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時間:2022-05-26 08: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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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指導思想,以防止和遏制火災隱患為目標,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督查力度,對火災隱患單位進行全面排查、造冊,為建設“平安如東”,構建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專項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經局長室研究決定,成立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局長沈衛華同志擔任組長,其他黨組成員任副組長,成員由相關科室負責人和各分局分局長組成。領導組辦公室設在監管科,負責制定年度實施方案,協調各方關系,督查指導落實,匯總臺帳資料等。

三、綜合治理范圍

建筑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房、洗腳房、美容美發場所。

四、治理重點

1、證照是否齊全,證照是否在有效期內,是否超范圍經營或無照經營。

2、經營場所是否依法辦理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和備案手續,公眾聚集場所是否通過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五、治理時間和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10日至5月15日)。各分局要根據文件精神制定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并召開會議進行專項部署,明確責任,責任到人。

(二)排查整治階段(5月16日至10月15日)。各分局對屬于檢查范圍內的場所開展拉網式排查,并以分局為單位建立檢查臺帳,如實登記檢查情況,檢查統計表于9月30日前上報監管科徐建軍郵箱。各分局對檢查中發現的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行為要依法進行處置,屬于工商職能范圍的要及時立案查處,屬于其他部門查處的要及時抄告相關單位和屬地鎮(區)人民政府。

(三)聯合執法階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各分局對排查整治階段拒不整改的,在10月16日前將名單匯總上報給屬地鎮(區)人民政府和縣局監管科,以便由政府牽頭,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開展聯合執法。

(四)總結驗收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分局要在12月15日前上報整治工作總結,縣局將適時組織相關人員對各分局的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督查、檢查。

六、幾點要求:

1、各分局要結合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廣泛宣傳,提醒經營戶和廣大人民群眾注重消防安全。

2、各分局要明確專人負責做好綜合治理期間信息報送工作,每月23日前將當月排查整治情況報監管科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