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總承包管理模式及建議
時間:2022-08-18 08: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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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建筑工程的高速發展,當前工程項目的管理模式多樣化。將管理模式應用到工程項目建設中,能夠提高施工效果,推動工程項目的高效建設。目前,工程項目主要應用epc總承包管理模式,雖然此模式能夠有效推動項目的開展,但在實際應用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本文通過分析EPC總承包管理模式的基本特征以及不足,探討EPC總承包管理模式的應用對策。
關鍵詞:EPC總承包管理模式;問題;建議
EPC總承包意指工程項目的總承包模式,包括工程的基本設計、材料設備采買、工程施工以及監理。各個環節都會交由專業化的施工團隊以及總承包公司同步完成,涉及到的成本控制工作也由總承包公司完成。近年來,EPC總承包模式在工程項目建設中得到了廣泛使用,工程建設施工構建了高效模式,為工程項目建設帶來諸多優勢。同時該模式仍存在不足,影響了施工效果。本文將針對問題,提出科學化的管理對策,提高EPC總承包管理模式應用效果。
1EPC總承包管理模式特征
首先,可以充分展發揮出市場機制的作用。無論是業主,還是建筑設計承包商,都將工程項目作為投資渠道。在選擇承包商時,一般會根據具體要求來完成施工工序,建筑設計方、承包商、施工方等都在積極探尋如何獲取最大化的經濟效益。其次,EPC總承包模式未建工程劃分為多個承包單位,并在總承包商的協調下共同完成施工。為了選擇專業能力最強的總承包公司,業主一般會將整個工程項目劃分為若干個獨立的工作進行分包,并在總承包商的管理與協調下,對承包商進行綜合選擇,要求其完成設計、材料采購、施工與安裝等多項工序。最后,協調關系較為復雜。各分包商在開展工作過程中,需要在總承包商的協調下完成設計、工程構建、設備供貨和施工。對于大型工程項目建設而言,主要由工程管理部協調完成施工,此種協調模式一般會在標書中詳細標明,但仍然有一些難以預料的問題發生,需要分包商在項目建設過程中逐步解決[1]??偝邪虅毡匾U细鱾€分包商進行有效協調與準確對接,保障工程施工的效率。而協調反饋機制也要是雙向的,按照項目的實際施工情況、控制工序及技術標準逐步落實,雙方也要遵循這一準則。對于一些關系較為復雜的承包商組織機構,一般會采取矩陣結構、進行管理。
2EPC總承包管理模式存在的問題
2.1項目與模式不協調
在標準化的EPC總承包管理模式中,管理方法與業主要求存在差距,進而導致二者在工作協調中存在問題,使得工程質量及工作效率難以得到提高。目前,項目承包市場還缺乏完善的機制,受到傳統管理模式的影響,部分企業還缺乏先進的管理觀念,管理機制及管理標準較為落后,導致管理效果不理想。雖然EPC總承包模式得到了一定的應用,也得到了許多業主的支持與認可,但在實際應用過程中,由于業主的經濟效益會受到此種模式的影響而降低,所以即使在當前的市場管理機制下,業主也更傾向于選擇傳統管理方法,該現象阻礙了總承包模式在當前建筑市場中的應用。業主在應用EPC總承包模式時,缺乏規范的操作方式,忽略了項目前期建設過程中需要投入的時間與精力,導致后期開展項目時會出現諸多漏洞與問題。部分業主并不能對工期進行靈活變動,進而會對總承包商提出較多要求,在施工中也會過分干預,影響工程建設質量以及施工進度。除此之外,業主方并未選擇專業的項目管理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在簽署EPC總承包合同時,承包商要滿足業主建筑施工需求,同時要想調整合同價格,必須獲取業主的認可,業主的意見影響施工進度。但部分業主缺乏專業的管理能力,并未選擇專業的項目管理人員,對EPC總承包模式的認知并不完整,使得二者在初期談判過程中容易出現分歧,進而對后期工作帶來不利影響[2]。
2.2行業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規
在當前的EPC管理模式中,承包商與業主主要通過合同進行相互制約,但在實際合作中,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規,會使雙方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障。而在出現糾紛時,就無法通過法律渠道及時解決問題,進而影響施工速度及施工質量。另外,在應用此項管理模式時,行業內部還缺乏完整標準。政府也并未針對此模式出臺政策指導,使得總承包工作缺乏保障機制。企業要想應用EPC總承包管理模式,需要信貸額度符合標準,但由于缺乏金融發展保障機制,導致信貸額度較低,使得EPC總承包模式的綜合效果沒有得到發揮。
2.3承包商與總承包不協調
在傳統的管理模式中,工程設計方與施工方處于獨立狀態,受到這種狀態的影響,導致資源浪費的情況時有發生。而應用EPC總承包模式,設計方、施工方以及業主可以實現有效交流,相互制約。但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目前在應用EPC總承包模式時,承包商與總承包商溝通并不順利,二者的發展也并不協調,導致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問題。部分EPC總承包管理單位并不具備設計能力與設計知識,所以在進行工程設計時,需要將設計工作承包給分包單位,但在承包過程中,總承包商無法精準把握設計質量。隨著各項分包工作的開展,業主面臨的風險上升,這主要是由于部分企業缺乏施工機制,只能通過多層次分包或者分包開展作業,正是受到此種機制的影響,無論是總承包商還是業主都面臨著風險。比如在總承包商的要求下,分包商需要保質保量完成施工,但由于受到資金缺乏的影響,部分分包商會通過降低施工質量提高自身的經濟效益。在施工中甚至會存在總承包商挪用分包商資金的情況,導致工程進度與工程質量難以得到把控。除此之外,在分包商的模式下,業主會對工程質量產生更多顧慮[3]。部分工作存在偏差,導致業主與總承包商、總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出現合同糾紛的,進而導致EPC模式的效果沒有充分展現,工程施工進度受阻。
2.4工程監理與模式需求不匹配
部分承包商為了保障經濟效益,在施工過程中減少工序,容易造成施工質量降低等問題。而工程監理工作的主要職責就是按照技術標準以及承包合同監管施工效果,并根據法律法規及時制止錯誤行為。但受到傳統管理模式的影響,部分工程監理工作人員缺乏專業知識能力,在監管工程項目時,無法發揮出監理作用,進而導致項目質量降低。而在實行EPC總承包模式時,監理工作者仍然按照傳統管理模式工作,無法落實到總承包項目監理之中,無法及時發現承包商偷工減料,甚至部分工程項目并不符合施工標準。
3EPC總承包管理模式的優化對策
3.1轉換業主觀念,提升綜合素質
對于業主而言,首先應當積極了解EPC總承包模式的動態,并掌握其應用方法,根據工程項目的建設需求,及時向總承包商表達意見。比如業主可以拒絕總承包商再次分包的要求,保障工工質量,也能夠減少因工程分包帶來糾紛,提高施工效率。對于政府而言,在推行EPC總承包模式時,首先應當進一步加強對業主工程管理的培訓,確保業主具有較高的綜合素養以及管理水平,能與總承包商進行友好交流,保障溝通效果實現有效協調[4]。同時業主應當通過專業能力,監督施工進度,保證工程質量,滿足施工需求。對于承包商而言,要不斷提高自身的設計水平,既要減少再次分包的情況,同時也要不斷增強自身的綜合實力,提高建筑施工效果,滿足業主的實際需求。而在新形勢下,總承包商也應當不斷提高對自我的需求,使自身能夠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獲取市場競爭力。同時也可以通過引進專業人才,不斷提高承包商水平,確保每一位工作人員都能夠擁有較強的專業能力。
3.2完善政策法規,提高管理水平
EPC總承包模式在我國應用的時間較短,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在新興技術的沖擊下,而EPC總承包模式在不斷創新。政策法規存在諸多漏洞,部分施工環節無法可依,甚至存在執法不嚴的情況,要不斷完善法律法規,加強對EPC總承包模式的監督與管理。同時也要對EPC總承包模式進行深入調查與分析,通過科學設置監督部門不斷完善法律體系,確保工程項目能夠做到全過程管理,滿足業主與總承包商的利益訴求,最主要的是要在法律的標準下獲取經濟利益。同時也要結合國際先進經驗不斷完善,并結合我國工程項目的建設情況,制定與我國國情相符的總承包合同規范,加強對行業的管理,使得行業內部能夠有明確的規定與標準,讓承包商與業主都能夠有法可依,維護經濟利益,規范當前的承包市場。為了降低承包商承包工程時面臨的資金風險,可以從法律角度上針對墊資,明確償還期限及利息標準,為承包商提供法制化營商環境。
3.3加強市場監督管理,完善市場體系
在健全法律制度的同時,應當加強對建筑施工市場的監督與管理。通過對我國建筑施工體系的不斷完善,推動承包市場的可持續發展。在市場體系下,積極設立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業主與承包商的監督。而業主與承包商都應當建立責任部門,在出現問題時,能夠由責任部門解決問題,避免出現推諉現象,提高工施工速度,保障工程施工質量,并作為二者的統一標準。與此同時,通過借鑒承包經驗,加強對總承包商的監督,無論是招標階段,還是設計、材料采購階段,都應當在市場監管信用機制的基礎上,保障各個環節的公平性,讓有實力的總承包商能夠得到發展,保障承包后建筑工程項目有序進行,從而在提高承包商信譽的同時,保障建筑施工的有效進行,維護市場穩定性。比如近幾年,國家對從承包商的市場準入資格進行嚴格核查,不斷滿足業主需求。并落實項目責任制,提高業主認知。
3.4提升承包商的能力,保障工程質量
政府在推廣EPC總承包管理模式的同時也應當加強對總承包商資格的審核,保障每一位承包商都能為業主提供高質量的服務,并提升綜合能力。首先,總承包商應當積極與業主溝通,及時了解業主的需求,通過與業主的有效交流,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減少工程施工中面臨的問題,降低工程風險的發生概率。其次,在原材料采購和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總承包商應當嚴格把控每一環節,落實監督與管理,在控制成本的同時也要保證項目質量,不斷提高施工水平,保障施工進度。最后,總承包商應當帶頭減少工程分包,通過不斷提升專業團隊綜合能力,積極培訓,增強綜合實力,有效降低工程施工的安全隱患。除此之外,總承包商也應當加強與監理工作人員的溝通,并大力支持監理工作。而監理工作人員則要不斷提高專業水平,加強對工程施工監督,與總承包方配合,為工程質量提供保障。
3.5全面對接承包要求,加快隊伍整合
總承包商應當符合工作資質,如設計資質。按照國家需求,總承包商不僅要具備施工資質,也要保證設計資質符合承包要求。在評定設計資質時,可以按照國家建筑行業綜合實力較強的案例進行綜合評估??偝邪桃矐斦莆展こ探ㄔO的特點,通過與業主的溝通交流,制定設計方案后投標,這樣既能夠降低成本,也能夠減少風險發生的幾率??偝邪桃矐敺e極培養專業人才,實施人才戰略,要鼓勵工作人員朝著復合型人才方向發展,同時也要針對工程總承包各類項目培養管理人才,不斷提高綜合素質。同時也要不斷完善相應的獎勵制度,滿足工作人員物質及精神需求。
3.6完善合同管理措施,保障經濟利益
合同管理是施工管理的重要環節,也是控制工程成本、保障經濟利益的關鍵所在。在總承包項目中,承包商需要管理大量合同,包括委托單位、分包商、材料供應商、保險公司、運輸單位等,合同內容多樣化,意味著合同管理工作既重要又復雜。EPC總承包項目的合同管理應圍繞著合同承包范圍、價款、違約責任、索賠等多項重點展開。但由于合同涉及到多個范圍,企業項目建設周期較長,所以總承包商應當明確合同內容具體為管理的范圍與階段,避免出現合同上的分歧。對于委托方需要審核其資金來源,如若項目延期付款,則需對延期付款的保證形式重點審核。在對合同價款分段支付的合理性審核時,要確保預付款在總款項的10%以上,質保金在10%以內。承包商應當重點關注合同中的違約與索賠條款,并告知項目部為違約的可能性,包括施工進度、設計進度、施工質量等多項要素,避免出現違約行為,控制合同成本。
4結束語
綜上所述,在建筑工程項目中應用EPC承包管理模式,能夠提高施工效率,保障工程質量。在應用此項管理模式時,業主能夠獲得最大的經濟利益。因此在實際應用中,應當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并根據問題不斷制定完善的管理對策,通過對總承包公司綜合能力的不斷提升,以及業主綜合素質的不斷,保障EPC總承包模式有效運行。
參考文獻:
[1]蘇展.EPC總承包模式下設計階段管理探討[J].交通企業管理,2021,36(05):26-28.
[2]武金龍,郝軍斌,唐華.EPC總承包項目管理模式的實踐應用研究[J].四川建材,2021,47(09):200-201+207.
[3]李慶.EPC總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項目管理問題探究[J].中國設備工程,2021(05):10-11.
[4]段斌.EPC總承包管理模式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J].住宅與房地產,2019(03):102.
作者:王俊杰 單位:湖北中城鄉香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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