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水權轉讓分析論文

時間:2022-06-29 05: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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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水權轉讓分析論文

“水與河流委員會”是水資源的管理者及新貿易政策和法律的監督者,委員會認為現在西澳大利亞州為了迎接未來的挑戰已做好了充分準備。因該州水資源是很稀少、珍貴的,根據2001年初實施的新水法,西澳大利亞州用水戶可買賣水資源或出租他們被批準的用水權。委員會首席執行官羅杰·佩恩希望西澳大利亞州能避免全國和世界其他地方曾出現的失誤——由于投機性的水貿易,過量用水導致環境保護所需水量不足,造成環境退化。水調節機構曾被迫收回或減少用戶的水量來補給衰退的環境。但當減少用戶的用水份額時,往往會造成經濟和社會問題。

佩恩先生認為水貿易是確保用戶之間更有效利用水資源的一種手段,鼓勵用戶把水資源用于經濟價值較高的產業或項目,但必須在保護環境的條件下,綜合、細致、有序地管理水貿易。佩恩說:“西澳大利亞州是水資源奇缺的地區,保護環境所需的水量是不能進行買賣的,環境的需要是第一位的,該州個別地方水量分配甚至超過了極限?!?/p>

預計水貿易政策會受到商家的歡迎,如需用水可在那些水利用已達極限狀態的地區高價購買水權,進行高風險的新投資。原用戶將發現他們的用水許可證已成為可買賣的資產。如一位農民有灌溉牧場的用水權,可投資修筑更有效的灌溉系統,節水的水量就成為一項資產,但可保留其用水權。其節約的水量可賣給有發展前景的新用戶,如葡萄種植戶。另一個如何改變用水效益的實例,如用水戶是采礦公司,為礦址建設和礦物工業處理必須建立基礎設施,需要投資購買大量的水量。當礦床采盡時,礦主有賣用水執照的權利。這意味著公司可以收回部分投資,并有利于更好地保護和管理水資源。

“水和河流委員會”有權拒絕可能導致對環境或其他用戶造成不利影響的水貿易談判,但委員會不為水貿易制定水價,而是依靠市場機制來確定水資源的真正價值。

經濟受采礦和農業控制的地區,其用水量占州用水量的2/3,無疑水資源的需求壓力將大大增加。該州水管理地區的30%在未來10年內估計用水量將達到可持續發展的利用極限。

實際上西澳大利亞州北部有許多未開發的河流,大多是季節性河流。但在這些河流上建壩所需的社會、經濟和環境投資巨大,使開發者無法承受。該州還有豐富的地下水源,全州所用的地下水量占古老含水層地下水量的比重很少。問題是現在大多數地下水資源的開發是不經濟的,原因如下:第一是含鹽量高;第二是地區偏僻,遠離沿海開發地帶缺乏吸引力;第三是偏僻地區水資源開發缺乏合理科學的管理,將會導致過量用水,造成環境退化。

實行委員會環境水保障政策的地方,在確定社會或經濟需要的可持續極限(水量)之前,按法定形式確定預留水量滿足生態保護的需求量。在西澳大利亞州的金伯利、皮爾巴拉及西南地區現正在編制水分配計劃,目前這些地方的潛在用水戶正在爭搶大份額的用水權。新政策為政府合理、科學的水資源管理和確保重要天然水資源依存系統提供了機會,長期保護這些系統的特征。公開上市的水貿易有助于鼓勵用戶增加其用水效益。因為水的自由貿易,其經濟效益可能被潛在的新冒險商家所獲得。佩恩先生說:“在西澳大利亞州共享水資源是一項艱難的平衡舉措,而且運作更復雜。如果我們十分重視這項舉措,科學地管理水資源,這意味著我們能為西澳大利亞州將來的持續發展提供某種保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