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范文10篇
時間:2024-01-22 07: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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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車的銷售協議
合同編號:
簽約地址: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目的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二手車買賣和完成其它服務事項,簽訂本合同。
市場條件下二手車營銷策略分析
摘要:近些年來,隨著私家車保有量的上升,中國汽車工業呈現出了新的發展趨勢。借助互聯網信息技術,汽車銷售行業不斷轉型升級,銷售范圍也在逐漸擴大。尤其是以二手車市場為代表,網絡銷售方式的推進使二手車的效率不斷增加,在面臨機遇的同時也呈現出一系列的問題。本文圍繞服務型市場條件下的二手車的實施價值、面臨問題及營銷策略展開探究,供大家借鑒參考。
關鍵詞:服務型市場;二手車;營銷;創新
進入21世紀,改革開放的浪潮助推汽車銷售產業蓬勃發展,在汽車保有量不斷上升的基礎上,二手車市場也呈現出火熱的銷售景象。同時伴隨著互聯網信息技術的發展,涌現出了瓜子、優信、人人等二手車交易網站。根據車300+行業數據合作結構提供的統計數據,截至2019年9月30日,二手汽車第一季度368.6萬輛、第二季度銷售354.4萬輛、第三季度305.7萬輛,季度同比下跌17.08%。今年7月,國六排放標準正式實施,雖然在政府的調控和部署下,取消“二手車限遷”已經被多次提出,但是新的排放標準依然影響了那些希望購買國4、國5排放標準二手車消費者的購買想法,使二手車市場整體消費能力下降,銷售趨勢也在逐步下滑。但是,這一發展趨勢不會影響二手車銷售的自身優勢,相比新車銷售而言,二手車銷售具備一定的成長空間,因此仍然具備一定的發展潛力。再加上受市場經濟的轉型升級,汽車市場開始沿著適應性市場向服務型市場轉變,為此,探究二手車的營銷策略對現代汽車產業的發展具備重要的作用。
一、服務型市場條件下的二手車發展現狀
轉型社會的演變,是一個差異性和多元性漸次增強的過程。市場條件的不斷轉化下,從適應性市場定義“市場滿足人”的價值導向到服務型市場確立“人滿足市場”的價值需求,更加突出消費者的自我需求和個人意識,對各行各業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一)缺乏公開透明的制度規范。根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2018年的報告顯示,目前在我國二手車市場發展中,首要問題就是缺乏公開透明的制度規范及相應的法律保護。在二手車評定、檢測等相關環節,因為缺乏制度規范,導致部分不良二手車商家在追求利益的同時,虛造虛假信息,以次充好的現象屢見不鮮。尤其是對于一些事故車、泡水車的評定,在無形中形成了“灰色產業鏈”,影響和制約著很多購買二手車的消費者。(二)價格評估不夠科學精準。目前,在二手車行業之中尚沒有形成一家令消費者信任的第三方二手車評估機構。很多機構在對二手車進行估值和評測的時候,往往以經驗進行預估。想買車的車主通過一些不科學、精確的方式,以低于市場價格銷售出去,嚴重影響了二手車車主的自身利益,在行業之中也形成了不良的產業循環。
二、服務型市場條件下的二手車營銷策略
工商局二手車整治工作方案
為加強二手車市場管理,規范二手車經營行為,保障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推進我市的二手車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等七部委《關于進一步規范二手車市場秩序,促進二手車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和省工商局等七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二手車市場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一次二手車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組織機構
按照“市局統一領導、各單位根據各自實際開展工作”的要求,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局長擔任組長,各縣區局、各直屬派出機構負責人為成員,市局機關各科室(中心)、協會也確定一名人員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局市場科,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務。
二、工作目標
根據“統一部署、依法行政、結合實際、突出重點、務求實效”的原則,通過階段性專項整治,基本取締違規違法經營,改善我市二手車市場環境,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使我市二手車市場成為拉動汽車消費、繁榮我市經濟的新增長點。
三、整治對象
二手車流通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二手車流通管理,規范二手車經營行為,保障二手車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二手車流通健康發展,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二手車經營活動或者與二手車相關的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二手車,是指從辦理完注冊登記手續到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之前進行交易并轉移所有權的汽車(包括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即原農用運輸車,下同)、掛車和摩托車。
第三條二手車交易市場是指依法設立、為買賣雙方提供二手車集中交易和相關服務的場所。
第四條二手車經營主體是指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從事二手車經銷、拍賣、經紀、鑒定評估的企業。
二手車流通管理制度(縣)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二手車流通管理,規范二手車經營行為,保障二手車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二手車流通健康發展,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二手車經營活動或者與二手車相關的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二手車,是指從辦理完注冊登記手續到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之前進行交易并轉移所有權的汽車(包括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即原農用運輸車,下同)、掛車和摩托車。
第三條二手車交易市場是指依法設立、為買賣雙方提供二手車集中交易和相關服務的場所。
第四條二手車經營主體是指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從事二手車經銷、拍賣、經紀、鑒定評估的企業。
二手車市場管理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二手車流通管理,規范二手車經營行為,保障二手車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市二手車流通行業健康發展,依據國務院、省、市政府有關二手車管理的相關法規,結合我市二手車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二手車市場專項整治活動,特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部署、依法行政、結合實際、突出重點、標本兼治、務求實效”的要求,通過專項整治,有效解決目前我市存在的車輛掛靠經營、無照經營、場外經營、超范圍經營等突出問題,堵塞稅收漏洞、維護社會治安、保障消費者和合法經營者的正當權益。通過整治,使二手車市場秩序明顯好轉,經營者依法、依規經營,各種欺詐消費者現象得到有效遏制,二手車市場更加規范、有序發展。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本次二手車市場整治工作有效開展,成立二手車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三、整治內容
二手車流通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二手車流通管理,規范二手車經營行為,保障二手車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二手車流通健康發展,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二手車經營活動或者與二手車相關的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二手車,是指從辦理完注冊登記手續到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之前進行交易并轉移所有權的汽車(包括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即原農用運輸車,下同)、掛車和摩托車。
第三條二手車交易市場是指依法設立、為買賣雙方提供二手車集中交易和相關服務的場所。
第四條二手車經營主體是指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從事二手車經銷、拍賣、經紀、鑒定評估的企業。
二手車流通管理意見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加強我市二手車流通行業管理,規范二手車經營活動,維護二手車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二手車流通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商務部、公安部、工商總局、稅務總局令**年第2號)、《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商總局令**年第10號)、《二手車交易規范》(商務部公告〔2006〕22號)、《汽車貿易政策》(商務部令**年第16號)、《**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1997年11月28日市人大常委會第22號公告)等法規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強二手車流通行業管理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二手車流通行業的發展應遵循統籌規劃,分類指導,合理布局,鼓勵競爭,促進發展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原則上主城區不再增設專門的二手車交易市場,主城區以外的區縣(自治縣)規劃設置1個二手車交易市場。除主城區、雙橋區以外的其他各區設立二手車交易市場,汽車保有量(不含摩托車)應達到1萬輛以上;綦江、潼南、銅梁、大足、榮昌、璧山、梁平、豐都、墊江、忠縣、開縣、云陽、奉節等縣設立二手車交易市場,汽車保有量(不含摩托車)應達到8000輛以上;雙橋區及城口、武隆、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陽、彭水等區縣(自治縣)設立二手車交易市場,汽車保有量(不含摩托車)應達到6000輛以上。支持、鼓勵現有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到有條件的區縣(自治縣)設立分市場(分支機構),支持有條件的汽車市場經營者開展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業務,支持有條件的汽車品牌經銷商開展二手車經銷業務。
二、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應符合《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二手車交易規范》的規定,具備企業法人條件、固定的交易場地、必要的配套服務設施及供用戶辦理二手車鑒定評估、保險、納稅等手續的條件,應建立嚴格的市場管理規則和內部管理制度,保證良好的市場環境和交易秩序。市場選址應當符合城市商業發展有關規定及本意見要求。
二手車經銷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條件,有固定營業場所和展示場地,其營業場所及展示場地應當符合城市商業發展有關規定。汽車品牌經銷商增加二手車經銷業務的,應有與經營范圍和規模相適應的場地、設施和專業技術人員,其二手車營業場所及展示場地應當符合城市商業發展有關規定。
三、對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權實行公開拍賣。由市商委組織對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權進行拍賣,對買受人發放同意從事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的文件。拍賣所得按照有關規定繳入當地財政,由當地財政核定劃撥必要的拍賣工作經費。買受人應當完善有關條件,依法取得相關手續后,方可營業。汽車市場經營者增加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業務應當向原工商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變更登記前,應當向市商委書面征求是否符合城市商業發展有關規定的意見。
二手車流通行業管理意見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加強我市二手車流通行業管理,規范二手車經營活動,維護二手車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二手車流通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商務部、公安部、工商總局、稅務總局令**年第2號)、《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商總局令**年第10號)、《二手車交易規范》(商務部公告〔2006〕22號)、《汽車貿易政策》(商務部令**年第16號)、《重慶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1997年11月28日市人大常委會第22號公告)等法規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強二手車流通行業管理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二手車流通行業的發展應遵循統籌規劃,分類指導,合理布局,鼓勵競爭,促進發展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原則上主城區不再增設專門的二手車交易市場,主城區以外的區縣(自治縣)規劃設置1個二手車交易市場。除主城區、雙橋區以外的其他各區設立二手車交易市場,汽車保有量(不含摩托車)應達到1萬輛以上;綦江、潼南、銅梁、大足、榮昌、璧山、梁平、豐都、墊江、忠縣、開縣、云陽、奉節等縣設立二手車交易市場,汽車保有量(不含摩托車)應達到8000輛以上;雙橋區及城口、武隆、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陽、彭水等區縣(自治縣)設立二手車交易市場,汽車保有量(不含摩托車)應達到6000輛以上。支持、鼓勵現有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到有條件的區縣(自治縣)設立分市場(分支機構),支持有條件的汽車市場經營者開展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業務,支持有條件的汽車品牌經銷商開展二手車經銷業務。
二、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應符合《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二手車交易規范》的規定,具備企業法人條件、固定的交易場地、必要的配套服務設施及供用戶辦理二手車鑒定評估、保險、納稅等手續的條件,應建立嚴格的市場管理規則和內部管理制度,保證良好的市場環境和交易秩序。市場選址應當符合城市商業發展有關規定及本意見要求。
二手車經銷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條件,有固定營業場所和展示場地,其營業場所及展示場地應當符合城市商業發展有關規定。汽車品牌經銷商增加二手車經銷業務的,應有與經營范圍和規模相適應的場地、設施和專業技術人員,其二手車營業場所及展示場地應當符合城市商業發展有關規定。
三、對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權實行公開拍賣。由市商委組織對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權進行拍賣,對買受人發放同意從事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的文件。拍賣所得按照有關規定繳入當地財政,由當地財政核定劃撥必要的拍賣工作經費。買受人應當完善有關條件,依法取得相關手續后,方可營業。汽車市場經營者增加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業務應當向原工商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變更登記前,應當向市商委書面征求是否符合城市商業發展有關規定的意見。
車流通管理制度(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本市二手車流通管理,規范二手車交易行為,保障二手車交易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二手車交易規范》,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二手車交易或者與二手車交易相關的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二手車,是指從辦理完注冊登記手續到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之前進行交易并轉移所有權的汽車、掛車和摩托車。
第三條市商業行政部門是本市二手車流通的行業主管部門。
第四條二手車交易應當遵循誠實、守信、公開、公平原則,嚴禁欺行霸市、強買強賣、弄虛作假、惡意串通、敲詐勒索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