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實施“科普惠農興村計劃”的通知
時間:2022-03-17 01: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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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轄市科協、財政局,有關縣(市)科協、財政局: 為貫徹《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2006-2010-2020)》(國發〔2006〕7號),落實中國科協、財政部《關于組織實施“科普惠農興村計劃”的通知》(科協發計字〔2006〕41號)的有關要求,提高我省農民科學素質,助力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省科協、省財政廳決定在“十一五”規劃期間聯合實施“科普惠農興村計劃”。通過“以點帶面、榜樣示范”的方式,在全省評比、篩選、表彰一批有突出貢獻的、有較強區域示范作用的、輻射性強的農村專業技術協會、科普示范基地、農村科普帶頭人等先進集體和個人,帶動更多的農民提高科學文化素養,掌握生產勞動技能,引導廣大農民建立科學、文明、健康的生產和生活方式。為保證“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在我省的順利實施,我們共同制定了《河南省“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盡快組織實施。 根據《方案》的有關要求,現將組織實施2006年“科普惠農興村計劃”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名額 2006年,在全省評比30個農村專業技術協會,27個農村科普示范基地,27名農村科普帶頭人,并從中篩選出10個農村專業技術協會、9個農村科普示范基地、9名農村科普帶頭人報送中國科協、財政部參加全國評選。 二、表彰獎勵 獲得全國先進單位和個人的由中國科協、財政部予以表彰和獎勵,農村專業技術協會、農村科普示范基地獎補金額為20萬元,農村科普帶頭人獎補金額為5萬元。獲得省級先進單位和個人的由省科協、省財政廳以適當方式予以表彰。 三、相關要求 (一)各省轄市(含有關縣(市),下同)應在省科協和省財政廳分配的推薦名額內,堅持標準,嚴格把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好中選優,做好推薦和初評工作。 (二)各省轄市要參照中央和省“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實施方案的有關精神和要求,結合本地情況盡快制定當地的實施方案,明確責任部門和聯系人,于2006年9月15日前報省科協和省財政廳。 (三)各省轄市要認真審核推薦對象的申報材料,并在申報表中簽署推薦意見后,于2006年9月15日前將申報推薦材料報省科協和省財政廳。 申報推薦材料包括:①正式報送函;②推薦名單匯總表;③各申報單位、個人的推薦表和相關資料;④推薦工作簡要總結和說明。推薦表樣見附件3、4、5。 (四)各省轄市報送的實施工作方案和申報推薦材料要求簽章齊全,書面材料一式三份,同時報送電子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