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統計局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調研報告
時間:2022-01-24 05:20:00
導語:鄉鎮統計局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調研報告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一、鄉鎮統計的現狀與存在的問題
鄉鎮統計工作一直隨著政府統計而生,只是不同時期表現形式不同而已。政府統計部門抓鄉鎮統計工作也從來不曾停止過。但由于受經濟體制變遷、鄉鎮機構改革及統計方法制度改革的約束,鄉鎮統計工作存在治標不治本的特征,對整個統計工作造成了較大的危害。目前鄉鎮統計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1、設置鄉鎮統計機構的法律依據還不夠權威、科學、完整,這是造成基層統計工作被動局面的最大因素之一。現目前,僅在《統計法》第十六條中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設置專職或兼職的統計員。在鄉鎮設立獨立統計機構的法律依據不強,設置“統計員”只是一種職業規定,而不是機構建置,政府統計部門對其他部門的站所無法行使有效的管理。
2、統計力量不適應統計任務的增長?,F在雖然設立了鄉鎮統計站,但多數鄉鎮僅有一個人做專職統計工作或兼職統計工作。從業務層面講,就是鄉鎮一個統計員直接面對縣局十來個人。每一個專業、每一項普查工作任務,只要涉及到鄉鎮(包括人口、農業、商貿、投資、勞資、工業、各項調查等),都由一個人承擔。近年來,統計報表日趨增多,統計調查項目日趨增多,有周期性的普查、有經常性的抽樣調查、有一次性的臨時調查,各項調查交叉接踵而來,從未間斷過;統計專業劃分趨細,總的有二、三十多項專業,統計任務與日俱增。而一個鄉鎮統計員同時兼任著鄉鎮內3到5項部門工作,有的還要駐村蹲點,還要參與鄉鎮計劃生育、綜治治安、防汛抗旱、財政稅收等多項中心工作,其所承受的勞動強度太大。基層的統計力量與統計任務形成顯著的矛盾,統計員無力、無心按照統計的基本要求將每一項工作做深、做細。三年一屆的村委班子換屆選舉也制約了基層統計后備力量的遞補,能夠正確填寫各種表格的人員不是多了而是越來越少了。
3、統計隊伍不穩定制約了統計工作質量的提高。一方面,統計任務與日俱增,導致統計員身心疲憊,厭煩情緒趨重,自身也不愿從事統計工作;另一方面,鄉鎮機構的特殊性造就了統計隊伍的不穩定。其特殊性表現在:鄉鎮統計站現為事業單位,統計工作人員多為兼職,從工作上看,業務量較大;從待遇上看,與鄉鎮公務員同工不同酬,工資資金差一大截;從個人發展前途上看,提拔、調任、輪換的機會根本沒有;這就讓從事鄉鎮統計工作的人員缺乏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進取心,在工作中要么交差了事,要么通過各種機會盡快脫離統計崗位,統計工作任重道遠。
4、統計方法制度跟不上形勢的發展變化。根據國家的調查制度改革模式,統計調查方法制度是:以抽樣調查為主、周期性的普查為輔、全面的定期報表作補充。作為國家宏觀管理,這種方法制度的定位無疑是科學適用的。但到基層則必須因地、因時、因事而論。就農業生產統計來說,沿用的是直上而下布置、直下而上報送的全面統計報表制度,在當前的家庭承包經營體制下,分散細小的家庭是生產的主體,憑村文書一人之力是無法進行全面調查的,這種所謂的“全面”實質上是不全面的,這一套報表的適用性值得商討;自從有規模以上、規模以下分組之后,基層的工業經濟統計即出現斷檔,未分類之前,各鄉鎮還能根據企業辦的明細報表統計出全部工業企業經濟數據,分類之后,規模以下改抽樣調查,樣本量只能滿足省市推算用,對縣鄉兩級均無代表性,無法滿足地方經濟統計需要,加上目前企業辦的功能逐步弱化,對企業統計也是鞭長莫及;除工業經濟統計外,目前還開展了人口、勞動力、價格、企業景氣、商貿、服務業等大量的抽樣調查,這些調查對基層基本上是沒有代表性的,也無從推算當地的經濟總量,結果是忙來忙去卻忙不出幾個像樣的數據;近幾年普查密度過頻,任務過重,技術要求過高,與基層所處的環境、經濟基礎、組織力量、人員素質不相適應,讓基層疲于應付,反過來又影響了統計數據質量的提高;對部門統計,目前是有效監管不足,協調機制不全,共享平臺不完善,統計事權分工不明,重復統計偏多。
5、統計物質基礎不適應統計發展的需要。當前,在統計機構不獨立、鄉鎮體制不順的情況下,鄉鎮財政預算基本上是不奏效的,大多數鄉鎮是按照“據實報賬”的原則解決統計經費。在農村稅費改革后,鄉鎮財政收入渠道有限,鄉鎮統計事業經費往往比較緊張,每一項的統計開支都是緊掐死算,甚至對普查員的經費補助長年賒欠,造成辦公設備陳舊落后、正常的開支報賬困難、統計員主動開展工作的后勁不足,離辦公自動化、信息高速化的要求還有一段很大的距離。由于村級統計經費由誰來承擔也沒有明確的規定,村級的大部分統計工作往往都是義務性質的,在市場經濟體制下,這種行政性強制難以繼續發揮效果,抵制情緒逐步加重。
6、基層統計數據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受前面眾多因素的制約,統計數據質量確實還不夠理想,既使排除人為干擾,也很難做到盡善盡美。要提高基層統計數據質量,還有一段漫長的路要走,也需要全社會各階層的共同努力。
二、健全鄉鎮統計的建議
要改變目前基層統計的現狀,僅靠基層的努力遠遠不足,況且基層只是政策的執行者,起決定作用的應是上層的政策制定者。為進一步健全鄉鎮統計,提幾點膚淺的建議。
1、建立健全鄉鎮統計機構網絡。要根據新形勢的需要,建立一個合時宜的、能獨立行使統計職責的、同時能有效進行部門統計數據監管的真正意義上的綜合統計站,其編制、人事、經費來源、職責權限等都必須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最好能夠參照公務員管理的辦法實施,增強激勵機制,暢通進出渠道,增強競爭活力,適當實行部門垂直管理。法律的表述要具體化,避免空洞化或過強的伸縮性。鄉鎮統計站的機構建制要能夠避開每次縣鄉機構改革所帶來的沖擊,否則,三、五年一個輪回后又沒有任何的意義。同時,要將村級統計正式納入統計法律體系的框架之內,與企業統計、部門統計一道,進行全方位的統計管理體制改革。
2、建立一支與任務相適應的穩定隊伍。要對目前鄉鎮統計站的工作任務進行一次新的評估,合理地確定工作崗位并抓好落實。統計站人員要逐步實現從全能型行政管理到比較專業型統計的轉變。要充分考慮統計人員的經濟待遇和政治待遇,增加農村基層統計人員的崗位津貼,并適當考慮職級提升或異地輪崗,吸引年輕、優秀的人才加入到統計行列。要加大對統計員的培訓力度,切實提高基層統計隊伍的素質,在時間上要增加,在內容上要逐步加大廣度和深度。考慮到基層的經濟承受能力,任何統計培訓都必須實行免費培訓,以提高基層參與培訓的積極性及統計培訓的實質效果。
3、建立健全經費投入長效機制。要改變過去對統計工作經費隨意性投入的狀況,以法律的形式明確規定各級政府所應承擔的經費負擔義務,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在方式上宜采用按物價漲幅遞增和按照調查項目增列預算。對統計站要用統計下設機構的概念來替換鄉鎮內設機構的概念,鄉、村兩級經費分別由所屬上級財政部門列入年度預算,或直接列入中央、省級預算,然后逐級撥付。
4、因地制宜地深化統計方法制度改革。在統計調查上既要考慮上層的需要,也要考慮下面的實際和需要。就農業生產統計而言,全面調查不符合目前農村的現實,建議與農村住戶調查接軌,采用住戶調查的數據推算,并結合農業普查的數據進行調整;而企業統計在前3點建議得到落實的情況下,可將限下企業納入全面調查范疇,僅在個體戶部分實行抽樣調查;對于一些普查項目,考慮到農村的人員素質及技術手段,可適當放寬年限間距,精簡指標,避免求全、求細,同時在某些工作環節:如地圖繪制、光電格的數據抄錄等宜簡不宜繁,以減輕基層的勞動強度;對于一些行業專業技術性較強的調查項目應委托部門實施,并有效地建立信息共享的平臺。在有效行使對部門統計工作管理的前提下,實現政府與部門統計信息的融合。這樣即可以刺激部門統計功能的增強和協調機制的完善,也可以在經費和人力上緩解統計站的壓力。
5、對提高基層統計數據質量要有恰如其分的認識。要抓好以上幾項工作的落實,還需要一個相當長的過程,而統計數據質量的提高又與這幾項內容的實質息息相關。雖然統計普法工作年年在搞,由于機構、編制、人事、經費、方法制度等方面的不完善,普法也就成了一種形式。抓統計數據質量,要有一個綜合性的舉措,就數抓數,很容易走入一種錯上加錯的惡性循環,就象過去的歷史數據調整一樣。因此,對基層數據質量的提高要有信心,更要有耐心。
- 上一篇: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分析論文
- 下一篇:公司債券價值確認探討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