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局行政調解工作總結

時間:2022-10-09 04: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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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局行政調解工作總結

2018年,行政調解工作在縣委、縣政府和縣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省、州、縣關于“大調解”工作的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不斷改善工作制度、創新工作方法,積極發揮行政調解的作用,取得了明顯成績,達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一、加強領導、狠抓落實、促使行政調解工作向前發展

(一)進一步完善行政調解組織機構。進一步加強行政調解的組織領導工作,完善行政調解組織網絡。建立了行政調解工作領導小組。

(二)進一步規范行政調解工作流程。按照縣關于行政調解的工作要求,一是完善了行政調解工作室的布置,為調解工作創造良好的氛圍。二是規范了行政調解工作暫行規定、行政調解工作流程圖、行政調解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三是完善了行政調解各類文書格式,對全縣行政調解工作使用統一的文書文本,進一步規范了行政調解工作。

(三)進一步提高行政調解人員辦案能力。按照縣關于行政調解信息報送制度的要求,安排負責行政調解相關工作人員將本單位在工作中出現的典型案例、工作做法及存在的困難報送到縣法制辦,通過對典型案例的分析、學習,提高了調解人員的辦案能力。

(四)進一步細化三大調解銜接機制。行政調解工作在縣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指導下,積極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建立健全協調聯系機制,信息溝通機制,優化、整合調解資源,實現“三大調解”優勢互補。在行政調解中需要當事人所在基層人民調解組織配合的,邀請其參加,共同開展調解工作;需要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行政調解協議進行效力確認的,積極與人民法院溝通,取得對方工作上的協助。

二、強化保障、落實到位、確保行政調解工作順利開展

(一)強化工作保障。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積極開展工作并落實保障措施,配備了具有法律知識、專業知識、經驗豐富的調解人員,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對其行政管理職權范圍內的特定矛盾糾紛進行調解,當調則調,調裁結合,及時解決問題,就地化解矛盾。

(二)落實工作考評。高度重視行政調解工作,建立健全了行政調解責任制,將行政調解工作納入了依法行政目標考核內容,并嚴格落實獎懲制度和責任倒查制度,促進各項工作任務落實。

三、總結經驗、分析得失、推動行政調解工作更上新的臺階

今年,行政調解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打下了一定的基礎,但離上級部門對行政調解工作要求還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觀念更新不夠,對行政調解工作方法、以及與其他糾紛化解方式之間的區別和銜接認識不足,影響行政調解工作效率;二是行政調解信息報送重視程度有待增強,及時報送信息工作有待進一步規范;三是行政調解工作保障制度有待進一步細化完善,工作水平需要進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將認真按照上級部門對行政調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積極開展行政調解工作,力爭行政調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績。一是進一步加強對行政調解工作的組織領導,制訂完善相關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項工作落實到位。二是各項工作措施,完善必要的物質保障,配齊配強工作人員。三是加大培訓指導力度,提高行政調解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繼續做好法制宣傳和政策指導,充分運用辦公平臺、報刊、電視、網絡等媒介,對行政調解工作內容、程序和實踐進行宣傳,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調解意識,增強群眾對行政調解途徑的信賴。五是強化行政調解信息報送工作,完善信息報送、收集、整理加工程序,健全行政調解信息利用和反饋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