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做好村級財務公開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2-07-31 05: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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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縣(市、區)農業局(農經委、農辦)、監察局: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農村普遍實行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和農業部、監察部制定的《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暫行規定》下發后,各地認真做好貫徹工作,在農村實行村務、財務公開和民主管理,推進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屆三中全會精神,擴大基層民主,保證人民群眾行使民主權利,推行政務和財務公開,以及中央、省關于實行村務和財務公開的有關精神,進一步做好我省村級財務公開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按照村務公開的統一要求,切實抓好村級財務公開工作。在農村實行村務和財務公開,是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一貫要求,也是廣大農民群眾的強烈愿望。各級農業和監察部門要把這項工作作為事關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事關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的大事,擺上重要位置。按照中央和省里的要求,把財務公開作為村務公開的重點,民主理財作為民主管理的重要內容,配合當地村務公開領導機構做好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的同時,重點抓好財務公開的實施指導和監督,力爭到今年年底,所有行政村都要建立財務公開制度,在此基礎上,明年所有行政村都要達到農業部、監察部制定的《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暫行規定》要求,力求規范化,并長期堅持下去。
二、規范財務公開的內容和程序,提高公開質量。
財務公開的內容要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暫行規定》要求,以縣為單位根據各地實際統一確定,制定統一公開樣表,統一公開時間,按一年不少于兩次的要求統一上墻公布;并嚴格按照建章立制、清帳理財、民主監督、定點公布、意見反饋、落實兌現的程序,規范操作,保證財務公開結果的真實性,防止簡單化,做到干部滿意、群眾滿意,要在實踐中總結經驗,不斷提高公開質量。
三、完善民主理財制度,加強對財務公開的民主監督。所有行政村都要建立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民主理財小組,保障群眾對集體財務民主管理的權利。民主理財小組要加強對集體財務和財務公開制
度執行情況的民主監督,在行使對集體財務的民主管理和監督職能的同時,要認真審核財務公開內容的真實性、合理性,監督財務公開制度的貫徹執行,聽取并反饋群眾對集體財務和公開情況的意見和建議,督促村干部做好落實兌現,并對集體財務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和報告。
四、加強財會隊伍建設,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素質。
提高會計人員政治業務素質,建立一支熟悉業務,工作負責的會計隊伍是搞好財務公開的前提和基礎。目前,農村財會隊伍不穩定,文化素質偏低,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財務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各地要做好財會隊伍的穩定工作,加強會計基礎業務培訓,不斷更新知識,要總結推廣財務規范化管理、會計活動日以及會計制等好的經驗和做法,有條件的地方要逐步推行會計電算化等先進管理方法,促進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
五、強化對村級財務的審計監督,健全各項財務制度。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是加強村級財務監督的有效手段,各地要健全農村審計機構,強化審計監督職能,建立村級財務定期審計和村干部任期或離任審計制度。所有行政村都要按每二到三年對其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一次審計,對負有集體經濟管理、審批職權的村黨支部,村委會、村合作經濟組織負責人,任期期滿或中途離任,都必須按規定進行審計,核實業績,明確應負的經濟責任。同時,要建立健全包括財會人員崗位責任、預決算、開支審批等制度在內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墻公布,并通過審計,促進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
六、加強對村級財務公開工作的指導,做好督促檢查。各級農業和監察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遵照省委辦[*]45號文件提出的“財務公開由各級農業(農經)、監察部門按照村務公開的統一要求實施指導和監督”的精神,切實加強對村級財務公開工作的指導,精心部署,使財務公開制度順利實施,并把財務公開的執行情況列入當地鄉、村干部的崗位責任制考核內容,作為晉升獎懲的依據。在健全鄉、村財務公開監督機制的同時,加強對財務公開貫徹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防止形式主義。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對欺上瞞下,搞假公開、搞形式主義的要嚴肅處理,確保這項工作貫徹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