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行政指導實施方案
時間:2022-08-07 08: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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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推進和提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的行政指導執法工作,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推行行政指導工作的意見》和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導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執法為民,按照建設法治政府、服務型政府的要求,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工作。改進方法,創新機制,規范行為,提升水平,努力塑造嚴格、規范、公正、廉潔、文明、高效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執法形象。為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和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基本原則
推行行政指導工作必須把握以下原則:
一是合法性原則。必須在法定職責、職能范圍內實施行政指導,所實施的指導行為不應違背法律精神、法律原則和國家政策。
二是合理性原則。所實施的行政指導應當是社會所需、企業所求、政府所想,以實現對經濟秩序的有效管理。采取的方法應必要、適當,平等對待行政管理相對人,綜合考慮指導成效,避免給行政管理相對人帶來不必要的負擔。
三是自愿性原則。行政指導應在行政管理相對人自愿的基礎上實施,行政管理相對人拒絕接受行政指導的,不得采取或變相采取強制措施以及其他不利于行政管理相對人的行政處理方式。
四是公開原則。行政機關實施行政指導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外都應公開,將行政指導的依據、內容、方法、程序及行政管理相對人的權利等在辦公場所、工作網站公示,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救濟權。
五是便民原則。行政指導的實施程序應簡明高效,針對不同類型事項,采取靈活多樣的方法,為行政管理相對人提供優質服務。
三、主要內容
(一)轉變執法理念,構建服務型行政執法模式。切實把行政執法職能轉變到主要為人民群眾服務、創造良好發展環境上來,加快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執法體制。堅持管理與服務并重、處置與疏導結合,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推進行政執法從剛性化到剛柔并濟轉變,從管制型向服務型轉變,從突擊性執法向長效化執法轉變,寓服務于執法過程中,在執法中體現服務,努力構建管理、執法和服務三位一體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執法模式。
(二)履行法定職責,改進行政執法方式。
1、依法履行崗位職責。繼續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梳理執法依據,明確執法職權、崗位和責任,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防止不作為、亂作為。
2、加強行政指導和服務。改變不適應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執法思想、執法習慣和方式方法,在行政執法工作中注重發揮行政指導的作用,采取提醒、示范、催告、建議、勸導等方式,指導行政管理相對人依法辦事、自覺履行法定義務,主動糾正違法行為;及時向行政管理相對人提供法律、政策、信息等方面的幫助和服務。
3.依法做好行政許可工作。堅持高效、便民的原則,在符合法定條件和標準的前提下,及時高效辦理各項行政許可,同時著力預防和糾正重許可輕監管、只許可不監管的傾向,進一步加強許可后的監督檢查。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之前,要主動通過電話、短信、文件等形式,向行政管理相對人進行提示、解釋、告誡,促使其及時變更或者延續行政許可、履行法定義務,盡可能減少違法行為發生。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知情權、陳述權、申辯權、損害賠償權、救濟權。
4.規范行政處罰行為。繼續堅持處罰和教育相結合的原則,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工作流程,嚴格執行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和適用規則以及各項配套制度,使用規范的行政處罰文書;逐步推廣說理式行政處罰,說明事理,說通情理,說透法理,避免行政處罰的隨意性,提高執法效能和辦案質量;行政處罰實行事前提示、事中指導、事后回訪制度,作出處罰的同時,要針對違法事項,向行政管理相對人分析違法的原因,幫助其制定改進措施,加強對當事人的指導;對行政管理相對人影響重大的行政處罰案件,行政執法部門要進行回訪,了解糾正違法行為的情況,督促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
5.依法辦理舉報投訴和勞動、人事爭議。依法受理、處理對違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的舉報投訴和勞動、人事爭議,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行政執法和政策法律咨詢服務;建立舉報投訴和勞動、人事爭議服務體系,形成上下一體、部門協作、區域互動的工作機制,為人社行政執法工作提供信息和服務平臺。
6.加強和改進行政復議工作。創新工作機制,疏通受理渠道,不得拒絕受理符合法定條件的行政復議申請。對于不符合行政復議條件的申請,要及時告知其他救濟途徑。進一步規范行政復議程序,積極探索方便群眾、快捷高效、方式靈活的行政復議工作機制和方法,增強行政復議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行政復議的質量和效率。
7.積極發揮行政調解作用。增強用協商、調解的辦法解決行政爭議的意識,增強溝通,努力化解行政爭議和矛盾糾紛。對已經發生的行政爭議,要查明事實、分清是非,在不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在雙方當事人自愿的基礎上,爭取調解處理,增進有關當事人與行政機關之間的相互理解和信任。
(三)加強行政服務體系建設,提高人社行政執法效能。
1.充分發揮行政服務窗口的作用,繼續推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時梳理并向社會公布行政審批項目、程序和條件,明確并簡化行政審批流程,積極推進網上受理、審批,推進行政審批權力運行制度化、規范化,進一步提高服務效能。持續開展“爭創優質服務窗口”活動,不斷提升服務水平。
2.加大人社行政執法信息公開力度,采取多種有效形式依法公開行政執法事項、行政執法依據、行政執法程序和行政執法結果,讓人民群眾更多了解人社行政執法權的運作、更廣泛參與人社行政管理,更直接監督人社行政執法行為。認真落實依法行政各項制度規定,實行“陽光行政”。
(四)推進文明執法,促進執法關系和諧。進一步強化文明執法意識。在執法實踐中要心系群眾、服務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權,防止侵害執法對象的人身權利和人格尊嚴,不得以利誘、欺詐、脅迫、暴力等不正當手段收集證據。行政執法人員開展行政執法工作,要做到著裝整潔,要按照規定向行政管理相對人出示行政執法證及相關證件、表明身份,說明開展執法工作的目的、方法,并做到舉止得當、語言文明;遇到緊急事件和對方的過激言行,要態度平和、理性處理。
(五)實行風險管理,營造穩定和諧環境。嚴格執行行政執法程序規定、行政處罰裁量標準、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等制度,對涉及他人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許可、較大數額行政罰款、劃撥社會保險費等重大行政執法事項,要按照程序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重點從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可控性方面進行評估。要認真分析、查找行政執法過程中的風險點,提出風險防控辦法,完善應急措施和應急預案,預防因執法不嚴、隨意性大、疏于管理等引發不穩定因素。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工作領導。行政指導是一項具有長期性、綜合性、全局性的工作,各部門、單位要充分認識推進行政指導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統一思想,積極探索,不斷完善。法律法規有明文規定的,必須依法執行。需要明確的是,行政指導與行政執法一樣,均為行政機關的職責。要防止兩種傾向:既不能以行政指導為由弱化行政執法,也不能因片面追求辦案而忽視行政指導。各單位要加強行政指導,規范執法行為,努力運用多種行政手段、行政措施,提高行政指導的針對性,完善信用監管的內容,不斷提升監管執法水平。
(二)強化學習培訓,增強行政指導能力。各部門、單位要切實抓好《縣關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導工作的實施意見》的學習、宣傳和培訓工作。根據局的統一安排,結合各自的工作實際,突出重點,認真組織學習相關文件精神及進行業務知識培訓,使全體執法人員能夠準確把握行政指導的概念、內涵,理解行政指導的精神實質,明確行政指導的原則、要求、程序。同時,執法人員要加強相關知識的學習,增強行政指導的本領,提高對行政指導相對人實施有效行政指導的能力,確保行政指導工作有序、有效進行。
(三)認真履行職責,提升服務能力,充分發揮行政指導的作用。各部門、單位要根據自身的業務職能,在具體事項辦理和執法案件辦理程序中,融入行政指導,相關辦理流程、裁量標準、執法文書、網上運行程序節、案件材料等要體現行政指導內容。并在做好上述幾方面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行政指導范圍,創新、豐富行政指導的內容、方式和方法,使行政指導工作在日常工作中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四)做好資料收集整理、歸檔和總結工作。各部門、單位在具體行政指導工作中,行政指導人員要注意收集在實施行政指導工作中形成的各種資料、材料,應做好工作記錄,記錄內容應包括實施時間、實施人員、相對人情況、實施過程、實施效果等,建立健全行政指導基礎臺賬和行政指導工作檔案,要不斷總結和提煉開展行政指導工作好的經驗做法,及時查找存在的不足,對好的做法要及時給予推廣,對存在的不足要及時進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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