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路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
時間:2022-08-01 0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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廳直各單位、廳機關各處室、武漢市交委、各重點工程建設指揮部(項目公司):
為加強我省公路建設市場管理,維護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秩序,促進我省公路建設又好又快發展,省廳根據交通部《關于建立公路市場信用體系指導意見》,結合我省公路建設實際,制定了《湖北省公路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實施方案》(試行),現予以印發。
為加強領導,省廳將成立湖北省公路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由廳長林志慧同志任組長,副廳長張學鋒和紀檢組長張月斌同志任副組長,成員包括廳基建處副處長詹建輝、廳法規處處長陳新、廳監察室主任莫惠健、廳重點辦副主任宋繼宏、廳通訊信息中心主任郝慶云、廳質量監督局局長。
實施時間表:*年3月至5月,召開動員會,各指揮部(項目公司)按照《實施方案》對本項目內施工、監理和設計單位進行評級并在各自網站上。廳信息中心負責統一編制程序和應用軟件,自動匯總各指揮部分級分數,自動生成匯總表。
*年6至8月,省廳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參評單位加權打分,初步形成被評單位在湖北省的信用評價等級,在湖北交通網站上公布;
*年9至11月,處理投訴、完善系統;
*年年底,湖北省公路信用體系信息平臺基本形成。
請各單位認真學習、貫徹、執行,落實經費,并指派專人負責本項目內的信用體系平臺建設和維護。
湖北省公路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實施方案(試行)
為加強公路建設市場管理,維護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秩序,促進公路建設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交通部《關于建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體系的指導意見》,結合我省公路,現階段特別是高速公路建設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總體目標是:用信用手段規范公路建設從業單位和人員行為,加強行政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力爭用一年左右的時間,初步建立湖北省公路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并首先在高速公路建設領域開展試點工作,以落實交通部“用五年左右時間,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體系”的要求。
具體目標是:
——在規范管理方面,建立比較完善的公路建設市場信用監管體系、征信制度、信用評價制度、制度和獎懲制度,使我省公路建設信用體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在信息共享方面,加快建立全省共享的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不斷提高信息管理和服務水平,基本滿足信息使用者的查詢和使用需求;
——在信用活動方面,通過宣傳教育、褒獎誠信、懲戒失信,全面提高公路從業單位和人員的信用意識,營造誠信為榮、失信為恥的公路建設市場氛圍。
二、信息征集
1、建立信用信息平臺。廳重點辦具體負責信用體系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歸并的總體協調工作;廳基建處、質監局和項目建設單位(項目業主)負責配合并按照要求提供相關信息;廳信息中心負責根據各項目指揮部提供的數據,建立和維護湖北省公路信用體系信息平臺,并確保與交通部和其他省區交通廳(局)的鏈接和信息共享工作。
2、信息征集時間要求和內容
信息征集從2006年元月1日開始,以后每年全面更新一次;對于失信行為,一經查處,即時予以公布。
各項目建設單位(項目業主)征集匯總的基礎資料,應包括項目施工、監理、勘察設計單位的相關信息。具體是:與本項目的合同主要內容、合同金額、合同時間、履約情況、有否合同欺詐、有否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有否拖欠民工工資、有否轉包或者違法分包、有否行賄行為,以及在其他項目履約的情況簡述。
三、信用評價
現階段,信用評價工作應以公布公路建設市場基本信息,包括從業單位的基本情況、以往業績和有關信用記錄為基礎,逐步展開,穩步推進。信用評價的對象應以參與高速公路施工、監理、勘察設計單位為重點,逐步把咨詢、、材料和設備供應商等單位和從業人員納入。
1、評價的主體和主要內容
守法評價主體是省交通廳,廳基建處具體負責歸口管理;履約考核信用評價主體是建設單位(項目業主);質量、安全評價的主體授權廳質監局;評價監督部門為廳監察室。
評價單位要對其評價的結果負責,從業單位對其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和及時性負責。隨著信用市場的逐步完善,應當發揮社會中介機構在信用評價方面的作用。省交通廳將做好相關評價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妥善處理評價雙方的爭議,確保評價工作規范有序。
2、評價等級劃分和原則
湖北省公路建設從業單位信用等級由高到低統一劃分為五個等級,即:信用好、較好、一般、較差、差,分別用AA、A、B、C、D表示。等級劃分原則是:
AA考核期內企業信用好,招投標行為規范、嚴格履行合同承諾,工程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健全并全部得到落實。
A考核期內企業信用較好,招投標行為規范,履行合同承諾,工程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健全并基本得到落實。
B考核期內企業信用一般,招投標行為基本規范,履行合同承諾一般,工程質量、安全、進度基本得到保證。
C考核期內企業信用較差,招投標中行為不規范,履行合同承諾情況較差,工程進度滯后,或者發生工程質量或安全事故的,全省通報。
D考核期內企業信用差,招投標中有違法行為,不履行合同承諾,工程質量和安全無法得到保證。同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直接列入信用D級,全國通報,并限制其在湖北省境內參與公路建設項目的投標活動。
①出借、借用資質證書進行投標或者承接工程的;
②存在圍標、串標行為的;
③以弄虛作假、行賄或者其他違法形式騙取中標資格的;
④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違法分包的;
⑤被司法部門認定有行賄行為并構成犯罪的;
⑥在建項目發生重大質量、安全責任事故或社會公共事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或瞞報、虛報事故情況的;
⑦其他被限制投標,并在限制期內的;
⑧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評價標準
①評定內容及分值
包括投標行為、履約表現、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商業賄賂等五項,每項20分,總計100分。
②評定分級
④綜合評價
各建設單位(項目業主)按照方案要求,將本項目內所有施工、監理和勘察設計單位打分,并在各自網站上公布項目內等級。
省廳將在各項目建設單位對施工、監理和勘察設計單位的分級情況進行鑒別、確認和匯總的基礎上,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參評單位加權打分,對被評單位按照合同額度對被評單位進行綜合評分,給出被評單位在湖北省公路建設市場信用評價的等級,并在湖北交通網站上公布年度評定結果。
四、信用獎懲機制
對于沒有本省信用記錄的單位不設置準入限制,對于從業單位在其他省份無不良記錄的,按照A級信用對待;若有不良信用記錄,但性質不嚴重的,按照B級對待;若不良信用記錄性質嚴重,將參照湖北省信用標準按B級以下對待。
對長期被評定為AA、A級的守法誠信單位,將給予宣傳和表彰,并在招投標、履約保證金等方面給予一定優惠,通過各種獎勵措施,逐步建立對誠信單位的長期激勵機制,使之真正獲得誠信效益。
對存在違法、違規、違約等行為的從業單位,要依法查處、重點監管,并按照有關規定降低信用等級。信用評價為C級以上的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發生一次,信用等級降低一級,直至D級。
①在資格審查申請文件或者投標文件中偽造材料的;
②將承包工程違規分包或者轉包的;
③被確定中標后,無理由放棄中標的;
④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或者由于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群體性事件,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
⑤交通部、湖北省交通廳要求自主填報并向社會公開的重要信用信息,如主要從業人員、身份識別代碼、業績、施工能力等,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的;
⑥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公路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各相關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倡導信用理念,充分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搭建與司法機關、金融機構、政府監督部門的信息鏈接平臺,建立信用建設的長效機制,規范公路建設市場秩序。
本方案自之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