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主辦單位:中日友好醫院
《中日友好醫院學報》是一本由中日友好醫院主辦的一本醫學類雜志,該刊是統計源期刊,主要刊載醫學相關領域研究成果與實踐。該刊創刊于1987年,出版周期雙月刊,影響因子為1.2。該期刊已被統計源期刊(中國科技論文優秀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CA 化學文摘(美)、JST 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數據庫(日)、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收錄。
《中日友好醫院學報》創辦于1987年,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主管,中日友好醫院主辦的一本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醫學類統計源期刊。《中日友好醫院學報》欄目設置有:臨床論著、經驗交流、綜述、中醫園地、醫院管理、病例報告、護理園地。該雜志創刊以來所獲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中國科技期刊優秀期刊等。
本刊主要資助項目有: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中日友好醫院院級科研課題、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首都衛生發展科研專項、中日友好醫院科研基金、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專項項目、“首都臨床特色應用研究”專項、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國家科技重大專項。
本刊主要資助課題有:國家科技支撐計劃(2012BAH24F05)、國家自然科學基金(81172860)、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專項項目(2011DFA31860)、國家科技支撐計劃(2012BAH24F00)、國家自然科學基金(81072457)、國家自然科學基金(81072404)、國家自然科學基金(30240035)、國家自然科學基金(8117334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81173422)、國家自然科學基金(81173421)。
1、《中日友好醫院學報》對可能會認為是重復發表的報道,應事先予以說明。如已在國內外會議宣讀,請在文稿上注明。
2、《中日友好醫院學報》文稿應數據可靠,論點鮮明,層次清楚,文字精練,書寫工整。論著全文(包括參考文獻、中英文摘要、表和圖的篇幅)及綜述、講座(含參考文獻)5000字左右;短篇報道、病例報告不超過1800字。簡化字限用國務院第1次公布的方案,勿自造異字。
3、《中日友好醫院學報》文稿請盡量采用打印稿,在文末注明全文字數。手寫稿請用16開400字稿紙正楷書寫,標點符號也占一格。不收復寫或復印稿。
4、中文句中的外文首字母,除專用詞外一律小寫。阿拉伯數字、標點符號(包括括號、連字符、破折號等)須寫清楚,并注意英文字母的大小寫與上下角字。英文縮寫詞第一次出現時,應寫明中、英文全稱。
5、題目應簡明確切地反映本文特定內容,一般20字左右,盡量不使用縮略語。中英文題必須一致。前瞻性科研課題請注明經費來源、基金項目及項目編號。
6、作者署名不宜過多,一般不超過6人。文章每位作者應該是論文學術內容的構思者或設計者;實驗數據的采集并能給予解釋者;能對編輯部提出的審改意見進行修改者;能在學術界就論文內容進行答辯者。對本文有貢獻的其他人可寫在腳注或致謝項中。
7、中英文摘要采用結構式摘要,須包括:①目的:簡介研究背景或目的;②方法(包括設計):簡述研究所用的材料、對象和方法,宜說明有無對照、病例或實驗次數;③結果:簡明客觀地舉出所得的主要結果,所列數據需經統計學方法處理;④結論:對研究結果進行分析或討論,并說明得到何種啟發、展望或結論。中文摘要一般不超過250字;英文摘要內容應與中文摘要一致,為便于國際交流,英文摘要(需打字)可稍長于中文摘要內容。
8、每篇文章附關鍵詞3~5個,選詞盡量靠近主題詞表,主題詞表未涵蓋者,請選用標準醫學名詞。醫學名詞以1989年及其以后由全國自然科學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醫學名詞》和相關學科的名詞為準,暫未公布者仍以人民衛生出版社編輯的《英漢醫學詞匯》為準。中文藥物名稱應用1995年版藥典(法定藥物)或衛生部藥典委員會編輯的《藥名詞匯》(非法定藥物)中的名稱,英文藥物名稱則采用國際非專利藥名,不用商品名。為從期刊文獻的學科屬性實現族性檢索并為文章的分類統計創造條件,查閱文章的中圖分類號,參照《中國圖書館分類法》(第4版,北京圖書館出版社)進行分類。
9、文章第1頁寫標題、作者、科室、中文摘要、中文關鍵詞,第2頁為英文標題、作者、科室、摘要、關鍵詞。正文從第3頁開始。正文各層次標題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下圓點“.”相隔,末位數字后面不加標點,如“1”,“2.1”,“3.1.2”等;各層次的序號均左頂格編排,后留一空格接排標題或內容。
10、數據表和圖凡用文字已經說明的問題,盡量不用表和圖。如用表和圖,則文中不需重復其全部數據,只需摘述其重點。表和圖的設計應正確、合理、易懂,使每張表和圖都“自明”,即單看表和圖就能大體了解實驗內容。同一數據不要用圖和表重復表達。線條圖、表格請用16開白紙附在文后。表格采用三線式表,表內無需畫縱線來區分各類數據。圖稿的寬度以17cm為宜,高度可在12cm左右。用繪圖墨水在繪圖紙上繪制。設計應美觀,線條應光滑。圖字與圖分開或用鉛筆寫在圖上。作者必須按照作圖數據,認真、正確地繪制。曲線一般應經曲線擬合,盡可能使之“直線化”,直線應根據回歸方程繪圖。必要時作圖數據需同時交編輯部以備核對。黑白照片必須反差分明,清晰易辨。彩色照片不用底片,顯微照片內應畫長度標尺(如1μm)。病理照片請裁成8.0cm×6.0cm大小,照片背面寫明作者、圖號,照片可集中放在一封套內,不要貼在紙上。圖題可集中寫在另紙上。
11、數字的書寫請參照《關于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4位和4位以上的數字,采用三位分節法,節與節之間留半個空格,但年份、負數、儀表型號等不用三位分節法;凡可使用阿位伯數字又很得體的,均使用阿拉伯數字。作為詞素構成定型的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語等應使用漢字,鄰近的兩個數字并列連用時(如二三天、五六種)可使用漢字。
12、度量單位請使用法定計量單位,可參照《醫學法定計量單位換算辭典》(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1991年版)。
13、統計名詞及符號請按國家標準《統計學名詞及符號》的有關規定書寫:樣本數用英小寫n;樣本的算術平均數用英小斜;標準差用英小斜s;t檢驗用英小斜t;F檢驗用英大斜F;卡方檢驗用希文χ2;相關系數用英小斜r;自由度用希文小寫υ;概率用英大斜P。
14、參考文獻僅限親自閱讀過的主要文獻,按照文中首次出現的次序編寫,在右上角用方括號注明,如:[1,2],[5~8]。論著的引用文獻擇主要者,一般10篇左右;綜述20~30篇。應引用公開發行的新的研究資料(近3年~5年),勿引譯文、文摘、轉載、內部資料及會議匯編;盡量不引教科書。已被采用而尚未刊出的稿件也可列入參考文獻內,在刊名后應注明“在印刷中”。但在本文正式刊印前如已刊出,應將已發表的年、卷、期、頁補充進去。參考文獻中的英文須打字。引用參考文獻的題錄及外文拼寫和標點符號容易出現錯誤,請按下列順序仔細核對:原文作者、題目、年、卷、期、頁數。如有錯誤,將退回作者修正。
機構名稱 | 發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中日友好醫院 | 3298 | 細胞;護理;手術;腫瘤;綜合征 |
北京中醫藥大學 | 317 | 中醫;細胞;腫瘤;綜合征;腺癌 |
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學院 | 122 | 細胞;綜合征;蛋白;血管;動脈 |
北京大學 | 68 | 細胞;高血壓;血壓;血管;病患 |
中日友好臨床醫學研究所 | 68 | 細胞;腫瘤;血管;糖尿;糖尿病 |
北京協和醫院 | 34 | 細胞;淋巴;免疫;受體;糖尿 |
北京大學中日友好臨床醫學院 | 29 | 腫瘤;膀胱;膀胱癌;手術;術后 |
首都醫科大學 | 26 | 動脈;血管;蛋白;病變;粘連蛋白 |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 | 25 | 細胞;骨折;血壓;幼年;源性 |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婦產醫院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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