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調解工作總結
時間:2022-07-21 08:52:15
導語:司法局調解工作總結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2013年以來,基層工作在局領導和上級司法行政機關的業務指導下,緊扣“抓基礎、求創新”這一主題,以社會矛盾排查調解網格化建設為重點,以加強司法所建設為抓手,不斷強化基層基礎建設,各項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2013年1-12月,全區排查各類糾紛隱患585件;共受理各類糾紛1517件,調解1517件,調解成功1516件,調解成功率99%。無民轉刑案件。
一、加大矛盾糾紛網格化建設力度,進一步細化網格單元
全區共建一級網格1個,二級網格8個,三級網格73個,四級網格521個。配有網格專職調解員56名,兼職調解員656名,信息員782名,達到了調解網格百分之百全覆蓋,實現了全區調解工作網格化。并依托網格優勢,提升矛盾糾紛化解能力,建立了公示制度。在全區網格內對網格負責人的基本情況進行了公示,確保網格內群眾明白知悉,方便群眾反映情況和尋求服務。制作公示版1185塊,制作經費3.5萬元。明確了網格負責人、調解員和信息員的工作職責、工作任務、工作指標,制定了網格調解員和信息員的考核獎勵辦法。每一個網格負責人能做到熟悉了解責任區內每一戶家庭情況,第一時間掌握責任區內矛盾糾紛信息,并及時會同社區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處和化解。使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對于矛盾糾紛隱患較多的社區,配合有關部門,宣講法治,切實做好群眾工作。能主動參與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制定事前預防預警、事中應急處理和事后調處工作措施,形成有效的突發事件源頭治理和應急處置長效機制。
二、抓好重大矛盾糾紛風險評估制度
對征地補償、房屋拆遷等方面可能出現的不穩定因素進行綜合研判,及時了解掌握情況,制定風險化解方案,落實工作責任和措施,對存在的矛盾隱患進行有效化解。對排查出來的重大復雜疑難的矛盾糾紛,實行領導包案、掛牌督辦,落實矛盾糾紛調處責任制度,強化調處責任落實。
三、專項排查和常規性排查相結合,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做到能夠及時化解的就地解決,對涉及范圍較廣、調解難度較大的矛盾糾紛,采取先穩控并報告上級部門,后聯合相關部門及時化解的措施,有效化解糾紛,防止和避免了工作中走過場、搞形式、敷衍了事等現象發生,實現了村(社區)每周、街道每半月、區每月一次的集中排查、針對特定地區或特定領域帶有傾向性矛盾糾紛的專項排查和針對重點類型、重點區域的重點排查。
四、積極整合調解資源,進一步加強“大調解”機制
按照“整合資源、整體聯動”的要求,各級調解組織積極加強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實現矛盾糾紛排查、登記、化解、結案各個環節的有效銜接,形成上下貫通、工作互動、資源共享的工作格局。積極開展區法律服務“四萬”工程,整合我區優秀法律服務人員、調解員深入企業,幫助企業建立健全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強化對可能引起群體性事件、突發事件的重大矛盾糾紛的預警預告能力,提高預防和化解的主動性。
五、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
按照分層分批培訓原則,通過集中培訓,以會代訓,庭審旁聽,以案說法等方式開展常用法律法規、調解工作技巧、調解文書制作等方面的業務培訓,注重加強網格化管理知識和技能的培訓,不斷提高調解員素質,增強網格化管理能力。6月28日,司法局和區法院聯合組織舉辦了全區人民調解員培訓暨召開調解網格化工作推進會。培訓會上,孫局長要求人民調解員一要統一思想,切實增強做好當前社會矛盾糾紛調解網格化建設的責任感,進一步發揮人民調解在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的獨特功能和優勢,更好地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市司法局矛盾糾紛協調處副處長錢蘇青同志和區法院民一庭副庭長董新同志以人民調解業務知識、調解文書制作、調解技巧和方法為主,結合實際案例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講解,受到了全體參訓人員的歡迎。全區司法行政人員、村(社區)調解主任、專職調解員、司法協理員、人民陪審員100余人參加了會議。
六、成立了專家調解團
調解專家團的組成主要是從區機關中選聘精通本部門業務、熟悉相關法律并的業務骨干,從司法干警以及執業律師中聘任素質過硬的調解能手,從基層聘任善于開展調解工作的資深人民調解員。在相關重大疑難矛盾糾紛發生時,該區將根據矛盾糾紛類型,召集調解專家團相關專業的專家,對該矛盾糾紛進行會診并實施調處,涉及多個部門和專業的,則由該區矛盾糾紛調處服務中心牽頭,由相關領域的調解專家組成調解專家組進行聯合調解。專家調解團成立以來,已成功調解了38件重大疑難糾紛,集中解決了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疑難矛盾糾紛,確保重大社會矛盾糾紛及時調解,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
- 上一篇:司法局法制教育工作總結
- 下一篇:住建局社會管理和平安建設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