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運輸范文10篇

時間:2024-02-28 23: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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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運輸

木材運輸監督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護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維護木材流通秩序,加強木材運輸監督管理,促進林業生態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木材,是指各類木、竹及其半成品和大宗制品。具體名錄由省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確定并公布。

第三條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木材運輸及其管理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違法從事木材運輸活動。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木材運輸監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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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運輸巡查工作報告

為規范我市木材運輸流動巡查執法行為,確保木材運輸流動巡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切實加強我市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根據《省木材運輸流動巡查工作規范》,特制定本工作規范。

一、開展流動巡查必須至少有一名支隊長、副支隊長參加或經支隊長、副支隊長同意方可進行;對舉報的違法運輸木材及野生動植物案件,必須經林業主管部門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

二、開展流動巡查必須二人以上,著裝整齊、持證出巡;安全指揮、亮明身份;禮貌待人、文明執法。確保道路暢通、人身安全。

三、開展流動巡查范圍必須嚴格控制在本轄區內縣、鄉公路及車站、碼頭、貨場、木材交易市場。上國道、省道還必須報經市糾風部門批準。不得上高速公路巡查。

四、開展流動巡查內容包括木材運輸證及森林植物檢疫證;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準予運輸(攜帶)證;林木種子、苗木的檢驗、檢疫證明。同時對縣(市、區)木材運輸流動巡查大隊、中隊及基層木材檢查站工作實行監督。不準越權越位。

五、嚴格按法定程序實施行政處罰。對查獲的違法運輸木材處罰,必須通過集體研究決定。對查獲的野生動植物;林木種子、苗木行為;非法調運、買賣、加工疫木和其他危險性病蟲種子、苗木、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行政案件,應及時移交到當地有關管理機構處理。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刑事案件,應立即移送當地森林公安機關查處。不得擅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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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局木材運輸管理整改報告

4月19日,市局召開全市木材運輸管理工作會議后,局領導高度重視,組織全體執法人員認真學習會議精神和通知內容,針對會議中提到的問題,進行了認真地自查,現將整改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按照“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團結拼搏,勇創一流”的宗旨,認真學習《森林法》、《省木材運輸管理辦法》等林業法律法規,切實提高執法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做到懂法、守紀,不斷提高執法水平。

二、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為了促進木材檢查工作的順利開展,木材檢查站建立健全了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木材檢查登記、證件管理簽發、崗位責任追究、財務管理、車輛管理和廉政建設等制度,同時制作了公開欄,實行“兩公開、一監督”制度,向社會公開辦事依據和辦事程序,建立內部制約機制和外部監督機制,公開監督檢查的內容、處罰依據和標準等。設立舉報箱和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監督。通過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木材檢查站的建設和管理向著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軌道發展。

三、加強廉政建設,杜絕公路“三亂”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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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違法運輸木材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以及省委、省政府建設“富裕和諧秀美”的戰略部署,進一步加強森林資源管理,維護木材運輸流通秩序,嚴厲打擊和遏制違法運輸木材行為,推動全縣“森林城鄉、綠色通道”建設順利實施,經研究決定,從2014年4月1日至5月31日,縣木材檢查站和林業執法單位集中組織開展打擊違法運輸木材行為專項行動,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此次專項行為的統一指揮和協調督導,縣林業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縣木材檢查站、林政股為成員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木材檢查站,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專項行動的具體組織和日常工作。

二、工作重點

(一)集中力量對當前植樹造林季節非法運輸綠化大苗尤其是野生植物、古樹名木等行為進行重點打擊和整治。

(二)有計劃、有組織開展對轄區內重點區域和重點路段違法運輸木材案件的查處,嚴厲打擊違法運輸木材尤其是無證運輸木材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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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厲打擊非法運輸木材行為總結

根據市林政管理稽查支隊《關于下發市林政稽查和木材檢查系統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運輸木材行為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局領導高度重視,抽調精干力量,積極開展打擊非法運輸木材行為專項行動工作。現將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積極宣傳

為加強此次專項行動的統一指揮和協調領導,我局成立了由副局長為組長,、為副組長,各木材檢查站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通過發放宣傳資料、宣傳標語以及在執法檢查過程中,積極宣傳林業法律、法規、政策,有效地提高了林區群眾參與保護森林資源的積極性和法制意識。

二、加大執法力度,嚴查涉林案件

針對我縣地處贛、粵、閩三省交界處,省際交通發達,打擊非法運輸木材等涉林違法案件難度大、壓力重的特殊處境,為嚴厲懲處涉林違法人員,我們通過以下措施來加以保證。一是加強與周邊縣、市林業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開展聯防聯動工作;二是充分發揮村級防火護林員熟悉當地情況的優勢,擴大信息來源,加強源頭管理;三是設立有獎舉報制度,鋪設線人,及時掌握線索,做有案必查、查必究;四是建立流動巡查制度,加強木材流動管理;五是加強對縣域內2家木材經營公司、7家木材來料加工廠的定期或不定期檢查,進一步規范了木材經營企業的運營;六是堅持以事實為依據、堅持秉公執法;七是加強執法隊伍的執法監督,確保執法人員依法執政,樹立執法人員新形象。通過以上措施的落實,此次專項行動共查處各類涉林案件9起,其中刑事案件4起(濫伐林木2起、非法運輸木材2起),行政處罰案件5起。

三、嚴格執法程序,規范案件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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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局木材運輸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木材運輸檢查執法行為,提升木材運輸管理水平,根據國家林業局《關于在全國木材運輸檢查系統開展“執法監督年”活動的通知》和省林業廳《關于在全省木材檢查系統開展執法監督年“回頭看”活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經局黨委研究,制定木材運輸管理“執法監督年”活動實施方案如下。

一、“執法監督年”活動指導思想

以中央、省、市林業工作會議和全國木材運輸管理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以提高木材運輸檢查執法隊伍素質為基礎,以維護正常木材流通秩序為目標,以完善木材運輸檢查監督管理網絡為重點,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全面提升木材運輸管理水平,為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管理、促進我縣現代林業的科學發展提供基礎保障。

二、“執法監督年”活動主要內容

(一)制度建設

通過建立健全各項制度,進一步推動木材運輸管理工作走向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軌道,確保木材運輸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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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整治非法運輸木材實施方案

當前,隨著我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出現新動向和新情況,盜伐、濫伐林木和非法收購、運輸木材違法犯罪活動侵害對象轉向國有和集體林木,我縣等鄉鎮不同程度的發生使用無牌無證、假牌假證和報廢、改裝車輛非法收購、運輸盜伐濫伐林木案件,妨害和阻礙執法人員正常執法情況時有發生。為進一步加強森林資源管理,嚴厲打擊和遏制違法運輸木材行為,維護正常的木材流通秩序,根據《市林業局關于印發開展打擊非法運輸木材專項執法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龍林綜〔2013〕1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從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9月30日止,在全縣開展打擊整治非法運輸木材專項執法行動。為確保行動扎實有效開展,并取得實效,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提出建設“生態”的目標,鞏固我縣深化林權制度改革和“大造林”成果,確保森林資源覆蓋率穩居全市前列。結合公安部部署的夏秋社會治安整治工作要求,加大對盜伐、濫伐林木、非法收購、運輸木材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和整治力度;規范和完善林木采伐、木材運輸、木材加工的經營管理制度,堵塞銷贓渠道;打擊各種無牌無證、假牌假證和報廢、改裝的車輛非法收購、運輸木材的違法犯罪行為;集中查處一批盜伐、濫伐林木和非法收購、運輸盜伐、濫伐林木的大要案,打擊處理一批違法犯罪人員,提升我縣林業執法權威;加大重點林區治安防控的建設,加大重點區域、重點路段、重點路口監控設備建設和資金投入,提高森林資源保護和打擊違法犯罪的科技手段和科技含量,維護林區和諧穩定,促進我縣加快建設生態縣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的發展。

二、行動重點

(一)打擊盜伐、濫伐國有林場林木、生態公益林木、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林木,以及盜伐、濫伐邊界結合部林木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打擊無證運輸木材和非法收購、運輸明知是盜伐、濫伐林木的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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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區和木材運輸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縣林業局成立全縣伐區和木材運輸集中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由同志任組長,同志任副組長,林政股、林政稽查大隊、木材檢查總站、林業工作總站、森工股、防火辦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林政股,由同志擔任主任,負責聯合行動的協調和日常工作。

二、聯合行動的主要內容

1.查處亂砍濫伐林木案件。重點查處流轉山林濫伐案件以及非法采伐天然闊葉林和生態公益林案件。

2.查處非法加工木材案件。重點查處無證加工木材企業和非法收購無證木材案件。

3.查處非法運輸木材案件。重點查處無證運輸木材和鏢師押運、報關、強行沖卡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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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局長在木材運輸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為加強餐飲業環境管理,切實減輕我市城區煤油煙污染,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市城市煤油煙污染及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治理、長效管理”為指導方針,“點、線、面”集中整治整體推進為工作思路,按照政府統一領導,主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的機制,集中各方力量,從2009年6月開始至年底,集中一段時間,重點針對城區餐飲煤油煙擾民投訴嚴重的區域進行專項整治。在專項整治取得實效的基礎上,通過各相關部門嚴格審批把關和強化日常監管,使城區煤油煙污染擾民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城區煤油煙污染投訴明顯下降,實現市餐飲業的產業升級。

二、整治對象

區、區、區城區餐飲經營戶和單位食堂,分期分批進行整治,按區域分三批進行整治。

三、整治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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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管理規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木材經營、加工和運輸的管理,合理利用森林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和《省森林保護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木材經營、加工、運輸及其管理活動。

林業生物質能源開發利用涉及木材經營、加工、運輸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木材,包括原木、鋸材、竹材、單板、木片、枝椏材、薪材(含柴炭)、樹蔸、胸徑5厘米以上的移植樹木和木(竹)制半成品等。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木材經營、加工和運輸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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