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基礎管理工作通知
時間:2022-08-24 02: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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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經研究,定于7月10日至11日在*省*市召開全國小煤礦安全基礎管理工作現場會?,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主要任務
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等七部門《關于加強小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煤調〔〕95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總結近年來小煤礦安全基礎管理工作,學習交流先進經驗,研究部署下一步加強小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重點工作,提升管理水平,逐步實現管理強礦,促進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參加會議人員
各產煤?。▍^、市)煤炭行業管理、煤礦安全監管部門主
要負責人,26個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主要負責人,50個重點產煤市(地)煤炭行業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20個煤礦安全監察分局主要負責人,100個小煤礦主要負責人,部分煤炭院校、科研單位主要負責人,部分經驗交流單位負責人,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國家煤礦安監局機關有關司局及有關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
邀請國務院應急辦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監察部、勞動保障部、國土資源部、全國總工會有關司局負責人,中國煤炭工業協會負責人,*省人民政府有關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出席會議;邀請有關新聞單位記者到會采訪。
參加會議單位及代表名額分配。
三、會議時間、地點
會議時間:7月9日(星期一)報到。7月10日~11日開會,會期2天。
會議地點:*省**迎賓館。
地址:*省*市**花園路與*路**處迎賓路1號,總機:**
四、其他事項
1.請參加會議的各有關單位嚴格按分配名額派員參會,并于7月3日17:00前將會議代表回執(見附件2)傳真至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2.請各相關省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負責通知本省(區、市)參會的有關產煤市(地)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和小煤礦企業,請各有關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負責通知所屬各一個煤礦安全監察分局按要求派員出席會議,并分別匯總統一報名。
3.7月9日全天,在*機場、*火車站安排接站。請需要接站的代表提前將所乘航班、車次電告會議生活接待組。
聯系人:**電話:***
**電話:**
4.請需要預定返程機票、車票的代表提前將返程的時間、航班號、車次等在會議代表回執中一并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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