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地震應急預案
時間:2022-08-26 10: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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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做好地震突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工作,指導幫助受災鄉鎮開展抗震救災,及時有效地實施災民緊急救助,確??拐鹁葹墓ぷ魅蝿章鋵嵉轿?。根據《市地震應急預案》、《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制定市民政局地震應急預案。
一、抗震救災應急的基本原則
堅持統一領導、分工合作的原則。在抗震救災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按照各自的救災職能,各負其責,密切配合,與災區所在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共同開展救災應急工作。
二、預案的啟動
突發性地震發生后,按照預案立即采取緊急措施。
三、抗震救災應急機構及主要職責
市民政局成立抗震救災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同時成立災情查核組、緊急救援組、救災捐贈組、災情信息組。
(一)市民政局抗震救災應急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局長
副組長:局班子成員
成員:各科室和下屬事業單位負責人
(二)抗震救災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分管救災救濟副局長兼職。下設四個工作組,災害查核組:由各位副局長和救災救濟科、優撫安置科、社會事務科、基政科等人員組成;緊急救援組:由救災救濟科、優撫安置科和辦公室等人員組成;救災捐贈組由救災救濟科、辦公室和福利科等人員組成;災情信息組:由救災救濟科和辦公室人員組成。必要時各組可從機關各科室和下屬事業單位抽調人員。
(三)工作職能
1、抗震救災應急領導小組。做出抗震救災應急響應決策;要求啟動抗震救災應急預案;統籌安排部署全面救災工作;向市民政局和市委、市政府報告救災工作情況等。
2、抗震救災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綜合災情、救災及捐贈等情況;負責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和工作建議;協調解決救災工作中的相關問題;檢查督促各組開展各項抗震救災工作等。
3、抗震災害查核組:負責按規定時限掌握查核災情,開展救災工作,綜合災情和救災工作信息;向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核實情況。
4、抗震救災緊急救援組:負責各項應急措施的制定和實施;調配救災儲備物資;檢查和督促災區災民生活應急安排各項措施的落實;對災區的緊急救援工作提出指導意見。
5、抗震救災捐贈組:負責抗震救災捐贈工作,與有關部門和單位協調設立捐助熱線電話,解答接受抗震救災捐贈方面的有關問題;接收境內外救災捐贈款物;舉辦各種形式的捐贈儀式;公告救災捐贈款物分配使用情況。
6、災情信息組:負責各類災情的匯總,并進行初步分析評估,編發災情和救災工作信息,經市抗震救災應急指揮部同意后,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救災應急響應
按照《市地震應急預案》、《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中地震災害的分類,將地震災害劃分一般災害、較大災害、重大災害、特別重大災害。
(一)一般災害救災應急響應
災情發生后24小時內,市民政局抗震救災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救災救濟科)進入緊急應對狀態。
1、災情報告。各鄉鎮在災情發生的第一時間內向市民政部門初步報告災情,情況嚴重的,可同時上報市政府。市民政部門在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市民政局抗震救災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初步報告。初步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人口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情況;房屋倒塌和損壞情況;農作物受災情況;抗震救災工作情況;災區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接到災情報告后,市民政局抗震救災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立即與災區取得聯系,并與水利、氣象等有關部門溝通確認災情,經救災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后,在災情發生24小時內,上報市政府和市民政局。
2、查核災情。在災情發生24小時內,市民政局抗震救災應急領導小組視情況派出災害查核工作組趕赴災區查核災情,指導災區開展救災工作,慰問災民。
3、緊急救援。根據災區報告和救災工作組核實情況,如有需要,災情發生48小時內,市民政局抗震救災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向災區調撥救災緊急援助物資,并協助災區做好緊急救援和群眾生活安排工作。
4、災情評估。災情穩定后,市民政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采取抽樣調查、典型調查等辦法,做出災情和需求評估。視情況向市政府申請緊急救災資金,若市政府同意列支救災資金,商財政部門及時將救災資金下撥到災區,并將救災工作情況及時上報市民政局和市政府。
(二)較大災害救災應急響應
市民政局抗震救災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救災救濟科)取消休假,進入24小時緊急應對狀態。
1、災情報告。24小時內,市民政局抗震救災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了解初步災情,經抗震救災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后,報市政府和市民政局。
2、查核災情。在災情發生24小時內,市民政局抗震救災應急領導小組派出由局領導帶隊的災害查核工作組趕赴災區查核災情,指導災區開展抗震救災工作,慰問災民。同時建議市政府組成工作組赴災區。
3、緊急救援。災情發生48小時內,市民政局抗震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代市政府或與市財政局向市民政局和市財政局申請救災應急資金補助,按照撥款程序及時下撥到災區;向災區協調下撥救災儲備物資,幫助災區做好緊急救援和群眾生活安排工作;落實市政府有關救災工作的指示。
4、綜合協調。根據災情,市民政局抗震救災應急領導小組和各工作組召開緊急會議,研究部署抗震救災工作,落實各組支援災區的抗災救災工作事宜。同時,建議市政府召開抗震救災綜合協調會。
5、救災捐贈。向社會公布災情和災區需求情況;公布接受救災捐贈單位、賬號和熱線電話;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救災捐贈;及時下撥捐贈款物;定期對救災捐贈的接收和使用情況進行公告。
6、評估災情。及時組織人員赴災區進行現場災情和需求評估,并向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情況。
(三)重大災害、特別重大災害救災應急響應
市民政局抗震救災應急領導小組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全局工作人員取消休假和一般性出差,實行聯合辦公,共同參與抗災救災工作。
1、災情報告。由災情信息組負責落實,具體工作是:從災害發生開始,每2小時與災區民政所聯系一次,每日14時前要求各受災鄉填上報相關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災情發生24小時內,了解初步災情,經市抗震救災應急指揮部同意后,報市市政府和市市民政局;隨時了解相關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
2、查核災情。在災情發生24小時內,市民政局抗震救災應急領導小組派出由局領導帶隊的災害查核組趕赴災區查核災情,指導災區開展救災工作,慰問災民。同時,建議市政府組成由市政府領導帶隊的工作組赴災區。
3、緊急救助。由緊急救援組負責落實,具體工作是:建議市政府向災區派出救災應急工作組(或救援隊),協助災區做好災害搶險救援工作;災情發生后48小時內,代市政府或與市財政局向省政府或省民政廳和省財政廳申請中央救災應急資金補助,并按照撥款程序及時下撥到災區;災情發生后48小時內完成向災區緊急調撥救災儲備物資工作,隨時協調落實有關救災物資的調配和臨時購置工作;隨時落實市政府關于緊急救助方面的指示。
4、評估災情。由災情信息組負責落實,具體工作是:及時匯總查核組赴災區進行現場災情和需求評估數據,向市政府報告評估結果,經市抗震救災應急指揮部同意后,向有關部門通報評估情況;災區穩定后,組織召開災情評估會,評估結果通報有關部門。
5、綜合協調。由市民政局抗震救災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落實,具體工作是:建議市政府組織召開抗震救災綜合協調會;隨時協調有關部門解決抗震救災和支援災區的事宜;隨時落實市、市政府有關抗震救災協調工作。
6、救災捐贈。由救災捐贈組負責落實,具體工作是:向社會接受救災捐贈的公告,組織開展全市性救災捐贈活動;公布接受捐贈單位和賬號,設立救災捐贈熱線電話,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救災捐贈;每日向社會公布災情和災區需求情況;及時下撥捐贈款物,定期對救災捐贈的接收和使用情況向社會公告。
五、工作要求
1、各工作組要嚴格按照本預案和市民政局抗震救災應急領導小組的要求實施救災應急工作,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2、在抗震救災應急期間必須堅守崗位,勤政務實,不得擅自離崗,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責任。
3、嚴格按照本預案的要求報告災情,災情報告必須及時,準確,做到有險報險,無險報平安。不得虛報、瞞報、假報災情。
4、各工作組應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團結抗震救災,共同擔負抗震救災應急救助工作任務,降低災害損失程度,保障災民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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