財務管理制度的實施和效力,更與企業的經營管理,甚至是企業形象息息相關。提高建筑企業領導層對財務管理的重視程度,提高領導藝術素質和法制意識是貫徹執行財務管理制度的根本保證。

3、財務人員獨立性不強與財務信息失真財務人員雖然受集團公司委派,對委派單位負責,但是委派的財務人員又直接受被委派單位的負責人領導,即所謂雙重領導。委派的財務人員一方面要監督被委派單位,另一方面又要服務被委派單位。集團公司只管找財務人員要數據,被委派單位負責發放其福利薪酬———財務人員只是形式上受集團公司委派,實質上還是受制于被委派單位。這就是造成財務人員獨立性不強,以致財務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這種矛盾關系如果處理的不好,將造成財務委派制度只能流于形式,缺乏實質性作用。關鍵是解決“責、權、利”的問題。要想財務人員具有獨立性,集團公司必須做到既要管人事任命,又要管福利薪酬、績效考核。如果財務人員在基層單位拿工資,他們所反映數據的真實性就不得不讓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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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公司財務委派制問題及策略

摘要:在集團企業發展階段,財務委派制發揮出了一定的工作價值,提高了集團企業與子公司之間的財務聯系。本文就集團公司財務委派制實施的問題反思及應用策略進行研究分析。

關鍵詞:集團企業;財務委派制;問題反思;應用策略

1引言

在母公司與子公司協同發展過程中,由于兩者的財務管理具有一定的各自獨立性,給企業的整體發展造成了一定影響。通過財務委派制度的落實,則可以解決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財務問題,提高集團企業的整體經營實力。

2財務問題反思

在集團財務工作和子公司財務工作同時開展時,為了確保子公司的經營發展符合集團的戰略規劃方向,需要制定財務委派制定。在財務人員委派制度開展時,為了避免財務委派人員與子公司出現同化情況,需要對財務委派制度進行一定的優化改進,確保財務委派制度可以發揮出相應的工作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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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集團會計委派研討論文

論文關鍵詞:會計委派制;監督機制;集團企業

論文摘要:會計委派制度是指政府部門、產權單位向其所屬單位委派會計人員,并授權會計人員監督單位會計行為和其他經濟活動的一種制度。該文主要從三個方面進行探討。

會計委派制度是會計委派制度是指政府部門、產權單位向其所屬單位委派會計人員,并授權會計人員監督在單位會計行為和其他經濟活動的一種制度。該制度完全改變了原有企業內部的會計組織機構,是會計人員管理體制的改革,是強化監督制約的嘗試。會計委派制在發揮會計人員的職能作用、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和完整、強化內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防范財務管理漏洞、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等方面發揮了應有的作用。但是,該制度在實施中也表現出許多不完善的地方,需要進行調整和改進。

1.會計委派制的優勢

1.1委派人成為集團公司對下屬企業的最佳監督者

實行委派制后,委派會計受財產所有者委派,為企業提供會計服務,同時約束和監督經營管理反面的不良行為,克服了集團公司與各個單位經營者兩者獲知信息的不對稱狀況產生的“內部人控制”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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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會計委派制研究論文

摘要」會計委派制有著悠久的歷史,目前我國會計委派制的種類有行政事業單位委派制和企業會計委派制等多種。實行會計委派制對監管國有資產投資、運作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也存在不少問題。文章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一些解決辦法。

「關鍵詞」會計委派制;管理體制;會計法

一、我國會計委派制的形成和發展

我國會計委派制可追溯到夏周,那時的官廳會計的官員一律由當政者考核任免。周禮記載的九府出納歸司會統制的做法是我國會計委派制的雛形,后至唐宋更專設了戶部掌管司會,各州、府、縣的司會官員由各級行政長官委派,各級衙門經費都到戶部支領,這種制度直至我國清朝末年。這個漫長的階段可以說是我國委派制的形成、探索階段。具有現代含義的會計委派制是在民國時期出現的,當時一些留學歸來的會計博士積極引進英美等國的會計管理制度,結合中國國情實行由政府歲計、政府會計和政府統計三者結合的統一計政制度,即所謂具有超然主計和綜聯組織特征的會計管理體系。按照這一管理體系,凡財政部屬機關的從事會計管理事務的人員,均由財政部直接命題招考,其任免、調任由財政部直接委派,會計人員對其機關領導,地位超脫,不受其節制,從制度上保證,減少了財政弊端。在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南京國民政府公布了主計組織法,并依法成立了主計處,形成主計制度。該制度規定主計處直屬于中央政府,主計處下設歲計、會計、統計三局為主計制度的中央機構,各部及省、市政府由主計處委派會計長,以此掌握全國的主計大權。應該說,這是我國近代史上比較完善的會計委派制。

全國解放后直至上世紀80年代初,我國實行高度統一的計劃經濟,財政收支高度統一,各核算單位實際上是一個報帳單位,會計人員成為國家的出納員,會計主管人員一律由上級主管部門考察任免,會計委派制在全國實行。由于當時經濟模式單一,此時的會計委派制屬經濟高度集中的統管模式。改革開放后,我國企業的自主權不斷擴大,不少利益主體成為個人或小團體利益,于是想方設法要求會計人員造假損害集體利益、國家利益。由于此時的會計人員既受制于其所在的單位領導,又與單位和單位領導具有共同的經濟利益,無形中會計人員的監督約束職能降到極點,雖然每年都有財稅大檢查,但往往是既成事實,法不治眾,會計造假形成風氣。近年來全國上下要求整頓財政紀律,改善會計管理的呼聲越來越高,此時真正意義上的會計委派制才被提到議事日程,在1988年湖北省襄樊市在國內第一個設置了會計局,對企業進行會計委派。1997年和1999年上海市先后出臺國有企業財務總監管理暫行規定和任職資格認定管理辦法。以后,其他各省市如天津、江蘇、云南、山東等也相繼出臺了有關會計委派制的文件。2000年9月財政部、監察部下發了《關于試行會計委派制工作的意見》要求全國各地黨政機關、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以及具有財政收費或罰沒職能的事業單位率先實行會計委派制,從行政法規的角度確立了會計委派制的地位。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會計委派制在我國將進一步得到完善和發展。

二、會計委派制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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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委派會計制有效性研究論文

【摘要】隨著高校辦學規模的不斷擴大,多校區格局的形成,資金管理及籌集渠道的多元化,各項分配制度、獎懲制度的出臺,高校會計的管理任務日益繁復,管理功能顯得尤為重要。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委派會計這一形式在高校存在的必要性及有效性值得商榷思考。

【關鍵詞】高校委派會計;有效性;思考

一、高校委派會計職權及實施辦法

據筆者調查,某高校對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實施了會計委派制,對委派會計職責規定如下:對受派單位的會計事務、會計核算和財務收支活動進行監督;監督受派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費用標準和開支范圍,合理使用資金,正確核算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對受派單位國有資產運營、執行財經紀律情況進行監督;參與擬定受派單位的年度預決算方案、財務收支計劃、生產經營計劃、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及規定;審核受派單位對外報送的財務報告,按時向學校提供準確、真實、可靠的會計資料;參與審核受派單位新項目投資的可行性報告和重大經濟合同;遵守受派單位的管理制度,做到在監督中服務,在服務中監督。

針對委派會計的職權,對委派會計的管理實施辦法為:委派會計人員的組織、行政、工資關系全部轉入校財務處,由財務處對其建立規范的考察考核、學習培訓、工作匯報、組織和行政例會、獎懲與管理制度;委派會計的工資、校內津貼及其他福利待遇全部由校財務處統一管理、統一發放;委派會計不得接受受派單位任何形式的現金和實物;委派會計人員實行崗位聘任制度,聘用兩年;實行回避制度,委派會計人員與受派單位領導有親屬關系的,不得在該受派單位擔任委派會計職務。

二、高校委派會計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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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委派制利弊研究論文

一、會計委派制的由來

1998年1月22日閉幕的中紀委二次全會提出“改革會計人員管理體制,在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進行會計委派制度試點?!睍嬑芍剖侵笇嵭袃蓹喾蛛x的企業由企業的所有者委任派遣主要會計人員的一種管理制度。會計委派制是和會計任命制相對的,它的主要特點是企業的主要會計人員由所有者委派,經營者不得干涉委派會計人員的工作,也就是說,主要會計人員的任用不是由經營者任命而是由所有者委派,經營者不得干預。會計人員委派制是一種全新的會計管理模式,這是解決目前會計領域出現的一些問題的有效舉措,有的地區已經采用,并且取得了明顯的效果。因此,為會計委派制叫好的人越來越多,但筆者認為,會計委派制畢竟是一種新生事物,有待于實踐的檢驗,對之不能一味地叫好,也不能完全否定,為了使會計委派制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我們應保持清醒的頭腦,對它的利弊應做一個全面的分析。

二、會計委派制的優點

l、實行會計委派制可以防止會計信息失真,維護所有者的利益。時下,假發票、假賬、假報表到處可見,會計信息失真現象非常普遍,這無疑增加了報表使用者決策的難度。企業造假的一個主要原因是利益驅動,有的企業為了本部門的局部利益和短期利益不借犧牲所有者等其他部門或個人的利益,使企業的資產不能增值甚至不能保值,大量的國有資產流失。會計委派制正是解決這一問題的良藥,這也是實行會計委派制的初衷。實行會計委派制可以防止虛假的會計信息,防止所有者權益受經營者的侵犯。

2、會計委派制有效地擺脫了會計人員與單位之間的依附關系,使會計人員的工作相對獨立。我國企業現在實行的會計管理制度是任命制,會計作為一種管理活動直接依附于企業,會計人員成為企業的一員,財經營者存在著利益和職業上的依附關系,這勢必造成會計監督的不力.而會計委派制使會計人員擺脫了與單位的這種依附關系,能夠相對獨立地工作,能夠依法大膽地抵制企業的不合法行為,使會計工作進入一個良性的循環。

目前,有的人把會計委派制當作醫治會計信息失真的靈丹妙藥,這未免有些病急亂投醫之嫌,我們座一分為二地看問題,既要看到它的有利一面,也應到它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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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集團會計委派制研究論文

會計委派制作為我國會計人員管理體制改革的新思路,即國家政府部門和產權管理部門以所有者的身份,直接委派會計人員代表政府和產權管理部門監督國有企事業單位或集體企業資產經營和財務會計情況的一項制度,因此,會計委派制的真正涵義應理解為“所有者委派制”?;谶@一思路,為進一步加強企業集團內母公司對子公司的財務監控能力,我們青遠公司從1998年開始,在集團公司內部實行了針對所屬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的會計人員委派制,也就是所屬基層單位財務負責人委派制。

我們公司作為中遠集團所屬的國有大型航運企業,在抓好航運主業同時,根據自身優勢和特點,積極發展陸上產業,先后投資成立了包括工業、房地產、通訊導航、船舶修理、貿易、旅游、餐飲等行業的二十多家子公司,從業會計人員150余人。近幾年來,針對陸上產業迅速發展的狀況,我公司一直在積極探索對下屬單位科學、有效的財務管理模式,基層單位財務負責人委派制即是我公司在這方面做出的大膽嘗試。為成功推行這一機制,我們專門制訂了基層單位財務負責人委派制管理辦法,具體規定:由公司人事和財務部門共同研究派出財務負責人,并負責派出人員的考核和續解聘工作,派出人員待遇由派入單位根據本單位標準負責發放,由公司對派出人員實行定期或不定期輪換等。

實行基層單位財務負責人委派制以來,大部分派出人員在崗位上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嚴格把關,不斷完善會計核算辦法,制訂了一些行之有效的財務規章制度,在企業的會計基礎工作、成本控制和財務監督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使各單位的會計工作質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另一方面,由于派出人員素質和業務水平參差不齊,派出制度本身也存在不完善之處,以及企業經營環境必須面對的諸多困難等原因,財務負責人委派制并沒有發揮出應有的作用,有的單位會計工作水平仍然不高,會計核算不規范,個別單位還存在財務違規現象。委派制之所以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我們經過認真總結、探討,認為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公司對委派人員的管理機構不明確,委派人員隸屬關系不清。我公司在對委派人員的管理上,未設立專門的機構,而是由公司財務部門和人事部門共同管理。這樣,對基層單位來說,與以前的母公司職能部門分管機制并沒有什么不同,而且兩個部門在分工上不是很明確,容易造成管理上的真空。委派到基層單位的財務負責人雖然在名義上屬于公司,但由于公司平時對其缺乏直接的管理,因此,財務負責人在被委派單位,更多地表現為受該單位企業負責人的領導。從試行兩年多的情況來看,公司人事、財務部門平時忙于自身業務,很難做到對派出人員隨時進行跟蹤管理,難以全面了解派出人員的工作效果,對他們的考核仍然局限于財務審計檢查情況和聽取派出單位的反映。和委派制實施前比較,管理力度沒有明顯加大,派出人員并沒有感覺到派出后隸屬公司編制的歸屬感和使命感。

二、公司對委派人員的管理缺乏配套的制度和措施保證。我公司實施委派制比較倉促,委派制管理辦法側重于界定公司、委派人員、被委派單位的權利、職責和義務,對委派人員到任后相配套的制度、管理措施不到位,仍然沿用以前公司對基層單位的財務管理方法。因此,公司雖然要求委派的財務負責人遵守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也多次召集基層單位財務負責人專題會來了解和布置工作,并在兩年的時間內對派出人員進行了一次大范圍輪換和不間斷的個別調整,但由于沒有必要的制度保證和具有實際操作性的管理規程,公司一直沒能組織對委派人員進行全面系統的考核、評價,也沒有按照規定針對派出人員工作情況兌現獎懲。這樣,配套的制度沒有完善,原有的制度難以落實,就難以發揮委派制度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根據公司委派制的規定,委派人員要承擔比其他人員多得多的責任和義務,但制度上卻沒有明確給予其與風險相對應的待遇,委派人員感覺干多干少、干好干壞都一樣,嚴格照章辦事還不如做個老好人,結果在客觀上形成了委派人員一派了事、工作照舊的被動局面。

三、對委派人員在被委派單位的身份沒有明確、科學的定位。從形式上看,基層單位企業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的身份都是由公司直接任命,代表公司行使管理權。公司賦予了企業負責人經營權、人事權等權力,卻沒有賦予財務負責人與其行使財務監督職能相適應的權力。這樣,在被委派單位中,財務負責人受企業負責人領導,權力與企業負責人任命的其他部門負責人的等同,他們就很難去約束和監督其他部門的工作。同時,由于委派人員身份特殊,代表公司行使對企業的財務監督職能,這無形中就把他們推到了企業的對立面,使委派人員在被委派單位陷入了非常孤立被動的局面,造成財務負責人委派制在“管”與“用”有脫節,與公司“統管統派”的管理思想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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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派會計輪崗交流會縣長講話稿

同志們:

在全縣縣級機構改革深入推進的關鍵時期,在會計委派制度推行周年之際,在部分單位預算方式進行調整的新形勢下,縣政府決定召開縣直單位委派會計輪崗交流大會,十分及時,很有必要。這次會議的主要目的,就是總結全縣委派會計工作取得的成績,深入剖析當前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深化和完善我縣的會計委派工作。下面,結合我縣會計委派工作的實際情況,講三點意見。

一、總結成績,正視問題,切實增強會計委派工作的責任感

年,我縣按照上級要求,在全縣部分縣直單位實行會計委派制度。會計委派制度實施以來,各受派單位能夠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角度,自覺接受監督,密切配合;各委派會計能夠克服困難,不計個人得失,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梢哉f,正是大家共同的努力,推動了全縣財政管理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偨Y這幾年的成績,我認為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是部門對財務會計工作的重視程度明顯提高。通過委派會計,加強對委派單位財務的監督、管理和指導,促使了各委派單位領導不斷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各項財務規章制度,提高了單位財務管理水平。二是有力地推動了會計基礎管理工作的規范。實施會計委派后,會計工作由原來的被動型向主動型轉變。實施會計委派,對財會人員本身而言就是一次學習、交流機會,被委派人員,將原單位一些好的做法帶到新單位,會計基礎工作較以前有了很大的進步。同時,通過推行會計委派制,有效遏制了假造會計票據、隱瞞收入、私設小金庫等違法亂紀行為的發生,遏制了“領導定調子,會計填數字”等虛假會計信息的產生,提高了財務管理質量。三是有效防止了腐敗及違法違紀現象發生。實行會計委派,就是要把財務管理由事后監督變為事前預防和事中監督,使財務監督職能貫穿于財務收支活動全過程,單位負責人的財務權力得到了有效監督和制約,改變了財務問題上一個人說了算的局面,從機制、體制上消滅了滋生腐敗的溫床,控制了產生腐敗的源頭。會計委派制度實施以來,有效地促進了全縣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遏制和減少了消極腐敗、制止了鋪張浪費,推動了黨風廉政建設和社會風氣好轉。四是極大地提高了會計隊伍的整體素質。會計人員由政府委派,由財政考核和管理,相對穩定了會計隊伍,會計人員通過嚴格考核,并引入競爭機制,給會計人員增加了壓力和危機感,從而促使委派會計不斷加強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提升了全縣會計隊伍的整體素質。

在總結經驗,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的認識到,全縣會計委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一是少數部門重視程度有待增強。有的受派單位對會計委派工作依然不理解、不支持,單位召開的財務工作會議、大型項目的立項、可行性論證等都回避委派會計參與,致使委派會計不能很好地履行其工作職責。二是財務制度執行有待進一步規范。有部分單位不按照縣政府文件規定的“自下而上”的簽字審核程序,依然采取由分管財務領導先簽字,再給委派會計簽審,給委派會計工作增加難度。尤其是有部分單位的日常公用支出特別是招待費支出依然居高不下,為逃避審計監察部門的監管,指使委派會計將其支出列入專項支出和項目支出。三是部分委派會計服務意識有待加強。有個別委派會計不能擺正自己的位置,以監督者自居,高高在上,不是考慮怎樣為受派單位服好務,存在私心雜念,在受派單位為自己謀私利,甚至存在吃、拿、卡、要,對單位的公款旅游等行為不僅不予以制止,甚至參與其中,更有甚者與單位串通做假,向上級提供虛假財務信息;少數委派會計對自身要求不嚴,不講組織原則,不遵守工作紀律,上班遲到、早退是常事,缺乏工作熱情,工作積極性下降,得過且過,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

制度能不能發揮作用,關鍵還是看人。我們的會計委派制度,能不能使政府增強對財政的調控能力;能不能真正強化單位財務管理,提高單位經濟效益;能不能從源頭控制腐敗,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社會風氣的好轉,必須要靠各受派單位、各委派會計以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密切配合,嚴格按照相關要求扎實推進。特別是各委派會計,是代表縣政府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運營和財務會計狀況履行監督職能,是經濟運行活動中的執法員、監督員,責任重大,必須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敢于監督,樹立良好的形象,為政府、部門把好財務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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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實行會計委派制研究論文

摘要:本文分析了國有企業實行會計委派制的必要性,然后重點論述了實行會計委派制的具體措施,以此說明在國有企業內部實行會計委派制,是當前加強財務控制和監督的有效途徑和方式。

關鍵詞:國有企業會計委派制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改革和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國家出臺了一系列的會計政策和法規,使會計工作秩序逐步走上了規范化的道路,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某些方面會計工作還不能完全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主要表現在:一是會計監督檢查職能弱化,造成會計信息失真,財務管理失控;財經紀律混亂;二是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嚴重,理財不科學、不民主;三是弄虛作假,搞假報表、虛列成本、隱瞞收入、盈虧不實、多套賬等違法違紀問題還沒有得到徹底的清除。

在此背景下,經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和有關專家、學者的深入研究和極力推動,一種經濟領域里全新的概念———會計委派制度應運而生,會計委派制度又稱會計人員委派制,是政府部門和產權管理部門以所有者身份,委派會計人員代表政府和產權管理部門監督國有單位或集體企業資產經營和財務會計情況的一種制度。會計委派制度對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強化企業管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推進廉政建設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已得到有關方面的肯定和重視。本文簡要論述了在國有企業全面推行會計委派制度,是加強國有企業財務監督,保護國有資產權益的一個有效辦法。

1.實行會計委派制度的必要性

1.1有利于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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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和完善財務委派管理思考

摘要:隨著集團企業的不斷發展壯大,集團財務委派制度成為集團企業控制下屬子公司的重要手段,同時也是聯系子公司與集團企業的重要紐帶。集團企業通過委派財務人員,能夠及時了解下屬子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實現對子公司的監管控制,從而實現集團利益的最大化。雖然集團財務委派制度具有諸多優勢,但是該制度在集團企業實際工作中仍存在較多不足,本文就集團財務委派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總結,并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相應的改進對策,以便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集團財務委派管理。

關鍵詞:集團財務;改進措施;委派管理;財務風險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企業生產分工進一步細化,為了更好地利用各區域資源優勢,擴大生產規模和接近目標市場,出現了越來越多的跨地區經營的集團企業。集團企業往往下屬子公司眾多,且業務性質存在較大差別,集團對下屬子公司的監管和控制難度較大,很容易出現信息不對稱的問題,而且集團企業的經營決策往往是大局出發,而子公司的股東往往會首先考慮自身利益,從而出現背離集團經營目標的情況,導致逆向選擇的現象出現,給集團利益造成不良影響[1]。集團財務委派管理制度可有效解決上述問題,對下屬子公司實施有效控制,主要由集團企業總部選派專門的財務人員進入到下屬子公司,參與和指導下屬子公司的財務工作,及時向集團企業反饋子公司的財務狀況,以便集團企業能夠及時掌握子公司的財務狀況,及時發現和處理子公司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從而提高集團企業和下屬子公司的總體效益[2]。雖然集團財務委派管理制度具有諸多優勢,但是在集團企業實際管理過程中仍存在較多問題,有針對性地解決這些問題,才能充分發揮出集團財務委派管理制度的優勢,實現集團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一、集團財務委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集團財務委派管理有助于規范和監督下屬子公司生產運營和財務狀況,促進集團總體戰略的有效落實,實現集團企業和下屬子公司的協同發展,但是在實際工作過程中,由于受種種因素影響,集團財務委派管理工作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一)被委派人員的角色定位。通常情況下,集團企業委派的財務管理人員是以監管者的身份進入到下屬子公司的,而集團企業委派財務人員及進入子公司的目的,并非單純的進行財務管理和跟進子公司財務狀況,而是希望被委派人員能夠對子公司的決策和財務管理發揮影響,使得被委派人員同時兼有“管理者”和“監管者”兩種角色[3]。但實際情況是,下屬子公司的經營管理權在負責人手中,作為監管者的財務委派人員是無法參與到下屬子公司日常管理的,被委派人員在實際工作中,既要受到集團總部的管理,同時還要受到下屬子公司負責人的管理,從而使得被委派人員的監督權受到較大限制。被委派人員為了獲得相關財務信息,不得不參與到下屬子公司財務工作的具體環節,甚至直接指導下屬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以便集團企業的決策能夠被充分執行,而被委派人員的這些工作,通常會被下屬子公司負責人看作是干涉子公司的財務工作,加劇下屬子公司管理人員與集團委派人員之間的矛盾,影響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4]。(二)缺乏對被委派人員的監管。集團委派財務人員的主要目的在于實現對下屬子公司的監管,以便總部和下屬子公司能夠協同發展,所以不論出于哪種目的,下屬子公司對于集團委派的人員往往會采取拉攏戰略,允諾給予委派人員一定的好處,在缺乏有效監督機制的情況下,部分被委派人員一旦經受不住利益的誘惑,就會站在子公司的陣營里,只做表面賬務工作,與子公司一起抵制集團企業的意志,出現逆向選擇的情況,甚至對子公司的違規現象放任不管,在財務工作上弄虛作假,給集團利益造成巨大損害。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為:一是部分委派人員服務的周期較長,逐漸適應了子公司的內部環境,與子公司管理人員之間建立了深厚關系,從而為違背集團企業意愿奠定了感情基礎[5]。二是子公司給的物質待遇足夠豐厚,被委派人員從子公司獲得的好處多于集團企業,自然會導致被委派人員倒戈相向。三是集團企業對被委派人員缺乏考核或約束,也有可能導致被委派人員逆向選擇。(三)被委派人員自身素質有待提高。集團企業的下屬子公司產業門類多樣,且不同產業的經營管理均具有其自身規律和特性,集團委派到下屬子公司的財務人員不僅應具備扎實的專業知識,同時還應不斷提高自身能力,以便更好地適應新的工作環境[6]。因此,集團企業在選擇委派人員時,委派人員的綜合素養應夠高,并對委派人員實施系統化的培訓和考核。如果被委派人員的綜合素質不高,對下屬子公司相關情況不熟悉,業務能力不強,必然會影響其監管工作的正常開展,出現工作效率低下等情況,甚至還有可能出現被子公司牽著鼻子走的情況,無法及時發現子公司經營及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無法發揮出集團財務人員應有的作用。

二、加強和完善團財務委派管理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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