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四周治安治理工作意見
時間:2022-06-15 11: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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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黨支部、村委會、民族學校:
為維護我鄉校園及周邊良好的治安秩序,創造安全、和諧、穩定的學習、生活和工作環境,根據5月9日全國召開的全國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結合我鄉校園及周邊的治安秩序的實際,提出以下工作意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要充分認識維護學校及周邊治安秩序的重要意義,將加強校園及周邊安全納入建設“平安治平”中進行部署,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務求實效,鄉成立校園周邊整治領導小組,由綜治副書記任組長,辦公地點設在學校,賴光林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學校及周邊安全工作。
二、搞好摸底,周密安排。要對轄區近年來的校園及周邊治安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調查摸底,并登記造冊。一是在校生的違法犯罪情況;二是發生盜竊、敲詐、搶劫師生財物;特別是侵害師生人身安全的各種犯罪案件;三是校園及周邊地區的流氓團伙及黑惡勢力;四是學校周邊的網吧、電子游藝廳、歌舞廳、錄像廳以及公共復雜場所等;五是校園周邊的不安定因素和治安、消防安全隱患以及整改落實情況;六是學校開展安全教育情況。
三、確定重點,強化整治。要按照全國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認真落實有關學校及周邊社會治安綜治理的部署要求,積極發揮職能作用,本著“什么問題突出就整治什么問題、解決什么問題”的原則持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改善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工作重點是:一是嚴厲打擊以師生為侵害對象的違法犯罪活動;二是大力清理校園周邊的網吧、游藝廳、歌舞廳、錄像廳等公共復雜場所以及淫穢書刊市場;三是大力整治校園周邊的治安、消防安全隱患。
四、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公安派出所、綜治辦、安辦要按照責權限開展工作。工作落實責任為各單位負責人。
公安派出所:一是繼續落實綜治副校長、法制輔導員工作制度,積極協助學校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制咨詢服務,每月不少于兩次;二是根據同期的治安特點,定期不定期地開展校園周邊治安整治行動;三是以貫徹《企業事業單位內容治安保衛條例》為契機,督促學校建立并指導、監督檢查保衛機構,落實專職或兼職保衛人員,開展校內安全保衛工作,及時查處校園內處的治安案件并向學校反饋。
綜治辦、安辦:一是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對學校、幼兒園進行安全生產消防監督檢查,并督促、指導學校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二是督促、幫助學校落實消防、安全隱患整改;三是積極配合學校做好消防知識的宣傳工作。
五、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合力,齊抓共管。綜治成員單位依靠鄉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支持,主動加強與教育、綜治、宣傳、共青團等部門的合作,齊心協力做好維護校園及周邊的治安秩序工作。做到信息共享、合作并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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