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機范文10篇
時間:2024-01-29 20: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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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機合作治理
從古至今,各種類型的危機事件與人類社會的發展相伴而生。隨著全球化進程和科技的發展,它給人類帶來的損失日益凸顯。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無論是窮人還是富人都無法置身其外。在危機遠遠超出單一治理主體能力的前提下,就需要縱向和橫向的協作治理,實現公共危機的共防、共治和風險分擔。政府在相關通知中也明確提出“做好縱向和橫向的協調配合工作”的要求。那么,如何才能走向危機治理的協作共贏呢?強調多個參與者在相關領域協作,并通過伙伴關系完成單一組織無法完成工作的協作性公共管理理論的出現,不但為公共危機治理指明了方向,而且也提供了可以借鑒的制度安排和思路。
一、協作性公共管理的內涵
為了應對公共事務治理的高度復雜化、利益主體的多元化,提高公共治理的有效性,協作性的公共管理應運而生?!皡f作性管理是這么一個概念,它描述了在多組織安排中的促進和運行過程,解決單個組織不能解決或者不易解決的問題”。[1]協作性公共管理可以出現在各種情況中,既可以有縱向的各級政府的協作,也有橫向公私部門的合作,還包括網絡化環境中截然不同的向上向下向外的管理。對于一些地方來說,協作性公共管理就意味著組織必須跨越邊界的限制進行有效地調整,從論公共危機的協作治理——協作性公共管理的視角文/周曉麗摘要:風險社會和全球化使公共危機的協作治理成為一種趨勢。協作性公共管理的縱向與橫向的方式,群件的構成、平等互惠的關系以及責任的明確為公共危機的協作治理提供了有效的借鑒。為使公共危機協作治理成為可能,必須從協作治理的相關要素的整合及其制度完善入手,構建公共危機協作治理的軟環境和制約機制。關于公共危機協作治理的要素整合,重建信任是協作的前提和參與的關鍵,對話溝通是協作的基礎和條件,信息的公開與共享是協作的核心和保障,而責任分擔則是協作管理的重點。公共危機協作治理的制度建構,一是要組建協作管理的機構,二是要明確協同治理的范圍和網絡運行機制。關鍵詞:公共危機;協作性公共管理;協作治理中圖分類號:D03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0138(2012)03-0066-04而善于處理和應對復雜的公共事務及管理活動。建立在對新公共管理碎片化批判基礎上的協作性公共管理,主要通過部門之間的協作、互動、整體運作,從而真正為社會和公眾提供無縫隙的管理和服務。首先,縱向和橫向:協作性管理的方式。在一些美國學者看來,縱向協作的核心是州和聯邦政府相互間的信息交流。所以,與之相關的各級政府都處于協作的鏈條之上,尋求信息、尋求調整成為縱向協作的重要內容。
在信息方面,項目和資金信息、技術援助,可以有效解決和彌補協作中一方治理能力不足的問題;在調整方面,橫向協作活動主要通過政府部門與其他伙伴關系的實體或組織來實現。非政府組織、社區、公民個人都是其重要的協作伙伴。橫向協作活動主要有政策制定和制定戰略活動,包括協作性政策制定的規劃、目標開發和決策制定任務;資源交互活動,包括從眾多參與者中尋找并獲得資源,以及與許多不同級別的參與者聯合并調控資源;基于項目的活動,包括特定項目中的許多社區內和社區外的參與者。[2]雖然長期以來,等級被看作是人與人之間、組織與組織之間進行協調和控制行動的有效方式,但是要通過協作達成相互理解、相互協調和溝通的機制。構建以社會資本為核心的信任,可以使不同組織、不同公眾能夠為共享個別組織的資源而努力奉獻自己的一份力量,從而使協作性公共危機治理網絡有效地運轉。其次,群件:協作性管理達成的關鍵?!叭杭傅氖钦g、組織間及機構間為了共同達成解決方案而形成的特別工作組?!盵3]信息流、共同學習、談判成為群件里重要的內容。信息流(社會資本是其重要的成分)可以使不同代表群體能夠為共享個別組織的資源而努力;共同學習作為群件中潛在的基本成份,協作過程可以被看作是共同學習的體系;協作的成功可能取決于合伙人的談判和關鍵問題的探討,主要在于努力尋找對不同意見的創造性解決方案。[4]再次,平等互惠:協作性管理中各方關系的搭建。因為整個協作機制的建立不是基于單中心權威之上,與學習型組織一樣,協作需要集體的認知能力。此外,協作的形成又取決于不同參與者的相互依賴和共同需求,所以平等互利成為協作性公共管理中維系各方關系的重要理念。最后,明確責任:協作性管理的難題。責任作為現代公共管理中運用頻率最高的詞匯,在多組織協作條件下責任的喪失會因“權威缺漏”而更加難免,因為“全都負責等于無人負責”。為了避免責任喪失,一是要明白負責的客體,即對結果、合理的優先權、目標、體制修正及設計等的責任;二是確立對政策的績效評估;三是監督和評估解決方案的有效性。所以,明確責任、監督和評估成為保障責任履行的核心內容。由此可見,公共危機協作治理的關鍵要素在于協作各方的相互信任,在于協作各方的對話溝通及信息的公開與共享。
二、公共危機協作治理的必然性與實踐
目前,隨著公共危機事件的不斷涌現,破壞性增大,影響范圍擴散,遠遠超越一個單一的部門、地區乃至國家的治理能力。所以,面對嚴峻的危機形勢,無論是從縱向的政府還是從橫向的各個領域,必須統一協作,聯手協作,各負其責,生死與共,這樣才能打破公共危機管理各自為政、碎片化的現狀,實現互助互援、協作治理的整體格局。公共危機的協作治理有其必然性,也有可以借鑒和推廣的實踐經驗。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風險社會:公共危機協作治理的前提。對于什么是風險社會,雖見仁見智,但主要有三種觀點:客觀實體派的風險社會理論——風險是客觀的不確定性,是客觀存在的實體;文化意義上的風險社會理論——風險社會將被風險文化取代,同時伴隨著風險文化時代的來臨,動輒就涉及全人類的生存安全的公眾風險,將是未來的風險文化時代所要解決的首要問題;制度派的風險理論——風險是現代乃至可預見的未來社會的核心,并且,科技時代所引發的任何危機,都可以把責任歸因于個人、團體、政府及其相關組織。雖然他們從不同的視角對風險社會進行研究,“從總體上考慮,風險社會指的是世界風險社會。就其軸心原則而言,它的挑戰是無論在時間上還是空間上都無法從社會的角度進行界定的現代文明制造的危險”。
政府公共危機管理研討
摘要:政府公共危機是指在政府管理國家事務中,突然發生的如地震、流行病、經濟波動、恐怖活動等對社會公共生活與社會秩序造成重大損失的事件。在危機發生越來越頻繁的今天,一個國家要減少危機的發生,降低危機的損失,提高政府應對危機的效率,必須建立系統的危機管理機制。系統的危機管理包括危機的預防與應對。有效的危機管理機制,能夠將政府的危機管理納人一個有序、規范、條理的軌道中,保證政府在危機發生時能在最短時間內有效調動社會資源,將危機帶來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關鍵詞:政府公共;危機管理;預防管理
Abstract:Thegovernmentpubliccrisisisrefersto,inthegovernmentmanagesintheaffairofstate,hasliketheearthquake,epidemicdisease,theeconomicalfluctuation,theterrorismandsoontocausetheheavylossessuddenlytothesocialpubliclifewiththesocialordertheevent.Occursmoreandmorefrequenttodayatthecrisis,acountrymustreducecrisis''''soccurrence,reducescrisis''''sloss,enhancesthegovernmenttodealwithcrisis''''sefficiency,mustestablishsystem''''scrisismanagementmechanism.System''''scrisismanagementwithdealsincludingcrisis''''sprevention.Theeffectivecrisismanagementmechanism,canacceptgovernment''''scrisismanagementapersonorder,thestandard,inorderlinesstrack,guaranteedthegovernmentwhenthecrisisoccurscanintheshortesttimetheeffectivereassignmentsocialresource,bringsthelossthecrisistoreducetothelowestdegree.
keyword:Governmentpublic;Crisismanagement;Preventionmanagement
一、政府公共危機的預防管理
1.建立政府危機管理控制指揮中心。危機管理控制指揮中心是危機預防管理的核心部分,其職能是對各種潛在危機進行預測,為危機的處理制定有關策略和步驟,危機發生后,指揮中心立即做出反應,負責指揮危機的處理。在美國,危機管理的決策中樞由總統、副總統、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國務卿、國防部長等組成。俄羅斯的決策指揮中心由總統、國家安全秘書、緊急情況部長、內務部長、國防部長等組成。從世界范圍看,總統制的國家一般建立以總統為核心的機制,議會制的國家一般建立以總理為核心的機制。與國際社會相比,我國沒有一個獨立和常設的危機管理協調中心,災害發生后,一般都是臨時成立工作組應付危機,這種工作組不能保證危機管理工作的及時性和連續性,缺乏對危機處理的經驗教訓進行有效總結、分析、保留和借鑒。在今天這樣一個高危機的社會里,只有成立常設規范的危機管理中心,才能將政府的危機管理納人到科學、規范、有序的軌道。
公共危機監管機制探究
美國學者羅森豪爾對于危機的界定是:“危機是指對一個社會系統的基本價值和行為準則架構產生嚴重威脅,并且在時間壓力和不確定性極高的情況下必須對其做出關鍵決策的事件?!痹诠补芾眍I域中,危機是相對于人類生活中正常的社會關系秩序而引入的一個概念。它意味著在社會中,一系列終止和平進程和瓦解社會正常秩序的事件正在迅速展開,使對社會穩定的破壞力大大超過了正常水平,迫使相關的系統必須在有限的時間內做出反應,采取控制或調節行為,以維持系統的生存,如果舉措不當,就會影響政府的公信力及政府在公眾心目中的形象。筆者以為我國公共危機管理機制的完善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強化危機意識
有效的危機管理需要全社會的危機治理意識,危機意識是危機治理的起點。各級政府必須清醒認識到我國現階段危機管理的重要性,充分認識公共危機對我國社會主義事業的危害性,克服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切實做好公共危機防范工作。因此各級政府必須樹立起危機管理不只是危機發生后政府的迅速回應和對危機局勢的嚴厲控制,更重要的是政府要有及時有效解決社會問題、防止危機爆發的意識。換言之,各級政府必須要有憂患意識,要能將危機管理于日常的制度建設和管理之中,優化政府常態管理。在日常的公共決策中,以廣大群眾利益為先導,采取科學民主的決策方式,在源頭上降低危機事件發生的可能。
二、建構完善的法律體系
依法治國、依法行政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戰略,政府的所有管理行為,包括危機治理必須依法進行。法治是政府進行危機管理的必由之路。無論是常態還是危機狀態下,政府行為法制化是政府實施有效治理的基本原則,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的行政應急權力也是法律授權的結果。公共危機管理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之一,是他們有比較全面的公共危機管理法律框架,在緊急事態面前,有法律依據,政府應該做什么,公民應該做什么,相關的社會組織應該做什么,法律有基本的甚至是詳盡細致的規定。我國已經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戒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檢疫法》《突法性公共衛生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但是,從總體上來看,體系尚不完整。一是緊急狀態法律制度不統一,每個單行的法律只能適應一種緊急狀態,一旦緊急狀態產生的原因復雜,就很難有一統一的緊急狀態下的指揮機制;二是有關緊急狀態法對政府可以采取的緊急措施規定得不夠清晰,特別是一些必要的行政程序缺乏,很容易為政府隨意擴大行政權力或不作為留下法律上的漏洞;三是公民的權利很容易在緊急狀態時期遭受各方面的侵害,但無法得到法律上的有效救濟。因此,針對我國突發性公共危機的特點,亟須建立信息暢通、反應敏捷、指揮有力、責任明確的應急法律制度,滿足法律體系中兩個相互關聯的標準:第一,法律體系的全方位內涵,囊括國家安全、經濟、交通運輸、福利保障、新聞輿論等宏觀領域的危機立法,以及具體管理環節的實施細則。第二,法律體系的協調統一,在全方位體系建設的基礎上,憲法、部門法、地方的行政法規等法律條文不得相互矛盾沖突,發現問題能夠及時糾錯和補救。這樣才能在法律上明確各級政府在危機處理中的責任,建立較為完善的公共危機管理法律體系,用法律保證應急減災的勝利。
三、加強官員問責制度
企業參與公共危機管理探討
摘要:當今時代下,加強公共危機管理已成為社會關注重點,對于企業而言,應發揮其社會責任,自覺參與到公共危機管理中。本文主要圍繞企業參與公共危機管理的問題及應對措施等方面進行分析,結合企業危機管理參與情況,提出相應的管理體系完善構建方法,旨在有效抑制社會發展的公共危機風險因素,促進社會進步。
關鍵詞:公共危機管理;對策分析;企業
隨著市場經濟發展,加快了社會主義建設進程,但是在社會機制運行中還存在一定問題,主要體現在社會矛盾的增加,公共危機治理滯后于社會發展。調查數據表明,安全突發事件及社會群體性事件頻繁發生,無法滿足人民群眾生活需求。因此,需要加大公共危機管理力度,在明確企業參與危機管理的重要性基礎上,建立系統的管理體系,達到公共危機治理有效性和及時性的目的。
一、企業參與公共危機管理應注意的問題
企業作為社會體系中的重要主體,在面對公共危機時應承擔起自身社會責任,積極參與到公共危機管理中,并在有效管理過程中,實現自身知名度和外在形象的提升。對于企業來講,應注重公共危機的監測、決策和處理,盡可能減少公共危機帶來的危害。首先,在公共危機準備階段,當遇到公共危機時,應及時組織相關人員組成管理小組,調查并評定公共危機影響,制定可行性計劃,避免公共危機的社會危害進一步擴大。在這一階段,要求企業及時收集公共危機有關信息,在最短時間內參與到危機管理中。同時還要借鑒現有危機處理制度,根據危機事件影響程度,確定管理決策。其次,在公共危機處理階段,要和政府部門保持良性溝通,優化公共危機管理方案,并發揮輿論的正確導向作用,利用群眾力量,保證公共危機的有效解決。最后,在公共危機處理成效評價環節,企業應對自身在危機管理中的應急能力、處理能力等進行評價,根據評價結果反饋確定管理發展方向。在上述管理措施有效實施下,能保證企業公共危機管理全面展開,針對具體問題提出適當的應對措施,有助于公共危機管理體系的不斷完善。
二、企業參與公共危機管理的問題
公共危機管理研究論文
1公共危機管理
公共危機管理或簡稱危機管理,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公共危機管理是指政府工作人員在危機意識或危機觀念的指導下,依據危機管理計劃,對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危機事件進行預測、監督、控制、協調處理的全過程。狹義的公共危機管理通常與危機處理的概念一致,指對已經發生的危機事件的處理過程,包括監測、預警、預控、預防、應急處理、評估、恢復等措施。
近幾十年來,國外專家們在建立現代化公共危機管理制度方面的研究總結出一套理論,即危機管理理論,該理論模式根據危機的不同類型做出反應,但通常都包含了以下四個階段的工作:危機前預防階段、危機前準備階段、危機爆發期準備和危機結束期恢復。目前世界各國將上述理論直接應用于危機管理實踐的不少,并且各國根據自己的國情形成不同的危機管理模式,建立現代化公共危機管理制度,例如俄國模式(大總統、大安全)、美國模式(強總統、大協調)、以韓模式(小核心、小范圍)、日本模式(強內閣、大安全)。由于這些模式的劃分是相對的,所以各種模式之間具有許多共性:擁有一整套系統的安全法律法規體系;擁有一個權力極大、以政府首腦為核心的中樞指揮系統,組成危機管理體制;擁有一套嚴格高效的情報收集和分析即時信息管理系統。
2當前我國政府危機管理存在的問題
我國政府目前危機管理存在許多問題:(1)缺少公共危機管理意識。政府管理過程中危機意識淡漠和危機管理意識不到位,這是導致危機應急工作被動的根本原因。(2)缺乏組織化保障。我國危機處置在橫向上是分散管理,各部門各自處理分管領域的應急事務,管理體系割裂,沒有一個綜合的應急協調指揮中心和危機管理體系。(3)缺乏系統化、制度化的教育與訓練機制。我國無論是高校還是公務員培訓都沒有危機事件應對和管理的教育內容。特別是缺少結合危機管理知識,組織模擬演習。(4)缺乏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危機處理。(5)缺少健全的公共危機管理法律框架。
3建立現代化公共危機管理制度的政策建議
公共危機政府挑戰救濟論文
摘要:面對不斷發生的公共危機,政府必須具有透明、責任和高效的形象。但由于現階段我國政府公關理念缺失、形象意識不足、與媒體溝通不暢等原因,嚴重制約著政府形象的建構,所以要使公共危機治理更加順利,必須通過設立專門的政府公關機構來處理公共危機,完善政府新聞制度,建立政府與公眾之間雙向對等的溝通模式,注重公務員的德性建設,提高公務員素質,培育以公共利益為出發點的危機治理理念等來提升政府形象,提高政府化解危機的能力。
關鍵詞:公共危機;政府形象;公共利益
Abstract:Facingthepubliccrisiswhichoccursunceasingly,thegovernmentmusthaveatransparent,responsibleandhighlyeffectiveimage.However,thefavorableimagesofgovernmentsinChinaareseriouslyrestrictedtoformbecausethegovernmentsatdifferentlevelslacktheideaaboutpublicrelationwithinsufficientimageconsciousnessandimpededmediacommunicationatpresent.Tocontrolthepubliccrisissmoothly,itisnecessarytosetupspecialgovernmentalpublicrelationdepartmentstohandlethepubliccrisis,andperfectthenewsreleasesystem.Thedepartmentsshouldbearresponsibilitiesforthemutualcommunicationbetweengovernmentsandthepubliconequitybasisandemphasizethemoralityadvancementofpublicservantsandtheenhancementoftheircompetence.Inaddition,theyshouldupdatetheimageofgovernmentsbyconfirmingtheideaaboutcrisiscontroltowhichthepublicinterestsshouldbetheonlystartingpointsoastoenhancethegovernmentalcapabilityofcontrollingpubliccrisis.
Keywords:publiccrisis;governmentimage;publicinterests
政府在防范并化解社會危機方面處在關鍵地位,能否發揮主導作用是事關政府危機管理成敗的一個重要因素。在風險社會里,政府的生存與發展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其抵抗風險、化解危機的能力。由于危機本身同時也意味著危險和一定的機遇,如果現代政府能夠適時抓住這一時機,有效應對和化解危機,對政府良好形象的塑造將具有重要的意義。只有誠實、透明與負責任的政府才能領導、動員群眾共渡難關。
一、政府形象的內涵詮釋及其定位
公共危機管理條塊沖突分析
摘要:我國是公共危機事件的多發國家。自然災害、公共安全突發事故以及公共衛生災害等公共危機給我國的政治生態、社會生態和經濟生態帶來了嚴重破壞。公共危機的有效應對離不開公共危機管理,條塊關系作為我國基礎性組織結構性關系,其所構成的國家行政管理體系是中國公共危機管理實施的基礎。然而由于條塊分割本身的缺陷,公共危機管理的有效實踐受制于條塊沖突所帶來的組織僵化、管理脫節、效率低下等一系列問題。本文通過對姚溝鎮公共危機管理案例的分析,探討了基層條塊沖突對于社會公共危機管理所帶來的困境,從不同的視角提出了解決的可能之道。
關鍵詞:公共危機管理;條塊沖突;條塊關系
一、案例概況
姚溝鎮位于長江下游,長江支流貫穿全鎮而過,將3.4萬畝耕地面積一分為二:約三分之一位于外護地帶;另三分之二位于長江大堤內圩地區。正是由于這樣特殊的地理位置,姚溝鎮經常爆發洪澇災害。2004年七月,長江下游水位超過警戒線,危及姚溝鎮。為了排查隱情,安排全鎮防汛、排澇工作,姚溝鎮政府建立了臨時小組。鎮長帶頭,將全鎮的主要黨政領導都安排在防汛抗洪的臨時崗位上。其中,姚溝鎮財政所程所長負責文興洲的防汛工作。姚溝鎮財政所在姚溝鎮是一個地位特殊的機構:自2000年以來,財政所的隸屬關系經歷了從“縣管”到“鎮管”再到“縣管”的多次變化。2000年以前,鎮財政所接受縣財政局的垂直管轄,人事任命權也在縣財政局;2000至2003年,鎮財政所又劃歸地方鎮政府管理,人事任命權下劃;2003年至今,按照“縣財鄉管”體制改革要求,鎮財政所又劃歸縣財政局管轄,各權隨之上劃縣財政局。七月十二號,程所長接到通知,要求他第二天出席全縣各鄉鎮財政所會議,探討縣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方案,不得缺席。然而十三日文興洲發現一處防汛險情,鎮長要求負責文興洲防汛抗洪的程所長立刻前往排查險情。面對兩難抉擇,程所長即刻聯系了縣財政局局長說明了災情的緊急,然而局長態度強硬,不容拒絕,并且指出程所長只應該服從上級部門縣財政局的指揮調度。
二、中國公共危機管理“條塊沖突”困境
中國的條塊結構指的是地方各級政府的職能部門在縱向上由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垂直管轄,不同層級的“條條”職責同構從而保證管理的統一性;在橫向上接受本級地方政府的管理,與同一層級的“塊塊”協調聯動處理地方事務。其中“條條”是指縱向上的各層級政府中職責同構的職能部門;“塊塊”是指從中央到地方各層級的地方政府。在本案例中,“條條”對應的是縣財政局以及鎮財政所;“塊塊”對應的是鎮政府。(一)“雙重從屬制”阻礙職能部門發揮效用。分割式的指揮體制給公共危機管理帶來了矛盾和沖突。在政府實際運作過程中,縱向上管理權劃分不清、橫向上事權劃分不清致使地方職能部門面臨雙重領導:在縱向上需要接受“條條”垂直管轄;在橫向上又要在“塊塊”的指揮下和其他職能部門協作聯動。雙重領導不利于公共危機管理的統一指揮調控,尤其是當兩者的指令不一致時,職能部門就會面臨兩難的抉擇。在本案例中,一方面,財政所要接受財政局下達的“開會”命令;另一方面,財政所又要完成鎮政府的“防汛”任務,這就是財政所所面對的條塊沖突。(二)不合理的人事任免權劃分導致職能部門“瞻前顧后”。長期以來,我國的人事任免機制缺乏法制化和制度化,“人治”色彩濃重。上級領導往往能夠決定下級的政治前途。因此,下級部門負責人有時難以反抗上級所作出的決策。同時,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的監督機制尚不完善,上下級職能部門存在沆瀣一氣、徇私舞弊等現象。職能部門在面對對上負責與對下負責的矛盾時,往往出于維護自身利益的考量選擇對上負責。在本案例中,鎮財政所受到縣財政局管轄,按照規定程所長只需對上負責。但是如果程所長選擇去開會,卻有可能造成人民生命財產的重大損失。(三)條塊分割制度難以消化公共危機管理需求。公共危機的突發性、緊急性和高度不確定性等特點要求公共危機管理組織應該具備靈活變通的執行能力。然而,條塊分割結構本身決定了其組織僵化、效率低下和管理脫節等問題的存在,導致其在應對公共危機時難以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和信息的有效傳遞。不止如此,在危機管理的過程中,雙重領導的條塊前后難以遵循統一意志行動:我國在危機的應急響應階段時常采用行政首長負責制來實現部門的協同調度。然而在其他階段,由于缺乏統一領導,條塊之間往往難以實現聯動。
政府公共危機治理分析論文
一、非政府組織參與公共危機治理的依據
(一)非政府組織參與公共危機治理的社會必要性
非政府組織作為介于政府與企業之間的第三部門,具有非營利性、公益性等特點。這與政府公共機構的公共價值目標相同。兩者在為社會提供高質量、多樣化、高水平的公共服務方面,是不沖突的。突發公共事件的管理,具有非常明顯的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屬于典型的公共產品。市場在提供公共產品時會出現“市場失靈”的問題,因此,公共產品主要提供者應該是政府。但是政府也存在“政府失靈”,政府在提供公共產品時可能出現低效與尋租的情況。所以,在公共危機治理的過程中,政府、市場與公民社會可以進行互動合作,實現政府危機治理能力的提高。非政府組織的生存空間正是以市場缺陷和政府失靈的存在為前提。在應對重大自然災害和重大突發事件過程中,非政府組織能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同時還能極大減輕社會管理的成本。
(二)非政府組織參與公共危機治理的特有優勢
1.行動靈活。當出現公共危機時,政府組織往往由于嚴格的層級體系或某些政治原因、價值因素使得其反應緩慢。與政府體系相比,非政府組織作為一種社會自治機制,決策是分散而獨立的,它可以即時作出反應,迅速滲入事件的各個環節,并根據各種既定的條件來確定自己的戰略、策略和計劃,靈活調整工作內容和工作方式。
2.專業性。雖然中國的非政府組織現在專業性還很不足,但是非政府組織的專業性是它的一個特點。大多數非政府組織在成立之初就將自己的目標定得非常具體明確。例如,關注某類社會問題或救助某些弱勢群體,然后根據自己的目標設定標準來吸納組織成員,最后形成了專業特色鮮明的人員組合,并長期從事社會或科研最前沿的工作。
國家公共危機預警研究論文
摘要:目前,公共危機突發事件成為各國日益關注的新的社會問題。我國目前重大公共危機預警機制還不健全,處理和管理公共危機的能力不強。而以美國、日本為代表的發達國家建立的公共危機預警機制,可為我國建立與完善公共危機預警機制提供借鑒。
關鍵詞:公共危機;預警機制
一、國外發達國家公共危機預警機制的特征
(一)完備的法律支撐體系。公共危機管理的首要工作是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統一規定政府在處理公共危機事件中的職權和職責,確定依法對抗緊急狀態和危機事件的法治原則。如,美國基本建立了以《國家安全法》、《全國緊急狀態法》、《反恐怖主義法》、《斯坦福法》為核心的社會安全綜合法制體系。這些法律相互補充,統籌兼顧,有效地引導美國政府建立法制化的危機應對體系。并且,完備的社會安全法制體系可加強危機預警機制的有效運行,防止政府人員以權謀私,最大程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等。如,日本1978年頒布的《大規模地震對策特別措施法》,該法對地震的預防、應對措施、相關責任部門等都有詳細規定。如該法規定一旦預測到大地震,在發生前兩三天,首相即親自發表《警戒宣言》,政府必須立即啟動全面避難救援措施。通過該法案的制訂,使日本各級政府部門進一步明確自身的權責,提高他們的公共危機管理能力,大大減小地震等自然災害對社會造成的破壞。
(二)組織機構較為健全,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城市公共危機管理隊伍專門化與專業化。國外發達國家的公共危機組織機構一般都較為完備,設置了專門的政府危機管理機構。如,美國的聯邦緊急事務管理局,該機構負責日常的公共危機預警工作,它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私人商業部門和社區志愿者之間起非常重要的橋梁作用,是危機預警中的重要決策、協調、指揮和執行機構。這樣的公共危機組織機構從中央到地方,層次分明,結構完整,可在危機發生時,迅速反應與決策,保證了常態下危機預警的順利進行。除政府擁有完備的組織機構外,還能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力量的作用,提高公共危機處理效率。如,日本建立了專門化與專業化的公共危機預警機構,其工作人員多數擁有在公共危機預警領域中某一方面的技術或專長,在城市公共危機預警中發揮其專業優勢,指導城市公共危機管理的有效進行。
(三)完備的公共危機預警管理體系。如,日本為防備將來發生重大公共危機事件,由官房廳長官負責建立了內閣安全保障室,形成了日本政府的危機預警管理體系。內閣官房廳不僅建立了安全保障室,還設立外政審議室、情報調查室。在這一體系中,以內閣首相為最高指揮官,由內閣官房(負責各省廳間的協調,相當于辦公廳)來負責總體協調、聯絡工作,通過安全保障會議、閣僚會議、內閣會議、中央防災會議等決策機構制定危機對策,由警察廳、防衛廳、海上保安廳、消防廳等各省廳、部門根據具體情況予以配合,形成以官房長官為領導的高效率、立體式的危機預警管理體系。在這一體系中,根據危機種類的不同,啟動的危機預警部門也不盡相同。再如,美國早在20世紀70年代就建立了以總統為核心的危機管理體系,組成具有針對性的中樞指揮系統。該體系以整體治理能力為基礎,通過法制化的手段,將完備的危機應對計劃、高效的核心協調機構、全面的危機預警網絡和成熟的社會應對能力包容在里面。誰收集危機信息,誰預警消息,誰制定應對計劃以及眾議院、參議院對總統如何授權,部門之間如何協調等,都有章可循。在美國危機管理體制的運作中,發揮著重要協調作用的核心機構主要有聯邦緊急事務管理局、聯邦調查局、中央情報局、國家安全委員會及一些輔助性研究機構。
媒體公共危機功能論文
摘要:在社會發展的常態下,媒體的主要功能是傳播信息、引導輿論、輿論監督等。而在發生公共危機中,媒體的功能則細化為預警、溝通、參與等等,并承載著重要責任和使命。本文通過分析公共危機事件的涵義和特征,針對媒體在公共危機中應具備的功能及責任進行探討。
關鍵詞:公共危機;新聞媒體;社會責任;功能
一、公共危機事件的涵義和特征
“危機”從字面上理解即危險和機遇,是組織命運轉機和惡化的分水嶺。危機通常指決策者的核心價值觀念受到威脅或挑戰、有關信息很不充分,事態發展具有高度的不確定性和需要做出決策的事件。在我國,公共危機事件一般指突然發生并且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嚴重社會危害和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包括突發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事件和公共衛生事件。
公共危機事件具有四大特征:第一,突發性和緊急性。即發生的具體時間和地點難以預測,常常超出人們的慣性思維和社會正常的運行秩序。第二,后果難以預料性。由于信息時代事物間的聯系日益密切且呈多元化趨勢,易引起事物間的連鎖反應而把危機的影響逐漸擴大。第三,廣泛的社會性。危機事件所涉及的主體具有廣泛的社會性,對廣大民眾有著越來越多的互動影響。第四,具有可控制性。危機是可以控制的,無論是事前還是事后,甚至在危機爆發的過程中,相關部門與人員都可采取有效的方式控制危機的發生、發展并盡可能消除危機帶來的不利影響。
在公共危機事件中,信息的傳播是一種不可或缺的活動。2001年的9?l1事件發生后,美國政府和媒體團結一致,及時、準確地信息,在積極引導公眾的同時也塑造了政府形象。而在2003年的“非典”事件之初,我國有些地方政府沒有對事件給予足夠的重視,甚至隱瞞事實真相,媒體也未能及時、準確的報道,最終在社會上造成恐慌,以致出現了搶購抗非物品的狂潮。信息傳播與政府和民眾之間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有機整體。所以,面對公共危機事件,只有政府、媒體和民眾建立良好的互動關系,才能有利于及時消除危機,維護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