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范文10篇

時間:2024-03-01 08:42:55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農村土地承包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農村土地承包

農村土地承包流轉分析

1加速土地流轉“無償變有償”的改革步伐

1.1如果流轉土地仍是經營糧油等傳統農作物,農戶要求取得全部流轉凈收益的,應予支持;1.2如果流轉土地已進行農業結構調整的,流轉費標準應由農戶與村委會平等協商、自愿約定,協商不成的,根據實際情況及有關政策予以確定;1.3如果農戶只是要求村委會提高轉包金的,因涉及轉包合同關系,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不予支持。當然,如果村委會確實從未向農戶支付流轉費,農戶要求確認該協議無效的,應予支持。由于農產品生產周期長,季節性強,基于保護農業生產穩定發展的考慮,農戶應取代村委會作為轉包合同的發包人,承繼轉包合同的權利義務。筆者建議,采取此種流轉方式的村委會應當就流轉費標準與農戶盡快進行協商,達成書面的補償協議,逐步實現向有償流轉的過渡。

2促進土地流轉與規模經營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農戶和土地流轉受讓方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的交易主體,特別是近幾年發展起來的種養殖專業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已成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的重要力量,主導著土地流轉的發展規模和速度。所以,近兩年以來,我市把大力培育發展種田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作為加快農村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的有效載體放在農業工作的重要位置來抓。

3采取積極的土地流轉政策

各級政府尤其是鄉鎮一級政府,必須確立支持土地流轉就是支持現代農業、推進鄉域經濟發展的觀念,制定各種優惠政策,鼓勵農民進行土地流轉,并對流出、流入方采取扶持鼓勵政策,對流入方按流入面積、種植作物給予相應的政策性補貼資金;對規模經營大戶,在信貸、保險、用電等方面給予優惠政策、大力扶持,以鞏固土地流轉成果。

查看全文

農村土地承包關系方案

為了全面認真解決第二輪土地承包工作的遺留問題,進一步完善我縣農村土地承包關系,按照渝委[2004]6號和足委辦[2004]11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穩定和完善以家庭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使農戶的承包地塊、承包面積、承包合同和經營權證“四到戶”、“四相符”;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入戶率達100%;承包合同、清冊全部集中到街鎮鄉管理,建檔率達100%;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行為,妥善解決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

二、工作原則

(一)突出穩定,注重完善。完善農村土地承包工作,是在保持農村基本制度不變的前提下,把工作重點和注意力放在完善上。保持第二輪土地承包政策的連續性,不能隨意變動或推倒重來;不夠完善的,要按照程序合法、手續完備的要求做好規范工作;對還沒有進行第二輪土地承包的,要按照有關政策抓緊完善土地承包關系工作。

(二)尊重民意,民主決策。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必須尊重群眾意愿,確保農民合法權益。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群眾路線,深入細致地做好群眾思想政治工作,不搞強迫命令。要堅持政策,結合實際,尊重歷史,解決遺留問題。

查看全文

農村土地承包情況調查與思考

一、土地承包基本情況

縣地處市東北部,屬山區林業大縣,森林覆蓋率達87%,全縣轄8鎮,1個城區居委會,59個行政村,264個村民小組。2012年,全縣有農戶7454戶,農業人口25628人。農村集體農用地1048551畝,其中:耕地32160畝,家庭承包耕地31735畝,農民人均純收入達6176.00元,勞動力13134個,常年外出務工人員4431人。

二、合同管理和經營權證書發放情況

第二輪土地延包后,我縣與農民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的村59個。農村集體農用地1048551畝,其中:耕地32160畝,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耕地31735畝,涉及戶數7237戶,簽訂家庭承包合同份數7064份,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份數6926份。

三、檔案管理情況

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是農村土地承包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依法落實和維護農村土地承包權益的重要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檔案是在實施農村土地承包、流轉及糾紛調解仲裁過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和載體的原始記錄,是落實黨和國家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的重要歷史見證。據調查,全縣8個鎮,59個行政村,264個村民小組。陳家壩鎮開展了農村土地承包檔案規范管理工作(一鎮一柜,一村一檔,一組一卷)。我縣部分承包地進行了退耕還林而承包合同未變更,加之2002年6月9日遭受洪水災害和多年來村組干部的替換,導致土地承包檔案資料不全,缺失較為嚴重。

查看全文

農村土地承包情況專題報告

第二輪土地承包以來,各級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中央的農村土地延包政策和法律法規,農村土地承包形勢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農民擁有自己長期的土地承包權,又加之農村稅費改革的實施,以及近年來的糧食直補、良種補貼等惠農政策的實行,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推動了農業的發展。當前農村土地承包總體情況是好的,各級各有關部門在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維護農村土地承包關系長期穩定做了大量的工作,廣大農民群眾是滿意的。特別是《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以來,各地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進行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完善工作,妥善處理了若干延包以來的遺留問題,依法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走上了依法管理的軌道,農村土地承包問題大量減少。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當前有的地方仍然存在著一些與中央政策和法律法規不相符的問題,新的矛盾也時有發生,應引起各級各有關部門的重視。

一、當前農村土地承包存在的問題

(一)個別村土地延包時遺留問題至今未得到解決。有的村當時采取動帳不動地方式延包,實際土地承包不均,現在需要重新分配土地;極個別村因為規劃建設占用土地不確定和種植業結構復雜等原因延包不到位等等。

(二)人口回遷和新增人口造成人地矛盾。稅費改革前有的村民為了回避統籌提留等稅費負擔外遷了戶口,按照土地承包法規,這些人沒有土地承包權,但農村形勢和政策變化的吸引,使得他們要求回遷戶口和分配土地;也有的戶在這些年增加了戶口,按照他們的傳統觀念,增加戶口就要增加土地,而按照土地承包法律法規的規定土地承包關系要長期穩定,確需小調整的也規定了嚴格的情形。這兩方面造成的人地矛盾帶有普遍性,基層解決不好就會出現問題。

(三)違法調整土地,引起群眾不滿。這類問題近年來逐漸減少,但有的村仍然違背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延續《土地承包法》實施前的做法,沒有經過民主程序和審批程序,就根據人口增減調整土地,有的甚至一年一調,被抽地的農戶往往有意見。還有的村在機動地能夠滿足新增人口需要的情況下,仍然抽回減少人口的土地,或把減少人口的土地變為機動地收取土地承包費。

(四)預留土地群眾要求均分。有的村延包時有預留的機動地、建設預留地、果園、桑園、黃煙地等土地。這些土地有的到了承包期,有的已成了可耕地,現在村民要求均分這部分土地,但原承包戶不肯倒地,產生糾紛。

查看全文

農村土地承包論文

摘要:從六個方面闡述產生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原因,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

關鍵詞: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解決措施

1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主要原因

1.1富民政策帶來農村土地承包的糾紛。實施“一免兩補”政策后,農民承包土地的愿望越來越強烈。農民在土地出讓時,未知“一免兩補”政策,私自將土地轉包。富民政策出臺后,致使農民與農民之間土地轉包糾紛案件突發,出現發包方上訪現象。

1.2農村土地承包政策誤解帶來糾紛。在政策出臺前,農村土地產出率比較低的情況下,農民并不重視土地問題。隨著二輪土地延包和富民政策的出臺,廣大農民對農村土地政策的理解不一。

1.3戶籍政策與土地政策不一致帶來的糾紛。按現行的戶籍管理政策當事人可將非農戶口轉為農業戶口。很多農民誤認為:只要有農村戶口,就應該享有土地經營使用權,從而帶來農村土地糾紛。

查看全文

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會上的講話

同志們:

今天,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正式成立了,這是全區廣大農民群眾盼望已久的大事。在此,我謹代表區政府對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的成立,表示熱烈的祝賀!

應該說,區委、區政府對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的組建工作十分重視,區政府常務會議、區委常委會多次進行專門的商量研究,相繼出臺了《××區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解工作規則(試行)》、《××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規則(試行)》兩個規范性文件。區委農工辦也做了大量的前期準備工作,深入開展調研考察,認真組織人員培訓,積極探索操作辦法,落實工作場所,完善配套制度,有關農村承包土地流轉糾紛調處方面的規范性文件,更是幾易其稿,不斷完善。這些都為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的依法建立、正常運作奠定了基礎。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的掛牌成立,僅僅是萬里之行的第一步,如何充分發揮仲裁機構的作用,還有待我們富有成效的工作。借此機會,我簡單講三點意見。

第一,必須充分認識建立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的積極意義

一是保護農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的需要。近年來,我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穩定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一系列方針政策,進一步完善土地二輪承包,較好地維護了廣大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但是一些地方農村土地二輪承包政策落實不夠到位、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夠規范,由此引發的土地承包、土地流轉糾紛日益增多,已成為近年群眾上訪的一大熱點,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一大因素。(據初步統計,僅去年一年,全區因土地承包、流轉糾紛而發生到區、鎮兩級上訪事件就達余起,其中群體性上訪達多起。依法保護每個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是我們共同的職責。)通過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仲裁,可以公平、公正、及時、合理地化解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有效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有利于維護社會的穩定,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具體體現。

二是完善土地承包關系、實施長效管理的需要。土地是農民最基本的生產資料,也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土地這種特有的雙重功能,決定了它承載著農民的根本利益,也決定了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特殊意義。為此,土地承包政策始終要求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但是多年來,農村土地承包問題錯綜復雜?!掇r村土地承包法》把多年來農村土地承包政策中比較成熟的做法固定下來,標志著農村土地政策進入了一個相對穩定期,保證了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和嚴肅性。但是,隨著農村改革的不斷深入,城鎮化、工業化的發展不可避免地占用大量的農村土地,人地矛盾日益突出,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越來越多。因此,建立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依據法律的基本精神,結合農村土地承包政策,開展調解和仲裁,建立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問題的長效機制,對于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保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促進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都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查看全文

市農村土地承包意見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簡稱《農村土地承包法》)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農村土地承包法》的頒布實施,對于完善農村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進一步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保持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促進和保障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和農村穩定,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為更好地貫徹實施《農村土地承包法》,現結合本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認真貫徹黨的*精神,按照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的要求,長期穩定并不斷完善農村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維護農村土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二)基本原則。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穩定,從根本上保護郊區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利;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尊重大多數農民的意愿,正確處理國家、集體、農民三者的利益關系;在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基礎上,支持和保護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法、自愿、有償流轉;堅持依法辦事和結合本地區實際,根據近郊、遠郊第二輪土地延包的不同情況,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農村土地承包法》。

二、正確處理農村土地承包和穩定發展的關系

查看全文

實施農村土地承包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村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養殖水面和荒山、荒溝、荒丘、荒灘,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

第三條農村土地承包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領導,維護土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查看全文

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之議

〔摘要〕當前,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呈現出擴張化、復雜化、多樣化、群體化的特點。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主要類型包括土地所有權糾紛、土地收益分配糾紛、土地承包合同糾紛、土地征收糾紛、土地流轉糾紛、土地繼承權糾紛、土地調整糾紛等。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思路是:完善相關立法是前提,構建多元化機制是基礎,轉移農村人口是根本,健全社保體系是關鍵。

〔關鍵詞〕農地土地承包糾紛,特點,類型,解決思路

當前,隨著農村改革的不斷深入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土地供求矛盾日益突出,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大量出現,嚴重影響了農業生產,影響到農村社會的穩定??茖W分析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主要特點與主要類型,建立公正、高效的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解決機制,對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保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維護農村穩定與和諧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主要特點

近年來,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呈現出新的特點,不僅數量上有擴張趨勢,而且日益復雜化、多樣化和群體化。

(一)擴張化趨勢。近年來,隨著土地收益的大幅上升,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呈迅猛上升之勢,土地與人口膨脹、城市化與工業化對土地需求的矛盾越來越突出。加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不健全和中央對農民減負增收政策的實施,農民將土地看得越來越重。當遇到土地承包糾紛或土地權益受到侵害時,他們不再姑息、避讓,而是竭力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根據各地法院和信訪部門的統計,因土地承包引發的糾紛在所有糾紛中所占的比例逐年遞增,呈現出快速擴張的趨勢。

查看全文

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維護農村土地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農村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

第三條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農村土地承包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條國家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穩定。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