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權力制衡工作方案

時間:2022-08-02 0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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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權力制衡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提高權力運作水平,推進和諧單位建設,根據慶委辦〔2010〕7號文件的要求,結合我局人事調整實際,在以往實行權力制衡的基礎上,完善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嚴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縣委《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實施辦法》文件精神,認真完善監督機制,逐步建立起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

二、工作要點

全面實行一把手“七個不直接分管”,即不直接分管本單位財務、人事、基建工程、物資采購、項目審批、資產、資源等七個方面內容。加強對重大事項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落實權力清單制度,推進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實行“集體決策,正職監督、副職分管,科室承辦,專門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的權力運行機制。

三、責任分工

在局黨組領導下,局長負總責,分管領導根據任務分工負責具體實施。同志分管財務、物資采購、資產資源管理,同志分管基建工程,同志分管項目審批,同志分管紀檢監察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成立權力制衡監督小組

成立權力制衡監督小組,組織實施權力制衡工作。

(二)完善管理制度

1、加強財務管理

所有經費支出需由經辦人經手、財務審核、監督領導監批、財務分管領導報批后予以報銷。1萬元以上,除縣里有規定可直接列支,必須經局長辦公會議研究后附會議記錄方可報銷。

專項資金支出按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規定執行。

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憑有關出差依據、通知等報差旅費,差旅費報支按縣政府有關文件執行。公務用車費用的結算,由局財務按縣會計核算中心的規定報支。

公務接待按照規定執行,結算憑正式發票和菜單按規定報銷。

參加在職學歷教育,由本人向局黨組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同意的,按照縣核算中心有關規定,所有費用憑畢業證書報銷。

2、物資采購(固定資產管理)

辦公用品購置、印刷、業務聯系等開支,先到財務室填寫《物資采購申請(審批)單》,1000元以內的申請單由財務分管領導簽批陳麗君統一采購,1000元以上申請單,由財務分管領導簽意見后報局長簽批,再由陳麗君和一同購置,需政府采購物資,按政府采購程序執行。

固定資產指單位單價在1000元以上的大宗設備列為固定資產。固定資產購入后由專門驗收、登記管理。

固定資產的調撥、核銷、報廢、出售,必須由經辦人員向財務室提出意見,說明情況,財務報局負責領導同意,并報國資管理部門批準后,予以處理,同時做好賬務。

干部、職工因退休或工作調離本單位時,對其使用和保管的財產物資,應辦理清點交接手續,并報財務室備案。

3、項目審批

項目申請應按有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或項目指南的規定向主管部門提交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申報標準文本、項目申報書及必要的附件,并按規定提供單位的組織形式、財務狀況等有關情況。專項資金項目經上級批準立項后,必須嚴格按照審批文件執行。

4、嚴格人事制度。

干部的推薦、任免、使用、調配和獎懲等,要嚴格執行干部管理工作的有關規定,由職能科室提出方案,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形成會議紀要,并按規定在適當范圍公開。

5、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重大項目建設工程必須按照有關程序和要求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并嚴格按《招投標法》、《縣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法(試行)》等執行;10000元以下的零星維修項目由分管基建工程的領導提出方案報經局長同意后組織實施;10000元以上提交局班子會議研究后組織實施,嚴格執行項目建設廉政保障制度,確保工程質量和工程安全。

6、公開和監督制度

嚴格按照上級有關規定進行財務政務公開,進一步提高權力運行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