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方案

時間:2022-08-09 08: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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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方案

一、工作范圍及排點

工作范圍: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燃氣、園林工程及游園設施安全。

排點:各縣(區)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要依據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開展住建系統隱患排查和“打非治違”工作,重點嚴厲打擊和重點治糾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

1、建設工程項目不辦理施工許可等法定建設手續,擅自開工的。

2、施工企業無相關資質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違法分包和轉包工程的;無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進行施工活動的;違法分包、轉包工程,違規托管、代管、掛靠等行為的。

3、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資格證書,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

4、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監理單位等責任主體,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安全檢查整改通知,不認真進行整改的。

5、項目經理、項目總監、專職安全人員長期脫崗的,未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負責人帶班制度的;未建立安全組織機構,未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人員的。

6、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制度、機構未健立健全的,存在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等行為的,作業人員未經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的、安全防護不到位,存在安全隱患的等不滿足安全生產條件的情況。

7、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未嚴格執行有關規定行為。

8、非法占壓、開挖地下燃氣管道的,在燃氣管道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擅自修筑建、構筑物的,非法從事儲存、罐裝、運輸、銷售石油液化氣、天然氣的。

9、自來水取水口水源監測管理及應急預案完善情況。

10、園林工程及游園設施管理中施工項目基本程序,各公園內動火作業審批手續,游樂設施(機械)質檢證書、電路、儀器安全運行以及安全措施、責任人、安全監督人員、警示標志的落實情況。

二、方法步驟

堅持企業自查自糾與主管部門檢查督查相結合,全面排查與重點整治相結合,監督檢查與聯合執法相結合。從2013年4月中旬開始,到9月下旬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自糾階段(4月中旬-5月上旬)。

局屬各部門、各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工作實際情況,制定隱患排查“打非治違”行動實施方案,迅速動員部署,開展自查自糾活動,及時治理糾正非法違規行為,消除安全隱患,要對近兩年因非法違規行為受到處罰的單位進行重點排查,對查出的問題進行登記備案建檔,督促整改。

(二)集中查處階段(5月中旬-8月上旬)。

局屬各部門、各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根據制定的實施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礎上,進行聯合執法,對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進行集中打擊,對涉及非法違法的企業和個人給予嚴肅查處。

建筑監管部門要根據重點內容要求,對轄區內建設工程項目不辦理施工許可、無相關資質及安全生產許可證、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違法分包和轉包工程及施工項目現場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違規違章行為、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執行有關規定情況、施工現場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等行為進行檢查。

市市政公用事業局負責對燃氣管道的和非法從事儲存、罐裝、運輸、銷售石油液化氣、天然氣的行為進行全面檢查;并強化自來水取水口水源檢測,加強人員管理,建立檢驗人員健康檔案,完善應急預案。

市園林局負責各市區各公園的管理,重點檢查園區內動火作業審批情況,各類游園設施運行安全情況,完善應急預案,檢查應急通道通暢情況,各類安全警示標志完好情況。

局屬各部門、各縣區主管部門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自行組織隱患排查“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進行檢查,全面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發現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局質安處在集中查處階段,于5月中旬對此次隱患排查“打非治違”專項活動組織第一次督查(具體情況另行通知),督查以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實地抽查等形式進行,督查結果記入年終考核成績。

(三)總結鞏固階段(8月中旬-9月下旬)。

各縣區、各單位要對本地區本單位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總結匯總,于9月15日前報局質安處,將根據行動開展的實際情況,出現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集中處理處罰違法違規單位、項目和責任個人,鞏固“打非治違”成果。局質安處將組織聯合督查組,對此次隱患排查“打非治違”專項活動進行第二次督查(時間預計9月15日前后,具體情況另行通知),督查以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實地抽查等形式進行,督查結果記入年終考核成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隱患治理和“打非”專項行動的意義,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宣傳教育,提高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市住建局成立以局長王亦農同志為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其他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處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質安處,負責協調處理專項行動相關事宜。

(二)依法嚴厲打擊。各縣(區)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執法檢查力度。做到檢查與抽查結合、日常性檢查與集中專項檢查結合、明查與暗查結合、檢查與整糾結合,對違反法律法規進行施工的建設、施工、監理、設備租賃單位等有關責任主體和責任人員,要聯合多部門,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依法嚴肅查處,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處罰,決不手軟。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對發生安全事故、降低安全生產條件、存在嚴重違法違規的施工行為責任予以嚴肅追究。

(三)突出監督重點。各縣(區)主管部門、各單位要針對實際情況,明確重點監管企業、重點監管部位和重點監管區域,對易發生事故的薄弱環節和關鍵部位,特別是建筑施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執行有關規定情況要重點監督。要把“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和“安全生產年”、“安全生產月”活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建筑安全標準化建設、日常安全監督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切實把“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抓緊、抓細、抓實,抓出成效。

(四)強化“兩場”聯動。要在開展“打非”專項行動過程中,積極推進建筑市場、工程現場聯動監管機制建設,推進“LBS”動態考核平臺和建筑施工現場視頻監控平臺建設。要嚴格市場準入,從工程招投標、資質資格審批、施工許可等管理節點嚴格把關。通過“打非”專項行動的開展,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逐步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確保建筑施工安全。

(五)建立長效機制。通過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不斷完善健全安全生產相關管理制度。要積極探索建立打擊非法違法建筑施工行為和打擊燃氣無證經營及違法占壓燃氣設施行為的長效機制,將其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經常性的軌道,不斷鞏固“打非”專項行動的成果。

(六)做好信息報送。各縣(區)、各單位要做好相關信息的匯總和報送工作。分別于每月30日前報送當月相關統計數據,5月10日前報信息員名單(包括單位、姓名、職務、聯系方式)。相關情況將通過宣傳平臺定期予以通報,并納入安全生產年終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