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車輛一車一卡加油和車輛使用情況定期公開制度通知

時間:2022-08-09 1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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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車輛一車一卡加油和車輛使用情況定期公開制度通知

各鄉鎮黨委、政府,市機關直屬各單位: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黨政機關公務車輛管理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完善“三統一、兩定點”制度,經研究,決定對全市公務車輛實行“一車一卡(本)”加油車輛使用情況定期公開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實施范圍:全市各鄉鎮、市機關直屬各單位、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等單位的各類公務機動車輛。

2、“一車一卡(本)”加油制度,是指在定點加油的基礎上,每輛公務車配備一個相應的加油卡(本)。加油卡(本)分IC卡(即智能卡)和人工記賬加油卡(本)。

3、實行IC卡加油的單位,應指定專人對IC卡數據資料進行管理,結賬時必須對車輛加油明細清單進行審核,確認后作為附件隨發票報銷。

4、因技術條件限制,尚不具備使用IC卡條件的,應實行人工加油卡(本)制度。人工加油卡(本)分正本和副本。正本為簽收卡(本),由供油單位持有,每次加油后,由公車駕駛員對當次加油的日期、油料品種、數量、單價及金額進行簽名確認;副本隨車攜帶,每次加油后,由供油方工作人員簽名確認(內容和正本相同)。結賬時,用油單位應有專人對加油卡(本)的正副本加油記錄進行核對,確認無誤后方可結賬付款。

5、每輛車的加油卡(本)必須注明相應車號,不得多車合用或混用。

6、各單位應認真落實公務車輛“一車一卡(本)”加油制度。從實行本制度之日起,對因特殊情況而非持卡(本)加油所開具的發票,財務部門要嚴格把關。紀檢、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要加強監督,若發現違反規定使用加油卡(本)或擅自報銷油費的,一經查實,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于弄虛作假,利用加油卡(本)為非對應車輛加油或記錄不真實內容的供油單位,一經發現,在追回經濟損失的同時,解除雙方的油料供需關系。

7、各有關單位在實行“一車一卡(本)”加油制度的同時,對每輛公務車輛的燃油費、維修費、通行費等費用及行駛里程數進行定期公開。

8、本制度自200年5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