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投資機構范文10篇
時間:2024-01-25 11: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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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投資機構治理機制思索
1風險投資機構概述
風險投資是指由專業機構提供的并投資于新興、有巨大增長潛力的企業,且參與其管理的權益資本。包含了兩個“循環”:一是風險資本家吸納風險資本并償付投資回報;二是風險資本家為風險企業注入風險資本并參與運作與管理,最后從風險企業獲得收益。風險投資機構的組織形式可以分為個人風險投資公司和機構風險投資公司。個人風險投資中比較典型的是天使型風險投資。機構風險投資按其契約形式又可以分為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附屬公司型等幾種類型。其中,天使型風險投資是指由天使投資風險投資機構治理機制分析:有限合伙制者自身進行風險投資運作,附屬型風險投資公司主要是由金融機構或大型企業集團出資設立的非獨立的風險投資公司,美國的小企業投資公司(SBIC)等準政府型風險投資機構屬于其他風險投資公司范疇,而有限合伙風險投資基金則是最重要的一種。在美國,1980年有限合伙制投資參與的風險投資額占投資總額的42.5%,到1995年達到81.2%,有限合伙制明顯構成了風險投資基金的主要組織形式。有限合伙制基金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也稱為風險投資家,他們作為基金的發起人和組織者,擔負著基金籌集、管理的工作,并以其個人的全部財產對企業承擔無限責任,一般只出資1%左右,每年收取基金額2%一3%的管理費和15%--25%的利潤提成;而有限合伙人則是基金的投資者,他們作為基金的委托人,不參與基金的日常管理和投資決策,并以其出資額為限,對企業承擔有限責任,一般出資99%左右,每年可以收取80%左右的利潤提成。
2風險投資中的問題
在現代制度經濟學中,將組織內部的各種利益沖突抽象為兩類主體之間的矛盾,一類是委托人,另一類是人。委托人以自己的資產作為對象,委托人進行操作運營,以期獲得資本收益并承擔風險;而人接受委托人委托進行運作,收取一定費用并負責日常的經營,他的行為將決定著資本最后的收益。與資本市場的傳統投資機制相比,風險投資機制是一種制度創新,它在其投資授權鏈條中額外增加了一個中介環節——風險投資公司,從而形成了雙層委托關系:第一,投資者與風險投資公司(實際上是風險投資家)之間的委托一關系,即一般投資者將資金交由風險投資家進行組合投資;第二,風險投資公司與風險企業之間的委托一關系。由于風險投資流程中存在著兩級契約安排,產生了兩個層次的委托關系,延長了鏈條,增加了中的信息不對稱。
2.1投資者對風險投資家的委托
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對外代表合伙組織,負責風險資本具體運作,并對合伙企業債務負無限責任;有限合伙人出資并以其出資額對公司經營承擔有限責任,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對外代表合伙組織。有限合伙制企業的治理優勢集中于:一是完善的激勵機制,主要體現在薪酬機制和聲譽機制上;二是有效的約束機制,主要包括限存續期、承諾資金制等。在有限合伙制中,普通合伙人的出資額一般占整個風險投資基金份額的1%左右,其收入來源由管理費和利潤提成(或附帶權益)構成,管理費由普通合伙人與有限合伙人根據協議約定,為所管理基金額的一定百分比(通常為1%~3%),附帶權益為凈收入的20%左右。對一般合伙人來說,分享基金增長的收益是一個重大的激勵,能激發其努力工作。有限合伙人是基金的主要出資者,其出資額往往占基金份額的99%。在有限合伙制中,由于對信息披露要求不高,而且法律監管方面比較弱,因此對普通合伙人的自主性要求較高。由于有限合伙人與普通合伙人之間只是以契約形式來實施激勵和約束,契約雖然有法律效力,但比法律監管的力度要弱得多,因而在這層委托一關系中,如果人的行動不能或難以為委托人觀測,那么這種“隱藏行動”就可能產生道德風險。另一方面,投資者事前并不了解風險投資家的技能水平,因此其面臨一個逆向選擇問題,投資者必須在有限合伙協議中規定各種控制條款,如風險投資基金的存續期、注資期及分配條款等。
風險投資機構分析論文
目前我國風險投資機構的組織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政府授權經營集團。如廣東省風險投資集團。
2.國有獨資公司。如上海市創業投資公司、江蘇省高新科技風險投資公司。
3.股份公司/有限責任公司。這類公司是由國有企業,高新科技開發區企業、上市公司、民營企業等籌組的公司,其特點是共同籌組資金、共擔風險。如深圳創新科技投資公司、北京科技風險股份有限公司等。
4.上市公司分立機構。如聯想投資公司、紅塔創新投資公司、上海申能創業投資公司。
5.大學發起設立公司。如清華科技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北大招商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等。
風險投資機構組織模式研究論文
一、風險投資機構的一般組織模式
風險投資機構組織模式一般有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具體可分為:有限合伙制投資公司、準政府投資公司、金融機構下設的風險投資公司、產業或企業附屬投資公司、小型私人投資公司。
1.有限合伙制風險投資公司
在有限合伙企業制度下,合伙企業由至少一個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個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常常由風險投資家組成的管理公司擔任。普通合伙人憑借其市場信譽受托經營管理風險投資基金,其出資比例通常為1%,收取所管理資金的1%—3%作為傭金,在投資贏利后享有收益的15%—25%作為報酬。
有限合伙制的優點主要為可以避免雙重收稅、降低運作成本;確立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等。其缺陷主要是組織的合伙性質和個人承擔責任的無限性質是一對矛盾。有限合伙制是一種成功的風險投資機構組織模式,避免了普通合伙制的所有合伙人都要承擔無限責任的不利之處,同時也克服了公司制的弊端。
2.準政府制風險投資公司
風險投資機構面面觀論文
近兩年來,中國的風險投資無論是投資機構總數、籌集的風險資本金總額、投資項目總量,還是風險投資及基金管理機構的從業人員等,都有大幅度的增加。據估計:目前中國大陸約有160家風險投資機構,涉及各類風險投資資本金約人民幣210億元,已投資各類創新企業的風險資金大致100億元人民幣。
目前我國風險投資機構的組織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政府授權經營集團。如廣東省風險投資集團。
2.國有獨資公司。如上海市創業投資公司、江蘇省高新科技風險投資公司。
3.股份公司/有限責任公司。這類公司是由國有企業,高新科技開發區企業、上市公司、民營企業等籌組的公司,其特點是共同籌組資金、共擔風險。如深圳創新科技投資公司、北京科技風險股份有限公司等。
4.上市公司分立機構。如聯想投資公司、紅塔創新投資公司、上海申能創業投資公司。
風險投資機構組織模式分析論文
一、風險投資機構的一般組織模式
風險投資機構組織模式一般有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具體可分為:有限合伙制投資公司、準政府投資公司、金融機構下設的風險投資公司、產業或企業附屬投資公司、小型私人投資公司。
1.有限合伙制風險投資公司
在有限合伙企業制度下,合伙企業由至少一個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個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常常由風險投資家組成的管理公司擔任。普通合伙人憑借其市場信譽受托經營管理風險投資基金,其出資比例通常為1%,收取所管理資金的1%—3%作為傭金,在投資贏利后享有收益的15%—25%作為報酬。
有限合伙制的優點主要為可以避免雙重收稅、降低運作成本;確立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等。其缺陷主要是組織的合伙性質和個人承擔責任的無限性質是一對矛盾。有限合伙制是一種成功的風險投資機構組織模式,避免了普通合伙制的所有合伙人都要承擔無限責任的不利之處,同時也克服了公司制的弊端。
2.準政府制風險投資公司
風險投資機構組織模式探討論文
一、風險投資機構的一般組織模式
風險投資機構組織模式一般有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具體可分為:有限合伙制投資公司、準政府投資公司、金融機構下設的風險投資公司、產業或企業附屬投資公司、小型私人投資公司。
1.有限合伙制風險投資公司
在有限合伙企業制度下,合伙企業由至少一個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個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常常由風險投資家組成的管理公司擔任。普通合伙人憑借其市場信譽受托經營管理風險投資基金,其出資比例通常為1%,收取所管理資金的1%—3%作為傭金,在投資贏利后享有收益的15%—25%作為報酬。
有限合伙制的優點主要為可以避免雙重收稅、降低運作成本;確立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等。其缺陷主要是組織的合伙性質和個人承擔責任的無限性質是一對矛盾。有限合伙制是一種成功的風險投資機構組織模式,避免了普通合伙制的所有合伙人都要承擔無限責任的不利之處,同時也克服了公司制的弊端。
2.準政府制風險投資公司
風險投資機構組織模式有限合伙制風險分析論文
一、風險投資機構的一般組織模式
風險投資機構組織模式一般有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具體可分為:有限合伙制投資公司、準政府投資公司、金融機構下設的風險投資公司、產業或企業附屬投資公司、小型私人投資公司。
1.有限合伙制風險投資公司
在有限合伙企業制度下,合伙企業由至少一個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個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常常由風險投資家組成的管理公司擔任。普通合伙人憑借其市場信譽受托經營管理風險投資基金,其出資比例通常為1%,收取所管理資金的1%—3%作為傭金,在投資贏利后享有收益的15%—25%作為報酬。
有限合伙制的優點主要為可以避免雙重收稅、降低運作成本;確立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等。其缺陷主要是組織的合伙性質和個人承擔責任的無限性質是一對矛盾。有限合伙制是一種成功的風險投資機構組織模式,避免了普通合伙制的所有合伙人都要承擔無限責任的不利之處,同時也克服了公司制的弊端。
2.準政府制風險投資公司
科技局創業風險投資意見
為吸引境內外創業風險資本,推動技術轉移和高新技術產業化,促進我省創業風險投資發展,根據《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2020年)》和《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特提出本意見。
第一條創業風險投資是指向科技創業企業提供股權資本,以期所投資創業企業發育成熟后通過股權轉讓獲得資本增值收益的投資方式。創業風險投資對高新技術走向市場、實現產業化,推動產業、產品結構的調整和升級,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大力支持創業風險投資事業,通過“政府資金引導,市場化運作,專家管理”的運作機制,促進企業、金融機構、個人和境內外投資機構等各類投資者積極從事創業風險投資和科技創業活動,建立和完善創業風險投資體系,推動我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第三條鼓勵境內外機構、企業和個人在*建立創業風險投資機構。創業風險投資機構包括創業風險投資基金設立的機構、創業風險投資企業、創業風險投資管理公司和境內外創業風險投資基金在*省設立的分支機構,以及從事創業風險投資的科技企業孵化器。
第四條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設立,并在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的創業風險投資機構,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均可享受創業風險投資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第五條創業風險投資機構投資于未上市的高新技術企業、政府支持的科技計劃及產業化項目的資金,累計超過其投資總額的60%的,可由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按照國家規定,享受有關優惠政策。境外和省外創業風險投資企業在我省進行高新技術項目投資,但尚未在我省設立機構的,其項目也可比照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風險投資背景對企業技術創新影響
摘要:隨著我國金融體系改革的不斷深化,我國風險投資取得了長足進步。科學的風險投資,不僅能夠有效緩解我國企業發展的資金壓力,同時也能夠推動我國金融服務體系的改革和完善。當前企業在運用風險投資方面存在著非常明顯的問題,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企業的快速發展。因此,明確企業風險投資中存在的問題應該運用科學的對策。
關鍵詞:風險投資;企業技術創新;影響
在我國金融體系深化改革的過程中,風險投資業已成為企業融資的一種主要模式和渠道??茖W的風險投資,能夠滿足企業快速發展的資金需求,能夠拓展企業發展的資金來源和渠道,同時還能夠在很大程度上推動企業的技術創新。在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的今天,企業技術創新的成效直接關系著企業的長效發展。企業通過運用風險投資,能夠為技術創新贏得充裕的資金,同時還能夠共同分擔風險。特別是在市場經濟激烈競爭的今天,企業技術創新是發展的核心與關鍵,企業只有注重技術創新,才能有效提升企業的發展水平,也才能優化企業的發展效益。
1風險投資背景的差異性
風險投資是一種非常重要的融資手段,能夠滿足企業擴大生產規模、生產線更新、技術創新等多方面的資金需求。隨著我國風險投資的發展,涌現出不同的風險投資機構。這些風險投資機構可能在投資業務辦理等方面存在差異,進而影響企業技術創新的投入程度。風險投資的差異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1資本背景
風險投資遇到的難題與措施
1險投資作為一種重要的投資方式,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境、扶持中小企業快速發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通俗地講,風險投資是由專門的投資公司向具有巨大發展潛力的成長型、發展型、重組型未公開上市的企業,特別是具有創新性的高科技中小企業投入權益性資本,并投入職業金融家或管理人員協助其運作管理,待企業發展成熟后,通過在資本市場上轉讓股權而獲利的一種投資行為。風險投資在發達國家已有六十多年的發展歷史,現已成為一個獨具特色的金融投資產業。風險投資的高收益、高回報吸引眾多資本躍躍欲試,但是其高投資、高風險也令許多資本望而卻步。風險投資在我國的發展方興未艾,但是受各種因素的影響。風險投資在我國的發展出現了很多亟待解決的問題。本文試對這些問題進行梳理和分析,并提出相應的改進建議,以期對推動我國風險投資的發展起到一定積極作用。
一、我國風險投資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投資主體單一。我國風險投資主體是相關政府部門。這一方面與我國長久以來“政府主導型”的經濟發展模式相關,另一方面也與民間資本為了規避風險而不愿意從事風險較高的投資有關。雖然近幾年已經由原來的政府直接出資轉變為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等共同出資,但事實上仍然沒有擺脫政府資本主導的狀況,只是出資方式變成了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的間接出資而已。
(二)資本總量不足。投資主體的單一性,造成我國風險投資的資本規模偏小、資本總量不足的局面,無法滿足資本市場的需求。從我國已有的風險投資機構來看,除少量外資投資基金參與外,幾乎全部是政府或金融機構出資成立,很難見到民間資本的身影。風險投資資本來源渠道單一,資本總量嚴重不足,很難形成大規模的風險投資。
(三)專業人才缺乏。風險投資是一項極具風險的投資行為,這不僅需要投資人具備金融、財務、管理等方面的知識,還需要對所投資的行業有全面深入的了解,并掌握相關的技術和營銷等方面的知識。風險投資專業人才的素養決定風險投資行為的成敗。但從目前情況來看,我國尚缺乏風險投資專業人才的培養機制,更缺乏經驗豐富、素質全面的風險投資家。
(四)運作機制不規范。我國風險投資企業在整個投資過程中的運作機制尚不夠規范。在確定投資對象、選取投資項目、日常運營管理、內外部風險控制、選擇退出機制等環節都存在問題。這一方面與風險投資公司本身缺乏專業的經營管理人才和成熟的經營管理模式有關,另一方面還與被投資的中小企業在發展初期往往存在信息不透明、財務不公開等諸多問題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