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隱私范文10篇
時間:2024-03-24 09: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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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隱私權刑法保護分析
摘要:互聯網已經滲透進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給時代的發展帶來了機遇和挑戰。隨著網絡技術的進步,人肉搜索和網絡隱私權相生相克,前者代表的是隱私權的侵犯,而后者代表的是隱私權的保護,兩者的關系密不可分,也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空間。經初步研究發現,國內關于網絡隱私權的研究成果還不是很豐富,應該主動學習和借鑒國外先進的經驗,做到取其精華。文章以網絡隱私權作為切入點,總結了網絡隱私權的相關內容,并以網絡隱私權的國外保護和國內保護為基礎,提出了科學化的網絡隱私權的刑法保護建議,希望對國內網絡隱私權的法律保護有所裨益。
關鍵詞:網絡隱私權;刑法保護;立法
一、網絡隱私權的介紹
(一)傳統隱私權與網絡隱私權的聯系。早在1890年,美國哈佛大學《法學評論》首次提出隱私權的概念,并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法規,而我國對于隱私權的研究時間相對較短,相關的研究成果也不夠豐富。歸納我國的隱私權主要有兩個觀點:第一是張能寶提出的個人事物觀點,其認為隱私權是一項屬于個人的權利,未經允許不得被除自己以外的人所知悉,常見的為夫妻性生活、個人的財產信息以及內心活動等;第二是王利明提出的獨立人格權觀點,他認為隱私權是所有人享有的人格權利,分為有形隱私與無形隱私兩種形態,包括公民個人和死者,要保證兩者的私人信息不受別人干擾、不被別人侵犯。從以上隱私權的相關觀點中我們發現,隱私權的核心是人格自由,最大的特點是不確定性,其代表著所有不想被外人所知的一切信息。對于網絡隱私權來說,不同于傳統的隱私權,它是時展的產物,更全面地保護公民的隱私權利。雖然學術界并未明確指出網絡隱私權的相關定義,但我們已經從狹義角度和廣義角度上了解到了網絡隱私權的大致內容。學者普遍認為,網絡隱私權的概念是網絡角度上那些所有不想被外人所知的一切信息,也包含了人格權。(二)網絡隱私權的內容構建。當前正處于大數據時代,“互聯網+”提升了計算機的數據處理效率,促進了網絡技術的發展,網絡上的信息泄露也隨之越來越嚴重。鑒于此,網絡隱私權的范圍不再是簡單的線下個人信息,而漸漸擴展到了整個網絡領域,可謂是包含了網絡背景下的一切個人信息,即使是網絡瀏覽記錄也不可忽視。人身權和財產權也成為了網絡隱私權的重要內容,不論是何種主體,在進行他人信息的采集時必須得到當事人的同意,不可將他人的個人信息公布于網絡,給當事人帶來不便。
二、網絡隱私權的國外保護
(一)美國。在20世紀初期,美國就開始了隱私權保護的研究,并為隱私權保護實施了混合立法,尤其是將法律法規和行業自律規則相組合,其目的在于保護公民的隱私權。1967年美國國會經研究后通過了《信息自由法》,該法完善了對個人信息的保護。1974年美國政府再次強調隱私權的重要性,并通過國會制定了《隱私權法》,要求一切個人信息的搜集和傳播都必須獲得當事人的認可,否則將受到懲罰。在刑事立法方面,美國國會制定了《模范刑法典》,在第250/12條指出了侵犯隱私權的后果?!睹绹摪罘ǖ洹返谑似兄赋?,任何單位或部門都不得將個人的信息公布于網絡,公民享有網絡隱私權。(二)日本。日本通過較為完善的法律法規,在較短的時間內形成了其特有的網絡隱私權保護制度。2000年,日本實施《反黑客法》,其目的在于保護個人數據的安全傳送。2003年3月,日本議會通過《個人信息保護法》,該法律的宗旨在于保護個人信息、促進個人信息的有效利用,明確了日本對于個人信息保護的基本方針。同時,日本《刑法典》對特殊的行業提出了新的規定,例如醫師、助產師等自主能力強的行業、律師等專業法律的相關人員,要求他們不得利用工作便利,獲取他人私人信息牟取利益。另外,法律中增設了自訴模式,該模式提高了公民的安全意識,對于解決網絡信息犯罪有著重要的價值。1999年日本針對于兒童犯罪制定了《買春兒童、兒童色情處罰法》,并在2014年提出了預防兒童色情犯罪制度,同年通過了《禁止針對兒童的買春和色情法》,該制度有效降低了兒童色情案件的犯罪率,保護了兒童的網絡隱私權。當前來看,日本的兒童網絡安全制度已經趨于完善,也成為了日本刑法的一部分。
網絡隱私與保護策略綜述
〔論文關健詞)網絡隱私保護策略
〔論文摘要〕本文分析了網絡陳私的表現形式、受侵害現狀、保護現狀,提出了網絡隱私的保護策略。
隨著現代信息技術、網絡通訊技術的發展,全球性的信息網絡環境已經形成?;ヂ摼W是全球性的分布開放機制,豐富的網絡服務,尤其是網絡商業化的增強,給人們生活、學習、交流帶來了極大的便利,但也給人們的隱私權造成了諸多不必要的干擾和傷害。如何有效地保護網絡隱私已經成為國際上關注的熱點。
1網絡隱私表現形式
網絡隱私二個人資料+在線隱私
網絡隱私可分為個人資料和在線隱私。為了申請郵箱、注冊抽獎或是網上購物,我們必須提供姓名、聯系地址等個人資料,有時甚至涉及到出生年月、月收人等進一步資料。調查顯示,77.36%的網友曾在互聯網上公布真實的個人信息,在網上申請免費服務時需要填寫個人信息,填寫真實資料的網友占62.61%,而在網上聊天時,25.91%的網友肯定自己會說真實情況,62.50%的網友表示將視情況而定。當所有的個人資料和在線隱私被匯集,個人對于網絡就沒有隱私可言,而整個網絡社會,也就是一個完全沒有秘密的虛擬社會。通過網絡查找個人隱私并不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當你的信息和在線隱私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掌握,后果將不堪設想。網上購物是個很好的例子。為了網上購物,消費者必須提供個人信息:姓名、電話號碼、信用卡號碼,購物偏愛,有時還要提交收人記錄和健康記錄。網絡公司匯編這些信息,而互聯網使得分享這些信息非常容易。
網絡營銷與隱私論文
要求用戶公開個人信息越多,或者是用戶關注程度越高的信息,參與的用戶將越少,為了獲得必要的用戶數量,同時又獲取有價值的用戶信息,需要在對信息量和信息受關注程度進行權衡,盡可能降低涉及用戶個人隱私的程度,同時盡量減少不必要的信息。
互聯網上個人隱私遭到侵犯的事件時有發生,最嚴重的情形,包括信用卡信息被盜用,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或者家庭信息聯系被人利用,受到騷擾甚至被騙,造成人身傷害等等。當然,在大多數情況下,并沒有這么
嚴重,只是個人信息被企業用于開展各種營銷活動,這是一種普遍的現象,幾乎每時每刻都在發生。
最近看到國外一個網絡營銷專欄作家的文章,由于他幾乎在每篇文章中都留下了自己的Email地址,以便和讀者交流,結果現在每天收到數百封垃圾郵件,2002年7月份每天接收的垃圾郵件是一年前同期的6.5倍!筆者也有同樣的感受,在網上營銷新觀察網頁上公布的服務郵箱中每天同樣收到大量的垃圾郵件,并且一天比一天多,很顯然,這些電子郵件地址被一些非法用戶所收集,然后出售或者發送商業廣告。這些郵件地址一旦被垃圾郵件數據庫收錄,必定要影響正常的通信,每天花費在處理垃圾郵件上的時間將越來越多,同時真正有效的
信息則可能被淹沒或者誤刪。電子郵箱地址被他人任意使用便是典型的用戶個人信息被侵犯的例子,當然用戶關心的個人隱私遠不止Email地址一項內容。
個人信息在營銷中的作用
網絡隱私權保護現狀分析論文
關鍵詞:網絡隱私權行業自律立法規制民法
2007年12月29時,31歲的白領女子姜巖從北京的24層的家中跳樓身亡。姜巖自殺之前曾寫下兩個多月的死亡日記,將自殺的原因歸結為丈夫的出軌,08年1月初,姜巖的死亡日記被網友轉載到各大論壇上,引起了激烈的討論,網友們紛紛譴責姜巖的丈夫王先生和“第三者”,并迅速搜查出王先生和“第三者”的工作單位、電話、MSN等資料。有激憤的網友開始采取“電話騷擾”、“登門涂字”等做法,王先生的生活受到極大干擾,也迅速被原工作單位辭退,第三者也因為壓力被迫辭職、二人甚至長時間找不到新的工作。2008年3月,王先生將三家網站告上法庭,首次將“網絡暴力”和“網絡隱私”推向司法領域,催生出中國網絡隱私保護第一案。
還有08年的艷照門事件、06年的“銅須門事件”、01年的璩美鳳“光碟事件”等等,這些通過網絡而發生的事件不得不讓我們有所反思,現在互聯網絡的發達,在我們可以快捷而自由地表達意見的同時,怎樣控制自己的思想和鍵盤下擊打出的文字,而不使它成為一種新的暴力。而在這種暴力面前,我們僅有的那點隱私卻顯得那么弱不禁風,不得不讓我們感覺到我們的隱私正處在一個極不“隱私”的環境下,正如美國學者A..斯皮內羅所驚呼:“我們正生活在一個透明的社會里”,“社會中每一個人保所擁有的個人隱私權正在消失”一樣,信息產業巨頭斯科特·麥克尼利也曾斷言:“必須承認這一事實,私生活已不復存在”,“電子監督本領通天,人類未來無隱私”。由此可見,網絡時代的隱私保護正越來越被我們關注,本文試圖通過對網絡隱私權的論述來探討適合我國的網絡隱私權保護模式。
一隱私權與網絡隱私權
1.1隱私權
1890年,哈佛大學法學院的路易斯·D·布蘭迪斯和塞繆爾·D·沃倫在《哈佛法學評論》第四期上發表了《隱私權》一文,首次提出隱私權的概念及系統理論。至此之后,經過百余年的發展,隱私權已經成為現代法治社會中的一項重要的權利,一些國家是制定專門的成文法對隱私權加以保護,一些國家則通過判例加以保護。
網絡時代與隱私權的保護透析
論文關健詞:網絡時代德私權勢在必行
論文摘要:隨看網絡時代的到來,涉及網絡的道德問題相伴而生,其中最重妥的擾是怪犯陳私權悶通,探討網絡時代俊犯德私權的悶題并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非常必妥。
網絡作為一項影響深遠的技術革命,深刻地改變著人類的思維方式和活動方式。一方面,它借助計算機智能化、信息傳播與交換的快速、便捷和時空壓縮等優勢,對社會的經濟、文化、教育、科技、政治方面的發展起積極的推動作用;另一方面,它又把社會及其成員帶人一個全新的生存與發展的技術與人文環境中,使人們面臨著技術上的“可能”與倫理上的“應該”的嚴峻挑戰,帶來了許多政治、法律、倫理道德問題。而在網絡時代,任犯隱私權的問題及探討隱私權保護措施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一、網絡時代的.犯隴私權問題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信息網絡技術的出現為信息的收集、傳播和管理等提供了得天獨厚的物質條件。然而,我們在享受它給人類帶來眾多方便的同時,也應看到,它使得個人隱私權遭到前所未有的威脅。由于計算機強大的記錄、儲存功能,以及網絡這一新興媒介的興起,個人數據的搜集與利用已較以往更容易、快速。另外,人們對科技所發明的工具的依賴性越來越強,個人隱私已逐漸攀璐于公眾當中,隱私被窺探的可能性隨之大增。信息產業的巨頭之一、太陽徽系統公司的總經理斯科特麥克尼利(S.McNe腳)斷言:“必須承認這一事實:私生活已不復存在?!庇昧硪幻绹鴮W者的話說:“我們正生活在一個透明的社會里”,“社會中每個人所擁有的個人隱私正在消失”。在信息網絡時代,個人隱私權俊犯具體可分為以下六種情形:y俊害個人通信內容。在網絡通信過程中,個人的通信極有可能被雇主、ISP公司和黑客截獲,以致造成個人隱私被俊害。例如,英特爾新產品Penti-umIIl上市時,其CPU加人經過隨機取樣特殊編碼序號的“安全序號”功能,使計算機用戶的私人信息受到不適當的跟蹤,結果觸發了一場隱私權的爭論。還有徽軟windows操作系統“漏洞"(Backdoor)將用戶計算機信息秘密傳至徽軟網站(www..)。2、收集他人私人資料賺錢。未經他人同意,收集和使用他人電子郵件,甚至將收集到的電子郵件轉賣給他人的行為構成了對他人隱私權的任害。2000年初,日本櫻花銀行稱,電腦黑客通過互聯網竊取了它的2萬名客戶的姓名、電話號碼、住址等信息,而且已有多人的信息被賣給東京的一家郵寄名單供應商。3,散播俊害隱私權的軟件。身份證號的設計依據一定的數理邏輯,只要知道其中的邏輯規則,就能設計出相應的程序軟件。許多地下網站散播這些軟件,并利用這樣的軟件,以假身份證號碼取得電子郵件帳號,進行犯罪行為。4,俊人他人系統以獲取資料。在網站未能建立有效安全措施的情況下,網絡黑客很容易俊人他人電腦,破壞和竊取他人的個人資料,俊害他人隱私權。一位名叫RaphaelGray的18歲青年黑客曾經俊人美國、加拿大、泰國、日本、英國等國家的9個電子商務站點,竊取了超過26000個信用卡帳戶的信息,其中包括比爾·蓋茨的信用卡號。5、不當泄盡他人資料。許多用戶不知道什么是隱私,如何保護自,己的隱私,薄重他人的隱私。有人因愛情失憊,而將女友的私人信息在網上公開,在商業網站“大賣活人”;有人摘惡作劇,將女大學生的寢室電話號碼在聊天室內公布。據報道,1998年一名美國少女無故頻頻受電話騷擾,被要求提供“性服務”,后經苦方查實,原來是其追求者求愛不成,遂在因特網上公開其個人的詳細資料,并登出色情服務的廣告。6、網上有害信息。網上色情、淫穢信息和其他不利于人的精神健康的信息,會給網絡用戶的家庭成員尤其是未成年人帶來負面影響,同時也構成對家庭安寧生活的破壞。在信息網絡時代,隱私權的俊害己造成了嚴重的后果。對消費者而言,當它們的隱私在商業交往中受到損害,就會產生嚴重的后果。其中之一便是讓人們在從事各種商業活動之前更加小心,唯恐留下永久性的重要個人數據。正如沃瑟斯特羅姆所觀察到的,當隱私受到這樣的限制時,“生活就會在這個限度之內,少了些自然,多了些拘謹。而最嚴重的后果就是在這個領域中個人自由的價值受到了貶低。對公司員工而言,電子監控系統抑制了言論自由,并營造出一種使大多數員工感到壓抑和緊張的“奧威爾式”的氛圍。更為嚴重的是從這種監控系統獲得的信息可能不公平地用來做些對員工不利的事。
二、網絡時代保護隴私權勢在必行
論電子商務中網絡隱私安全的保護
[摘要]隨著電子商務技術的發展,網絡交易安全成為了電子商務發展的核心和關鍵問題,對網絡隱私數據(網絡隱私權)安全的有效保護,成為電子商務順利發展的重要市場環境條件。網絡信息安全技術、信息安全協議、P2P技術成為網絡隱私安全保護的有效手段。
[關鍵詞]電子商務;網絡隱私權;信息安全技術;安全協議;P2P技術;安全對策
隨著電子商務技術的發展,網絡交易安全成為了電子商務發展的核心和關鍵問題。在利益驅使下,有些商家在網絡應用者不知情或不情愿的情況下,采取各種技術手段取得和利用其信息,侵犯了上網者的隱私權。對網絡隱私權的有效保護,成為電子商務順利發展的重要市場環境條件。
一、網絡隱私權侵權現象
1.個人的侵權行為。個人未經授權在網絡上宣揚、公開、傳播或轉讓他人、自己和他人之間的隱私;個人未經授權而進入他人計算機系統收集、獲得信息或騷擾他人;未經授權截取、復制他人正在傳遞的電子信息;未經授權打開他人的電子郵箱或進入私人網上信息領域收集、竊取他人信息資料。
2.商業組織的侵權行為。專門從事網上調查業務的商業組織進行窺探業務,非法獲取他人信息,利用他人隱私。大量網站為廣告商濫發垃圾郵件。利用收集用戶個人信息資料,建立用戶信息資料庫,并將用戶的個人信息資料轉讓、出賣給其他公司以謀利,或是用于其他商業目的。根據紐約時報報道,、Toysmart和等網站,都曾將客戶姓名、住址、電子郵件甚至信用卡號碼等統計分析結果標價出售,以換取更多的資金。
小議網絡隱私權的法律與道德
摘要網絡信息技術的發展使個人隱私權受到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在網絡環境下,言論自由和公民隱私產生了不可避免的矛盾。其所帶來的網絡隱私權保護問題則充斥著法律和道德的博弈。本文通過人肉搜索社會調查探究了人們對這一新生事物的態度,了解到了大眾的法律意識和道德標準,并以此為基礎試圖尋找在網絡隱私權中法律與道德的平衡點,更以小見大,探討了平衡道德和法治的意義。
關鍵詞網絡空間隱私權人肉搜索
近幾年的中國,各類網絡隱私權案件層出不窮,在這些案件背后暗含著法律和道德的交錯。在中國,由于公眾的法律根基不牢固,加上對新生事物的不了解,導致在網絡隱私權這一領域出現了法律權威與道德評價的混亂。
一、網絡隱私權的法律保護
(一)我國的相關立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條規定:“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p>
電子商務中網絡隱私安全保護論文
一、網絡隱私權的定義、特點以及網絡空間隱私權的侵權狀況
(一)網絡隱私權的定義
隱私這個詞源于英文private,其愿意為“讓我自己呆著”。隱私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稱謂,俄羅斯人認為隱私是指個人的生活,英國人則認為隱私是指個人的私生活。在我國,一般認為,隱私是一種與公共利益、群體利益無關的,當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信息,當事人不愿意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個人私事和當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個人領域。人類的隱私權是人的基本權利之一,它是公民人格權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內容之一,是伴隨著人們對自身的尊嚴、權利、價值的產生而出現的。它的內容包括:隱私的隱瞞權、個人生活不被干擾權和個人資料的支配、控制以及不被非法收集、利用權。
網絡隱私權是指公民在網上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復制、分開和利用的一種人格權;也指禁止在網上泄露某些與個人有關的敏感信息,包括事實、圖像以及毀損的意見等。
網絡隱私權一般包括以下內容:1、個人資料被收集的知情權。所謂個人資料,即指姓名、年齡、血型、種族、通訊地址、健康狀況等,還應包括個人的背景資料,如個人愛好、職業、交易程度、個人信用和財產狀況等。2、個人私事和個人領域的保護權(主要包括:對個人計算機的個人資料的保護和對網上通信內容的保密。)以及選擇是否進行信息披露的最終決定權。3、個人資料的安全請求權和信息瀏覽及更正權。主要包括:保護權利主體不受網絡的不當干擾,有權瀏覽自己的被收集的信息并對記錄錯誤的內容進行更正。4、保護權利主體對個人隱私的正當利用,排除他人非法利用,以及對被侵犯隱私所造成損失的求償權。
(二)網絡隱私權的特點
網絡隱私權的民法論文
一、域外網絡隱私權的保護模式與評析
(一)域外網絡隱私權的保護模式
世界各國在保護網絡隱私權的模式選擇上存在一定差別,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是以美國為代表的私法自治模式和以歐盟為代表的公法規制模式。
1.以美國為代表的私法自治模式
美國崇尚自由發展,擔心嚴格的法律會限制網絡產業及相關產業的發展。因此,美國實行的是以私法自治為主的網絡隱私權保護模式。私法自治是指民法上的私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安排生活。美國網絡產業的私法自治體現在互聯網企業自愿加入自律組織規范自己的行為,保護公民的網絡隱私權。1997年7月,美國白宮了《全球電子商務綱要》(FrameworkforGlobalElectronicCommerce)。該文件指出政府應尊重市場,充分發揮私營部門的領導作用,同時為網絡產業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律環境。在美國,互聯網企業實現自律主要有三種形式:建議性的行業指引、網絡隱私認證計劃和技術保護模式。建設性的行業指引是互聯網企業加入認證的標準和條件,例如美國的在線隱私聯盟(OPA)。著名的網絡隱私認證計劃有TRUSTe、BBBonline和WebTrust等。技術保護模式則主要包括OPTOUT和OPTIN兩種模式。對于公民的個人信息而言,OPTOUT模式下除非公民明確反對,否則不經公民許諾就可直接收集和使用。而在OPTIN模式下只有經過公民明確許諾,才能收集和使用。雖然美國尊崇私法自治,但這種模式并不絕對。美國也十分重視公共領域的立法,通過特別立法來規范侵犯網絡隱私權的行為。例如:1974年《聯邦隱私法》、1986年《電子通訊隱私權法》、1988年的《兒童網上隱私權法》等。
2.以歐盟為代表的公法規制模式
網絡隱私安全保護管理論文
[摘要]隨著電子商務技術的發展,網絡交易安全成為了電子商務發展的核心和關鍵問題,對網絡隱私數據(網絡隱私權)安全的有效保護,成為電子商務順利發展的重要市場環境條件。網絡信息安全技術、信息安全協議、P2P技術成為網絡隱私安全保護的有效手段。
[關鍵詞]電子商務;網絡隱私權;信息安全技術;安全協議;P2P技術;安全對策
隨著電子商務技術的發展,網絡交易安全成為了電子商務發展的核心和關鍵問題。在利益驅使下,有些商家在網絡應用者不知情或不情愿的情況下,采取各種技術手段取得和利用其信息,侵犯了上網者的隱私權。對網絡隱私權的有效保護,成為電子商務順利發展的重要市場環境條件。
一、網絡隱私權侵權現象
1.個人的侵權行為。個人未經授權在網絡上宣揚、公開、傳播或轉讓他人、自己和他人之間的隱私;個人未經授權而進入他人計算機系統收集、獲得信息或騷擾他人;未經授權截取、復制他人正在傳遞的電子信息;未經授權打開他人的電子郵箱或進入私人網上信息領域收集、竊取他人信息資料。
2.商業組織的侵權行為。專門從事網上調查業務的商業組織進行窺探業務,非法獲取他人信息,利用他人隱私。大量網站為廣告商濫發垃圾郵件。利用收集用戶個人信息資料,建立用戶信息資料庫,并將用戶的個人信息資料轉讓、出賣給其他公司以謀利,或是用于其他商業目的。根據紐約時報報道,、Toysmart和等網站,都曾將客戶姓名、住址、電子郵件甚至信用卡號碼等統計分析結果標價出售,以換取更多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