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

時間:2022-08-01 12: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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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委),廳直各業務局,各重點工程指揮部:

現將交通運輸部《轉發等部門關于開展2008年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通知》(交海發〔2008〕85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交通行業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做好抗震救災交通安全保障工作

各地各單位要根據政府抗震救災工作的統一部署,切實履行抗震救災交通安全保障職能。加強對抗震救災物資運輸往返的公路、橋梁、隧道、危險路段、港口、船閘、渡口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確保交通設施運行安全。同時,指導督促承擔抗震救災物資運輸的運輸企業加強內部安全管理,確保運輸抗震救災物資的車船運力技術狀況和從業人員素質符合國家規定要求。

二、抓好安全生產百日督查行動事故隱患整改督查工作

各地各單位要按照《湖北省交通廳關于印發交通行業開展2008年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鄂交運安〔2008〕158號)、《關于印發湖北省交通行業(領域)開展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鄂交明傳〔2008〕34號)和《湖北省交通廳關于開展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重點督查的通知》(鄂交運安〔2008〕277號)的安排,對前段百日督查行動中排查出的隱患,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落實整改責任人,在6月份集中進行隱患整改的督查工作。

三、推進渡口達標改造“時間過半,任務過半”落實工作

各地要集中精力,搶抓機遇,加強調度,采取措施,認真落實“渡口建管,鄉村主導;坡岸硬化,設施配套;渡船適航,渡工持照;安全渡運,方便可靠”32字方針和渡口達標“定改造項目、定建設規模、定質量標準、定工作流程”的具體要求,確保全省6月底前達標改造渡口280余處。

四、實施“百日治超”整治工作

各地各單位要按照省治超辦《關于印發楊朝中同志在全省治超工作聯席會議上講話的通知》(全省治超〔2008〕第1號)和《關于印發湖北省“百日治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全省治超〔2008〕第2號)的要求,在前段宣傳發動工作的基礎上,6月份切實展開“百日治超”實施階段的各項工作。

請各地各單位將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總結于7月1日前書面報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