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升空物體保航空安全通知

時間:2022-08-20 10: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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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升空物體保航空安全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局及計劃單列市氣象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及飛行學院,各地區空管協調委員會:

近年來,隨著社會需求的增加,全國各地利用氣球從事慶典、廣告宣傳和科研的活動日趨增多,施放風箏的民間傳統活動也十分普及。由于技術和工藝的改進,氣球和風箏的規格尺寸越來越大,放飛高度越來越高,從而對航空飛行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據不完全統計,**年至今,全國各地發生氣球和風箏等升空物體影響航空飛行安全的事件多達70余起,其中嚴重影響飛行安全的事件達20余起。今年3月21日,由于升空氣球的影響,重慶江北機場8個航班備降、1個航班返航,直接經濟損失約數十萬元。施放氣球和風箏活動直接關系到航空飛行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為了切實加強施放氣球和風箏活動的管理,確保航空飛行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和減少經濟損失,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明確責任

各級氣象主管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民航、空管等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保障航空飛行安全、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出發,高度重視施放氣球和風箏等升空物體的監管。各有關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施放氣球管理辦法》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號)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民航飛行安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37號)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充分認識對施放氣球和風箏等升空物體管理的重要性、復雜性和艱巨性,把對施放氣球和風箏等升空物體的管理作為一項長期工作抓緊抓好。各級氣象主管機構要按照《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和《施放氣球管理辦法》規定,進一步加強對施放氣球單位和人員以及施放氣球活動的監督管理,嚴格審批程序,嚴肅查處違法行為。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依據《安全生產法》賦予的安全綜合監督管理職責,切實加強對施放氣球和風箏活動的安全進行綜合監管。各空管部門要及時了解禁止施放區域和飛行航道的升空物體情況,協同氣象部門做好施放氣球活動的審批工作,發生不正常情況要及時通報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各空管部門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切實履行好有關職責。各部門要相互配合、通力合作,確保每個環節不出現管理空白,以保證本地區對施放氣球和風箏等升空物體的安全管理真正落到實處。

二、完善相關法規,健全工作程序

各省(區、市)氣象主管機構要結合當地實際,積極爭取當地人大、政府對施放氣球立法工作的支持,并積極配合當地人大、政府依據《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和《施放氣球管理辦法》,抓緊組織制定出臺配套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各機場管理機構和有關空管部門要參照有關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明確氣球和風箏禁放區域及有關限制條件,報地方政府并公布于眾。各級氣象主管機構要會同有關部門,按照《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和《施放氣球管理辦法》規定,制定和完善相應的工作程序和應急預案,為切實加強對施放氣球和風箏安全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三、完善協作機制,加強監督管理

各級氣象主管機構要加強與當地軍事航空管理單位和民航管理部門之間的溝通與協作,建立施放氣球的審批、監督和違法行為查處等有關環節的協調通報機制,提高對施放氣球活動的審批時效。各級氣象主管機構要主動與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民航和空管部門協商,建立完善的定期情況通報、聯合檢查和對下指導的協作機制。各有關單位要嚴格經營性氣球施放活動的管理,嚴禁無資質的單位和個人從事施放氣球活動。加強對相關區域包括用于科研的探空氣球、各項慶典活動施放氣球的監督檢查,對于需要施放氣球的,督促其及時向當地氣象主管機構提出申請,依法從事施放氣球活動。

四、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對全社會的宣傳力度

各級氣象主管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民航管理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向全社會廣泛、深入地宣傳《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和《施放氣球管理辦法》以及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廣泛宣傳不按照規定施放氣球和風箏等升空物體對航空飛行安全的危害,并及時公布和宣傳本地區禁止與限制施放氣球、風箏等升空物體的地理區域及管理辦法,使廣大群眾,特別是從事施放氣球、風箏等升空物體活動的單位與個人了解相關的規定和要求,切實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五、開展對施放氣球和風箏等升空物體的安全檢查工作

為了切實加強對施放氣球和風箏等升空物體的監督管理,在本《通知》下發以后,將在全國范圍內就施放氣球和風箏等升空物體的管理情況開展安全大檢查活動。各級氣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民航和空管等部門要在當地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按照本《通知》要求,對本地區施放氣球和風箏等升空物體活動的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治理整頓。在此期間,中國氣象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和國務院中央軍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員會辦公室將組成聯合檢查工作組,重點對重慶、大連、合肥、武漢、長沙等升空物體影響飛行安全事件多發地區進行檢查,對其他地區進行抽查。各省級氣象主管機構要會同當地有關部門,將本地區自查情況,于**年10底前上報中國氣象局,同時抄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和國務院中央軍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員會辦公室,以便總結經驗,加強管理,確保航空飛行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