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開展領導班子成員帶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通知
時間:2022-08-18 03: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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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屬各單位:
根據市財政局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的實施辦法》的要求,市財政局黨組決定開展班子成員帶隊對分管單位半年來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檢查,主要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1、積極帶領本單位干部職工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市紀委和局黨組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切實從源頭上治理和預防腐敗行為的發生,保證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2、積極組織本單位干部職工認真開展對中央省市領導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一系列講話和文件精神學習情況,重點是貫徹落實總書記倡導的黨員干部八個方面良好作風情況,開展“加強作風建設,促進廉潔從政”活動,帶領干部職工加強思想作風、學風建設、領導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建設情況。
3、認真落實上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法規制度。根據上級黨風廉政法規制度的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建議健全本單位廉政規章制度,加強對制度規定落實的情況。
4、帶領干部職工開展廉潔自律建設情況,認真貫徹執行中紀委關于《黨員干部嚴禁利用職務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規定》的情況。自覺做到:不用公款吃喝玩樂;不到企業和單位報銷應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個人支付的各種費用;不參加對執行公務有影響的宴請;不收受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不參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娛樂活動。
5、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按照局機關制訂的《宜昌市財政局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和《宜昌市財政局公務接待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控制經費支出,杜絕違反財經紀律行為的情況。
6、嚴格執行市財政局《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實施辦法,加強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對違規違紀的苗頭及時加強教育,確保不發生違紀違發現象的情況。
(二)責任分工
(三)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半年和年終開展領導班子成員帶隊對分管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是按上級有關要求進行的,是市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對全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的重要內容,因此,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工作。
2、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單位負責人要帶領干部職工認真總結半年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及時向責任領導做好匯報,并形成有特色的總結材料。
3、各單位的總結材料于2007年7月10日前報監察室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