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服務論文范文10篇

時間:2024-05-06 14: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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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服務論文

納稅服務分析論文

一、問題的提出

所謂納稅服務是指稅務機關在稅收征收過程中向所有納稅人提供的旨在方便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和享受納稅權力的服務總稱。納稅服務觀即樹立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的理念。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是人本社會的必然要求。如果將整個稅收體系比作金字塔,那么納稅服務工作就是整個金字塔的基礎,它涉及稅收工作的方方面面。我們要改變過去“以我為主”的服務方式,強調以為納稅人服務為中心,以滿足納稅人各類辦稅需求為出發點,通過運用信息化等先進手段,為納稅人提供全方位、系統的、綜合的、整體的服務。把納稅人滿意度作為評價各項工作實績和效率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指標。納稅服務是稅務機關根據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和行使權利的過程中,為納稅人提供的規范、全面、便捷、經濟的各項服務措施的總稱。自1996年稅收征管改革以來,以辦稅服務為基礎的納稅服務體系逐步建立,各級稅務機關在提高納稅服務方面都下了很大的功夫,從規范納稅服務廳,到相繼公開納稅服務廳窗口服務職責,并形成了相應的服務制度體系都促進了納稅服務質量的提高。但從宏觀上看,當前納稅服務工作仍存在著一些問題與不足,不能完全滿足納稅人的需要。主要表現在納稅服務法律體系不完善、稅務干部服務理念亟待提高、稅務機關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模式缺少深化納稅服務改革、稅務系統內部還未能建立協調高效的運行機制、缺少統一規范的納稅服務考察機制等等,這些問題都使納稅人的權力難以落實。因此研究納稅服務不僅具有理論意義,而且對我國的納稅服務體系深化,使之從監管型向服務型轉變具有現實意義。

二、目前我國納稅服務體系的現狀

(一)納稅服務理念落后

納稅服務理念落后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1.稅務干部服務理念落后。我國的憲法規定了公民有依法納稅的義務,卻忽視了對公民在繳稅過程中應當享受的權利,從而導致稅務干部服務理念落后,自身定位不準。雖然近年來在改進服務制度,提高服務層次方面有了一定的突破和發展,服務理念逐漸深入人心并得到了長足的發展,但這種服務理念還停留在精神文明和職業道德范疇,缺乏實質性突破,遠不能適應新的稅收工作形勢發展的需要,主要表現在:(1)長期以來,稅務機關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官本位”意識,一些地方的稅務機關和稅務干部對征納稅關系的認知局限于管理與被管理,監督與被監督的層面。這種權力意識本位化直接帶來的是服務舉措“本位化”。在當前的納稅服務體系中,稅務機關是納稅服務的主體和主導,服務舉措是更多地傾向于便于管理的角度建立的。嚴格地說,這是一種管理的體系,而不是一種真正意義上的服務體系。(2)過多注重形式性服務,膚淺地照搬了銀行等窗口服務部門的做法,服務層次不深。(3)忽視了納稅人的需求,使得納稅服務“供求不對路”,納稅人需要的項目沒有被列入服務重點。(4)納稅服務未能遵從納稅人自愿的原則,而以稅務機關管理需要為出發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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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服務研究論文

摘要:納稅服務是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稅務行政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稅收工作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如何轉變服務觀念,創新服務手段,優化服務方式,完善服務機制,是目前搞好稅收工作的關鍵。

關鍵詞:納稅服務問題優化服務

一、納稅服務的涵義和主要內容

(一)納稅服務的涵義

納稅服務實際上就是征稅人為方便納稅人納稅所提供的活勞動。要認識納稅服務,應先理解納稅服務的涵義。

首先,納稅服務是稅收本質屬性的具體體現。稅收是國家憑借其政治權力取得財政收入、進行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主要形式。稅收的產生來自于滿足社會公共需求的需要,即為社會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稅收來自于納稅人的收入和所得,并用于國家為納稅人提供公共產品。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國家成為公共產品的供應商,而納稅人成為國家的顧客。因此,為納稅人提供優良的納稅環境也就成了國家的法定職責和應盡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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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服務分析論文

1片面強調服務的表層優化,納稅服務“越位”與“缺位”并存

1.1片面強調服務的表層優化長期以來,稅務部門片面追求硬件環境,既與納稅服務的初衷相違背,又給人民群眾造成不良印象和影響,對稅收服務工作不利。

1.2納稅服務“缺位”與“越位”并存納稅服務“缺位”,是指因稅務機關執法不到位或者程序不規范,手續繁雜,致使納稅人合法權益難以得到切實保障或承受不應有的人力、物力和精神上的負擔,主要表現在:因稅務人員素質不高、辦事效率低下導致納稅人為辦理同一納稅事項而多次往返,久拖不決;因稅收工作流程不規范,存在程序繁雜、手續繁瑣、票表過多的問題,加重了納稅人的負擔;因稅收法制不完備,使納稅人不能享受同等的國民待遇等。納稅服務“越位”,是指超越法律規定的義務范疇,越權提供不合法的服務,以及將不屬于納稅服務范疇的內容作為納稅服務提供給納稅人,如有的稅務部門仍然存在擅自減免稅或擴大稅收優惠范圍的現象;有的稅務機關片面強調培植稅源的服務,為納稅人跑項目、拉貸款、清債務。當前我國的納稅服務中“缺位”與“越位”并存的問題大量存在,直接影響了納稅服務實效的發揮。

2納稅服務機構設置和職責分工不盡合理,納稅服務考核評價機制不健全

2.1納稅服務機構設置和職責分工不盡合理現行的機構設置是從便于稅務部門管理出發、以對納稅人實施管理和打擊為依托的一種管理模式,在這種管理模式下,從而分割了納稅服務職能,缺乏為納稅人提供整體和有效服務的機制,未能將稅收服務提升到稅務機關的基本職責和法定職責的高度。

2.2納稅服務監督考核評價機制尚需完善目前,對于稅務機關的納稅服務質量和效果還沒有一套科學、完備、合理、有效的監督考核評價機制。現有的考評機制側重于對稅收計劃完成情況、征管和干部隊伍建設的考核,往往那些需由多部門、多環節協調配合解決的涉稅事項產生推誘扯皮的現象,納稅服務時效以及質量都難以保證,納稅人投訴報怨時有發生,使納稅服務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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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管理員提供納稅服務論文

論文摘要2005年3月底,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稅收管理員制度(試行)》的文件。同年7月,國稅總局局長謝旭人在召開的全國稅收征管工作會議上再一次強調了要建立比較完善的稅收管理員制度。在新的征管模式下,稅收管理員的大力推行,將為完善我國的稅收征管體制、強化稅源管理有重要作用。本文從稅收征管制度的改革出發,通過對稅收管理員與稅務專管員制度的比較,詳細闡述了新時期推行稅收管理員制度的重要意義。

論文關鍵詞征管體制稅收管理員稅務專管員稅源管理

稅收管理員是基層稅務機關分片、分業管理稅源的工作人員,其工作職責主要是對各類稅源的日常動態監控和細化分析,提出初步性工作意見或建議,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的納稅服務。實施稅收管理員制度是強化稅源管理、夯實管理基礎、落實管理責任、優化納稅服務的重要舉措。

一、我國稅收征管體制的歷史沿革

從建國到現在,隨著社會生產水平的不斷發展,同時為了滿足稅制改革的客觀要求,我國的稅收征管模式也在不斷推進。以現行稅法的頒布為界限可將其變革劃分為以下兩個階段:

(一)1994年以前稅收征管體制的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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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服務經濟學分析論文

摘要:由于長期的觀念影響,我國的納稅服務體系一直處于一種監管型,并未向服務型轉變。文章通過目前我國納稅服務體系現狀的描述,從公共財政理論、新公共管理理論和稅收遵從理論三個角度分析了納稅服務存在的必要性,以及如何提供納稅服務和建立一種和諧的稅收體系。

關鍵詞:納稅服務新公共管理稅收遵從

一、問題的提出

所謂納稅服務是指稅務機關在稅收征收過程中向所有納稅人提供的旨在方便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和享受納稅權力的服務總稱。納稅服務觀即樹立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的理念。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是人本社會的必然要求。如果將整個稅收體系比作金字塔,那么納稅服務工作就是整個金字塔的基礎,它涉及稅收工作的方方面面。我們要改變過去“以我為主”的服務方式,強調以為納稅人服務為中心,以滿足納稅人各類辦稅需求為出發點,通過運用信息化等先進手段,為納稅人提供全方位、系統的、綜合的、整體的服務。把納稅人滿意度作為評價各項工作實績和效率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指標。納稅服務是稅務機關根據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和行使權利的過程中,為納稅人提供的規范、全面、便捷、經濟的各項服務措施的總稱。自1996年稅收征管改革以來,以辦稅服務為基礎的納稅服務體系逐步建立,各級稅務機關在提高納稅服務方面都下了很大的功夫,從規范納稅服務廳,到相繼公開納稅服務廳窗口服務職責,并形成了相應的服務制度體系都促進了納稅服務質量的提高。但從宏觀上看,當前納稅服務工作仍存在著一些問題與不足,不能完全滿足納稅人的需要。主要表現在納稅服務法律體系不完善、稅務干部服務理念亟待提高、稅務機關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模式缺少深化納稅服務改革、稅務系統內部還未能建立協調高效的運行機制、缺少統一規范的納稅服務考察機制等等,這些問題都使納稅人的權力難以落實。因此研究納稅服務不僅具有理論意義,而且對我國的納稅服務體系深化,使之從監管型向服務型轉變具有現實意義。

二、目前我國納稅服務體系的現狀

(一)納稅服務理念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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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服務質量分析論文

納稅服務源于對納稅人權利的保障和需求的滿足,即“始于納稅人需求,終于納稅人滿意”。江西地稅把它提升到作為地稅部門“彰顯執政為民的本質,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的高度,是為適應新時期稅收工作的特點,發揚“和諧聚力、誠信服務、爭做第一”的地稅精神,適時提出的工作理念。它已經不僅僅是一個服務態度、服務意識問題,而是作為一個政治問題、社會問題來進行研究和實踐。下面是個人對如何規范納稅服務和提高納稅服務質量的一些淺顯認識,供同仁們參考指正。

一、加強對納稅服務的理論探討

借鑒經典的馬斯洛需求理論,我們對納稅人的需求可分為公正需求、便利需求、禮遇需求和幫扶需求四個層次。公正服務,包括保證納稅人繳納法定數額的稅款并享受法定優惠、保守納稅人的秘密、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等。這一類服務密切關系納稅人切身利益,對于納稅人的公平競爭、正常經營甚至生存發展都有著決定性影響,是首要提供的服務內容;便利服務,包括幫助納稅人方便快捷地了解和實現納稅義務、提高效率、降低遵從成本等;禮遇服務,包括尊重和相信納稅人、對納稅人謙和禮遇,并將尊重和禮遇體現在辦稅環境及各類服務細節之中;幫扶服務,包括對有特殊困難的納稅人無償提供必要的、力所能及的智力信息支持等。這四個層次的服務具有由低到高的層次關系,即在較低層次的服務做好以后,較高層次的服務才會更有意義。

在我國,關于納稅服務也有一個不斷充實提高的過程,一是早期的觀點,將納稅服務界定于熱情的服務態度、優美的辦稅環境以及端茶倒水、站相迎、起相送等,大體可稱為“微笑服務”或“禮貌服務”,這僅是納稅服務中禮一個較低層次;二是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文明、便捷、高效、經濟的各項服務措施,相當于便利服務、禮遇服務和幫扶服務層次,相對于“微笑服務”有了較大程度的深化和擴展;三是在以上內容基礎上,再增加維護執法規范性、促進公平公正的內容,是納稅服務的較高層次,達到了比較完善、充實、條理的程度,基本上能夠適應當前理論、實踐狀態和社會、政治需求。

對納稅服務必須予以全面、規范地界定和落實,不能有所偏廢,否則,就會出現問題,如過于偏重便利、禮遇、幫扶類的服務內容,就會造成稅收征管效率低下、納稅人的納稅遵從度降低,逃稅欠稅現象嚴重等。

二、更新納稅服務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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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納稅服務建立和諧稅收體系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問題的提出;目前我國納稅服務體系的現狀;建設納稅服務體系的理論分析;小結四個方面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是人本社會的必然要求、當前納稅服務工作仍存在著一些問題與不足、納稅服務理念落后、稅務系統內部還未能建立協調高效的運行機制、信息化服務形式和渠道相對單一、缺少統一規范的納稅服務考核機制、稅務中介服務有待深化、納稅服務法律體系不完善、納稅服務的必要性、如何提供納稅服務、建立和諧社會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摘要:由于長期的觀念影響,我國的納稅服務體系一直處于一種監管型,并未向服務型轉變。文章通過目前我國納稅服務體系現狀的描述,從公共財政理論、新公共管理理論和稅收遵從理論三個角度分析了納稅服務存在的必要性,以及如何提供納稅服務和建立一種和諧的稅收體系。

關鍵詞:納稅服務新公共管理稅收遵從

一、問題的提出

所謂納稅服務是指稅務機關在稅收征收過程中向所有納稅人提供的旨在方便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和享受納稅權力的服務總稱。納稅服務觀即樹立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的理念。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是人本社會的必然要求。如果將整個稅收體系比作金字塔,那么納稅服務工作就是整個金字塔的基礎,它涉及稅收工作的方方面面。我們要改變過去“以我為主”的服務方式,強調以為納稅人服務為中心,以滿足納稅人各類辦稅需求為出發點,通過運用信息化等先進手段,為納稅人提供全方位、系統的、綜合的、整體的服務。把納稅人滿意度作為評價各項工作實績和效率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指標。納稅服務是稅務機關根據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和行使權利的過程中,為納稅人提供的規范、全面、便捷、經濟的各項服務措施的總稱。自1996年稅收征管改革以來,以辦稅服務為基礎的納稅服務體系逐步建立,各級稅務機關在提高納稅服務方面都下了很大的功夫,從規范納稅服務廳,到相繼公開納稅服務廳窗口服務職責,并形成了相應的服務制度體系都促進了納稅服務質量的提高。但從宏觀上看,當前納稅服務工作仍存在著一些問題與不足,不能完全滿足納稅人的需要。主要表現在納稅服務法律體系不完善、稅務干部服務理念亟待提高、稅務機關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模式缺少深化納稅服務改革、稅務系統內部還未能建立協調高效的運行機制、缺少統一規范的納稅服務考察機制等等,這些問題都使納稅人的權力難以落實。因此研究納稅服務不僅具有理論意義,而且對我國的納稅服務體系深化,使之從監管型向服務型轉變具有現實意義。

二、目前我國納稅服務體系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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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服務構建和諧稅收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問題的提出;目前我國納稅服務體系的現狀;建設納稅服務體系的理論分析;小結進行闡述。其中,問題的提出從納稅服務觀即樹立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的理念、當前納稅服務工作仍存在著一些問題與不足,不能完全滿足納稅人的需要進行論述。目前我國納稅服務體系的現狀從納稅服務理念落后、稅務干部服務理念落后、納稅人理念落后、稅務系統內部還未能建立協調高效的運行機制、信息化服務形式和渠道相對單一、缺少統一規范的納稅服務考核機制、稅務中介服務有待深化、納稅服務法律體系不完善進行論述。建設納稅服務體系的理論分析從納稅服務的必要性———公共財政理論、如何提供納稅服務———新公共管理理論、建立和諧社會———稅收遵從理論進行論述。本文對提供納稅服務和建立一種和諧的稅收體系有著參考指導的意義。

摘要:由于長期的觀念影響,我國的納稅服務體系一直處于一種監管型,并未向服務型轉變。文章通過目前我國納稅服務體系現狀的描述,從公共財政理論、新公共管理理論和稅收遵從理論三個角度分析了納稅服務存在的必要性,以及如何提供納稅服務和建立一種和諧的稅收體系。

關鍵詞:納稅服務新公共管理稅收遵從

一、問題的提出

所謂納稅服務是指稅務機關在稅收征收過程中向所有納稅人提供的旨在方便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和享受納稅權力的服務總稱。納稅服務觀即樹立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的理念。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是人本社會的必然要求。如果將整個稅收體系比作金字塔,那么納稅服務工作就是整個金字塔的基礎,它涉及稅收工作的方方面面。我們要改變過去“以我為主”的服務方式,強調以為納稅人服務為中心,以滿足納稅人各類辦稅需求為出發點,通過運用信息化等先進手段,為納稅人提供全方位、系統的、綜合的、整體的服務。把納稅人滿意度作為評價各項工作實績和效率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指標。納稅服務是稅務機關根據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和行使權利的過程中,為納稅人提供的規范、全面、便捷、經濟的各項服務措施的總稱。自1996年稅收征管改革以來,以辦稅服務為基礎的納稅服務體系逐步建立,各級稅務機關在提高納稅服務方面都下了很大的功夫,從規范納稅服務廳,到相繼公開納稅服務廳窗口服務職責,并形成了相應的服務制度體系都促進了納稅服務質量的提高。但從宏觀上看,當前納稅服務工作仍存在著一些問題與不足,不能完全滿足納稅人的需要。主要表現在納稅服務法律體系不完善、稅務干部服務理念亟待提高、稅務機關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模式缺少深化納稅服務改革、稅務系統內部還未能建立協調高效的運行機制、缺少統一規范的納稅服務考察機制等等,這些問題都使納稅人的權力難以落實。因此研究納稅服務不僅具有理論意義,而且對我國的納稅服務體系深化,使之從監管型向服務型轉變具有現實意義。

二、目前我國納稅服務體系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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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管理員制度稅源管理關鍵論文

[論文摘要]《稅收管理員制度(試行)》的頒布為各地稅務機關規范稅收管理員的責任提供了依據,把稅收管理員推到了稅收管理的前沿稅收管理員制度是對稅收專管員制度的繼承和發展,但又與其有本質的區別。通過對稅務管理員制度的深入理解和運用,可以提高稅收征收管理工作科學化、法制化和規范化水平。

[論文關鍵詞]稅收管理員稅收征收管理模式

2005年3月,家稅務總局下發了《稅收管理員制度(試行)》,稅收管理員制度正式走到了稅收管理的前臺。稅收管理員制度是新的歷史時期全面加強稅收征管科學化、法制化和規范化的一項重要內容和重要舉措,是強化稅源管理的關鍵昕在。本文擬從稅收管理員制度歷史發展沿革、運行現狀透視的角度,對該制度提出一點建設性的思考。

一、稅收管理員制度的歷史沿革

提及稅收管理員,不可避免地就使人聯想起稅收專管員.二者有著一脈相承的淵源,但更多的是前者對后者的揚棄。

1.“一員到戶,各稅統管,集征、管、查于一身”的征管模式與稅收專管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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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以納稅人為本的稅務體系建立

論文關鍵詞:稅收管理體系以納稅人為本稅收管理稅收改革

論文摘要:稅收管理體系是改革的內部體系和以納稅人為導向的納稅環境的結合。在稅收管理體系建設中,要堅持以納稅人為本,加快稅收立法和執法建設,規范和發展稅務業,建立健全社會化稅收監控體系,強化納稅服務,從而建立健全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稅收管理體系。

稅收管理體系是稅收管理及其改革的主體內容,如果把稅收管理及其改革看作一個主體,那么,稅收管理體系就是改革的內部體系和以納稅人為導向的納稅環境的結合。在稅收管理體系建設中,要堅持以納稅人為本,在推進稅收管理體系法制化的同時,大力提倡為納稅人服務的理念,理解和把握納稅人的需求及需求變化,有足夠的柔性來調整自身各種資源的組合,并以納稅人能接受的成本向納稅人提供產品和服務。本文即貫徹以納稅人為本這一稅收管理改革的趨勢,就稅收管理體系建設提出一些思路。

一、加快稅收立法和執法建設

立法建設是稅收管理內部體系建設的重點,它對于優化內部流程、提高服務質量有著重要作用,也是平衡計分卡在稅收戰略管理中的運用。為此,要迅速建立和完善《稅收基本法》、《稅收征管法》、《產業和地區稅法》、《納稅和征管人權利和義務保護法》、《社會監控法》、《協稅護稅法》、《稅務信息管理法》等,并建立健全規范的稅收行政立法機制,嚴格遵守立法權限和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質量,保持立法的系統性,提高稅法的透明度。

建立科學、高效的稅收征管機制,實行集約化和專業化管理,優化納稅服務,分解、規范、制約稅收執法權。構筑以執法責任制為核心的考核管理機制。通過分解崗位職責,明確工作規程,開展評議考核,嚴格過錯追究,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建立健全嚴密的內部執法監督機制,加強對稅收執法行為的事前、重點環節的事中、以及全過程的事后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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