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金融法律評論雜志》創刊以來,已經成為金融法學領域的重要交流平臺,主要關注金融監管法治、證券法治、信托、破產法治等多個領域,致力于推動金融法律學科的發展,并為實踐提供理論支持。重視學術導向,堅持科學性、學術性、先進性和創新性的原則。其內容涵蓋了金融法律領域的前沿問題和熱點話題,旨在為國內外學者、從業人員及政策制定者提供一個深入探討金融法律問題的空間。
總的來說,齊魯金融法律評論雜志以其專業的編輯團隊、嚴謹的學術態度和高質量的文章內容,在金融法學界樹立了良好的聲譽。雜志設有多個特色欄目,如“第二專題 證券法治”、“第三專題 信托、破產法治”等,這些欄目覆蓋了金融法律的不同方面,能夠滿足不同讀者的需求。此外,雜志還邀請金融法律領域的專家學者對國家最新的金融政策進行解讀和評論,為讀者提供了全面、深入的視角。無論是對于從事金融法律工作的專業人士,還是正在學習相關知識的學生而言,這份雜志都是不可或缺的信息來源和研究工具。
1.多次引用同一著者文獻時,只編一個號,即在正文中標注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并在序號的“[]”外著錄引文頁碼。例如:張三[2]8-12;張三[2]66-80。
2.題目、內容提要、關鍵詞來稿題目限20個字以內,副標題不超過18個字;內容提要字數在300字以內;關鍵詞一般為3至5個,以分號隔開。英文標題需注意大小寫問題,英文關鍵詞統一小寫(本當大寫的單詞除外)。
3.參考文獻:將參考文獻按正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排列編號,并用數字加方括號標注并集中排列在注釋后。
4.注釋采用頁腳注,每頁重新編號,請按著(作者)、著作(論文)題名、出版社(期刊名稱)、出版年(刊期)、頁碼的順序依次標注。
5.文中圖表要精選,應有圖序、圖題和表序、表題。插圖要求內容真實且標注明確,數據要與文中表述一致。表格要求表述簡潔,一般采用三線表。
6.基金項目雜志往往要求投稿內容是原創的,并且具有一定的創新性。確保您的研究項目在某些方面具有新穎性、突破性或對現有問題提供了獨特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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