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北京語言大學中國文化對外翻譯與傳播研究中心(文化與旅游部兼轄) 主辦單位:北京語言大學中國文化對外翻譯與傳播研究中心(文化與旅游部兼轄)
《漢風》是一本由北京語言大學中國文化對外翻譯與傳播研究中心(文化與旅游部兼轄)主辦的一本文化類雜志,該刊是省級期刊,主要刊載文化相關領域研究成果與實踐。該刊創刊于2016年,出版周期年刊。該期刊已被知網收錄(中)收錄。
《漢風》雜志是一本專注于中國傳統文化和漢學研究的學術性期刊。雜志的創刊背景與宗旨在于傳承和弘揚中國傳統文化,推動漢學研究的發展,提供一個國際性的學術交流平臺,促進全球范圍內對中國傳統文化、歷史、哲學、藝術等領域的研究和理解。雜志內容豐富多樣,不僅關注中國的古代文化遺產,也探討這些遺產在現代社會中的傳承和發展。雜志的讀者與作者群體面向全球從事漢學和中國研究的學者、研究人員、教師和學生。雜志鼓勵不同文化背景的作者投稿,以促進不同視角下的交流和學術對話。
通過發表高質量的研究論文和綜述文章,該雜志為漢學研究領域提供了寶貴的學術資源,有助于推動相關學科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提升漢學研究在全球的影響力。雜志注重與國內外相關機構和團體的合作,加強國際間傳統文化的交流與合作,推動中國傳統文化走向世界。雜志的欄目設置包括專訪、專稿、費諾羅薩專題、翻譯史與翻譯理論、漢學論稿、漢學現場、漢學講堂、書序/書評、書畫展示等,全面展示中國傳統文化的豐富內涵和多樣魅力。
1.對擬錄用的稿件,本刊將發給作者用稿通知書;對不予錄用的稿件,不再另行通知。稿件自寄出后,三個月內未接到用稿通知書者,可自行處理,三個月內請勿一稿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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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摘要慎用長句,只分1個自然段落。摘要之后須有關鍵詞,由3—8個反映論文主題內容、并用空格隔開的詞或詞組所組成。
7.論文如果是基金項目、國家、省部級教育教學科研立項課題成果,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或上述立項的成果,需在文章標題右上角插入腳注,并在腳注中注明項目名稱及編號。
8.標題格式:正文層次標題應采用三級標題,引言部分不編標題。標題應按順序用阿拉伯數字編號,例如1、1.1、1.1.1、(1)、(2)、(3)等。
9.表格要求:表題使用小5號黑體,位于表上方、居中,表文用6號宋體。名稱、符號、單位寫在表頭欄內,欄頭內容和表中數值居中。
10.論文英文題名與中文題名內容上應一致,但不等于說詞語要一一對應。在許多情況下,個別非實質性的詞可以省略或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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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風雜志是一本省級期刊,是由北京語言大學中國文化對外翻譯與傳播研究中心(文化與旅游部兼轄)主管,北京語言大學中國文化對外翻譯與傳播研究中心(文化與旅游部兼轄)主辦的一本文化類期刊。國內刊號:--,國際刊號:--。該期刊詳細信息可以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網站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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