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建立黨政機關領導干部因公出國境報告制度的通知
時間:2022-07-31 0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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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寧波、溫州市人民政府,省外辦、科委、外經貿廳: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行為的若干規定》,進一步加強黨政機關領導干部因公出國(境)管理和監督,經省委、省政府批準,建立黨政機關領導干部因公出國(境)報告制度。全省各級黨政機關中由省委管理的干部;省級黨政機關(包括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的處級干部,因公出國(境),各出國(境)審批機關在審核批準后,將出國(境)任務批件報省紀委、監察廳備案。各出國(境)審批機關,要嚴格執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出國(境)團組和人員管理,嚴禁公費出(國)境旅游的各項規定,認真履行職責,把好出國(境)審批關。
本制度從*年10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