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管制范文10篇
時間:2024-05-12 21: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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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處兩制度落實論文
論文摘要:從3個方面介紹了太原市國家稅務局國際稅務管理處推行領導干部管戶制度和稅收管理員主管協管制度的措施及效益。
論文關鍵詞:領導干部管戶制度稅收管理員主管協管制度分類管理模式
推行領導干部管戶制度和稅收管理員主管協管制度(以下簡稱“兩個制度”)是全面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破解科學管理“三大難題”的重要舉措。2008年,太原市國家稅務局國際稅務管理處立足實際,把握方向,精心組織,在探索中落實,在落實創新,較好地落實了“兩個制度”,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第一,分析形勢,把握現狀,明確思路,找準方向。我處所轄涉外企業345戶,注冊地遍及6個城區,分布較為分散,區域特征不明顯。2005年實行稅收管理員制度后,我處根據管戶特點,在稅源管理上引入了分類管理模式,將納稅人劃分為13個行業37個類型,將稅收管理員分為5個稅源小組.根據管戶數量、稅源規模,按行業實行分類管理。通過這種管理方式,我們在一定程度上規范了稅收管理員工作。
太原市國家稅務局的“兩個制度”下發后.我處多次組織大家進行學習、討論,對稅收管理員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了同顧總結。大家認為,國際處在探索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上,以加強稅源控管、實現科學管理為目標的方向是清晰的,按行業進行分類管理的方法是正確的,是符合稅收管理員制度的要求的,這些都為推行“兩個制度”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但也存在一些制約稅收管理深人發展的問題:一是稅源管理小組南科室指定,組長和人員的管理尚處摸索巾還未形成科學的管理制度;二是稅收管理員管理水平參差不齊,存在執法風險;三是稅收管理員零缺位1=作調整不規范,缺位時臨時指定或自由組合,具有臨時性、不同定性,給稅收管理員的考核和責任追究造成困難;四是處領導忙于日常事務,到企業淵研_T作沒有J+J制度的形式加以確定,難以達到全面、深入了解企業情況。分析以上情況,我們認為在全處推行“兩個制度”是解決以上問題的有效辦法.主管、協管共同管戶.可以促進學習交流,實現資源共享,有助于提高稅收管理員的工作能力,提升稅源管理水平;領導干部管戶,可以掌握第一手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有利于指導丁作,準確決策。
基于以上的分析和認識,我們確定了在全處推行“兩個制度”的工作思路:以繼續實行稅源分類管理為前提,以明確職責為基礎,以加強考核管理為保證,協同推進“兩個制度”的落實。
稅務廉政監督調研報告
為了更好地推動稅收管理的科學化和精細化,把管事與管戶有機地結合起來,從**年3月開始,南京市國稅局在全系統全面推行稅務責任區管理制度(又稱“片管責任制”)。在稅務責任區管理制度下,稅收管理員按照管戶責任,依法對分管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申報繳納稅款的行為及其相關事項實施直接監管和服務。
由于稅收管理員經常與企業接觸,能及時掌握企業的生產經營動態,他們既是稅源管理的調查員和情報員,又是稅戶管理的具體操作者。實踐證明:片管責任制的推行基本解決了稅收管理中“疏于管理,淡化責任”的痼疾,對加強稅源稅戶控管、提高稅收征管效率起著顯著的推動作用。但在該制度的實施過程中,也發現存在片管員職權越位和“吃、拿、卡、要、報”等不良行為有上升的苗頭。
一、“片管制”下加強廉政監督面臨的新情況
(一)“片管制”使片管員的職權范圍較過去的“管事制”更為寬泛。“管事制”下,每個稅務干部依照職責分工按照管理事項的類別分別從事稅戶管理、發票管理、稅務稽查等工作;而“管戶制”下的片管員則承擔著責任區內所管轄納稅人的調查、核查、協查和巡查以及其他相關的管理與服務工作。片管員的職權范圍涉及到除稅款征收、稅務稽查外的所有征管領域,可以說,片管員的管理權限覆蓋了所管轄納稅人的70%以上的管理事項。在市局《關于落實稅務責任區管理暫行辦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就列明了稅收管理員應承擔稅務登記調查類、發票類、征收方式核定類、享受優惠政策核查類等近50個事項,如果再具體到各個需完成的工作小項,則事項就更多了。近兩年,稅務干部的違法犯罪中職務犯罪的比重呈不斷上升勢頭的原因之一就是稅務干部手中掌握的權力較以往變廣了,以權謀私的機會變多了。
(二)“片管制”使涉稅事項的調查處理權存在失控的隱患。在稅制改革前一直實行的“一人進廠,各稅統管,征管查集于一身”稅收專管員制度,導致了權力過于集中,權力不受制約,很容易發生腐敗的惡果。在新的片管責任制下,幾乎所有的涉稅事項的調查權都由片管實施。雖然在工作流程設計和具體事項處理上,各分局嚴格執行調查權和審批權的分離,但是,核批環節的責任人受時間、人力等因素的制約,在核批時,原則上只是依據片管員提供的調查資料進行案頭審核、發表意見,而很少與企業面對面。因此,調查權在整個受理、調查、審核、審批工作流程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可以說片管員在很大程度上掌握著“片”里納稅人的重大事項的決定權。極易發生權錢交易。
(三)“片管制”使納稅人與片管員的關系更為緊密。在“片管制下”,納稅人與稅務管理機關的溝通主要通過片管員來實現,這種“一對一”的模式方便了納稅人與稅務機關的溝通,但同時也使納稅人在心理上較容易把片管員的作用擴大化,片面地認為片管員掌握自己的“生殺大權”,從而在涉稅事項的辦理中自覺或不自覺迎合片管員的需要,使稅務干部的職務犯罪有了滋生的土壤,片管員權力“尋租”的可能性加大。個別納稅人為了謀取不正當的利益和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甚至不擇手段,用金錢等方式引誘片管干部,慷國家之慨,飽個人私囊。
基層稅收征管調研報告
一、當前基層稅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重視申報征收環節,忽視后續管理環節。這種現象日常工作中稅收管理員普遍存在,認為征期申報結束后有松口氣的觀念,甚至存在完事大吉的想法,從而輕視了基礎管理工作?;A管理工作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著申報征收質量,如果這種現象不加以改觀,勢必影響稅收征收管理的全面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重視計算機的管理應用,忽視巡查巡管的有機結合。兩年來微機的應用已覆蓋到稅收征收管理的各個環節,但從運行情況來看個別環節還存在運用不夠深入的現象,稅收管理員對從稅收管理員平臺下達的任務存在應付態度,操作中單一完成平臺下達的操作任務,對日常巡查巡管走過場甚至不深入到戶,存在做表面文章敷衍了事的觀念,而且稅收管理員平臺的操作與征收管理文書紙質不同步,有的文書少填或不填,不能做到計算機管理與實際工作的很好結合,從而影響了征收管理資料的前后銜接,為后續檔案管理形成了隱患。
(三)重視起征點以上戶的管理,忽視起征點以下戶和漏征漏管戶的管理。對臨界起征點的戶放松管理,達到起征點不及時調整定額,對漏征漏管戶熟視無睹,形成放任自流的現象,稅收管理員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甚至有收關系稅、人情稅的行為,未能做到嚴格執法、應收盡收造成國家稅款流失。
(四)重視“六率”指標,忽視處罰、加收滯納金、“以票控稅”環節?!傲省敝笜耸呛饬恳粋€單位征收管理質量好壞的直觀數字,而征收管理質量的整體優劣需要各個環節的有機結合、相互促進,忽視一方面的管理勢必造成稅收征收管理的畸形發展。從目前征收管理現狀看基層征收單位形成了“保姆式”的征收管理模式,個別納稅人形成了“填鴨式、依賴式”的納稅申報狀態,不推不動、推推動動,甚至有的納稅人到了申報期最后一日申報還未到位,急的稅收管理員團團轉,缺少了處罰、加收滯納金、“以票控稅”環節的實施,稅收管理員普遍感到力不從心、束手無策,后續管理手段的弱化造成了這一現象的產生,從而稅收管理員產生了畏難、厭戰情緒,也影響了其他管理環節的深入開展。
(五)重視稅收管理員主管、協管制度的建立,忽視稅收管理員主管、協管制度的落實。稅收管理員實行按區域各負責一片、兩片之間互為主管、協管,從運行情況看稅收管理員主管、協管落實不到位,受多方面因素的影響,稅收管理員形成了各自為政、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少擔責任的心理,稅收管理員主管、協管制度形同虛設,稅收管理員主管、協管制度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的發揮,影響了稅收征收管理質量。
稅收基本法價值定位論文
《稅收基本法》已經列入中國全國人大的立法規劃,長久以來稅收領域法律層次偏低的“法律倒置”現象有望就此解決?!抖愂栈痉ā返闹贫▽㈤_啟中國稅收法治的新紀元,標志著中國稅收法治建設的重大發展。它對于規范征稅權力,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加強和完善稅收法治有著重要的意義。然而,在沸沸揚揚的立法建議和制度設計中,《稅收基本法》中仍存在著諸多基本問題需要厘清。
在中國的立法體系中,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都有權制定法律,其效力低于憲法而高于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但全國人大和全國人大常委會之間制定的法律又有所不同,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稱為基本法,而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是普通法。前者的效力要高于后者。然而,“基本法”是在法理上的一種稱謂,表明其效力上不同于普通法。但在中國的立法實踐中,全國人大的立法文件很少冠以“基本法”的字樣,因為只要是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無需標注“基本法”,在正式公布的法律文本中都有“某屆全國人大某次會議通過”的明示,其意自現、不言自明。相反有“基本法”的字樣反而是畫蛇添足。如果刻意為之,則會出現所有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都稱為《……基本法》,所有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法律都稱為《……普通法》的局面。這會造成立法資源的浪費。全國人大立法不使用“基本法”字樣作為立法技術上的處理,在我國已經形成了立法慣例。[2]而此次已經列入立法規劃的稅收立法中,人們眾口一詞稱為《稅收基本法》,其用心良苦、誠心可鑒。其目的是為了明確立法主體,以解決我國以往稅收立法效力等級過低的問題。但筆者認為,這大可不必。這樣有悖于我國長久以來形成的立法慣例,與已經出臺的稅收立法不相銜接。因為,在我國現行稅制體系中,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個人所得稅法》、《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稅收征收管理法》三部法律中就沒有標明“基本法”或“普通法”的字樣。不僅如此,這也與其他同一效力層級的民事立法、行政立法不相協調,因為我國全國人大制定的民法或行政法等規范性文件也未使用過“基本法”的字樣,如我國于1986年出臺的民事方面的基本法律,就稱為《民法通則》?!盎痉ā边@個詞不宜隨意在法律文件中使用。在德國,基本法的稱謂是特定的,即指憲法,因此,其憲法在立法文件中稱為基本法。其它立法是不能使用“基本法”稱謂的。在稅收領域的立法,其稅收法典被稱為《德國稅收通則》??傊抖愂栈痉ā返姆Q謂不應出現在將來全國人大制定的稅收法律文件中。根據我國立法實踐并結合德國的立法經驗,將來全國人大制定的稅收基本法可以改稱為《稅收通則》。
《稅收通則》作為一項重大的立法工程,是中國稅收立法的初步嘗試。對此,國內稅法學者和專家紛紛提出了非常有價值的構想和設計。然而,在建構《稅收基本法》之前,更重要的基礎性工作是如何對《稅收通則》進行正確的價值定位。
首先,所謂《稅收通則》,既是稅法體系的主體和核心,又是憲法統領下的一個部門法律文件。
《稅收通則》作為稅法領域內的基本法,是整個稅法體系的靈魂,是稅收的一般性法律規范。其范圍包括稅收法律的一切基本內容,包括稅收的基本原則和稅收的基本制度。同時,作為部門法,《稅收通則》的制定必然遵循中國現行的憲政體制下的立法規范,而且《稅收通則》的一些根本問題只能通過憲法的修改和完善加以解決。如稅收法定原則、稅收民主監督原則,在租稅國家屬于憲法原則,需要在憲法中明確規定;再如納稅人的主體地位的缺失緣于我國憲法中只有公民納稅義務的片面規定。這些問題將寄托于中國憲法的完善機制,《稅收通則》難堪此任。目前,有些熱心于稅收基本法的學者和專家對《稅收通則》寄予太多的期望,使得《稅收通則》不能承受之重,有人甚至在《稅收通則》中設計稅務警察、稅務法院、稅務檢察院等機構,以解決稅收執法不利的問題,這一設想的可行性暫且不論,這一制度設計已經觸及到中國國家機構的憲政問題,已經大大超出了一部基本法的權限范圍。
稅收方面重大的根本原則應當訴諸憲法,先立憲后治稅,這是法治國家應有的法律邏輯。沒有憲法依據的《稅收通則》,就缺乏效力基礎。因為我國的基本法都是根據憲法制定的。從這個意義上說,在我國稅收的憲法規范嚴重缺失的情況下,制定《稅收通則》似乎有些操之過急。當然,不可否認,《稅收通則》的出臺的確是現實所需,而我國數次修憲又從來都無視稅收入憲的現實要求。等到稅收入憲后再制定《稅收通則》又令人急不可待。這一現實矛盾如何解決?筆者認為,稅法學界應當極力促成下次全國人大的修憲并將稅收原則納入憲法中,并可同時或稍后通過《稅收通則》。
淺談我國電子商務征稅管理論文
論文關鍵詞:電子商務;稅收法律
論文摘要:隨著全球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伴隨電子商務發展而來的電子商務法律法規問題成為各國關注的焦點。對于是否應對電子商務征稅及如何對其征稅等問題,歐美等一些國家已出臺了部分專門的法規。而對于經濟迅速發展的中國而言,電子商務稅收管理也是一個不可避免的問題。國內一些電子商務企業已試圖或正在努力開拓國際市場,而部分國外電子商務企業也已進入國內市場。如何正確、合理地制定相關的電子商務稅收政策,以促進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及其國際化是我國政府亟需解決的問題。
隨著全球電子商務的迅速發展,電子商務稅收問題已成為一個不可避免的話題。歐美發達國家在制定電子商務稅收法規方面早已有所行動,而發展中國家如印度、新加坡也在制定電子商務稅收法規方面做出了嘗試。美國國會于1998年通過了《互聯網免稅法案》,對互聯網服務提供商(ISP)提供的網格接入服務暫不征銷售稅或使用稅;對在網上銷售而網下無等同物的商品與服務,如數字化產品及勞務,暫不征稅。此外,美國還力推將因特網宣布為免稅區,凡無形商品經由網絡進行交易的,無論是跨國交易或是在美國內部的跨州交易,均應一律免稅。歐盟國家的電子商務發展沒有美國成熟,主要致力于推行現行的增值稅。印度則于1999年一項規定,對在境外使用計算機系統,而由印度公司向美國公司支付的款項,均視為來源于印度的特許權使用費并在印度征收預提稅。針對當前各國逐步規范電子商務稅收管理制度這一現象,已經參與全球經濟運作的中國也應考慮制定有利于我國經濟和電子商務行業發展的電子商務稅收法規,以使我國電子商務行業及電子商務法規能跟上其它國家的發展步伐。國家也已意識到制定電子商務稅收政策是勢在必行的。國務院辦公廳2005年出臺的《關于加快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快研究制定電子商務稅費優惠政策,加強電子商務稅費管理”。而國家發改委、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2007年6月25日聯合的我國首部電子商務發展規劃——電子商務發展“十一五”規劃也指出,相關部門需研究制定包括網上交易稅收征管在內的多方面的電子商務法律法規。本文試圖對中國當前的電子商務相關稅收規定及其存在的問題進行一定的探索,并提出相應的對策。
一、中國現行電子商務稅收管理體
2007年7月,全國首例個人利用B2C網站交易逃稅案一審判決,被告張黎因偷逃稅款,被上海市普陀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這個簡單的案件,由于其特殊性——我國首例網上交易逃稅案,引起了全社會對電子商務法律法規特別是稅收法規的關注及思考。雖然當前我國電子商務稅收問題處于比較模糊的狀態,也沒有專門針對電子商務的稅法。但如果參照傳統的稅法,我國電子商務的稅收管理并非無法可依。本文分以下三種電子商務征稅對象來考察當前的稅收征管辦法。
(一)電子商務企業賣家
全市地稅征管指導要點
一、大力提升征管信息化工作水平
1、進一步加快征管信息化應用手段的推進。在省局的部署下,對省局優化完善的征管信息系統和各種應用軟件(包括網上報稅系統、稅收管理員工作平臺、參數定稅等軟軟件),要積極做好大力推廣應用。網上辦稅是提升納稅服務和征管信息應用水平的重要手段,各單位要進一步重視和抓好網上辦稅推廣工作,加強宣傳,積極引導納稅人選擇網上辦稅方式。今年,要抓好財務信息錄入工作,引導納稅人自覺將財務信息(資產負責表、損益表等財務信息)通過網上辦稅系統功能模塊進行錄入。
納稅評估管理軟件去年在峽江、泰和縣局和市局直屬分局
試點的基礎上,今年要在全市全面進行推廣應用。各單位應高度重視,抓好納稅評估軟件應用的宣傳、操作培訓,使納稅評估工作納入軟件應用流程管理。
2、加強涉稅信息比對工作。各單位要進一步拓寬涉稅信息來源渠道,加強涉稅信息比對工作,提高信息管稅水平。進一步抓好護稅協稅、涉稅信息交換工作制度的建立完善,定期與國稅、工商、質監、財政、城建、土管、房管、金融等部門進行涉稅信息采集,加強有關涉稅信息比對工作,全面、及時、準確掌握納稅人的各類信息,為夯實信息管稅工作打下基礎。
3、強化征管信息質量管理。今年,各單位要大力提高信息數據質量,牢固樹立“數據質量是信息系統生命”的意識,強化對數據質量的監控管理,建立電子信息數據管理辦法,規范信息數據采集、傳輸、存儲、維護、使用管理;建立信息數據質量監控通報制度,加強信息數據質量考核。
非稅收入征管指導方案
2012年是實施財政“十二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化非稅收入管理改革的關鍵一年。2012年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局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開展“績效創新年”活動為抓手,緊緊圍繞全市財政中心工作,堅持依法理財,狠抓收入征管,確保非稅收入應收盡收;加強制度建設,完善收繳體系,強化監督檢查,夯實制度化、規范化管理基礎;創新體制機制,深化非稅收入管理改革,全面推進非稅收入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和效能化。2012年工作要點如下:
一、依法組織政府非稅收入
1、嚴格堅持依法征收。認真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非稅收入管理的政策規定,按照“清、轉、并、納”的要求,繼續開展非稅收入清理整頓,規范非稅收入征收范圍。依法履行征管職責,大力組織非稅收入,確保應收盡收,努力完成市本級非稅收入預算任務。
2、深入挖掘增收潛力。加強非稅收入征收管理與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的有機結合,以自備水源污水處理費、產權轉讓收入為重點,著力加強國有資源(資產)類收入和國有資本經營收入的征收管理,建立罰沒物資收入規范管理機制,堵塞征管漏洞,確保應征盡征,進一步提高政府非稅收入的完整性。
3、落實積極財政政策。密切跟蹤以結構性稅費減免為重點的積極財政政策走向,準確把握積極財政政策下非稅征收管理政策的變化調整,確保相關政策落到實處,發揮非稅收入政策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的功能作用。
二、規范非稅收入征收管理
對比分析稅收信息化內涵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問題提出;稅收信息化的幾種定義;結論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稅收信息化作為一種信息化發展過程,給稅收管理帶來了深刻的影響、稅收信息化是信息技術在稅務管理方面的應用、稅務機構是信息化各領域中信息技術的最大應用者之一、信息化是一場稅收征管革命、稅收信息化不單單是簡單的把手工操作移植到計算機上、稅收信息化是信息技術支持下稅收管理制度的創新、建立新形勢下的現代化稅收管理體系和稅收管理制度、稅收管理現代化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經濟管理過程、稅收信息化作為信息化發展過程,包含三個層次的含義、稅收信息化是信息化過程的一個組成部分等,具體請詳見。
內容摘要:本文試圖對學者關于稅收信息化定義和內涵的觀點進行對比歸納,以助于對稅收信息化定義和內涵的理解。稅收信息化給稅收管理帶來了深刻的影響,是目前稅收管理方面的研究重點。但迄今為止,對于稅收信息化,國內外尚未有統一公認的定義。
關鍵詞:稅收信息化定義內涵
一、問題提出
稅收信息化作為一種信息化發展過程,給稅收管理帶來了深刻的影響。我國近年稅收信息化發展迅速,目前正處于稅收信息化一體化建設的關鍵階段。盡管稅收信息化是目前稅收管理領域的研究重點,國內學者對其研究較多,但眾多專著和論文中缺乏專門針對稅收信息化定義和內涵的討論,大多僅僅簡單提到稅收信息化一詞,重點多放在研究稅收信息化的目標、不足、改進措施方面。作為一個出現頻率很高的概念,人們對它的認識很不統一,有各種各樣的理解,并且衍生出各種各樣的概念。本文試圖對學者對稅收信息化的定義和內涵的觀點進行對比歸納,以助于對稅收信息化定義和內涵的理解。
二、稅收信息化的幾種定義
我國稅收征管法律制度論文
論文摘要
稅收是每個階段必不可少的聚財方式,只不過是在不同的社會階段采取的聚財方式有所不同(從奴隸社會的勞役形式,到封建社會的實物形式,以致到當今社會的貨幣形式),在以往的社會形態中,雖然沒有明確地提出“稅收”二字,但從根本上來說,與現行的稅收相差無幾。每個社會階段為了更好地維持國家這個龐大的機器的正常運轉,都在不斷地苦心探討和籌劃更優化的聚財方式和手段。從這一點來看,稅收制度是需要不斷地調整和完善的,并非已成定局一成不變。稅收雖然是隨著國家的產生而產生,是國家存在的必然產物,但稅收還必須順從和適應國家發展的需要,特別是在當今迅猛發展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存在著多種所有制經濟成分,為使國家機器良性運轉,無論是稅收制度還是管理手段,都應該進一步完善和優化,從而進一步促進國家的發展和強大。雖然九屆人大常委會在2001年4月審議并通過了新修訂的《稅收征收管理法》,對1992年9月頒布實施的原征管法進行了修訂和完善,但隨著經濟的迅猛發展,在實際工作當中,又出現了一些新的和紕漏,根據本人經驗的積累和看法,現對稅收征管制度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一些探討性的觀點,與大家進行討論和。稅收征管法律制度是一部有關稅收征收管理的程序法。本文對我國現行稅收征管法律制度的形成、現狀和存在問題進行了探討;對如何完善現行的稅收征管法律制度提出了相應的建議和觀點。
關鍵詞:稅收法律制度完善
稅收征收管理,指國家征稅機關依據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按照統一的標準,通過一定的程序,對納稅人應納稅款組織入庫的一種行政活動,是國家將稅收政策貫徹到每一個納稅人,有效地組織稅收收入及時、足額入庫的一系列活動。這個活動過程實質上是一個行政執法過程。因此,稅收征納各方只有按照法定的方式、和步驟來進行自己的征納稅活動,依法行使征稅權力和履行納稅義務,才能形成規范、有序的征納關系和良好的稅收征納環境。近年來,我國十分重視稅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國務院領導提出了“加強征管、堵塞漏洞、懲治腐敗、清繳欠稅”的治稅方針,把加強征管提到了非常重要的位置。為了保障新稅制的有效實施,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稅收征管工作,適應加入WTO和推進依法治稅的需要,必須對我國現行的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進行改革和完善,構建統一、公正、效率的稅收征收管理法律體系,為稅務機關的行政執法和納稅人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以充分發揮稅收在組織收入、調節經濟中的職能作用。按照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總要求,我國正在積極建立統一、公平、法治、開放的稅制。
一、我國現行稅收征管法律制度的形成
我國現行稅收征管法律制度是隨著新的建立和改革開放的發展而逐步形成的。依據稅收征管的立法情況,可以把這一過程分為四個階段。
財政稅收管理在城市建設的運用
摘要:財政稅收管理調節著城市的經濟的全面發展。積極發揮財政稅收管理對于城市建設的積極作用,就需要對于財政稅收制度以及稅收征收中的監督力度以及預算工作加強控制和改進。本文提出財政稅收管理的現狀及其存在的問題,針對其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措施和建議,希望我國財政稅收管理進一步優化,城市建設中市場經濟進一步發展和壯大。
關鍵詞:財政稅收管理;城市建設;建議
財政稅收管理在市場經濟發展中不可或缺。它是調節市場經濟的手段,它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進經濟發展,減少貧富差距方面有重要作用。但其發展至今,仍存在許多問題,如對于稅收征收的監管制度的缺失,民主管理機制的不健全,以及稅收制度的需要不斷地更新以適應新的經濟狀況,以及財政稅收管理工作人員的工作態度的消極等問題。
一、財政稅收管理的現狀
市場性、現代性和開放性是財政稅收的三個特征。財政稅收對市場經濟的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它是宏觀調控的一種手段,市場經濟產生了資源和收入的不平衡,而社會主義的目標實現更多的公平和對貧富差距的調節,市場經濟建立發展的基礎是財政稅收。在城市建設中,財政稅收的作用不可忽視,其不管用于城市的教育、公共衛生、學校,還是民生、科學、文化,對于城市的建設發展都起著飛快地推動作用。稅收政策具有強制性和無償性的特征,現代稅法體現了公正性和時代性。稅收政策是公平的,是對每個達到繳納稅收收入額的人進行強制和無償征收。稅法也具有其開放性,財政稅收的用處公開于眾,稅收政策公開于眾,也讓人民感覺到稅收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財政稅收的三個基本特征決定了如何看待財政稅收問題,在城市建設中針對財政稅收管理可以采取的措施和建議。如今,我國財政稅收管理還存在許多問題。比如:財政稅收管理的力量被地方管理的力量壓制,財政稅收管理人員被調離,對于城市稅收管理的監管監督不到位,這樣會產生很多偷稅、漏稅的行為;財政稅收沒有嚴格的管理體制和監督制度,以至于財政稅收的工作人員積極性和工作態度都沒有得到保證,導致很多弊端或產生一些問題;或者財務管理不夠公開化的問題,以及民主管理機制尚未形成的問題,財政公開化、民主管理機制才能得到人民的信任,同時也受到人民的監督,使得財政稅收管理更好地發揮其作用;資金使用不當,財政稅金的使用對于城市的發展的各方面起著重要作用,但由于政府部門之間的權、責、利分配不合理會導致財政稅收資金的嚴重浪費,資金的使用效率會大大降低;預算工作中所產生的問題,預算工作是財政稅收征收管理發放等工作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預算為財政稅收征收等工作做了鋪墊和準備,但我國對于預算的重視程度不夠,預算的不合理導致在征收過程中還可能與納稅人發生沖突,影響納稅人的積極性。
二、對城市建設中財政稅收管理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