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十三五”工作計劃

時間:2022-11-27 10: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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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十三五”工作計劃

近年來,經濟責任審計在逐步摸索著往前發展,在審計內容上有了新的視角,在組織方式上也更加完善,尤其2015年,積極探索和組織了大批量的任中審計,積累了實踐經驗,也提出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新的發展要求。領導干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應該是一個比較全面、相對復雜的工作,不僅是涵蓋的內容需要更加科學和全面,審計的評價標準也需要更加客觀科學,并且易于操作。對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未來的發展方向,現提出以下建議:

一、深化審計內容,逐步開始自然資源和決策效益的審計方向。緊跟時代的發展需要,經濟責任審計項目要拓展內涵,逐步把自然資源納入到資產中,把生態環境的保護納入到經濟責任的評價范圍。同時,也要逐漸開始把領導干部對經濟事項的決策帶來的效益和損失納入到經濟責任評價指標范圍。

二、建立審計干部數據庫,形成有效信息平臺。經濟責任審計是一個相對綜合的審計工作,為了便于提高審計效益,今后要逐步實現審計資源有序整合,將各單位和部門按照責權歸屬建立審計信息數據庫,將每次的審計情況歸類綜合,在以后的審計過程中,就不會出現重復,也便于資料的全面歸集。經責項目和財務項目相結合,任中審計和離任審計相結合,科學歸責,構建動態管理機制。

三、實行項目審理制度,防范審計風險。在全面狠抓審計質量的同時,在每一個項目的結尾,增設項目審理程序,成立專門的審計審理部門,針對審計組的問題定性、證據支持、文書規范性等方面進行嚴格把關,把審計的定性和定責逐步進行標準化、規范化。

四、細化評價標準,做到科學定責。對于評價經濟責任,從環保、經濟、民生等方面,逐步建立統一的細化標準,科學評價,客觀歸責。

五、統籌安排任中項目,把握審計頻率。對于任中審計,應逐步探索常態化任中經濟責任審計。今后的項目安排中,建議組織部門對各單位領導干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進行合理統籌安排,系統、有序地提出領導干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計劃和對象名單。

六、科學分類審計對象,做到依責定審。領導干部所任職位存在較大的差異性,所以,在實施審計的時候,有必要依據審計對象的職位進行分類,設定相應的審計重點和方向。教育、環保、社保、醫療等等各類不同職能的部門、單位,應該區分其審計關注點和審計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