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范文10篇

時間:2024-02-18 12:30:53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舉報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舉報信

舉報信

ΧΧ市人民檢察院:

為了打擊經濟犯罪,純潔干部隊伍,提高黨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現將我門了解的ΧΧ的犯罪事實,舉報如下:

被舉報人:(基本情況)

事實與證據:

(寫明被舉報人的犯罪事實和證據)

查看全文

舉報信

ΧΧ市人民檢察院:

為了打擊經濟犯罪,純潔干部隊伍,提高黨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現將我門了解的ΧΧ的犯罪事實,舉報如下:

被舉報人:(基本情況)

事實與證據:

(寫明被舉報人的犯罪事實和證據)

此致

查看全文

稅收舉報調研報告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納稅主體在數量上加速度增長,在結構上呈多元化發展的態勢。受法制觀念的制約和物質利益的驅動,必然會出現花樣翻新的各種稅收違法犯罪,這不僅擾亂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給國家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也對稅收征管和稅務稽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更大的壓力。如果僅僅依靠稅務機關的監管,不但勢單力薄,而且會疲于應付,無法集中力量進行重點打擊。面對現狀,稅務機關必須與時俱進,在加強稅務監管體系建設的同時,依靠社會力量,群防群治,構建類似防治“非典”的強大的社會監控體系。因此,進一步加強作為社會監控體系重要內容的稅收舉報工作,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稅收舉報是單位或公民及其他個人就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向稅務機關或其他國家機關檢舉,使稅收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受到處理、制裁的一種行為?!墩鞴芊ā返谑龡l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檢舉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收到檢舉的機關和負責查處的機關應當為檢舉人保密。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對檢舉人給予獎勵。這一規定,明確了稅務舉報應有的法律地位。目前,稅務機關通過成立稅務案件舉報中心、設立舉報獎金等形式,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稅務舉報工作,但實際效果與建立社會監控體系的要求還有很大的距離。其主要存在問題有以下三個方面:一是稅收舉報工作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具體表現在對稅收舉報的重要作用沒有充分的認識,忽視了稅收舉報的輿論宣傳,出現了稅收工作依靠地方黨政和稅務自身的多,依靠人民群眾的少,宣傳稅收法律法規的多,宣傳稅收舉報的少,宣傳打擊稅收違法犯罪的多,宣傳提供稅收違法犯罪線索的少等現象,使當前的稅收舉報工作形成了“養在深閨人未識”的尷尬局面。二是稅收舉報工作沒有健全的制度作保證。目前,稅收舉報工作的主要依據是國家稅務總局1998年出臺的《關于印發〈稅務違法案件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8]211號),缺乏對接受稅收舉報、處理稅收舉報、為稅收舉報保密等相關的工作制度,導致各地在處理稅收舉報時不規范、不科學。三是侵害舉報人合法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主要表現在泄露舉報人身份、致使舉報人遭到打擊報復,沒有認真宣傳舉報獎勵的有關規定、刻意避開舉報獎勵等,漠視了群眾的切身利益。鑒于這些問題,筆者從稅務機關接受舉報的角度,提出幾點看法,供決策者參考。

第一,應加強稅收舉報工作的宣傳。這一點尤為重要,其道理也很簡單:因為稅收舉報打的是群眾牌,只有更多的人了解了稅收舉報,才能有更多的人參與舉報。宣傳的形式和方法要貼近群眾、貼近生活,容易被群眾所接受??梢圆捎妹赓M發送短信、贈送幽默畫冊、公益廣告、訪談典型案件、舉辦主題文藝活動等。建議2004年稅收宣傳月的主題為“稅收舉報與百姓生活”,以利于集中一段時間,進行重點宣傳。

第二,應做好稅收舉報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做好壞與否,既關系舉報人的切身利益,還將對日后的可能舉報者產生巨大的影響。從目前來看,稅務機關接受舉報后,往往出現多人瀏覽舉報信件或舉報記錄、個別人員又會有意無意把舉報內容向外界透露的情況,舉報人員受到打擊報復的情況時有發生,從而造成了很壞的影響和后果。為此,稅務機關必須制定專門的針對稅收舉報的保密制度,制度內容包括:專人負責接受舉報;舉報資料專人專庫保管;實施檢查人員不得了解、查閱舉報人信息;對舉報人信息未予保密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行政處分,等等。

第三,應拓寬稅收舉報的渠道。從接受稅務舉報的主體上看,不要將舉報渠道限制在舉報中心,要拓寬到各級稅務機關,實行舉報中心牽頭管理、各級機關各司其責的辦法。從接受稅務舉報的方法上看,也要進一步采取多種形式:可以設立舉報箱,接受上門舉報、信件舉報、電話舉報,也可以接受網絡舉報、短信舉報等。從舉報的主體上看,既要接受署名舉報,也要接受匿名舉報。在拓寬舉報渠道的同時,要做好接受舉報制度的完善工作,防止泄密。

第四,應完善稅務舉報獎勵制度。其一,擴大稅收舉報獎勵對象,對匿名舉報人按與署名舉報人同一標準實行獎勵。原有《稅務違法案件舉報獎勵辦法》規定:舉報獎勵對象原則上限于實名舉報人;但對匿名舉報案件查實后,稅務機關認為可以確定舉報人真實身份的,酌情給予獎勵。這一規定存在三點不足:一是不利于調動舉報人的舉報積極性,二是沒有充分考慮舉報人擔心自身安危的舉報心理,三是忽略了匿名舉報與署名舉報最終效果的一致性。其二,提高稅收舉報獎勵比例。權衡打擊日益猖獗的稅收違法犯罪與增加有限財政支出的利弊,筆者認為:對稅收舉報應設重獎,將獎勵比例大幅提高,并取消獎勵最高限額規定。其三,確立有稅收舉報必獎勵的原則。一些接受舉報的稅務機關有“少花錢、多辦事”的活思想,沒有看到稅收舉報獎勵的積極作用,對大部分稅收舉報沒有予以獎勵。為此,稅務機關應當要向社會公開承諾:有舉報必獎勵。其四,建立稅收舉報獎勵發放的“綠色通道”。對不愿公開的舉報人,以銀行卡、轉賬等保密性較強的形式兌付獎金。對愿意公開的舉報人,召開由新聞部門參加的稅收舉報獎勵大會,以現金支付獎金,并可以考慮授予“榮譽稅收衛士”等稱號。

查看全文

審計局投訴舉報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全市審計系統廉政建設,提高效能建設,促進依法審計,維護群眾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公務員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審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投訴舉報是指被審計單位、社會各界或其他組織對全市審計機關干部有行政過錯或違法違紀行為進行的投訴舉報。

第三條市審計局設立投訴舉報工作機構,由監察室、辦公室、法規處組成,負責受理全市審計系統方面的投訴舉報。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地址。

第四條對投訴舉報的辦理,市審計局投訴舉報工作機構可直接辦理,也可根據投訴舉報情況轉交相關投訴舉報工作機構辦理。

第五條被審計單位、社會各界或其他組織對本市審計機關干部有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投訴舉報,投訴舉報工作機構應予受理。

第六條投訴舉報者可通過來信來訪、電話等進行投訴舉報,也可委托他人代為投訴舉報。投訴舉報提倡署真實姓名。

查看全文

加強紀檢信訪舉報思考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一些深層次矛盾逐漸顯現,面對新的形勢和新的挑戰,對信訪舉報工作的要求更高了、領域更廣了、節奏更快了。近年來,**縣紀委、監察局對信訪舉報工作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心理準備不充分、貼近中心不緊密、服務大局不明顯等情況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實踐,特別是對當前“四無”現象,即:無心、無人、無力、無效,形成了“四有”機制。

一、注重加強教育,形成“有心”抓的機制

信訪來源于群眾,信訪工作的主體是人。因此,必須樹立“以人為本、服務為先”的理念和親民愛民的意識。一是要用心愛崗敬業。積極開展“學《條例》、察民情明責任”教育活動,使廣大信訪工作者對信訪舉報工作高看一眼、厚愛一份、用心觀注、靜心恭聽、細心思考、用心解決。二是要熱心教育引導。通過宣傳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把正信訪導向,營造良好氛圍,教育群眾樹立依法文明、有序信訪意識。正確引導上訪群眾要依法、逐級、有序、文明反映情況;三是要誠心善待群眾。變搖搖手、指指手、揮揮手為招招手、握握手、牽牽手。打開“店門”誠心歡迎群眾舉報;暢通“耳門”聽群眾訴求;張開“嘴門”細心引導穩定上訪者情緒;暢開“心門”平等溝通化解怨氣,紀檢監察干部切實要把信訪舉報工作作為踐行“為民辦滯、為民解難、為黨分憂”,做群眾貼心人的平臺,成為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橋梁和紐帶,發揮好民情社情的“顯示器”,社會矛盾的“調解器”、全縣安定的“穩壓器”的作用。

二、注重制度建設,形成“有人”抓的機制

一是建立合理的分流處理機制--“分出去”。在嚴格執行“三個一”即:一個窗口受理、一個“池子”儲存、一個“龍頭”出信的基礎上,推行了一個流程作業,一個口子初審,一個標準了結的“雙三”工作作法,對受理的信訪問題進行認真梳理,對于紀檢監察受理范圍內的信訪問題,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了層層分解信訪工作任務,人人肩挑責任。二是建立協作配合的工作機制--“統起來”。對于牽涉多個部門,或某一個部門難以解決的交叉、復雜、疑難的信訪問題,紀檢監察機關能硬得起、站得出、掛得帥,及時主動牽頭組織協調,針對不同信訪問題采取召開聯席會議、組成聯合調查組等方式,積極協調部門關系,全力掃清辦信障礙,齊抓共解,變“單兵作戰型”為“團體協作型”。三是加強督促檢查--“抓起來”。在明確部門責任的同時,紀檢監察機關不能只當傳聲筒、中轉站、批發部,要敢挑重擔,善唱主角,主動靠前指揮,及時貼緊幫助責任部門研究、制定解決信訪問題的辦法措施,并加強跟蹤調度,強化督促檢查,全面掌握進展情況,督促部門按要求抓緊落實,抓好整改。

三、注重加強領導,形成“有力”抓的機制

查看全文

匿名舉報調研報告

長期以來,匿名舉報一直是紀檢監察信訪舉報的主要方式。吉州區紀委監察局200年受理信訪舉報118件(次),其中匿名舉報92件,占78%;200**年受理76件(次),匿名的64件,占84%。近幾年來,雖然在提倡和鼓勵署實名舉報方面作了些嘗試,但收效甚微,匿名舉報仍居高不下。因此,認清匿名舉報量變化的走勢,并采取相應對策,妥善解決匿名舉報問題,進而引導、提倡署實名舉報,仍然是我們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中急需研究解決的重要課題。

一、匿名舉報的弊端

匿名舉報作為群眾實施民主監督和同腐敗現象及不正之風作斗爭的一種方式,對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但是由于種種原因,匿名舉報不可避免地存在諸多弊端:

1、不利于案件調查。大多數匿名舉報反映的問題往往比較抽象、空洞,使信訪初核無從著手,困難重重,特別是一些重要信訪件,由于反映人提供的線索不夠具體;調查人員又無法找反映人了解,致使案件難以深查細究。

2、引起重復信訪。不少匿名舉報反映的問題,雖已作了調查處理,但是由于無法向反映人反饋或作出解釋、說明,而反映人又缺乏對政策法規的正確理解,加之對解決問題的期望值過高,處理結果又不能滿足其要求,因而常常再次舉報,甚至越級舉報。

3、誘發亂告誣告。由于匿名舉報人不署名或署假名,導致一些反映人缺乏責任感,所反映的情況僅憑道聽途說,難免捕風捉影,有的甚至借機無中生有、惡意中傷,既妨礙了信訪舉報工作,又影響了安定團結。

查看全文

民間舉報形成論文

因為涉嫌違反《刑事訴訟法》,沈陽首個民間舉報網站——“中國舉報網”被關閉了。從創建到關閉,這個網站的“壽命”總共1個月零7天。(《華商晨報》2004年09月06日)

遼寧省通信管理局下發的《通信網絡斷開接入決定書》寫道:經沈陽市公安局檢查認定,你開設的“中國舉報網”涉及的以電子郵件形式,接受群眾舉報信息并轉交有關職能部門,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個人無權受理公民舉報和對舉報內容進行核實,屬違法行為。根據遼寧省通信管理局《斷開違規使用和經營通信網絡接入管理辦法》第三條五款之規定,決定從2004年8月27日起,斷開對你單位的通信網絡接入服務。

筆者查閱了《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從該規定來看,單位和個人有權利和義務向司法機關報案或者舉報犯罪,但并沒有禁止單位和個人向其他個人舉報犯罪,按照“公民權利法無禁止即自由”的法理,怎么也推導不出“個人無權受理公民舉報和對舉報內容進行核實”及開設舉報網站屬違法行為的結論。因此,只要不從事傳播黃、賭、毒及危害國家安全、侵犯他人名譽等違法犯罪活動,任何公民個人和單位都可以開設民間舉報網站。當然,民間舉報網站在從事監督過程中可能涉及到對公民名譽權的侵犯,但這不是取締其的理由,因為如果網站涉嫌侵權,完全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解決。

相反,關閉舉報網站涉嫌對公民言論自由和監督權利的侵犯?!稇椃ā芬幎ü裼醒哉?、出版的自由,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因而,公民在向國家機關舉報犯罪的同時,向其他公民和媒體舉報犯罪以尋求援助,其他公民有權接受這種舉報進行核實,都是公民行使正當權利的體現,關閉舉報網站在某種意義上講就是剝奪的公民言論自由和監督權利。而且,如果按照遼寧省通信管理局的邏輯,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和進行了輿論監督的各大媒體全部最好關門了事,見義勇為者也趁早回家,因為他們不是國家司法機關,而他們監督和與犯罪斗爭的前提大多是要有公民的舉報和求助及進行核實,而這是“屬違法行為”,多可怕的一頂帽子!

開設民間舉報網站非但不違法,而且還更有利于對公民權利的保障和實現對權力的監督。我們看到,近些年來,民間舉報網站借助網絡的力量,在反腐敗斗爭中起到了國家機關和傳統媒體不可代替的作用,受到民眾的廣泛歡迎。民間舉報網站為涌現更多負責任的公民,培育監督政府和在更大程度上自立、自主、自我管理的“公民社會”開辟了廣闊的空間和渠道。中國輿論監督網對山東省濟寧市副市長李信的腐敗行為的揭露有力地說明了這一點,正是該網站的揭露,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高度,李信才得以被及時查處。

因而,用對《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來解釋關閉民間舉報網站的理由是掌握權力的部門的一種權力話語霸權和“強盜邏輯”,其本質是懼怕公民權利意識的崛起和貪戀權力對社會控制的無所不能,其結果必然會打壓正在形成的“公民社會”。筆者建議,“中國舉報網”的創辦人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爭取自身的合法權利。

查看全文

信訪舉報辦事公開思考

推行信訪舉報工作辦事公開制度,是當前信訪舉報工作的有益嘗試。從信訪舉報工作的實踐看,大力推行信訪舉報辦事公開,是做好新形勢下信訪舉報工作的一個有效途徑。

一、推行信訪舉報辦事公開的必要性

(一)推行信訪舉報辦事公開是新形勢下紀檢監察工作的內在要求。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構建和諧社會的新形勢下,信訪舉報工作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特點。一是信訪舉報形式呈現出多樣化。除正常的來信來訪外,電話、傳真、網上舉報的情況增多,最為明顯的是一信多投的情況增多,此外聯名訪、集體訪、越級訪、重復訪、異常訪等多種信訪形式越來越豐富。二是信訪舉報內容呈現出廣泛性。過去信訪內容一般都比較單一,問題也不復雜。而現在信訪問題涉及領域廣,內容錯綜復雜,應由紀檢監察機關受理的和不應由紀檢監察機關受理的都摻雜在一起,給解決信訪問題和查辦案件增加了難度。三是舉報動機呈現出復雜化。舉報人是一個較為復雜的社會群體,其舉報的心理動機也各有不同,大致可分為義憤型、不服型、自衛型、報復陷害型等。四是舉報者心理呈現出崇上性。有些舉報者對基層組織不信任,對在基層解決問題持懷疑態度,總認為機關越大,領導級別越高,批閱信訪件“震動”力越大,因而越級上訪。面對這些新情況、新特點,只有推行信訪舉報辦事公開,適應新形勢下信訪舉報工作的需要,才能夠更好地應對今后信訪舉報工作深層次、廣角度、多樣化的要求。

(二)推行信訪舉報辦事公開是自覺接受群眾監督的內在要求。信訪舉報是紀檢監察工作的“窗口”,是與上訪人直接接觸的第一站,是紀檢監察機關與人民群眾聯系最廣泛、最經常、最直接的一條渠道。隨著人民群眾法律意識、法治觀念、責任意識的不斷提高,上訪人要求把自己的上訪問題及處理的有關政策依據、辦事程序、黨紀政紀、處理結果進行公開,接受群眾的監督,并希望紀檢監察機關能夠接受采納他們的合理化意見和建議。因此,只有推行信訪舉報辦事公開,實行“陽光”辦訪,才能不斷增強信訪舉報工作的透明度,廣泛接受當事人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才能增強信訪工作人員的責任心,不斷提高信訪工作人員的辦事效率和處理問題的能力;才能確保依紀依法辦理信訪舉報,讓人民群眾及上訪人真正滿意放心。

(三)推行信訪舉報辦事公開是真正化解矛盾取信于民的內在要求。在處理群眾信訪過程中,由于上訪人對信訪工作政策法規、工作原則、辦理程序不夠了解,而且有些上訪人舉報的問題不夠真實、線索不夠清晰,有些問題調查后與上訪人反映的有很大的差距,因而極易造成個別上訪群眾對具體工作人員不信任;有時信訪案件處理完結后,沒有達到上訪人的預期目的,認為辦案人偏袒被告人,便鬧訪、纏訪。實行信訪舉報辦事公開,把處理信訪問題的每個環節都公布于眾,使上訪人對整個處理過程了如指掌,加深上訪人對辦案人員的理解和支持,使矛盾化解在基層,真正取信于民。

(四)推行信訪舉報辦事公開是推進基層民主化進程的內在要求。隨著我國民主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人民群眾民主法制意識不斷增強,人們迫要求政務公開透明,特別是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一些“熱點”、“難點”問題,更是全社會關注的焦點。作為紀檢監察工作的前哨陣地,信訪舉報工作既是把握群眾思想脈搏和意愿的“窗口”,又是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息息相通的紐帶和橋梁。來信來訪是人民群眾發揚民主參政議政,對黨員干部進行監督,反映社情民意的主要形式。只有推進信訪舉報辦事公開,讓信訪人了解事情的真象,參與整個辦理的過程,才能保障其民主權利,更好地行使人民群眾的“參與權”、“知情權”,才能切實地推進信訪工作民主化、法制化進程,構建和諧社會。

查看全文

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制度

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受理范圍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工作條例》和《監察機關舉報工作辦法》的規定,黨的紀檢機關受理群眾對黨員、黨組織違章和其它黨內法規,違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利用職權謀取私利和其它敗壞黨風黨紀行為的檢舉、控告;黨員、黨組織對所受黨紀處分不服或對紀律檢查機關所作的其它處理不服的申訴;其它涉及黨風黨紀的問題。

國家行政監察機關受理群眾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決定、命令以及違反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行政處分的申訴,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信訪(舉報)接待登記制度

(1)對群眾的來訪(來電)應認真對待、主動接待,做到態度認真,耐心傾聽,并做好記錄。

(2)對群體上訪或反映重要情況的,應詳細記錄,及時向領導匯報。

查看全文

信訪舉報公開調研報告

**年,我縣作為全市紀檢監察信訪舉報辦事公開工作試點縣之一,在縣委、縣政府的重視支持和市紀委的正確指導下,以促進信訪問題及時解決、有效化解矛盾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積極探索信訪舉報辦事公開新機制,增強工作透明度,切實解決群眾反映的疑難復雜問題,多渠道多途徑開展了信訪舉報辦事公開,有效減少和預防了群眾越級訪、集體訪及重復訪現象的發生,促進了社會穩定和諧。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突出三個重點

信訪舉報辦事公開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從人力、效率、保密等角度出發,不可能件件推行信訪辦事公開,必須突出重點,有的放矢,以點帶面,達到公開效率與公開效果雙贏局面。

一是以群眾反映的越級訪、重復訪、集體訪為信訪辦事公開的重點信訪事項。初信初訪一般不采用公開辦信的方式,選擇群眾最關心、涉及群體性利益、已經或正在調查處理卻仍有群眾重復來信來訪等集體訪、越級訪、纏訪問題為重點,著力解決信訪積案、疑案、難案。今年以來,我委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182件(次),其中涉及群體性利益問題32件(次),已作調查處理仍重復來信來訪的3件(次),我們對重復來信來訪問題100%進行了信訪公開,涉及群體性利益問題有27件(次)進行了信訪公開。

二是以公開受理情況和辦理結果為信訪辦事公開的重點內容。信訪辦事公開包括信訪渠道及制度公開、受理公開、辦理公開、處理公開等。在辦理信訪件過程中,群眾最關心的是誰來辦理,何時辦理和辦理結果。因此,我們將公開受理情況和辦理結果作為公開辦信的重點內容,不斷創新信訪渠道,通過網絡、電視、宣傳欄等形式打造全方位立體式的信訪公開平臺。一方面在紀委書記接待日、開門接訪周的基礎上推出了“行風在線”電視欄目,公開答復群眾問題,明確告知責任單位、辦理時限等事宜,既解決了具體問題,又宣傳了政策法規,“行風在線”自今年10月開播以來,共播出4期,現場共接待群眾162人(次),受理熱線電話訴求36件(次),解答群眾政策咨詢113件(次),解決實際問題57件(次),受到了群眾的廣泛歡迎。另一方面在實名舉報反饋結果的基礎上,我們推出了網上公開受理反饋和匿名舉報反饋制度。今年我委共在中國泰和網上公開答復網民投訴11件(次);以公告、公示或會議的形式對35件(次)匿名信訪案件進行了反饋。

三是以舉行信訪聽證會為信訪辦事公開的重點形式。群眾由于不了解辦案程序,加上“官官相護”的偏執意識,容易產生對我們調查結果的猜疑。信訪聽證會作為一個多方參與、平等對話的平臺,使信訪雙方能夠把問題擺在桌面、把觀點亮在明處,公聽、公議、公決,有效打消群眾的猜疑和顧慮。同時信訪聽證會也是諸多公開形式中對紀檢監察干部自身素質要求較高的一種形式,它不僅要求紀檢監察干部有過硬的辦案本領、豐富的政策理論,還對干部的應變能力、論辯能力、心理素質等都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因此,我委在推行信訪辦事公開工作中,強調以信訪聽證會為辦事公開的重點形式,要求有條件的鄉鎮要選擇1-2件有代表性的信訪問題舉行信訪聽證。今年以來,全縣22個鄉鎮紀委有14個鄉鎮舉行了信訪聽證會,解決信訪問題18件(次)。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