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法制管理范文10篇

時間:2024-05-13 16: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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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法制管理

地稅局普法工作思路

為進一步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加強稅收法制宣傳教育,促進稅收法律知識不斷普及,增強公民稅法遵從意識,提高地稅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營造良好的稅收法治環境,根據《全市地稅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市法制宣傳教育和法治建設年度檢查考核辦法》要求,結合地稅工作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普法對象

一是全市地方稅務系統所有稅務人員;二是納稅人及社會各界。重點加強對領導干部、公務員、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個體工商業戶等“五類”人員的稅收法制宣傳教育。

二、普法內容

按照“誰主管誰普法,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全市地稅系統開展2012年度普法工作,既注重對外部的稅收宣傳,又抓好對內部的教育培訓。

對稅務人員繼續進行憲法、稅法及其他與履行職責相關法律知識的學習教育。一是要加強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的學習。每位稅務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自覺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開展工作的能力,切實推進“三和”地稅建設。二是要著重開展稅收政策法規的學習教育。市局將重點抓好企業所得稅法及其配套規定、個人所得稅法、車船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修訂的資源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稅法知識的宣傳教育,不斷提高稅務人員的業務素質。三是要積極開展與履職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教育。組織開展刑法修正案(八)及瀆職侵權犯罪規定、行政強制法、人民調解法、保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進一步增強廣大稅干依法行政的能力,防范稅收執法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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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企業稅務管理探討

摘要:在當今形式下,現代企業想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求得生存,謀求發展,必須要高度重視企業的稅務管理工作,規避稅務上的風險,降低經營成本,可以更好地實現財務管理的目標,從而達到減輕企業稅收負擔的目的,最終獲得稅務利益與財務收益的最大化。稅務管理在現代企業管理中的重要性越來越突出。

關鍵詞:稅務管理;稅務風險;稅務籌劃;內部控制;稅收政策

當今,在市場經濟飛速發展的中國,面對日趨開放的新形勢,稅務改革的步伐在不斷擴大,也使得企業在經營中存在更多的稅務風險,怎樣規避稅務風險,降低經營成本,提高稅后利潤,增強企業自身的實力,都是企業值得思考的問題。加強控制稅務風險重在加強稅務管理,當前企業最缺乏的一種管理就是稅務管理。因此,稅務管理在現代企業管理中的重要性越來越突出。企業的稅務管理是企業在遵守國家稅法,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稅收法規所提供的包括減免稅在內的一切優惠政策,達到少繳或遞延繳納稅款,從而降低稅收成本,實現稅收成本最小化的經營管理活動。它是一種合理、合法的避稅行為,為國家稅收政策所允許的。

一、現代企業在稅務管理過程中產生的問題

(一)企業稅務內部控制管理機制不足

目前,我國內控機制建設尚處于較低水平,許多企業現行管理體制尚不健全,內控機制的配套制度不夠完善。特別是多元化企業集團,規模較大,經營范圍較廣,業務復雜,跨地區,多品種經營,所花費的成本很高,涉及的稅種也比較多,企業稅務內控管理難度較大。企業的決策層對稅務風險的認識也不足,缺乏戰略性認知和考慮,沒有從企業戰略層面考慮稅務風險的內控制度,缺乏系統的內控規定,不夠全面,缺乏足夠的權威性。對于涉稅風險也沒有系統地進行跟進和處理,造成稅務內部控制管理不規范、內部控制制度不合理的現象普遍存在,最終導致這些內控制度準則和守則沒有全面實施,存在產生稅務風險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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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稅局工作思路

20*年我們的稅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我們也清醒的認識到工作中的一些不足,例如工作創新舉措不多;稅源監控還不十分到位等,這些不足都要求我們在新年工作中加以改進和完善。20*年,我局稅收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黨的***精神為指引,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規劃,進一步拓展征管改革,突出組織收入中心,著力完善五項機制(收入監控、稅收政策落實責任、效能提升協調、地稅活力、征納和諧服務),突出四個重點(依法治稅、管理基礎、納稅服務、隊伍建設),推進三項管理(稅源管理、績效管理、文化管理),全面推進地稅工作更好、更快、更健康發展。抓好抓實以下工作:

(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會議精神,提升發展理念,凝聚發展動力。

1、認真學習黨的***會議精神,做到有部署、有落實、有成效。

2、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地稅工作,認真落實稅收政策,正確處理依法治稅與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完成收入計劃和優化納稅服務之間的關系,促進地稅工作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二)繼續大力組織收入,努力完成市局工作目標。

1、落實組織收入原則,促進依法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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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稅政工作要點

2014年全市法規稅政工作的指導思想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省財政廳和市財政局的工作要求,以局黨組的總體部署為中心,緊緊圍繞和服務財政改革發展大局,不斷加大法治財政建設力度,規范財政執法行為,健全財政執法監督機制,加強財政法制宣傳教育,切實履行稅政管理職能,加強稅源建設,充分運用法律制度和稅收政策推進全市財政部門依法行政、依法理財、依法治稅,為加快法治建設、推進沖刺全國百強作出新貢獻。

一、深化稅制改革,服務經濟轉型升級

1、穩妥推進“營改增”試點改革。按照國家和省市關于“營改增”試點改革的統一部署,切實履行財政部門職責,加強與稅務部門的密切配合,積極關注試點運行情況,重點關注今年1月1日開始的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試點情況,做好電信業實施“營改增”試點的準備工作,及時總結“營改增”試點的實施效果。深入試點企業和基層開展調研,確保試點平穩有序推進。

2、積極推進全市稅源建設。進一步加強財政體制研究,推進鄉鎮國庫改革,完善管理辦法。配合稅務部門加強稅源調查研究,挖掘征收潛力,規范征收程序,加大征收力度。做好市外稅源爭取工作,不斷壯大稅源規模。加強稅源信息統計工作,發揮涉稅信息增效作用。

3、做好國家稅制改革前期準備、調研、實施等工作。跟進中央稅收制度改革政策,落實消費稅、房地產稅、環境保護稅等改革政策。主動開展政策評估,提出政策改革建議。積極探索培育和壯大地方稅源、優化稅收結構的方法和措施,為改革獻計獻策。

4、加強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跟蹤分析,會同稅務等部門認真做好結構性減稅政策落實情況的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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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管理概述

一、稅收管理對象及主要內容

稅收管理是國家以法律為依據,根據稅收的特點及其客觀規律,對稅收參與社會分配活動全過程進行決策、計劃、組織、協調和監督控制,以保證稅收職能作用得以實現的一種管理活動,也是政府通過稅收滿足自身需求,促進經濟結構合理化的一種活動。

稅收管理的具體內容包括稅收法制管理、稅收征收管理、稅收計劃管理、稅務行政管理。

1.稅收法制管理是指稅法的制定和實施,具體包括稅收立法、稅收執法和稅收司法的全過程。稅法是國家法律的組成部分,是整個國家稅收制度的核心,是稅收分配活動的準則和規范。稅收立法工作由國家立法機關負責,稅收執法工作由各級稅務機關承擔,稅收司法工作由國家司法機關來執行。

稅收立法是整個國家立法活動的一部分。與一般的立法的含義相對應,稅收立法也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稅收立法指國家機關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制定各種不同規范等級和效力等級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的活動。狹義的稅收立法則是指立法機關制定稅收法律的活動。稅收立法是由制定、修改和廢止稅收法律、法規的一系列活動構成的。稅收立法管理是稅收管理的首要環節,只有通過制定法律,把稅收征納關系納入法律調整范圍,才能作到依法治稅。

稅收立法主要包括稅收立法體制和稅收立法程序兩大方面;其中,稅收立法體制主要是指立法機關和立法權限的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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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稅局依法行政工作要點3篇

第一篇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稅務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會議和省、市財稅工作會議精神,遵循新時期依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律,以組織收入為中心,以服務地稅中心工作為抓手,堅持一個“生命線”(堅持把依法行政作為稅收工作的生命線),突出“兩個保障”(保障地方稅收的穩定增長、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實現“三個提升”(收入質量水平提升、稅收執法水平提升,防范風險水平提升),為社會發展和經濟騰飛營造良好的稅收法治環境。

一、夯實依法行政工作基礎

1、加強法制機構建設。完善我局法制工作崗責體系,按2006年我局下文明確的法制機構運行,即:法制機構專人負責,設縣局稅政股,各分局設置法制員,充分發揮法制機構在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牽頭、協調、服務、保障、監督等職能作用。

2、加強執法主體管理。嚴格實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我局定于2014年4月開展全面清理,不符合條件的執法人員堅決不予放置在執法崗位上。同時在日常執法檢查工作中加強對稅收執法人員的執法風險教育,強化依法行政觀念,提高防范執法風險的能力和水平。

3、提高稅收法制建設質量。嚴格執行稅收規范性文件的制定權限和管理程序,制定規范性文件應當將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作為必經程序。進一步落實、完善規范性文件備案登記、公布和監督檢查制度,定期開展清理,全面提高稅收規范性文件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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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化優化稅收思考

自**年底新一輪稅收征管改革初步到位以來,我局按照省局、蘇州市局的要求,結合吳江國稅實際,開發運行了稅收執法責任制管理體系,使日常稅收征管工作和干部執法行為全面納入規范化軌道,并根據流程再造理念,著手精簡了部分征管流轉環節,使征管質量和效率得到了明顯提升。針對當前稅收征管工作面臨的新情況,省局今年以來把簡化優化稅收征管流程擺上了重要議事日程,我局作為省局和蘇州市局的試點單位,專門組織力量、集中時間就簡化優化征管流程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實踐。

一、簡化優化稅收征管流程的現實意義

1、簡化優化稅收征管流程是解放勞動生產力,實現減負增效的迫切需要。近年來,隨著納稅戶大量增加,稅收工作任務日益繁重,特別是日常稅收事務性工作量大幅攀升。**年,我局征收入庫的稅收收入總量為180374萬元,比**年增長了70.56%。**年至**年兩年期間,我市新開業登記納稅戶6762戶,占期末正常登記16115戶的41.96%,其中新增企業4727戶,新增個體工商戶2035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已達7414戶,兩年新增4547戶。目前,月報稅、認證發票近30萬份,月發售發票55萬份左右。**年責任區人員共開展40個項目、26316次實地調查、核實業務,平均每個工作日人均開展調查超過4次。與工作量的大幅增長明顯不相適應的是,目前在職干部人數僅237名,與94年國、地稅分設時的238名基本持平。伴隨著稅收征管業務量的大幅增長,干部人員緊缺的矛盾日益突出,一線干部經常加班加點,基本處于疲于應付的被動局面,由此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稅收管理的深度、質量和效率。因此,在推進稅收信息化建設的同時,進一步簡化優化稅收征管流程,加快實施減負增效工程,已顯得十分緊迫。

2、簡化優化稅收征管流程是優化納稅服務,方便納稅人,改善國稅形象的迫切需要。隨著機構緊縮,納稅戶數大量增加,各個辦稅服務廳常常出現人員擁擠、排隊辦稅的情況,不僅使窗口干部不堪重負,更使企業辦稅人員苦不堪言、怨聲連連;過去各級部門基于當時的情況,出于嚴格對內、對外管理的目的,在稅收管理上出臺的一些規定、制度、辦法,曾經起到了有效的作用;但是,在干部責任心顯著增強、金稅工程全面到位,以及有了信息化支撐保障的情況下,如果仍延用原來規定,對部分業務審批手續繁、流經環節多、資料重復報送、實地調查多次進行,以及由此導致的工作效率低、辦事速度慢、辦稅成本高的問題不引起足夠重視,不及時加以調整,勢必產生較大的負面影響,損害國稅部門在納稅人心中的形象。因此,簡化優化稅收征管流程,為納稅人提供優質、便利、高效的辦稅服務,既順應了納稅人的呼聲,充分體現了“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的要求;又有利于融洽征納關系,樹立國稅部門的良好社會形象。

3、簡化優化稅收征管流程是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推進國稅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行政許可法即將于7月1日正式實施,它對行政審批事項的設定、受理條件、審批程序、報送資料、審批時限、法律責任等都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對照行政許可法相關規定及其立法精神,以及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現行稅收征管流程確實存在著許多不相適應的方面。因此,面對這一新的挑戰,我們必須結合對原有文件規定的全面梳理,抓緊實施征管流程的簡化優化。

4、簡化優化稅收征管流程是轉變機關職能,提高稅收管理深度和效能的迫切需要。近幾年,隨著征管改革的到位,執法責任制的推行,干部的法制意識、責任意識得到了明顯強化;征管數據信息的集中,特別是我們通過稅收執法責任制管理體系的開發運行,為規范干部執法行為,防止業務操作中的隨意性提供了一個有效的載體。內部治稅環境的顯著改善,監控體系的有效支撐,為簡化優化流程創造了條件。它使我們市局機關可以通過下放審批權限或授權審批,落實審批崗位人員的責任,把自己從日常事務性的審批中解脫出來,將主要職能和工作重點放到對異常數據信息的監控,以及對基層工作的檢查、督促、考核上來,從而避免管理的盲目性,真正提高稅收管理的深度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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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執法責任制完善小議

稅務機關作為國家重要的執法部門,建立并推行執法責任制是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切實促進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稅收執法責任制的建立和實施,目的之一就是要強化稅收執法權的監督,對在稅收執法活動中存在的一些不正之風從源頭上予以防堵。在目前我國還不具備徹底解決腐敗和官僚主義的宏觀性的體制條件下,著力從微觀權利方面解決具體權力行使過程中的制約問題,對稅權具體行使過程的制約作用顯得尤為重要,它是在新形勢下對稅收執法權進行監督的一種嘗試。

近幾年來稅收執法責任制的推行,不僅促使各級稅務機關增強了法制觀念,提高了領導依法決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實現了領導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轉變;不僅嚴格規范了稅務部門的執法行為,促使執法人員增強了責任意識,嚴格了依法辦事,而且有利于各執法機關糾正執法中的隨意性,提高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能力,有利于制止濫用權力和腐敗現象的發生,也有利于執法相對人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因而執法責任制的推行,在推進依法行政、規范執法、監督制約、保障權益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執法人員素質不一、執法環境不同等各種因素的影響,在如何加強內外監督、如何考評執法責任、如何執行過錯追究等方面還面臨諸多現實問題。現筆者就這些方面,通過在基層征管一線的調查談些膚淺看法并引發一些思考,旨在拋磚引玉,使稅收執法責任制更趨健全和完善。

一、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人的因素:

一是執法不嚴,隨意性較大。執法必嚴,是落實執法責任制的中心環節。少部分稅務機關及稅務干部由于業務不熟,對法律、法規、規章的了解、掌握不深不透,加之運用的不熟練,從而怕納稅人提起稅務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怕打官司”,不敢從嚴執法,故在稅收執法中心存顧慮、縮手縮腳,導致稅收執法不到位;有的執法人員執法道德水平還有差距,法制觀念和服務觀念淡薄,對違法行為或者視而不見,或者處理過寬,或者變通處理,不公正的行政執法,致使納稅人對稅法的自覺服從留有空間,客觀上制約了公民納稅意識的提高。現有執法水平的窘況,對規范稅收執法產生了阻力。

二是部分領導(尤其是一把手)對稅收執法責任制的重視程度尚不夠。不同程度地存在講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落實起來不要的現象。執法責任機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成了聾子的耳朵--擺設,這導致了稅務干部只感受到了推行過程中的“雷聲”而看不到落實制度的“雨點”,在稅收執法過程中只有壓力而無動力,稅收執法權難以真正得到有效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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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執法調研報告

近年來,**市國稅局依托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完善稅收執法工作標準和職責,明確執法責任;完善責任追究形式,實施過錯追究;尤其是創新稅收執法評議考核內容、方式、途徑,落實執法責任,促進稅收執法由權力本位向責任本位轉變,取得了積極成效。該局的主要做法是:

一、人機結合,強化對執法過程的考評,促進執法規范

(一)是依托信息化手段,開展日常評議考核。該局以應用省局執法責任制軟件為契機,運用軟件所具有的過程控制、自動考核以及標準化的追究程序,實現執法責任制管理的規范化和常態化,減少了考核中的人情因素,實現考核的公開、公正、公平,同時通過自動考核,規范了該局干部的執法行為,提高了該局執法責任制質量和效率。**年1至10月,剔除按規定應撤消的過錯信息外,該局共產生過錯信息總量23條(其中工作差錯21條,執法過錯2條)。由于執法責任制軟件對稅收執法各個環節進行實時監控,稅務人員的危機感和責任感明顯增強,該系統記錄的過錯行為也呈逐月下降之勢。從產生過錯信息總量來看,7、8、9三個月份分別是3條、1條、0條。

(二)是進行人工檢查,全面考評。在運用執法軟件進行日常評議考核的基礎上,通過執法檢查、大要案審理、稅務調查研究、行政復議、應訴等執法監督手段,進行集中考核評議;收集基層在執法中普遍存在的問題及薄弱環節;定期向基層稅務機關、相關職能處室、通報;針對發現的問題及存在的薄弱環節實施動態管理;通過督查確保存在問題整改到位、應對措施落實到位。該局通過人機結合,形成了分級管理的立體化執法監督機制。

二、圍繞執法結果,考評執法手段及行為,促執法到位

(一)是圍繞組織收入,考評稅源管理手段到位情況。組織收入是稅務部門的中心工作,戶源、稅源、票源“三源”管理又是組織收入的中心。為更加科學地檢驗征管績效、“三源”管理的到位度,該局結合省局《稅收執法評議考核辦法》的要求,將稅收執法評議考核指標細化為“三源”管理指標,圍繞“稅務登記、逾期申報、稅款催繳、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征收、欠稅管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管理、稅收優惠政策認定、減免稅和所得稅稅前扣除審批、政策性退稅審批、稅收優惠政策認定、減免稅和所得稅稅前扣除審批、政策性退稅審批、發票管理、金稅工程”等十個方面,細化設計成六種表,采取相對數和表格式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集中評議考核,檢驗“三源”管理各項手段運用到位的情況,既解決多做多錯的問題,充分保護和調動稅源管理人員工作積極性,又簡化考核方法及程序,方便基層考核,規范了基層執法評議考核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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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執法責任制完善小議

稅務機關作為國家重要的執法部門,建立并推行執法責任制是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切實促進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稅收執法責任制的建立和實施,目的之一就是要強化稅收執法權的監督,對在稅收執法活動中存在的一些不正之風從源頭上予以防堵。在目前我國還不具備徹底解決腐敗和官僚主義的宏觀性的體制條件下,著力從微觀權利方面解決具體權力行使過程中的制約問題,對稅權具體行使過程的制約作用顯得尤為重要,它是在新形勢下對稅收執法權進行監督的一種嘗試。

近幾年來稅收執法責任制的推行,不僅促使各級稅務機關增強了法制觀念,提高了領導依法決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實現了領導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轉變;不僅嚴格規范了稅務部門的執法行為,促使執法人員增強了責任意識,嚴格了依法辦事,而且有利于各執法機關糾正執法中的隨意性,提高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能力,有利于制止濫用權力和腐敗現象的發生,也有利于執法相對人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因而執法責任制的推行,在推進依法行政、規范執法、監督制約、保障權益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執法人員素質不一、執法環境不同等各種因素的影響,在如何加強內外監督、如何考評執法責任、如何執行過錯追究等方面還面臨諸多現實問題。現筆者就這些方面,通過在基層征管一線的調查談些膚淺看法并引發一些思考,旨在拋磚引玉,使稅收執法責任制更趨健全和完善。

一、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人的因素:

一是執法不嚴,隨意性較大。執法必嚴,是落實執法責任制的中心環節。少部分稅務機關及稅務干部由于業務不熟,對法律、法規、規章的了解、掌握不深不透,加之運用的不熟練,從而怕納稅人提起稅務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怕打官司”,不敢從嚴執法,故在稅收執法中心存顧慮、縮手縮腳,導致稅收執法不到位;有的執法人員執法道德水平還有差距,法制觀念和服務觀念淡薄,對違法行為或者視而不見,或者處理過寬,或者變通處理,不公正的行政執法,致使納稅人對稅法的自覺服從留有空間,客觀上制約了公民納稅意識的提高。現有執法水平的窘況,對規范稅收執法產生了阻力。

二是部分領導(尤其是一把手)對稅收執法責任制的重視程度尚不夠。不同程度地存在講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落實起來不要的現象。執法責任機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成了聾子的耳朵--擺設,這導致了稅務干部只感受到了推行過程中的“雷聲”而看不到落實制度的“雨點”,在稅收執法過程中只有壓力而無動力,稅收執法權難以真正得到有效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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