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人才保障申請

時間:2022-03-17 12: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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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人才保障申請

為進一步支持和鼓勵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來滬工作和創業,優化*自主創新發展環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啟動實施*年度*市*人才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1、應聘來本市從事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研究和工作的留學人員及團隊。

2、在本市創辦企業的留學人員及團隊。

3、來本市講學或進行咨詢的留學人員及團隊。

4、其他本市特殊急需的留學人員及團隊。

留學人員具體申請條件參見《*市*人才計劃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

二、資助類別、重點及強度

*計劃資助類別分為四類:科研開發(A類)、科技創業(B類)、社會科學(C類)以及特殊急需人才(D類)。其中A和B類由市科委負責組織實施,C和D類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年度資助重點為:生命科學、新材料、新能源、生物醫藥、信息科學與技術、環境科學與技術、航空航天、先進制造、新能源汽車、節能減排、金融、港航、創意產業、文化藝術等。

*計劃資助強度分為三類:一類為40至50萬元(資助對象:同一單位且持有有效留學人員資格認定證書的3人及以上團隊);二類為20至30萬元;三類為5至10萬元。

*年申請A、B類資助人員(團隊申請人員除外)網評和見面會成績優秀且符合以下條件,資助強度可增加到50至100萬:

A類申請人員須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獲得申報單位書面推薦(每個法人單位可推薦2人)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1)在滬高校、科研院所引進的人才回國前須在國外高水平大學、研究機構具有教授或相應職位,或年齡在45周歲以下具有副教授或相應職位,且回國后被聘為教授或相當職稱;(2)在滬國有大中型企業引進的人才回國前須在國際知名企業擔任高級職務并擁有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產品升級的重大科研成果及管理經驗。

B類申請人員須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獲得所在區縣科委或留學人員創業園區書面推薦并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1)回國前應有海外創業經驗或曾在國際知名企業擔任中高層管理職位3年以上,熟悉相關領域和國際規則,有經營管理能力;(2)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且其技術成果國際先進,能夠填補國內空白、具有市場潛力并進行產業化生產;(3)創辦企業的自有資金(含技術入股)或海外跟進的風險投資占創業投資的50%以上。

D類從事自然科學研究的資助申請人員(團隊申請人員除外)網評和見面會成績特別優秀,且與上述條件相仿的,資助強度也可增加到50至100萬。

三、注意事項

1、年齡要求:本年度資助的留學人員年齡一般應不超過50周歲(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回國年限:本年度資助的人員一般應在2007年1月1日以后回國來滬工作;創辦企業類人員一般應在2005年1月1日以后回國來滬工作。

3、每位留學人員限報一項且四個資助類別不得兼報。

4、申報A類資助的人員一般應在國外高校、科研機構以留學身份連續學習或工作2年(含)以上,且全職回國來滬工作,每年在滬工作時間須在9個月(含)以上。

5、申報B類資助的留學人員,其創辦的企業必須完成相關注冊手續且獲得本市有關部門頒發的工商營業執照等證件。

6、申報C類資助的留學人員,凡在國外獲得博士學位或做博士后研究的,可不受職稱限制。

7、申報D類資助的留學人員,應符合本指南所規定的年度資助重點領域,且持有重要研究成果或擁有重要發明專利技術(專有技術)來滬自主創業或具有特殊專長。申報該類資助的留學人員須由所在單位出具推薦函(加蓋公章)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計劃管理辦公室審核,確定申報資格。

四、申請方式

*計劃項目申報按《*市*人才計劃管理辦法》的要求,申報人員首先要通過*市*人才計劃留學人員資格認定(具體事宜詳見附件),然后在*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科技網”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1世紀人才網”上填報《*市*人才計劃申請書》,在線打印后連同附件材料(一式五份),送交所在單位、留學人員創業園區或區(縣)人事局、科委審核蓋章后,向受理窗口集中報送,其中A類申請須由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審核并統一報送。

網上填報并提交成功、報送的書面材料簽章齊全并與網上提交的電子文檔內容一致的申請為有效申請。

網上填報備注:

(1)登陸“*科技”網,進入網上辦事專欄;

(2)點擊《科研計劃項目課題可行性方案》受理并進入申報頁面:

-【初次填寫】轉入申報指南頁面,點擊“專題名稱”中相應的指南專題后開始申報項目(需要設置“項目名稱”、“依托單位”、“登錄密碼”);

-【繼續填寫】輸入已申報的項目名稱、依托單位、密碼后繼續該項目的填報。

(3)有關操作可參閱在線幫助。

五、受理時間

1、留學人員*人才計劃資格認定時間:3月3日至3月30日。

2、課題網上填報和書面材料受理時間:3月3日至3月30日。

3、資格認定和書面材料受理時間為每個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六、聯系方式

1、申請受理窗口地址:商城路660號5樓,

2、管理辦公室聯系方式

(1)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留學人員工作處,

(2)市科委基礎研究處,

本指南公開,凡符合申請條件的留學人員均可提出申請。請各單位和有關區縣人事局、科委認真組織擇優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