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主辦單位: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
《國際城市規劃》是一本由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主辦的一本工業類雜志,該刊是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CSCD期刊、統計源期刊,主要刊載工業相關領域研究成果與實踐。該刊創刊于1979年,出版周期雙月刊,影響因子為2.26。該期刊已被CSSCI 南大期刊(含擴展版)、北大期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期刊)、CSCD 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來源期刊(含擴展版)、統計源期刊(中國科技論文優秀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JST 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數據庫(日)、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收錄。
《國際城市規劃》雜志旨在提供一個開放、廣泛的平臺,促進城市規劃領域最新研究成果的交流和討論,為城市規劃的發展和實踐做出貢獻。雜志的主要目標是促進城市規劃領域的學術研究,并推動理論與實踐的結合。該雜志涵蓋了各種城市規劃相關主題,包括但不限于城市設計、土地利用規劃、交通規劃、環境規劃、經濟發展規劃等。該雜志鼓勵學者們分享自己在城市規劃方面的研究成果,提供創新的理論、方法和實踐案例,以推動城市規劃領域的發展。
該雜志的內容涵蓋了理論研究、實證研究和實踐案例等方面。在理論研究方面,該雜志關注城市規劃的基本理念和原則,探討未來城市發展的趨勢和方向。在實證研究方面,該雜志關注城市規劃政策的評估和效果分析,以及城市規劃工具和方法的研究。在實踐案例方面,該雜志分享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城市規劃實踐,為城市規劃從業者提供借鑒和啟示。堅持高質量的學術標準,并進行嚴格的同行評審。所有投稿文章都由匿名的專家學者進行評審,確保發表在該雜志上的文章具有學術價值和研究水平。同時,該雜志歡迎國內外學者和專家擔任編委或審稿人,共同推動城市規劃領域的學術研究。
總之,該雜志是一個匯聚城市規劃領域最新研究成果的學術期刊。通過發布優質的學術論文和實踐案例,該雜志為推動城市規劃的理論和實踐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為城市規劃領域的學者和從業者提供了一個重要的學術交流平臺。
1.本刊保留對來稿進行修改的及對已刊用稿件在本刊網站上發表的權利,不同意者請預先聲明。我們倡導并堅守嚴謹的學術誠信,反對一稿多投,拒絕抄襲!
2.題名應簡明、具體,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應避免使用縮略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式和公式。
3.作者簡歷,包括工作單位、職務、職稱、學位、研究方向、聯系方式(手機號碼、電子郵箱等)、郵寄地址及郵政編碼。
4.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參考文獻,依照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出。參考文獻僅限作者親自閱讀過的主要文獻,其中近5年內的文獻應占50%以上。
5.注釋:用于對文章某一特定內容做出解釋和補充說明,排在當頁地腳處,每頁重新編號,文中用數字加圈上角標注(如①②……)
6.稿件請附200—300字的中英文內容提要,內容提要簡要概述所研究的問題與觀點、采用的研究方法以及文章的主要結論。
7.正文內標題力求簡短、明確,一般不超過五級。層次序號可采用一、(一)、1.、(1)、1);不宜用①,以與注號區別。
8.圖表:一般采用三橫線表(頂線、表頭線、底線),每幅圖表應冠有圖(表)注。照片圖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對比度。
9.如論文為科研基金項目成果,則應在“作者簡介”后的下一行,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項目編號。
10.主題范圍:雜志接受關于城市規劃領域的原創研究論文、綜述文章、實踐經驗分享等。稿件應涵蓋城市規劃的各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發展、城市設計、土地利用、交通規劃、環境保護、社區規劃等。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車公莊西路10號東樓E320
郵編:100037
主編:王凱
我們不是國際城市規劃雜志社。本站持有《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主要從事雜志訂閱與期刊服務,不是任何雜志官網。直投稿件請聯系雜志社,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車公莊西路10號東樓E320,郵編:100037。
國際城市規劃雜志是一本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CSCD期刊、統計源期刊,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主管,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主辦的一本工業類期刊。國內刊號:11-5583/TU,國際刊號:1673-9493。該期刊詳細信息可以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網站上查詢。
您好,我們擁有多年豐富的期刊服務經驗,可以協助您進行期刊投稿,優化投稿流程,避免頻繁碰壁,縮短發表周期,節省您的寶貴時間,讓您的學術成果快速發表。
能否發表主要取決于您稿件本身的內容,期刊編輯會基于一定的考量,比如發表范圍、投稿資料、研究原創性等內容做出主觀決定。因此,任何正規的學術服務機構均無法保證發表,但我們會用專業知識和經驗,幫助您理解和遵循發表要求,助您提升發表幾率。若我們未達到服務承諾,我們將退還款項。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車公莊西路10號東樓E320,郵編:10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