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職務范文10篇
時間:2024-02-24 01: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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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職務設置意見
為進一步規范市級機關職級設置和領導職數管理,加強機關部委辦局領導班子建設,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設置辦法》、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全省市縣機關非領導職務設置的實施意見》和省委組織部《關于省、市、縣黨委機關非領導職務設置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市級機關局級非領導職務設置的意見。一、設置范圍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和參照、依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按規定可設置局級非領導職務的部門和單位。二、職務名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機關和群眾團體設置的局級非領導職務名稱均為副主任科員。三、設置比例市級機關局級非領導職務職數不超過局級領導職務職數的50%。四、設置原則設置局級非領導職務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激發和調動中層干部的積極性,充分發揮機關中層骨干的作用,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1.設置局級非領導職務,是以機構改革“三定”方案確定的局級領導職務和按有關規定設置的專職黨委(黨組)書記、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等局級領導職務職數,作為確定設置局級非領導職務職數的基數。2、設置局級非領導職務,不得超出規定的范圍,不得突破規定的限額。3、設置局級非領導職務,應嚴格按照任職條件,不搞照顧安排。4、局級非領導職務職數,由市委統一掌握使用,根據綜合部門應多于專業部門的原則,合理設置,分步實施。5、局級非領導職務是實職,但不具有行政領導職責。50歲以上晉升副主任科員職務的,不再兼任中層干部職務;50歲以下晉升副主任科員職務,可兼任中層領導職務。五、晉升條件1、晉升局級非領導職務,必須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晉升對象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工作能力應達到相應的任職條件,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2、晉升局級非領導職務,應具備大學??埔陨衔幕潭?,近5年內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同時,應任機關中層正職職務5年以上。獲得市級以上勞模及其相當等級榮譽稱號的,任職年限可放寬1~2年。屬培養性配備的優秀年輕干部晉升,不受必備條件任職年限的限制,按《條例》規定執行。3、凡受黨內警告處分未滿1年或行政記過處分未解除處分的,不得晉升局級非領導職務;近5年內受過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的,原則上不晉升局級非領導職務。六、晉升程序晉升局級非領導職務工作,原則上結合年度考核工作進行,一年一次。根據《條例》的有關規定,凡晉升局級非領導職務必須經過下列程序:1、組織提名。各部門、單位黨委(黨組)從實際工作需要出發,依據局級非領導職務的晉升條件,集體討論研究提出符合晉升局級非領導職務資格條件的人員名單,報市委組織部審核。2、民主推薦。市委組織部對各部門、單位黨委(黨組)上報的人員名單進行審核后,會同上報部門、單位黨委(黨組)組織開展民主推薦活動。3、組織考察。對在民主推薦中得票超過50%的對象,由市委組織部按照《條例》規定的程序進行考察。民主推薦得票未超過半數者,不能列為考察對象。4、研究決定。由市委組織部根據考察情況,適時提交市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本意見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非領導職務設置管理思考
**年6—7月份,按照市委組織部的安排部署,我們對**縣非領導職務設置、管理以及發揮作用情況進行了調查研究。這里所指的非領導職務主要指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調查采取調查問卷和座談的方式進行。我們共發放調查問卷425份,分系統、部門、類別召開座談會7次,參加座談120人?,F將我們的調查與思考匯報如下:
一、基本狀況
**縣現有在職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327人,占全縣科級領導干部總數809人的40.4%,從職級情況看,主任科員127人,占38.8%,副主任科員200人,占61.2%;從性別情況來看,男284人,占86.9%,女43人,占13.1%;從分布情況來看,鄉鎮69人,占21.1%,縣直單位258人,占78.9%;從任職方式來看,實職改任非領導職務251人,占76.8%,晉升非領導職務76人,占23.2%。
從我縣目前的情況來看,非領導職務的設置、管理和作用發揮情況總的來說還是好的:一是科學設置非領導職務,為公務員隊伍合理化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適時改任非領導職務,為領導職務年輕化整合了崗位資源。近年來實職改任非領導職務251人,占非領導職務總數327人的76.8%,這就為年輕干部提供了崗位,化解了人多崗少的矛盾,有利于整個干部隊伍年輕化。三是擇優晉升非領導職務,為公務員隊伍增添了生機與活力。為了調動優秀年輕干部的積極性,根據有關政策,近年來先后提拔了76人擔任非領導職務,占非領導職務總數327人的23.2%。這些人絕大多數是一些年富力強的業務骨干,提拔他們擔任非領導職務既是對其工作的肯定,又體現了組織的關心,同時也為其充分發揮作用、施展才能創造了條件。
二、問題及原因
在肯定設置非領導職務為社會、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的同時,我們也應清醒地看到在非領導職務設置、管理和發揮非領導職務干部作用方面的問題。由于受傳統“官本位”觀念和社會環境“大氣候”的影響,非領導職務干部效能難以完全發揮,使得非領導職務成了一個特殊的群體,成為閑置的人才資源,對干部隊伍建設、單位(部門)以及地方發展都存在不利影響。通過調查,究其根源,我們認為有非領導職務干部個體素質方面的因素,也有非領導職務設置、管理及機制缺陷方面的因素。
非領導職務干部服務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對市級機關從領導崗位上退下來的非領導職務干部的管理,積極探索有效發揮非領導職務干部作用的途徑,明確相關管理職能,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扎實有效地推進非領導職務干部服務市中心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共**市委關于市級機關退二線領導干部服務市中心工作的意見》(**委發〔2005〕46號)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的市級機關非領導職務干部,主要指市級機關因年齡原因離開領導和中層干部崗位、身體狀況較好、一年內達不到退休年齡的非領導職務干部(以下簡稱非領導職務干部)。其他身體狀況欠佳和一年內退休的非領導職務干部,一般由單位安排工作和考核管理,一年內退休的,個人自愿也可以參與服務中心工作。
第三條非領導職務干部服務中心工作的基本原則1.黨管干部和擇優選派的原則;2.個人服從組織、局部服從全局的原則;3.工作需要結合個人意愿的原則;4.集中統一管理為主、原單位協管為輔的原則。第四條市委成立非領導職務干部服務市中心工作領導小組,各中心工作牽頭職能部門負責人為領導組成員。根據市中心工作需要,領導小組下設管理辦公室和新農村建設服務組、城市建設服務組和經濟發展服務組,辦公室設在市委組織部,主要承擔對非領導職務干部服務市中心工作的組織協調、考核獎懲、日常管理等職責,市中心工作牽頭職能部門協助管理考核。
第二章服務范圍
第五條市級機關非領導職務干部服務市中心工作的范圍主要包括:1.新農村建設服務組:主要參與民營經濟發展和“小康示范村”競賽活動,“三百單位幫村、萬名黨員幫戶”,村公共服務中心建設的督查、指導和服務等工作。2.城市建設服務組:主要參與“六城同創”,社區建設,城市拆遷等工作的督查、指導和服務等工作。3.經濟社會服務組:主要參與重大項目推進,工業集中區建設,開發區招商引資等工作的督查、指導和服務等工作。
干部領導職務實施制度
為規范我縣非領導職務提任工作,建立科學的非領導職務提任制度,調動和發揮廣大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務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水平,促進干部隊伍建設,根據《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及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非領導職務設置的范圍和規格
非領導職務設置范圍:縣鎮機關實施和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部門和單位。
非領導職務設置規格: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
二、非領導職務設置的原則
1、職數適當,結構合理。提拔非領導職務必須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和職數內進行,且有相應的職位空缺。提拔的非領導職務總數不超過單位領導職務編制數的50%,其中主任科員不超過50%。
科員領導職務管理制度
為規范公務員非領導職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市委機關、市人大機關、市政府機關、市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工商聯機關等公務員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設置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非領導職務;鄉鎮機關設置科員、辦事員非領導職務。
第二條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的設置職數不得突破規定的比例限額,職務層次不得高于所在單位的機構規格。
第三條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受所在單位黨政領導的領導,經領導授權或者委托負責本單位或股室某一方面的業務工作。
第四條除紀檢監察、組織、法院和檢察院的非領導職務,因職業特點需要,仍使用原職務名稱,其它公務員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非領導職務,均使用《公務員法》規定的職務名稱。
第五條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職數,不得超過科級領導職務職數的50%。
非領導職務干部研究思考
近年來,隨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斷推進,貴州赫章鄉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在干部隊伍中的比重逐步增大,如何更好地發揮非領導職務干部的作用,是擺在縣委面前一個亟待解決的課題。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鄉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切實發揮好他們在經濟社會發展進程中的促進作用,縣委根據中央、省、地的有關政策,積極探索,認真研究,不斷推進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的理科學化和制度化。
一、鄉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現狀
貴州赫章縣現有鄉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292人,占全縣鄉科級干部總數的29%;其中正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86人,副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206人。全縣鄉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的平均年齡為49.6歲,其中35歲及以下20人,占6.8%;36-40歲26人,占8.9%;41-50歲71人,占24.3%;51歲以上175人,占60%。鄉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中具有大學學歷32人,占11%;大專學歷84人,占28.7%;中專68人,占23.3%;高中及以下學歷108人,占37%。
鄉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主要來源于兩個渠道:一是新提拔擔任。該類干部思想政治素質好,工作能力強、作風扎實,在具體的工作崗位上長期任勞任怨,具備了提任上一級領導職務的條件,但又受領導職數的限制,不能提任領導職務,而提任非領導職務,先享受級別,條件成熟后再提拔擔任實職領導干部;或是在同一崗位上工作時間長,為單位和集體作出了一定的貢獻,組織上為了調動其工作積極性,提拔其擔任非領導職務,2007年以來,共有47名優秀的干部被提撥到鄉科級非領導職務崗位上。二是從實職領導職務改任。由于年齡、任職年限、班子配備、結構需要等方面原因從領導職務改任非領導職務。
二、發揮非領導職務干部作用的做法及成效
(一)建章立制,強化管理。一是規范非領導職務設置。按照《貴州省綜合管理類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設置管理實施辦法》、中共畢節地委組織部、畢節地區人事局《關于做好地、縣機關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設置審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規定和要求,貴州赫章對縣直黨的機關、縣人大機關、縣政協機關、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縣工商業聯合會、縣直行政機關等七大類機關公務員非領導職務進行了規范設置。二是加強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縣委出臺了《關于加強鄉科級非領導職務管理的規定》,明確了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任職資格和條件、管理內容和方式、實施方法和步驟,將鄉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納入縣委管理的干部體制內,使非領導職務干部的管理有章可循、有據可依。三是建立跟蹤督查工作制度。為了切實落實好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的有關規定,縣委組織部建立了跟蹤督查工作制度,組成督查組深入各部門(單位),通過召開座談會、與部門(單位)領導交流意見、與非領導職務干部進行溝通等方式,對非領導職務干部的出勤情況、職責分工等進行督查,并收集整理反饋意見,進一步完善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制度。
非領導職務干部研究思考
近年來,隨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斷推進,貴州赫章鄉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在干部隊伍中的比重逐步增大,如何更好地發揮非領導職務干部的作用,是擺在縣委面前一個亟待解決的課題。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鄉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切實發揮好他們在經濟社會發展進程中的促進作用,縣委根據中央、省、地的有關政策,積極探索,認真研究,不斷推進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的理科學化和制度化。
一、鄉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現狀
貴州赫章縣現有鄉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292人,占全縣鄉科級干部總數的29%;其中正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86人,副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206人。全縣鄉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的平均年齡為49.6歲,其中35歲及以下20人,占6.8%;36-40歲26人,占8.9%;41-50歲71人,占24.3%;51歲以上175人,占60%。鄉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中具有大學學歷32人,占11%;大專學歷84人,占28.7%;中專68人,占23.3%;高中及以下學歷108人,占37%。
鄉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主要來源于兩個渠道:一是新提拔擔任。該類干部思想政治素質好,工作能力強、作風扎實,在具體的工作崗位上長期任勞任怨,具備了提任上一級領導職務的條件,但又受領導職數的限制,不能提任領導職務,而提任非領導職務,先享受級別,條件成熟后再提拔擔任實職領導干部;或是在同一崗位上工作時間長,為單位和集體作出了一定的貢獻,組織上為了調動其工作積極性,提拔其擔任非領導職務,2007年以來,共有47名優秀的干部被提撥到鄉科級非領導職務崗位上。二是從實職領導職務改任。由于年齡、任職年限、班子配備、結構需要等方面原因從領導職務改任非領導職務。
二、發揮非領導職務干部作用的做法及成效
(一)建章立制,強化管理。一是規范非領導職務設置。按照《貴州省綜合管理類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設置管理實施辦法》、中共畢節地委組織部、畢節地區人事局《關于做好地、縣機關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設置審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規定和要求,貴州赫章對縣直黨的機關、縣人大機關、縣政協機關、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縣工商業聯合會、縣直行政機關等七大類機關公務員非領導職務進行了規范設置。二是加強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h委出臺了《關于加強鄉科級非領導職務管理的規定》,明確了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任職資格和條件、管理內容和方式、實施方法和步驟,將鄉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納入縣委管理的干部體制內,使非領導職務干部的管理有章可循、有據可依。三是建立跟蹤督查工作制度。為了切實落實好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的有關規定,縣委組織部建立了跟蹤督查工作制度,組成督查組深入各部門(單位),通過召開座談會、與部門(單位)領導交流意見、與非領導職務干部進行溝通等方式,對非領導職務干部的出勤情況、職責分工等進行督查,并收集整理反饋意見,進一步完善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制度。
非領導職務設置通知
各街道黨工委、鄉鎮黨委,區直單位黨委(黨組):
為進一步鞏固機構改革成果,加強非領導職務管理,根據市委組織部《關于**區區級參照管理機關和有關政府工作部門非領導職務設置比例限額的批復》等文件精神,現就我區街道、鄉鎮和區直單位非領導職務的設置比例限額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非領導職務設置比例限額
1、區委工作部門設置的主任科員和副主任科員職數,為科(局)級領導職數的70%,其中主任科員不超過50%。
2、列入參照管理范圍的區委直屬事業單位和人大、政協、群眾團體及工商聯機關設置的主任科員和副主任科員職數,不超過科(局)級領導職數的50%,其中主任科員不超過50%。
3、區政府工作部門(含依照管理的事業單位)設置的主任科員和副主任科員職數,不超過科(局)級領導職數的50%,其中主任科員不超過50%。
領導職務助理制意見
各鎮黨委、各街道黨工委、區級機關各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鎮局級領導班子建設,加快優秀年輕干部培養選拔步伐,造就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干部隊伍,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精神,經區委同意,現就規范領導職務助理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一、配備助理的基本原則
1、培養鍛煉年輕干部的原則。堅持培養與使用相結合,通過設崗鍛煉,促進年輕干部加快成長和成熟。
2、班子建設實際需要的原則。以完善班子結構、增強整體功能和發展后勁為前提,堅持標準,嚴格程序,防止平衡照顧、因人設職。
3、能上能下的原則。助理是承上啟下的過渡性職務,任職期滿后,經組織考核,職務安排能上能下。
非領導職務設置意見
為了做好地方各級黨委機關非領導職務設置工作,現就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地方各級黨委機關非領導職務職數的比例限額按以下標準掌握:
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機關設置的巡視員、助理巡視員職數,為廳級領導職務職數的40-50%,副省級城市黨委機關設置的巡視員(副廳級)、助理巡視員(正處級)職數,為同級領導職務職數的40-50%,其中巡視員不超過巡視員和助理巡視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調研員、助理調研員職數,為處級領導職務職數的60-70%。
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和副省級城市的區)黨委機關設置的調研員、助理調研員職數,為處級領導職務職數的40-50%,其中調研員不超過調研員和助理調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職數,為科級領導職務職數的60-70%。
縣(市、旗、省轄市的區)黨委機關設置的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職數,為科級領導職務職數的65-75%。
原配備的非領導職務職數超過新確定的職數比例限額的,要采取措施逐步消化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