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重點工作及責任分工通知
時間:2022-07-31 0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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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黨委、人民政府,縣直屬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紀委《關于進一步明確2007—2008年全市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主要任務的通知》(溫紀〔2007〕53號)文件精神,繼續推進我縣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經研究,決定將2008年我縣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重點工作及責任分工如下。
一、深化廉政教育,提高農村基層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意識
1、開展反腐倡廉專題教育活動。各鄉鎮要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納入黨委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部署。結合村級組織換屆,開展以“五個一”活動為載體的農村基層黨員干部廉政宣傳教育,即每個鄉鎮要給新上任的村干部上一堂廉政教育課,組織一次以“當村干部為了什么”為主題的大討論活動,開展一次集體廉政談話,舉行一次廉政宣誓活動,簽訂一份廉政承諾書。繼續創建和健全村(居)廉政文化示范點或廉政文化活動室,充分運用群眾喜聞樂見的活動方式,開展反腐倡廉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營造崇尚廉潔的良好氛圍。
牽頭單位:縣紀委、縣委宣傳部
責任單位:各鄉鎮黨委、人民政府、紀委
2、推行述職述廉和民主評議活動。村級領導班子成員、基層站所負責人和鄉鎮中層干部,要在一定范圍內公開述職述廉,接受社會各界的民主評議,民主評議結果作為評先評優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牽頭單位:縣紀委、縣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各鄉鎮黨委、人民政府、紀委,縣直屬有關單位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
二、深化制度建設,促進事權、財權、人事權規范運作
3、落實并完善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有關制度。各鄉鎮要認真落實本鄉鎮制定的《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若干規定》。在認真落實村級事務民主決策、集體經濟管理、村級工程建設管理、村賬鄉鎮、村務公開等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有關制度的同時,在實踐中加強調研工作。重點調研以下情況:資金、資源、資產和建設工程管理情況;財務審批、票據管理、工資報酬情況;村賬鄉鎮、村級工程招投標管理運作情況;村級民主監督情況等。通過調研,提出存在的問題和解決辦法,調研結果報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由責任單位負責修改、完善。
牽頭單位:縣紀委、縣府辦、縣監察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黨委、人民政府,縣農辦扶貧辦、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農業局、縣審計局、縣審管辦
4、推進便民服務中心建設。沿江各鄉鎮和協作區中心鄉鎮要積極創造條件,力爭年內建成綜合性便民服務中心;基層站所相對集中的鄉鎮,要整合力量,創建審批服務中心,實行集中辦公;其他鄉鎮要結合實際,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便民服務措施。要進一步嚴格辦事程序和時限,公開辦事流程,公示收費項目和標準;繼續深化農民建房審批一條龍等服務工作;逐步實行“干部”制度,使農民辦事由“農民自辦”向“鄉鎮干部或村干部”轉變。
牽頭單位:縣府辦、縣監察局、縣審管辦
責任單位:各鄉鎮黨委、人民政府、紀委,有關基層站所
三、深化監管改革,確保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落實到位
5、推進“一卡通”試點工作。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扶貧救濟資金、集體土地補償費等涉農資金撥付方面,探索通過“一卡通”形式撥付、發放。
牽頭單位:縣府辦
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縣農辦扶貧辦、縣農業局、縣國土資源局、縣民政局、縣衛生局
6、開展新農村建設工程保廉機制試點工作。積極探索新農
村建設工程制,重點規范政府投資和村安置房建設等行為。
牽頭單位:縣府辦、縣監察局
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規劃建設局、縣國土資源局、縣房
管局、縣交通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縣農辦扶貧辦、縣審管
辦、縣招管辦
7、完善黨務、政務、村務公開。村級事務要定期及時公開,每年的7月10日,12月10日,為全縣統一的“村務公開日”。要積極探索黨務、政務、村務公開新方法,制定全縣統一的黨務、政務、村務公開手冊,明確公開時間、內容和方式。加強對村務公開的監督和管理,試行鄉鎮政務公開異地監督員制度,依法推行村委會、村民代表大會和村理財監督組織相互制約的制度,并切實加強對非黨村干部的監督管理。
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縣府辦、縣總工會、縣經貿局、縣民政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黨委、人民政府、紀委,縣直屬有關單位
8、建立健全農村基層領導干部考評激勵機制,促進鄉鎮行政高效運行,降低行政運行成本。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要求,建立健全考評激勵機制,注重對“隱性政績”如新經濟增長點培育、生態文明建設等的考評力度。嚴格執行關于制止鄉鎮、村發生新債務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積極消除鄉鎮債務,探索鄉鎮運行成本管理的新路子。
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縣府辦
責任單位:各鄉鎮黨委、人民政府,縣財政局、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縣審計局
四、深化懲處和清理,增強懲戒威懾效果
9、組織開展村級財務專項清理工作。在全縣開展農村財務、印章、銀行戶頭大清查,對群眾反映強烈、財務管理混亂的村要集中時間進行清理。清理情況可實行公示制和聽證制。強化村級組織換屆過程中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和工作紀律,嚴禁村級組織用公款請客送禮、公款旅游或者變相旅游等鋪張浪費行為。
牽頭單位:縣紀委、縣監察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黨委、人民政府、紀委,縣財政局、縣信訪局、縣民政局、縣農業局
10、開展紀檢監察信訪專題排查。全面落實紀檢監察信訪工作責任制,建立健全信訪網絡。開展以村級財務、村級工程及土地征用為重點的信訪大排查,針對各類情況和問題,認真梳理分析,提出解決問題的具體措施,及時化解矛盾和糾紛,促進農村基層和諧穩定。
牽頭單位:縣紀委、縣監察局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檢察院、縣法院、各鄉鎮紀委、設有基層站所的縣直屬有關單位紀委(紀檢組)
11、糾正、查處一批損害農民群眾利益的行為。在農村基層財務、印章、銀行戶頭專項清理和信訪排查的基礎上,糾正一批損害農民群眾利益的行為,查處一批農村、基層站所違法違紀案件,注重發揮查案的治本作用。
牽頭單位:縣紀委、縣委政法委
責任單位:縣監察局、縣公安局、縣檢察院、縣法院、各鄉鎮紀委、設有基層站所的縣直屬有關單位紀委(紀檢組)
各鄉鎮和有關單位要按照責任分工,明確工作目標,狠抓任務落實,各牽頭單位要對責任單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年中,縣委、縣政府將組織召開專題匯報會,聽取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的工作落實情況匯報,年終將組織檢查考核。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要認真做好工作落實情況的總結,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我縣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